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外部社会对中世纪大学的影响
2016-03-07张海生魏芳芳
张海生, 魏芳芳
(1.重庆文理学院 期刊编辑部,重庆 402160;2.安徽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合肥 230039)
论外部社会对中世纪大学的影响
张海生1,魏芳芳2
(1.重庆文理学院 期刊编辑部,重庆402160;2.安徽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合肥230039)
优越的外部社会环境是中世纪大学得以产生与发展的重要前提,而不同社会主体对教育话语权的争夺则为中世纪大学的自主发展提供了空间与便利。在中世纪大学与外部社会的良性互动中,出现了以行会为组织原型的中世纪大学类型,形成了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传统,开设了反映社会职业需求的学科与课程,促进了高等教育机构的多样发展。二者始终保持的这种动态的良性互动关系,对处理现代大学与外部社会相关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具有借鉴意义。
外部社会;中世纪大学;良性互动;现代大学
被誉为“黑暗时代”的中世纪——这一封闭落后的历史时代,却催生了人类文明的新篇章——中世纪大学。但中世纪大学长期以来却由于其所提供的知识、培养的人才与社会相脱节而被人誉为“象牙塔”[1]。事实上中世纪大学的产生与发展同外部社会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艾伦·B·科班(A B Cobban)曾指出:“在很大程度上,中世纪大学大都是职业类型的学校。他们训练学生掌握某些领域的知识,以便从事诸如法律、医学或教学等世俗职业以及为教会服务……对于大多数学生而言,上大学的目的似乎是为了毕业后在就业市场上找一份薪酬高且稳定的工作。”[2]165可以说,欧洲中世纪大学的产生与发展是中世纪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目前学界关于中世纪大学的研究文献虽然较丰富,但关于中世纪大学与外部社会相关利益主体间的关系研究却不多。因而,本文针对中世纪大学和外部社会的关系这一主题作深入探讨,期望能够弥补研究盲点,拓宽对中世纪大学的研究成果。
一、外部社会环境是影响中世纪大学产生的重要因素
任何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任何单一性的决定论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大学也不例外。中世纪大学不是社会历史环境中偶然因素的产物,它是特定社会背景环境下的必然产物,“正是特定的社会背景,才为大学的出现提供了一定的生成条件”[3]。中世纪城市的复兴与社会经济商业的繁荣、行会团体的兴起与民主行会制度的建立、哲学流派的论争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形成以及社会职业岗位需求等因素共同为中世纪大学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
1.物质前提:中世纪城市的复兴与社会经济商业的繁荣
欧洲中世纪初期,尤其是西罗马帝国灭亡后,许多蛮族入侵,在西罗马帝国的领土上先后建立了若干个王国。这一时期中世纪的城市可谓是千疮百孔、破旧不堪,城市不再是商业贸易的中心,业已成为世俗政权、教会教皇享乐的中心。随着各种市民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联合与推动,欧洲掀起了“城市运动”的狂潮。城市运动复兴于11世纪,盛行于12世纪,持续到13、14、15世纪,在这期间,“欧洲大约诞生了5 000个新兴城市和城镇”[4]。伴随着“城市和市镇迅速发展,城镇人口迅速增长,13世纪时,很多城镇的人口已经超过了万人,巴黎的人口已达到24万。所以,到了14世纪,有的地区一半人口从农业转到商业和工业”[5]30。城市的复兴在促进了人口增长的同时,又繁荣了商业和手工业,创造了更多的物质财富,为大学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经济条件,也为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组织样板:行会团体的兴起与民主行会制度的建立
