宋代理学正统地位的确立过程研究——以南宋后期为中心
2016-03-07陈微
陈 微
宋代理学正统地位的确立过程研究——以南宋后期为中心
陈微
(深圳大学 文学院 哲学系,广东 深圳 518060)
宋代理学指以程朱学为主干,涵盖周敦颐、张载之学的思想体系。理学之崇黜与理学家之崇黜是紧密相关的,理学家的崇黜代表了理学的崇黜。论文首先概述理学获得尊崇之前所历经的元祐、绍兴、庆元三次学禁,接着以南宋后期理学家们为周、张、程、朱等人请求赐谥、封爵、从祀为线索,着重探讨理学在南宋后期被朝廷推尊,最终获得正统地位的过程。
理学;正统地位;南宋后期;学禁
宋代儒学在继承先秦儒学的基础上,对儒学精神作进一步阐发,程朱等人高扬“理”这一概念,阐释“理”之意蕴,并赋予“理”新的内涵。“理学”之名,始称于南宋,最初泛指义理学、性理学,并未特指某个学派或思想体系。嘉定十三年(1220)军器监兼考工郎官楼观上《濂溪先生周元公覆谥议》:“理学之说,隐然于唐虞三代之躬行,闿端于孔门洙泗之设教,推广于子思孟轲之讲明,驳杂于汉唐诸儒之论议,而复恢于我宋濂溪先生周公颐,一濬其源,而流之混混,益昌于今,放诸百世无疑也。”[1]P112此时,理学具有了圣门学问的涵义,而且在楼观看来,理学驳杂于汉唐,至周敦颐而复兴。这也是朱熹的道统观,即以周敦颐为理学开山,而后又有二程、张载。正因为理学被赋予了与道学基本相同的涵义,且道学之美名在淳熙间受污,故理学逐渐取代道学之名,指称以程朱学为主干,涵盖周敦颐、张载之学的思想体系。
本文所谓正统地位,即指朝廷对理学的认可与推崇。宋代有很多关于道统谱系的著作,如《诸儒鸣道集》、朱熹的《伊洛渊源录》、李心传的《道命录》,然而,这些道统都是学者自己所认定的,其正统性并不被朝廷或官方所认可。不过,正是由于这些理学家对道统的自觉意识,正是由于理学家们的努力争取,南宋后期,理学被朝廷大加推尊,得以确立其正统地位。
一 尊崇之前的废黜
理学获得正统地位的过程是曲折而漫长的,概而言之,主要遭受了元祐、绍兴、庆元三次学禁。“元祐之学,二蔡、二惇禁之,中兴而丰国赵公弛之。和议起,秦桧又禁之,绍兴之末又弛之。郑丙、陈贾忌晦翁,又启之,而一变为庆元之锢籍矣。此两宋治乱存亡之所关。”[2]P3153理学三禁三弛,大禁而稍弛,到南宋后期才逐渐确立正统地位。
(一)元祐学禁
元丰八年(1085)三月,哲宗嗣位,宣仁皇后一同听政。因为司马光、吕公著及韩绛三人的共同举荐,程颐被任为通直郎,充崇政殿说书。程颐任职后,议论褒贬无所顾忌,得罪了很多人,所以入朝不久,就受到孔文仲等朝臣的弹劾。程颐的入朝,即预示着元祐学禁的开始。
元祐八年(1093)九月,宣仁太后逝世,哲宗开始亲政。哲宗力图恢复新法,任用新党之人,“绍述之论”大兴,国是遂变。所谓“绍述”,即指对神宗朝所实行的新法的继承。
因为安惇、蔡京等的谗言,哲宗心恶元祐诸臣。绍圣四年(1097)三月,因章惇之请,命蹇序辰编类元祐诸臣章牍事状,每人一帙,共一百四十三帙,朝中大臣多因此得祸。十一月,程颐送涪州编管。元祐学禁正式开始,理学之人大多被贬黜,理学思想亦被排斥。
元符三年(1100)正月,哲宗驾崩,徽宗即位。建中靖国元年(1101),赵挺之建议“绍述”,复攻元祐旧臣。崇宁元年(1102)五月,司马迁以下四十四人复行追降,且不得在京任职。程颐追回所复官职,依旧致仕。学禁继续发展,元祐诸人继续被贬谪。
