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背景下保护壮族乡村文化的对策研究
2016-03-03胡优玄刘武军
胡优玄 刘武军
(百色学院, 广西 百色 533000)
城市化背景下保护壮族乡村文化的对策研究
胡优玄 刘武军
(百色学院, 广西 百色 533000)
壮族乡村文化家底丰厚,精彩纷呈。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壮族乡村文化建设和保护成绩显著,乡村文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强劲。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强势的城市文化对壮族乡村文化形成挤压,鸿沟逐渐拉大。建设和保护好壮族乡村文化,需要思想重视、经费保证、改革体制、创新机制等多措并举,联合发力。
城市化进程;壮族乡村文化;保护对策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千百年来的精彩积淀和精魂禀赋。乡村文化是世代生活在同一片土地的人们生产生活的写照,主要包括乡民的思想观念、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休闲娱乐等。它维系着乡民的内心情感,守护着乡民的精神家园。壮族历史悠久,乡村文化家底丰厚。历史人物、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民间艺术、竞技游艺、民俗风情、村落民居、特色餐饮等精彩纷呈、别具一格。加强对壮族乡村文化的保护与发展,是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推进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因素,是实现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内容,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重要意义。
一、壮族乡村文化保护取得的成效
壮族在广西、贵州、云南等地都有分布,其中广西壮族占其总人口的90%以上。近年来,在广西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认真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先进文化省区的决策中,广西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努力拼搏,团结合作,壮族乡村文化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基本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乡村文化发展新格局。随着政府和民众普遍认识到文化建设在乡村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壮族乡村开展了从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的乡村文化建设与保护运动。随着运动的开展,基层政府的文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壮族村民的文化自觉意识得到唤起,激发了村民对文化保护的积极性且对传统文化的自豪感得到增强。
1.乡村文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为文化保护与传承提供了物质载体
“十二五”期间,壮族基层政府不断加强壮族乡村文化保护与建设的资金投入,通过对乡村文化基础设施的改善,为壮族乡村文化的保护提供了物质载体,不仅村民享受到更多的基础文化服务,也带动了乡村文化较好地传承与发展。在党委、政府主导下,通过开展边境文化长廊、文化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大会战,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东巴凤”革命老区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效果显著,一批达标文化管(站)建成使用。百色市右江地区为解决农村文艺演出场地和舞台问题,不断加大对基层乡村文艺活动设施的建设力度,通过政府投入和引进民间投资,先后投资了5000多万元,不仅完善了乡镇文化综合服务站的基础设施,还建成了近百个村级文化广场。截止到2015年,全区109个县(市、区),已基本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区共有县级博物馆39个机构,县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81个机构,县级艺术表演场(剧场)9座,乡镇文化站1126个(达标文化站612个),村级文化室5027个,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呈现新格局,基本实现县有图书馆、文化馆(或两馆功能合一的综合性文化设施),乡镇有综合文化站,部分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1]
2.乡村文化队伍不断壮大,乡村文化内容日渐丰富
壮族乡村农民文艺演出队伍日益壮大,文化品种丰富。近年来,百色壮族地区大力开展农村文艺演出活动,通过群众自发、相互交流、政府帮扶等多种形式,不断建立健全农村文艺运行机制,确保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据统计,百色右江地区目前共有179支农民文艺队,农民演员达3500多人。[2]截止到2015年,百色市有乡、村业余文艺队286个,演员达6000多人。右江区为了提高乡村社区文艺表演水平,通过筹措专项经费,由村民通过自选方式为每个村匹配1名文化宣传骨干,目前,全区120个村(社区)都配备了宣传文化专干,并组织开展了多项声乐、舞蹈、快板、化妆、戏曲等文艺项目的培训,以提升宣传文化专干文艺水平。该区充分发挥乡村业余文艺队的作用,组织开了形式多样的乡村文艺展演活动,利用迎春文艺“四下乡”、“三月三”民俗演出、阳圩山歌节以及“清洁乡村”主题等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上演《山的男人》、《蔗园女人》等文艺精品。[3]河池宜州德胜开心艺术团,自编节目70多个,演出120多场次,观众达12.5万人次。如今,广西各种类型的文化户众多、业余演出队数以千计,活动多样,农村文艺会演、农民歌手比赛、“三月三”歌节、铜鼓山歌艺术节、彩调节、山歌会、山歌擂台赛等吸引大量农民参加并深得农民欢迎。这些形式多样的乡村文化活动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提高了他们的文化鉴赏力及对不良文化的抵抗力。
3.农民自办文化日益红火,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得益于各级政府扶持、文化部门指导以及先进经验学习,壮族乡村农民互相帮扶、自办文化发展势头强劲。通过“自筹”“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等多种运行模式兴建各种文化设施。如玉林市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形式修建了一批“科技文化书屋”、“微型农学院”、“农村文化园”。壮族有着十分丰富而又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壮族乡村正在充分挖掘饮食文化、歌圩文化、舞蹈文化、民间文学艺术、服饰文化等文化资源,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资本优势,大力发展了民族文化产业。其中,以“印象.刘三姐”、“大地飞歌”、“靖西绣球”为代表的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如百色壮族地区充分利用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发展民族文化经济产业,通过民族旅游的开发来实现民族经济的发展,已经开发了“田阳布洛陀”、“那坡黑衣壮”、“靖西绣球”等一批资本化运作相对较好的文化经济品牌。随着民族文化资本化的运作带来的经济效益凸显,壮族地区政府和民众都充分认识到建设和保护壮族文化的重要性,也大大提高了保护和开发的积极性。通过近几年来乡村壮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民族文化资源实现了资本的转化,产生了经济效益,扩大了当地劳动就业,提高了村民的经济收入;同时,地区产业结构也得到了较好的优化,旅游、商贸等相关文化产业得到了较好的联动发展。