行会的观点起源于公元9世纪,来源于罗马法,意思是同种职业之间组成的法人社团[6]67。中世纪最主要的经济组织是行会,主要包括商人行会和手工业行会。起初手工业行会隶属于商人行会,但随着手工业行会力量的不断壮大,商人行会开始让位于手工业行会。而“每一种手工业行会由3种不同阶级的成员——行东,帮工和学徒组成”[5]32。三者在行会中的身份和地位差别很大,前两者在行会内部拥有很大的话语权和特权,而后者则没有,由此而形成了非常严格的“由下而上的权力”机制,即每个手工业者都必须经过由学徒逐渐上升到帮工,进而成为匠工或行东的过程。由于行会组织是各行业自发形成的,因而内部具有高度的民主自治特征和严重的排他性,“行会团体内的所有成员,住在城市的同一街区内,所有不属行会的劳工都会被排挤出去”[7]。行会内部同时有着明确的规章制度,主要是由其团体成员共同缔造的关于内外部的行为规范和契约,这种制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本行业的组织利益、限制行业内外的不正当竞争、规定行业的业务范围、保证商品价格的稳定和解决本行业的共同困难;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行业内部的稳定,契约要求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盟约,否则将会被逐出行会,沦为乞丐或流浪者,甚至会被移交教会法庭接受肉体的惩罚。最后,行会本质上是近代工业制度的雏形,包括了现代企业、同行工会和工会职能。这样,中世纪完备的行会制度,为后来中世纪大学的组织管理提供了优秀的样板与参照。
3.学理基础:哲学观念的论争与社会主流思想的形成
11世纪以后,伴随十字军的东征,社会各地区间的交流日益频繁,亚里士多德时代的“理性主义”哲学精神开始复归并日益活跃于欧洲社会。尤其是12世纪以后,经院哲学的兴起,使教会哲学与理性主义哲学之间的争论不断。经院哲学内部也掀起了针对“共相之真实性(the reality of universals)”问题的争论,产生了著名的“唯名论”和“唯实论”之争。这场争论在“实质上反映的正是关系微妙的教权和王权之争”[8]。争辩过后则彻底改变了以往神学学习的方式,经院研究方法(以逻辑学入手研究世俗文化)被引入到研究神学理论之中,从而促进了当时哲学观念的碰撞,丰富了神学理论研究的视角,为以神学研究为主的中世纪大学的产生奠定了学理基础。到12世纪,逻辑学和辩证法的出现,则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对古典知识的思考,促进了欧洲“智识运动”的发展,为中世纪大学的产生提供了适宜的社会心理背景和坚实的思想基础。
此外,随着城市的兴起和商业的发展与繁荣,新兴市民阶层和相关行会团体的逐渐壮大,以及社会环境的安定,社会大众的主流思想开始发生转变。即由罗马时期以古典主义文法形式为主流的思想向思考如何保持社会稳定和谐、保证人民生活健康等具有实用性的思想转变,社会大众的思想观念开始偏向于科学与数学,偏向实用性的法律和医学等,逻辑推理和分析被社会大众所接受。“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似乎使得进入自然的核心成为可能,似乎可以使知识的疆界被无限制地拓展,而逻辑逐步被看作知识的灵丹妙药,是深刻理解人类每个学科领域(神学、医学、法律、文法以及自然科学等)的必要条件。”[2]20因此,无论是教会,还是世俗政权,都急需诸如律师、官吏、医生、牧师等大批的专业人士来为其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以维护其统治的既得利益。由此可见,中世纪大学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当时社会职业发展需求的响应,是欧洲中世纪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产物。
二、中世纪大学在多角矛盾冲突的夹缝中产生
宗教权威、世俗政权、封建贵族是中世纪早期的主要政治力量。其中教会是促进中世纪大学产生与发展的重要因素[9],教会控制着教育和社会的方方面面。 “中世纪的历史基本上是中世纪教会的历史”[10]100——这句话足以证明教会在中世纪社会中的地位。世俗政权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权威,与教会同谋的同时,也积极与教会争夺世俗利益。封建贵族则竭尽全力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随着行会团体的不断发展壮大,新兴的市民阶级(资产阶级)逐步登上历史舞台,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政治作用。这样,不同政治利益主体间的相互合作与斗争,为早期中世纪大学的诞生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大学亦成功地利用了这种多角矛盾冲突的夹缝,不断地扩大自治权限[10]101。
1.罗马教皇与世俗王权的争斗
11世纪后,宗教势力和世俗政权逐渐意识到高等教育(神学教育、法学教育和医学教育)的重要性,致使罗马教皇与世俗王权这一长期积淀的矛盾再次被激发。罗马教皇认为通过教育能够教育世人,为自己的统治提供更为广泛的虔诚信徒,通过神学教育可以为其统治提供专业人才,即牧师;世俗政权则认为通过教育可以教化世人,达到安民、稳定社会的目的,通过法学教育和医学教育则可以为其培养解决人们日常纠纷矛盾的律师和解决人们身体健康问题的医生等等。因此,教会和世俗政权均纷纷运用不同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介入大学的发展。世俗政权转变对教师和学生活动的态度的最好体现就是“1155年巴巴罗萨腓特烈一世皇帝首次去意大利加冕时所颁布的《安全居住法》”[11]86。该法明确阐释了民法学师生们自由迁移的权利,确认了科学知识的无限价值,肯定了师生们为了潜心学习而不辞辛苦的精神和行为。长期积极支持教会和学校间建立密切联系的罗马教会教长兰多·班迪内利,尽管与教皇亚历山大三世竞选教皇失利,但却导致了教会大分裂,也逼迫教会当局首次承认了博洛尼亚大学民法教师和学生的重要性。这些争斗不仅催生了以博洛尼亚为代表的南欧大学的出现,使博洛尼亚大学逐步成为欧洲罗马法和教会法研究的中心,也为教师法团的出现奠定了宽松的政治基础。