蔡京专政时期“阴托‘绍述’之柄,箝制天子”[3]P13723,压制元祐之人,诬为奸党,从徽宗朝到钦宗朝,从崇宁元年到靖康元年,禁元祐之学二十五年。可谓学禁最严苛的一段时间。
崇宁元年九月,徽宗下诏中书省登记元符三年臣僚章疏姓名,分为正上、正中、正下三等,邪上、邪中、邪下三等。又登记元祐及元符末宰相、侍从、余官、内臣、武臣共一百二十人,徽宗亲书其罪状,列为奸党,立党人碑于端礼门。崇宁二年(1103)八月,又颁党人姓名,下监司于长吏厅刻石,共九十七人。程颐被归为余官类,为第二十三人。崇宁三年(1104)六月,下诏重定元祐、元符党人及上书邪等者,合为一籍,共三百零九人,程颐依旧被列入余官类。徽宗亲书刻石于文德殿之东壁,又命蔡京书而颁之天下。崇宁元年九月以来,朝廷共三次统计奸党人数,且徽宗两次亲书其罪状,可见当时学禁的规模之大与严酷。
元祐学禁从伊川入朝开始,接着绍述之论、蔡京专政,以伊川为代表的元祐之人、元祐学术一直被压抑、攻击。随着蔡京的被罢及去世,学禁逐渐解除。但是学禁并没有完全解除,不久的将来就是另外一场学禁,即绍兴学禁。
(二)绍兴学禁
靖康二年(1127)五月,康王赵构即位于南京,建立南宋。赵鼎执政时,深恶熙宁变法,尊伊川之学。随着赵鼎免相,伊川之学复禁。
绍兴六年(1136)十二月,左司谏陈公辅上奏,谓伊川之学惑乱天下,请求屏绝。当时胡安国奉祠居衡州,遂上奏为伊川辩护,乞封爵邵雍、张载、二程四先生,并列于从祀。胡安国之奏送达朝廷,陈公辅与中丞周秘、侍御史石公揆多次上疏,劾胡安国学术颇僻,行义不修。朝廷遂下诏除胡安国知永州,安国力辞,改提举太平观,进宝文阁直学士。胡安国此奏的请求也就不了了之。
自赵鼎被罢黜后,秦桧专政十八年,主张王安石之学,设“专门曲说”之名目,禁伊川之学十二年,直到绍兴二十五年(1155)十月秦桧死,朝廷大臣攻击伊川的风气才慢慢转变,学禁稍解。
乾道五年(1169),魏掞之以布衣为太学录,释奠先圣,职责是分献从祀的先贤。魏掞之事先言于宰相,谓王安石父子以邪说乱天下,不应祀典;河南二程,唱明绝学,以幸方来,其功大。请求向孝宗进言,罢王安石父子从祀,而追爵二程先生,使从食。当时陈俊卿为宰相,以为不可,这事遂未能实行。魏掞之接续胡安国为邵雍、张载、程颢、程颐请求谥封的事业,再度上书朝廷为诸贤请求谥封,事虽未行,其功不小。
(三)庆元学禁
秦桧死后,学禁稍解,然而秦桧之余党相继在位,国论未正。不久,程学便又遭禁。
王淮与朱熹有怨。在王淮的授意下,吏部尚书郑丙上疏,言近世士大夫有所谓道学者,欺世盗名,不宜信用。郑丙以道学诋程学,且以此针对朱子,自此遂有道学之目。淳熙十年(1183),王淮又以太府丞陈贾为监察御史。陈贾面见孝宗,即上奏论道学之徒假名以济其伪,乞摈斥勿用。
所谓道学,即以道为学,周公殁,圣人之道不行,孟轲死,圣人之学不传者,道衰而学废。今小人不知其实,立为道学之目,郑丙倡之,陈贾和之,以攻善类,道学之美名受污,贻祸于世。之后的庆元伪学之禁亦始于此。
宁宗朝时,韩侂胄掌权,任用何澹、刘德秀、京镗、胡纮等人,使尽去赵汝愚之客、朱熹之徒。因顾及道学之美名,乃巧立伪学之名目,大兴伪学之禁,排除异党。
庆元二年(1196)二月,知贡举吏部尚书叶翥上言:“士狃于伪学,专习语录诡诞之说,《中庸》、《大学》之书,以文其非。有叶适《进卷》,陈傅良《待遇集》,士人传诵其文,每用辄效。请令太学及州军学,各以月试合格前三名程文,上御史台考察,太学以月,诸路以季。其有旧习不改,则坐学官、提学司之罪。”[3]P3635是故科举取士,稍渉道学者悉皆黜落。语录被毁,《六经》、《语》、《孟》、《中庸》、《大学》之书为世大禁。