二、壮族乡村文化保护面临的挑战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壮族乡村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随着壮族地区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被边缘化的危险进一步加剧,乡村与城市文化上的鸿沟在日益拉大,传统乡村文化发展空间遭受挤压。城市流行文化、生活方式及价值观日益向乡村渗透,即使偏远的壮族乡村也不例外。部分乡民对传统乡村文化文化缺乏认同,缺少自信。优秀的民间文化、特别是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乏力,后继无人;而城市文化中的物质至上、快餐式消费等在农村有广大市场。为此,有专家学者发出 “城市是乡村的纪念碑”的感慨,著名作家王安忆女士用“残山剩水”来形容现在的乡村文化。[4]这其中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乡村文化保护重视度不够
在遵照执行中央政策的基础上,早在2006年,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就制定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桂办发[2006]48号),这对于完善广西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现阶段,壮族各级党委、政府虽已日益重视壮族乡村文化建设,但对乡村文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仍然不到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比起经济目标的实现,乡村文化建设显得无足轻重。农村基层领导普遍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而轻文化建设的倾向,文化建设长期处于次之又次的位置。由此导致的结果:一是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各部门在乡村名目繁多的建设项目中,没有将文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建设的总体规划,从而致使农村文化工作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乡村文化建设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资金保障。二是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乡镇干部考核目标责任体系,对乡村文化建设无刚性的考核指标。
2.经费投入不够,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滞后
一是乡村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从全国范围来看,“十一五”、“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迎来了机遇期,财政拨款明显增多,文化事业费总量快速增长,但从总体上看,文化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依然低位徘徊,基本维持在0.39%和0.41%之间,文化事业费用偏低的现象没有改善,文化事业发展仍然滞后。2015年,全国文化事业费682.97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0.39%,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为49.68元。[5]相比于其他社会事业,文化事业费增长速度明显偏低且总量明显不足,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潜在需求。
近几年来,国家、广西自治区财政虽然加大了对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但由于壮族乡村地区大都地处老少边山穷地区,经济基础较薄弱,加上乡村面大量广,经费基数整体偏低,投入力度仍显不够。据统计,2006年广西人均文化事业费7.25元,在全国排名24位, 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11.91元;2006年广西人均购书费0.158元, 全国人均购书费0.503元,在全国排名18位。到2014年,广西文化事业费总共14.45亿元,在全国排名17位;人均文化使用费30.39元,在全国排名23位;全国人均购书费0.6元,在全国排名22位。
二是县乡两级文化经费困难。县乡两级的文化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文化馆站人员工资,购书经费和业务经费捉衿见肘,活动开展十分困难,经费难以保证。百色市12个县3年来,除了送书下乡添置的书籍,两馆一站均无经费购置文化设备。河池市除财政核拨的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含日常办公、水电、差旅、印刷等费用,按1500元/年/人的标准核拨)外,绝大部分单位除支付日常的办公经费外均未设有固定的文化专项经费,深入农村、服务农民受到很大制约。据统计,全区1126个乡镇文化站,年度业务经费在5000元以上仅有76个,占全部乡镇总数的6.75%。[1]
三是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依然滞后。全区“十二五”期间,部分乡镇无文化站的情况依旧存在。已建成的两馆一站,很多因为建设不达标,缺少配套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文化设施数量少、面积小、更新缓慢,场所和设施使用率相对较低等共性问题十分突出。乡村的文化设施主要设有农家书屋、宣传栏及小型活动室。其中农家书屋面积约10多平方米,有报纸、杂志之类的藏书,涵盖妇女类、法制类、体育类、党刊等,数字化多媒体设备配备少。调研中发现很多乡村设施和场所形同虚设,实际已成为“空壳乡镇文化站”,离文化部规定的“要有一个比较好的独立办公场所,有一间文化活动室和一间广播室,有一个标准的球场和文艺演出台,有一套文化活动器材”的“四有”标准相距甚远。
3.人才匮乏,乡村文化管理和服务不到位
一是文化专干整体素质偏低,业务技能不适应岗位要求。人才是乡村文化建设实施和开展的智力支撑,专业人才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有的文化专干整体情况是学历偏低、专业文化素质不足、接受过系统专业培训的人员少,对各项现代技术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的掌握尤其欠缺,懂乐理、会编排、能创作的更是凤毛麟角,能挑大梁,独挡一面的业务人员严重不足。据统计,崇左市45岁以上文化专干占44%,大专毕业的仅占49.1%.