在12世纪末至13世纪20年代之间,由于教会一直掌握着欧洲的政治领导权,所以学习神学的学生数量急剧增长,导致很多教会学校中教师资源短缺。但到了13世纪20年代以后,教会的主要领导层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更多的高层领导都来自学术界,这“使得学术界开始与教会形成某种一致性,教师和学者都是教会的镜子”[11]90。此后,罗马教廷对高等教育的热情更加高涨,相继颁布很多法规、法令。如,1215年教皇英诺森三世在第四次拉特兰会议上向大教区教堂重申了教育的普世原则,着重为牧师和穷苦大众开办学校,并强调要由公认为有能力的教师进行管理的命令,同时还明确了辖区主教负有建立神学学校和为教师发放薪水的职责。这种由教师自主管理的政策就为大学的自主发展、学术自由和自治传统的形成奠定了深厚的政治基础。
此外,教会势力和世俗王权还通过各自创办属于自己的大学来达到维护其统治的目的。如,“1224年,腓特烈二世在那不勒斯建立了一个新的高等学科研习所;1245年,教皇格里高利九世也创建了同样性质的研习所;1244-1245年间,教皇英诺森四世在教皇法院中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学科研习所”[6]86。由此,设立学科研习所就成为了教皇或君主的特权。此后,其他城市也均想方设法从教皇或世俗君主中取得授权,并跻身于特权大学之列。
2.封建贵族与市民阶级、新兴资产阶级的矛盾
中世纪初期,社会身份等级森严的封建贵族专政是欧洲封建社会的重要组织形式。贵族拥有世袭的特权,人们只有通过自身的辛勤劳作与努力才能得以生存和晋升,但贫民向贵族的升迁并不是常有的事。因此,封建贵族与贫苦大众之间始终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与斗争。随着中世纪城市的复兴和社会经济的繁荣,封建贵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逐渐被商业、手工业贸易所取代,城市中自发形成了相关商业的行会组织,新兴的资产阶级开始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封建贵族的剥削与压迫。
11世纪后,信奉和信仰上帝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集中体现为基督教以“普世原则”为教义教化世人。这种普世原则映射到教育领域后,为贫苦大众提供了无偿的或少量有偿的教学活动,扩大了教育对象的同时,还打破了封建贵族垄断大学教育资源的传统。但尽管如此,富人与穷人在社会和教育层面仍然面临着不同的境地。例如,虽然在大学的登记册中显示了贫困学生的存在,但是许多贫困家庭的学生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依然生活在大学的边缘,只能接受些许短暂的教育培训,承担薪资较为低廉的职业,如家庭教师或学校教师等;而贵族子弟则居于大学的中心,享受极其优越奢华的生活,通过长时期的专业学习而进入社会的要职岗位,如政府官员、医生、法官等。中世纪末“法袍阶级”的诞生就是受启发于统治阶级。所谓“法袍阶级”即是从事官方法律的学者们意识到自身可以构建成一个主要为贵族统治需求所服务的特殊群体,并试图自我定义[12]。这种不对等的资源占有表明了不同社会群体所占教育资源的份额及其能够得到教育服务的程度与范围,致使新兴的市民阶级和资产阶级自觉地联合起来,为获得自身利益而共同抵制贵族的统治。
3.大学与城市当局、市民行会的摩擦
在中世纪大学产生与发展过程中,几乎始终存在着这样两种斗争——大学与城市当局、市民行会之间的冲突以及大学与当地教会势力的摩擦。由于教会创办大学、牧师充当教师、课程以神学为主,致使大学与当地教会势力的争斗实质上是教会内部的争斗,而大学与同城市民之间的冲突主要是指教士阶层(包括教徒)与平民阶层之间的冲突,更大程度上是不同阶级间的斗争。虽然这两种冲突为中世纪社会带来了重大的灾难,但也为大学组织权力的迅速扩展提供了契机。
一般而言,大学与城市当局以及市民行会之间的关系是比较和睦的,这种现象的产生与中世纪大学的世俗性特征密切相关。但不同地区的大学由于其权力组织类型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关系特征。相比较而言,以博洛尼亚大学为代表的学生型大学与城市当局以及市民团体之间的矛盾冲突要缓和于以巴黎大学为代表的教师型大学。其中,博洛尼亚大学学生行会组织的外籍性质(很多学生来自于其他城邦)是导致博洛尼亚大学与城市当局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因为根据罗马法的习俗,某一共同体的成员一旦向自己所属的地方政权宣誓效忠,就不可以再向其他组织宣誓,否则就是对原有组织或共同体的背叛与不忠。当地其他普通行会组织为了维护自身的商业利益,难免会与外籍学生所在行会组织之间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而以巴黎大学为代表的教师型大学,由于教师的牧师身份,大学过分依仗教会、教皇和君主赋予的特权而长期与城市当局以及市民行会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与纠纷,且这些矛盾和纠纷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流血伤人的案例常见。例如,在中世纪牛津大学一段长达十年的案件资料中,就记录了包括两位圣基尔斯教堂的主教、一位中学校长、埃特伯雷学院的一位教区代表参与斗殴的事件[6]134。