庆元三年(1197)十二月,知锦州王沇上疏:“乞置伪学之籍,仍自今曾受伪学举荐关升及刑法廉吏自代之人,并令省部籍记姓名,与闲慢差遣。”[5]P876从之。于是伪学逆党得罪著籍者,共五十九人。庆元六年(1200)三月,晦庵先生卒于考亭。十一月,葬建阳,言者误以为归葬江西婺源,故施康年上奏论“伪徒会送伪师朱某之葬,乞严行约束”[2]P3208。朱熹过世,学禁依然在继续。
庆元五年(1199),胡纮罢吏部侍郎,刘德秀自吏部尚书内知婺州,六年京镗卒,嘉泰元年七月何澹罢知枢密院事。“魁憸尽去,侂胄亦厌前事,且有开边之意,而往时废退之人,又有以复仇之说进者”[1]P89,由于种种原因,侂胄渐有悔意,缓和对异党的打压。故“党人”得以先后复官,嘉泰二年(1202)十月,除晦庵先生华文阁待制,与致仕恩泽。自此,学禁稍解。
开禧二年(1206),韩侂胄发动北伐金朝的战争,以失败告终。开禧三年(1207)十一月,“礼部侍郎史弥远等以密旨命权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诛韩侂胄于玉津园”[3]P746。侂胄被诛后,宁宗被迫下诏宣布韩侂胄之罪。嘉定元年(1208)韩侂胄等人的首级被送往金朝,宋、金订立嘉定和议。自韩侂胄被诛之后,朝廷“追录学党之士,申加恩数,而晦庵先生忠诚先见,始得暴白”[1]P91。
庆元伪学之禁虽然时间跨度短,就六七年的时间,可是学禁之严,理学家被贬黜之频繁,实属罕见。经历元祐学禁、绍兴学禁、庆元学禁的废黜,理学终于在南宋后期迎来了胜利的曙光,正统地位逐步被确立。
二 特予赐谥
嘉定之后,理学家们纷纷获得朝廷的赐谥。古之谥法精密、高明,“惟周公旦、太公望开嗣王业,建功于牧野,终将葬,乃制谥,遂叙谥法。谥者,行之迹;号者,功之表;(古者有大功,则赐之善号以为称也。)车服者,位之章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行出于己,名生于人”[4]P18。谥号是对一个人行为的最后评价,而且这种评价是朝廷给予的,是官方的。理学家们纷纷获得赐谥,表示朝廷对理学家的平反及肯定,同时也表现出朝廷对理学正统地位的逐步肯定。
嘉定元年十月,晦庵先生有旨赐谥,为学禁解除之后第一个获得赐谥的人。嘉定二年(1209),太学博士章徕上《晦庵先生朱文公谥议》,议谥朱熹为“文忠”,以显其“道德博闻”、“廉公方正”。
尚书吏部员外郎兼考功郎官刘弥正认为复谥不合古法,且苟当于其行,一字足矣,故上《晦庵先生朱文公覆谥议》:“盖孔氏之道,赖子思、孟轲而明,子思、孟轲之死,明者复晦,由汉而下暗如也,及本朝而又明,濂溪、横渠剖其幽,二程子宿其光,程氏之徒嘘其焰,至公圣道粲然矣……初太常议以‘文忠’谥公。按公在朝之日浅,正主庇民之学,郁而不施,而著书立言之功,大畅于后,合‘文’与‘忠’谥公,似矣而非也。有功于斯文,而谓之文,简矣而实也。本朝欧苏不得谥‘文’,而得者乃杨大年、王介甫。介甫经学非醇也,其事业亦有可恨,杨公正复文士尔。文乎文乎,岂是之谓乎?世多评韩愈为文而非也,《原道》谓轲之死不得其传,斯言也程子与之,公晚为韩文立考异一书,岂其心亦有合欤,请以韩子之谥谥公。”[1]P93-94从之。