二是农村文化队伍不稳定。建设一支稳定专业化的文化队伍是乡村文化建设持续开展的保障,但现实问题是从事农村文化工作无法解决位虚薪低的问题,编制无法落实,专业职称无法参评,提拔晋升的机会路径不畅,由此广大文化专干工作积极性不高,干劲不足,人才流失现象时有发生,且新人补充困难,人员青黄不接。部分文化馆站薪资问题长期无法解决,如容县和兴业县未能解决文化站人员,每年工资和活动经费共5000元,月工资实际上不到300元,人力资源的优势无从发挥,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
三是文化队伍缺乏指导,疏于培训。培训是开发人潜能的重要手段之一,对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技能、开阔思路等有重要影响。从半道出家的先天不足,加上缺乏指导和疏于培训,乡村文化管理和服务不到位也在情理之中。调研所知,因为缺少培训和业务学习,部分人员虽然从事文化工作多年,但业务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仍显不足,很多乡镇文化站活动中涉及戏剧、曲艺、舞蹈、音乐、书画技能辅导困难重重,至于电脑、电子、电乐、数码技术一类的新技术,则更是空白。“靠老人”、“吃老本”的现象普遍存在。
四是普遍存在的专干不能专用问题。2001年县、乡机构改革后,乡(镇)一级统一将文化站和广播电视站合并为文化广播电视站。作为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乡镇文化站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但在实际操作中文化站的功能日趋弱化,普遍存在专干不能专用问题,人员少工作量大,文化站长既管文化,搞创作辅导培训,又管闭路电视,还要参与乡镇政府中心工作,没有任何精力抓文化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文化专干一年中有过半时间服务于中心工作,用于本职工作的时间根本无法保障。一些乡镇甚至无人管理文化站业务工作,致使乡镇文化站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据统计,崇左市能正常开放的文化站不到30%,长期关门和不正常开门的文化站竟占了大多数,文化站功能弱化问题十分突出。
4.乡民社会认同度低,缺乏民族文化自信
根据2016年广西政府工作报告,全区城镇化率的预期目标为47%。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壮族青壮年乡民选择外出务工,由一开始对现代城市文化的紧张、不适应逐渐过渡到喜爱和崇尚,不仅思想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而且正在逐渐外化到具体的行为表现,对家乡农村文化建设关心较少。因此,在当前城市化发展的背景下,都市文化对乡村文化带来了较大的冲击,重利薄义,追求“短平快”等不同程度存在。在现今的很多壮族地区,年轻人会说壮话、写壮文的人越来越少,传唱传统山歌的人也越来越少。传统乡村文化的日渐衰落,导致乡民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降低,对民族文化的自信心、自豪感和归属感也逐渐降低。
三、城市化背景下壮族乡村文化保护的对策
美国学者戴维·波普诺指出:“文化是代代相传的人们的整体生活方式。”[6]文化是一个民族一贯思想和行为的体现,承载着乡民的根基认同和整体心态,体现着民族凝聚力、生命力和创造力。民族乡村文化保护对于维护文化生态多样性、增进乡民民族认同感和建设和谐社会主义都有重要作用。保护壮族乡村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抵御城市化对乡村文化的冲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1.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加强壮族乡村文化的收集和整理
壮族广大农村有着极其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积淀,这些民间文化反映着农民的认知方式和审美习惯,是农民生活的艺术写照。在乡村文化保护与建设的实践中,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经验,充分挖掘和大力弘扬乡村现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文化资源,在创新中进行保护和传承,让其成为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一是要清点排查现存民族乡村文化资源。民族乡村文化资源是壮族先民留给后代的宝贵财富,建立民族乡村文化遗产普查员队伍,仔细清点和排查现存民族乡村文化资源,组织专家和学者及时甄别和整理重要的特色文化品类,建立档案分类保存,并将其数字化。
二是要重视壮族乡村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壮族农村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与开发工作,充分挖掘农村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资源,为广大农村农民提供丰富多彩的传统民俗、民间文化活动和精神产品,营造农村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扶持有代表性和有影响力的民间民俗艺术活动、艺术项目,积极创新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间艺术,广泛组织开展具有群众基础和地方民族民间特色的文化活动,努力建立一批民间艺术创新基地和产业基地。如百色田林的壮剧发展就很有特色,2006年,壮剧入选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9年,该县被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会授予“中国壮剧之乡”荣誉称号;2010年被命名为“中国壮剧传承研究基地”;2014年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创研百色基地在田林县挂牌;2015年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7]2008年,百色靖西旧州绣球村被列为第三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通过产业化经营,取得良好经济效益,产品畅销东南亚、欧美等地区。