4.大学与当地宗教势力的冲突
大学与当地宗教势力之间的冲突同大学与城市当局以及市民行会之间的矛盾不可同日而语。大学与城市的矛盾是基于一所城市的利益矛盾冲突,而大学与当地宗教势力的矛盾则实质上是一所大学内部的权力之争。中世纪大学与教会的矛盾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早期的巴黎大学与地方教会争夺学位授予权;二是巴黎大学与托钵修会争夺教学权。中世纪大学的学位授予不同于现代大学,其学位授予主要是指教师资格的授予。早期中世纪大学由于依附于教会而发展,因此,大学学位的授予权掌握在教会手中,但随着教师行会的不断发展壮大,教师行会主持的新教师就任仪式逐渐与教皇的学位授予证书的效力大致相同。这样,教会与教师行会之间就始终存在一种微妙的关系,既有合作又冲突不断,因为二者都想充分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
12世纪后,随着早期宗教改革运动的开展,一些新兴的隐修会组织不断兴起,其中道明会(又称圣多米克修道会,Dominican)和方济各(又称圣方济各修道会,Francisian)是典型代表。在这两个新兴修道会的规章制度中,由于要求其成员要安于清贫、以托钵乞讨为生,因此又被称之为托钵修会。托钵修会自建立之初就十分重视教育的作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发展教育。如,在早期中世纪大学附近建立修道院,与大学争夺教育话语权,尤为典型的是托钵修会与大学争夺教师的教学权力。这种争夺在13世纪中后期尤为频繁,其主要的争论焦点是大学不承认托钵修会赋予的教师教学权力,因为这与之前教师资格授予权来源于教皇的授予或教师行会主持的就职仪式的原则相违背。为了反对这种现象,巴黎学者或教师团体与托钵修会产生了史上规模最大、历时最久的矛盾冲突,大学一度停课数年,尽管矛盾冲突最后以大学的胜利而告终。
中世纪大学正是在这种多角矛盾冲突的缝隙中不断取得了自治的传统而迅速发展。首先,在教会与世俗王权的矛盾斗争过程中,大学不断地从中获取种种庇护和特权;其次,各种行会组织为争取教育话语权力而产生的矛盾冲突,虽然给中世纪大学的发展带来了伤害,但大学教师行会组织始终保持着清醒地认识,积极抵制各种行会组织的入侵,为保持大学的独立精神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最后,随着大学教师行会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教师行会组织在大学的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为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奠定了优良的传统。
三、中世纪大学与外部社会在良性互动中向前发展
中世纪大学的产生与发展是外部社会发展需求的催生物,是适应当时社会生产发展、社会职业需求而产生并发展壮大的。它既是满足西欧城邦社会民众职业知识需求的产物,又是西欧城邦社会民众追求精神自由和信仰自由的产物[13]。
1.出现了以行会为组织原型的大学类型
中世纪大学的组织架构模式来源于中世纪行会组织,不同的利益主体基于共同的目的而自发形成不同的学术共同体。行会组织模式对中世纪大学的直接影响就是产生了以行会为组织原型的大学类型和学术团体,即以博洛尼亚大学为代表的“学生型大学”、以巴黎大学为代表的“教师型大学”以及由此形成的“四大学者同乡会”。由于众多学者已对学生型大学和教师型大学的主要特征作了充分阐释,这里就不再赘述。本文主要介绍四大同乡会的情况。13世纪中期,巴黎大学的文学院逐渐形成“四大学者同乡会”——法兰西、英格兰、诺曼和庇卡底,四大学者同乡会都拥有自己的首领。到1249年,四大同乡会只有一个领袖,即现在所谓的文学院院长,同时“凭借文学院人多的优势以及文学院在大学事务方面与副主教、教士抗争中的带头作用,成功地以教师行会的共同领袖的姿态出现”[2]96。这样,教师行会和学者社团就逐渐在教师型大学中逐渐奠定自己的地位和权威。
2.形成了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传统