刘氏此奏说到了朱熹这里,孔氏之圣道粲然,肯定了朱熹发明道学之功,也肯定了孔子、子思、孟子、周濂溪、张横渠、二程子、朱子的道统谱系。又言朱熹在朝之日短,“正主庇民之学,郁而不施”,相对而言,其著书立言之功反而要重要得多,故建议以其“有功于斯文”,而以一“文”谥之。刘氏言杨大年、王介甫虽谥曰“文”,然王介甫经学不醇,杨大年乃文士,认为皆不符合“文”的真正含义,惟韩愈之谥曰“文”才恰当,故希望以韩愈之谥谥朱熹。盖此文非文士之文,而实有道学之义。刘氏此奏,意将朱熹与韩愈的地位相等同,着重肯定其延续道统、倡明道学之功。朝廷对此奏的批准,也可以看作对朱熹在道统中地位的认同。自此,周敦颐、二程、张栻、吕祖谦诸儒之谥遂皆用一字。
嘉定四年(1211)十二月,承议郎、秘书省著作佐郎李道传上奏,乞下诏解除学禁,颁朱子四书于太学,定周敦颐、邵雍、二程、张载五先生从祀。然当时执政有不乐道学者,而朝廷亦以其事大体重,故未及行焉。盖当时学禁虽除,但对“伪学”的偏见仍然存在,“攻伪”的风气还未完全扭转,执政者多为不乐道学者。此奏请求皇帝下明诏崇尚程朱之学,在当时可谓十分难得。绍兴中,胡安国请从祀,只言张载、邵雍、二程四先生。此奏为周敦颐、邵雍、二程、张载五先生请求从祀,首次提及周敦颐,并将周子置于最前。又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继李道传之后,嘉定五年(1212),“国子祭酒刘爚晦伯,又乞以晦庵语孟集注立于学官”[1]P96,从之。刘爚曾请求丞相史弥远以朱熹所著《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之说以备劝讲,正君定国,慰天下学士大夫之心。奏曰:“宋兴,《六经》微旨,孔、孟遗言,发明于千载之后,以事父则孝,以事君则忠,而世之所谓道学也。庆元以来,权佞当国,恶人议己,指道为伪,屏其人,禁其书,学者无所依乡,义利不明,趋向污下,人欲横流,廉耻日丧。追惟前日禁绝道学之事,不得不任其咎。望其既仕之后,职业修,名节立,不可得也。乞罢伪学之诏,息邪说,正人心,宗社之福。”[3]P12171刘爚还请求将朱熹的《白鹿洞学规》颁示太学,将其《四书集注》刊行。朝廷同意了刘氏的请求,这表明当时已正式承认庆元学禁之非,也逐渐接受理学的正统地位。
嘉定七年(1214)八月,资政殿学士知潭州卫泾上奏,为南轩先生张栻请谥。得旨从之,谥曰“宣”。嘉定八年(1215)六月,知婺州丘寿隽,为东莱先生吕祖谦请谥,奉圣旨,吕祖谦赐谥曰“成”。
嘉定九年(1216)正月,时任潼川府路提点刑狱的魏了翁上《奏乞为周濂溪赐谥》,为周敦颐请求赐谥。魏了翁以胡安国与魏掞之为二程兄弟请谥为先导,谓周敦颐乃二程之师,请求为周敦颐赐谥。在魏了翁的请求之下,宁宗下诏让太常定议此事。同年十一月,任希夷上奏言程氏之学者如张栻、朱熹都被赐谥,而这些人所宗师的二程却没有获得赐谥,请求为二程赐谥,奉圣旨依。鉴于请谥之事久久没有回应,嘉定十年(1217)正月,魏了翁又上《奏乞早定程周三先生谥议》,并附有《贴黄》为张载请求赐谥。此奏奉圣旨依,魏了翁遂上《谢周程三先生赐谥表》。因为魏了翁、任希夷二人之请,嘉定十三年(1220)六月,奉圣旨,周敦颐谥曰“元”,程颢谥曰“纯”、程颐谥曰“正”。魏了翁遂上《周程三先生赐谥舍菜祝文》与《周元公程纯公正公谥告序》。
