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的创新之作——评史卫民副教授著作《农村发展与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研究》
2016-03-03周作斌
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的创新之作——评史卫民副教授著作《农村发展与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研究》
周作斌
西安财经学院史卫民副教授新著《农村发展与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研究》,近期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作者生于农村,长于农村,与农村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一直关注和深刻观察农村社会发生的种种变化,关切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状况。通读全书,能够感受到作者对“三农”问题的深入思考,对农民权利和利益的理解与尊重。作者以马克思法学为指导,借鉴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理论,采用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目的,分析研究了农村改革发展与土地制度变革中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问题。作者把农民权利的研究和农民利益的维护,放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的背景之下,较好地解决了学界广泛关注的平等与效率如何结合的问题。
出于对现实困境的认真审视,作者表达出明确的问题意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近年来,在农业结构调整、土地规模经营、城市化和工业化等过程中,侵犯和干涉农民土地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农村土地纠纷呈扩大、蔓延之势,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作者认为,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则是破解这类难题的关键。因为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土地权益是农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农村发展与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具有内在联系,农村发展中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关键,重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经营权,完善宅基地使用权,使农民土地财产权益能得到最大化实现,真正充分共享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成果。
尊重农民权利和保障农民权益是作者鲜明的价值追求,体现在具体的规范分析和制度建构中。通过对美国、日本、俄罗斯、印度、越南等国土地制度变迁中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农民权益保护的比较分析,作者认为,土地制度改革比较成功的国家或地区,在土地制度变革过程中都非常注重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进而提出,在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和土地制度改革创新中,始终要把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放在第一位。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作者提出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三大基本原则,即平等保护原则、法律与政策相结合原则以及村民自治与国家管制相结合原则。作者认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现阶段,农民的各项土地权益问题大都是由土地经济权益所引发的,土地经济权益成为农民土地权益的基础,需要予以特别关注。
全书既有缜密的理论分析,也有翔实的实践调研,呈现出理论思维与实践关切的紧密结合。在作者看来,从现行法律和政策的角度分析,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层次分明、结构有序的一束权利,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核心,宅基地使用权则是土地权益的重要内容。全书重点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层面,结合陕西省部分地区的实地调研情况,对现行制度框架下的农民土地权益状况进行审视,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构建完善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具体建议,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参考。
与其他同类著作相比较,该书主题明确,新论迭出,结构严谨,资料翔实,问题分析准确,建议对策可行,现实针对性强,是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研究的创新之作,非常适合参与农村发展与改革进程的决策者、管理者和“三农”工作者阅读,对“三农”问题有兴趣的广大读者也将大有收获。
(责任编辑:任燕)
作者简介:周作斌(1956-),男,陕西礼泉人,西安财经学院副院长,三级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