面对学生行会和教师行会的日益壮大,在大学日常事务中的作用日显,教皇与皇帝都想加以利用。因此,无论是教会,还是世俗力量,都向大学抛出橄榄枝,大学则趁机“从教皇和皇帝的对立关系中获得了许多实惠和好处”[14]。首先体现在许多大学有权设立特别法庭,有内部自治的权利。如,1158年腓特烈一世颁布的敕令《真正的惯例》一书,实际上成为中世纪大学获得种种特权、形成学术自由的源泉。其次,中世纪大学师生可免除赋税及服兵役的义务。如,“罗伯特一世在创办海德堡大学时曾许可大学师生在其境内免服各种义务,免去各种杂税”[15]。再次,大学还有颁发教学特许证的权利,凡领到特许证者便有了教学的资格。最后大学还有罢教和迁移的权利。如,1231年教皇格雷戈里九世授予巴黎大学以罢教权等。这种种特权为中世纪大学赢得自由发展、自主自治争取了更多的资源和空间。可以说,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特征是中世纪大学形成之初就已具备的属性。
3.开设了凸显社会职业需求的学科与课程
从希腊教育过渡到古希腊罗马及早期中世纪教育,其特征是不断强调教育的功利性[2]3。到中世纪后,教育不再是以古典主义为主要的教育内容,尤其是大学教育“作为对压力的惯性反应,利用教育的力量来满足社会职业、教会和政府的需求”[2]9。如,博洛尼亚大学法学的兴盛与其工商业的繁荣、不同行会间的利益冲突加剧、诉讼案件的增多有着直接的联系;萨莱诺大学开设的医学学科、教授实用的医学技能也正是对社会大众想要健康体魄诉求的反应;巴黎大学的神学学科成为巴黎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神学研究中心的地位是由学者的学术研究兴趣和现实统治的需求共同确立的。牛津大学由于远离宗教和世俗政治的中心,一味强调虔诚的宗教信仰和博雅的文化生活,为牛津大学致力于学术研究,逐步形成以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的住宿学院制或学寮制奠定了基础。
4.中世纪后期新型高等教育机构的产生
随着文艺复兴思想的广泛传播和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尤其是近代科技革命的影响,促使欧洲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然而,由于经院哲学因循守旧,不断阻止新兴学科进入大学,而早期中世纪大学对社会需求的反应又过于迟钝。因此,在传统大学之外,出现一种新的局面——各种新型高等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这些高等教育机构有的是直接从传统中衍变出来的办学机构,有的是新型的高等教育机构。其中,典型的是独立学院和专门学院。独立学院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主要传授古典人文教育的学院,其主要目的是培养人格完整的社会精英;一种是神学院,课程内容分为哲学和神学两大类。专门学院则主要“以某一特定学科领域或按照某一职业开设相关课程,实施专业教育或职业教育,特别强调教育的实用性和实践性,主要是培养专家型人才”[16]。
四、结束语
新事物的产生往往是基于某种社会需要,中世纪大学的产生与发展正是社会发展需要的必然产物,反过来,社会需求的不断扩大也为中世纪大学的不断发展壮大提供了外部支持。中世纪大学是在教会、世俗政权、贵族、行会团体、同城市民等多角矛盾冲突的夹缝中产生并不断向前发展的。在中世纪大学与外部社会动态的良性互动中,产生了以行会为组织原型的大学类型;形成了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传统;开设了以适应社会职业需求的学科与课程;在中世纪后期,还出现了新型的高等教育机构。可以说,中世纪大学是伴随中世纪外部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产生发展的,是中世纪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就中世纪大学与外部社会的关系而言,一方面,外部社会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为中世纪大学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沃土;另一方面,中世纪大学的出现又反过来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如,中世纪大学由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学生和教师组成,学习内容以神、法、医、文四科为主,大学毕业生进入社会各种重要的机构,如法院、教会、医院等,培养的人才适应了当时社会职业的发展需求,满足了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特殊专业人才,具有明显的应用性特征[17]。因此,中世纪大学与外部社会环境的关系是既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同时还相对自由的独立发展。