嘉定十四年(1221),魏了翁又上《申尚书省乞检会元奏赐横渠先生谥状》为张载请求赐谥。嘉定十六年(1223)正月一日,朝廷颁旨,张载特予赐谥。然“博士陈某拟谥曰‘达’,而考功、春官,皆不以为然,礼部侍郎卫某议,于‘明’、‘诚’、‘中’三字内取一字用之,华甫时为太常少卿,拟用‘诚’字,及考诸谥法,则‘至诚感神曰诚’,议者以为不可用,迁秘书监,去奉常”[1]P114,故横渠先生之谥号久久未定。
魏了翁是南宋后期著名的理学家,是张栻和朱熹的私淑弟子。魏了翁阐扬理学思想,推尊周敦颐、张载、二程、邵雍、朱熹等理学先辈。他尽心尽力为周、张、二程请谥,上了多封奏章,最终使这四人皆得朝廷赐谥,其对理学的功劳实在很大。魏了翁知道什么叫做不朽,并为不朽的事业奋斗终生,他为蒙元尊崇理学开辟了道路。
理学的崇黜在宁宗朝是一个很大的转折。《宋史》称宁宗曰:“初年,以旧学辅导之功,召用宿儒,引拔善类,一时守文继体之政,烨然可观。中更侂胄用事,内蓄群奸,至指正人为邪,正学为伪,外挑强邻,流毒淮甸。频岁兵败,乃函侂胄之首,行成于金,国体亏矣。”[3]P781宁宗最初即位时,赵鼎执政,引用很多理学中人,后王淮等巧立道学之名目,韩侂胄专政,大兴伪学之禁,排斥异己,朝中善类皆被贬黜。韩侂胄被诛后,学禁稍解。宁宗在位后期,自嘉定元年始,朝廷逐渐为理学家平反,为理学家赐谥,理学逐渐被确立为正统。
三 封爵、从祀
嘉定十七年(1224)闰八月,宁宗崩于福宁殿,理宗即位。理宗继续推尊理学,周、张、程、朱等理学家们皆获封爵,得以从祀孔庙。《宋史》称理宗曰:“宋嘉定以来,正邪贸乱,国是靡定,自帝继统,首黜王安石孔庙从祀,升濂、洛九儒,表章朱熹《四书》,丕变士习,视前朝奸党之碑、伪学之禁,岂不大有径庭也哉!身当季运,弗获大效,后世有以理学复古帝王之治者,考论匡直辅翼之功,实自帝始焉。庙号曰‘理’,其殆庶乎!”[3]P889理宗推尊理学,肯定了理学的正统地位,虽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在当时获得很大的绩效,但是其功不小。理宗庙号曰‘理’,就其对理学的功绩而言,着实堪当此称。
宝庆三年(1227),理宗下《晦庵先生赠官封爵指挥》:“朕每观朱熹所著《论语》、《中庸》、《大学》、《孟子》注解,发挥圣贤之蕴,羽翼斯文,有补于治道。朕方厉志讲学,缅怀典刑,深用叹慕,可特赠太师,追封信国公,谥如故。”[1]P116同年正月,朝廷下《晦庵先生赠太师追封信国公制词》,因晦庵先生“嗣兴道统”之功,故特赠其“太师”,追封为“信国公”。绍定三年(1230)九月,晦庵先生改封“徽国公”。
绍定末,“秘书郎李心传乞以司马光、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朱熹七人列于从祀”[3]P12769,可惜李心传之请,未得上报。端平二年(1235)正月,“诏议胡安定、孙泰山、邵康节、欧阳永叔、周濂溪、司马温公、苏东坡、张横渠、程明道、伊川等十人从祀孔子庙庭。”[2]P3230然亦无后文。
淳祐元年(1241)正月十五日,理宗视学,手诏以周敦颐、张载、二程及朱熹从祀孔子庙。《濂溪、明道、伊川、横渠、晦庵五先生从祀指挥》曰:“朕惟孔子之道,自孟轲后不得其传,至我朝,周惇颐、程颢、程颐、张载,真见力践,深探圣域,千载绝学,始有指归,中兴以来,又得朱熹,精思明辨,折衷会融,使《中庸》、《大学》、《语》、《孟》之书,本末洞徹,孔子之道,益以大明于世。朕每读五臣论著,启沃良多,今视学有日,宜令学官列诸从祀,以副朕崇奖儒先之意。”[1]P117十五日,五先生亦皆得封爵。《濂溪、明道、伊川、横渠、晦庵五先生封爵指挥》曰:“周惇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宜令学官列诸从祀,所合各加封爵,除朱熹已封徽国公,续奉圣旨,周惇颐封汝南伯,程颢封河南伯,程颐封伊阳伯,张载封郿伯。”[1]P118