中世纪大学与外部社会的良性互动发展关系,对处理现代大学与外部社会利益主体间的关系仍有启迪意义。一方面,外部社会应当尊重大学的学术组织特性,遵循大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规律,将大学与其他社会组织或机构区别对待;另一方面,大学处在社会这个大系统中,与外部社会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现代大学与外部社会应当始终保持一种张力关系。即要充分发挥现代大学引领社会文明与进步的“瞭望塔(watchtower)”作用,现代大学不仅要做到面向社会办学,又要始终保持自己的自主自治传统。正如弗莱克斯纳所说:“大学应不断满足社会的需求(needs),而不是它的欲望(wants)。”[18]大学不能因为社会或政府需要什么,就一味地迎合,失去自身发展的独立性。但满足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又是大学持久发展的源动力,如果大学不能满足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需求,不能充分履行为社会服务的职能,那么大学就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和得以发展的外部支持。从某种程度上说,大学应依附于社会而存在,并从社会中获得发展的物质基础与保障。相反,如果只将大学看作“象牙塔”,禁锢其与外部社会的联系,那么大学存在的作用与意义就无法得到彰显。一言以蔽之,大学要对外部社会保持一定的敏感度,要随着外部社会环境的不断发展做出迅速而敏锐的反应,通过制定科学的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帮助大学从被动应付外部社会的激烈竞争和压力转变为主动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为大学求得生存、认清发展形势、超越社会环境制约,在社会环境变化中谋得发展提供有利条件[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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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媛媛)
Influence of External Society on Medieval Universities
ZHANG Haisheng1,WEI Fangfang2
(1.Journal Editorial Department,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Chongqing 402160, China; 2.Institute of Higher Education, Anhui University, Hefei 230039, China)
Superior external social environment is an important premise of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medieval universities. The different social subjects struggle for the educational discourse, thus providing space and convenience for the independent development of medieval universities. Under the active participation of the external society, the type of medieval universities which takes the guild organization as prototype appears. The tradition of university autonomy and academic freedom is formed, the disciplines and curriculums which reflect social demand for professions are opened, and the diversified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is promoted. The dynamic balance relations and positive interactions between medieval universities and external society have an important implication to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odern universities and external society.
external society; medieval university; positive interaction; modern university
2016-03-04
安徽大学2015年研究生学术创新研究扶持项目(yfc100389);安徽大学2015年研究生学术创新研究扶持项目(yfc100391)
张海生(1990-),男,安徽临泉人,助理编辑,硕士。
G649
A
1008-3634(2016)04-013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