同年,理宗“视太学,谒孔子,遂御崇化堂,命祭酒曹觱讲《礼记·大学》篇,诸生推恩锡帛有差。制《道统十三赞》,就赐国子监,宣示诸生。复亲书朱熹《白鹿洞学规》,赐焉。”[5]P880《道统十三赞》为绍定三年理宗亲自制定,以伏羲、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周公、孔子、颜子、曾子、子思、孟子十三人为道统之正传,并各自为赞,以述其行。理宗视太学,赐《道统十三赞》,亲书朱熹《白鹿洞学规》,一方面可见当时皇帝、朝廷对理学的重视,另一方面亦表明朝廷对程朱等人为孔孟道统继承人的认可,对理学正统地位的肯定。
理宗景定二年(1261)正月,时为皇太子的度宗谒孔子于太学,请以张栻、吕祖谦列从祀。朝廷遂下诏封张栻为华阳伯,吕祖谦为开封伯,从祀孔子庙庭。
赐谥是朝廷对理学家的平反及肯定,对理学思想的肯定。封爵、从祀,是朝廷通过肯定理学家来肯定理学的正统地位。自此,理学成为朝廷认可的社会主导意识形态。理学正统地位在南宋后期的最终确立,是一代又一代理学家们奋斗的结果,这也是儒学真正复兴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之一。
《宋史》特有《道学传》四卷,卷首论道学之名,列文王、周公、孔子、曾子、子思、孟子的道统谱系,将周、程、张、邵等人列入道学,实是将这些人列入道统谱系。这是朝廷以史书的形式对理学正统地位的论定。评定时代虽为元代,所评时代却是宋代,可见理学在南宋后期实际上已经获得正统地位,只是这最后的论定由后一朝代完成。学禁时间跨度太长,理学家经历的苦难太多,幸而终于等到理学被确立为正统的时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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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张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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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219(2016)01-0015-04
2015-10-05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宋代理学正统地位的确立研究”(项目编号000022070127)。
陈微(1990-),女,湖南龙山人,土家族,深圳大学文学院哲学系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为中国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