三是要加大对壮族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遗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员队伍,作为保护传统文化的一种重要手段,应组织专家和学者及时挖掘和整理重要的特色文化品种,充分重视非遗项目申报。目前,百色田阳县壮族布洛陀、百色靖西壮族织锦技艺、百色平果县壮族嘹歌、宜州刘三姐歌谣、河池壮族铜鼓习俗、南宁马山县壮族三声部民歌等一大批壮族非物质文化被入选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要对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下的非物质文化进行挖掘、整理、保护和开发,通过非物质文化传承基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通过仪式、节庆等民俗活动的开展,实现壮族传统乡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2.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健全乡村文化保护与建设的基础设施
乡村文化建设是党和政府关心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民心工程”。文化基础设施是开展乡村文化服务的必要前提,是构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重要抓手,是广大群众尤其是广大农民能够充分享受文化生活的重要保证。加强壮族地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乡村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村文化建设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市、县、乡、村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形成市级文化部门统筹规划,县乡经费筹措和业务指导,村级积极参与的新格局。公益性乡村文化设施建设要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并在规划、建设、投资、金融贷款、土地等方面予以特殊考虑。
3.创新乡村文化保护模式,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对能较好实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向民族文化资本优势转化的民族文化领域,要鼓励民间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保护与开发,通过社会经济资本的介入,加快一批具有鲜明民族特色而又能较好地实现文化增值的壮族传统民族文化进行资本化或产业化运作。要不断创新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模式,可以通过民族节庆文化资本化,如田阳布洛陀文化旅游节和田林壮剧文化艺术节;民俗旅游文化市场化,如那坡黑衣壮风情旅游开发;民族艺术商业化,如靖西绣球产业开发;民族医药产业化,如靖西壮族医药开发等几种模式进行开发。只有让民族文化真正实现资本增值,才能实现民族文化的动态性保护,传统的静态性的文化保护路径难以实现文化的可持续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政府要充分重视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文化项目。同时,政府要转变职能,做好引导和服务,给予民族文化项目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财税减免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对乡村公益性文化活动、设备设施建设进行投资和捐赠。
4.健全体制机制,加强乡村文化保护工作队伍建设
人才是事业推进的有力保证。乡村文化的保护与建设,关键在于建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稳定的乡村文化工作队伍。一是充分重视人才的引进、录用。调查结果显示,壮族乡村文化干部整体上专业素质偏低、文化程度不高。这些文化干部专业化程度低,进入渠道多样,懂舞蹈、会音乐,能编排、掌握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业务人员少。要切实改变目前乡镇文化站人员老化、专业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就要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乡镇文化站人员选拔可参照公务员制度实行公开招考、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录用,试点推行工作人员从业资格制度,持证上岗,真正将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的年轻人充实到乡镇文化工作队伍中来。二是要加强乡村文化队伍的培养、培训。壮族被称之为“民歌的海洋”,将乡村文化队伍培训基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落实专项经费。积极与市、县各级文化机构合作,完善基层文化骨干培训网络。市艺术学校、市群艺馆、市图书馆应开设与基层文化相关的专业培训班。发挥县级群艺馆、文化馆和图书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采取“选调培训”和“下乡辅导”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加大乡镇文化专干和农村文艺骨干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文化站长培训班、社区文化员骨干培训班和村落文化员骨干培训班等形式,努力提高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素质,使基层文化工作者在戏剧、戏曲、舞蹈编导、农村题材文化作品创作、书法、美术、摄影、体育等方面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三是深化乡村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解决乡村文化工者位虚薪低保障不力问题,乡镇要完善集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科技、教育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宣传文化机构,定好编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占用文化机构的人员编制,不得将文化机构工作人员长期借用到非文化岗位工作。解决好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积极推进职工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乡村文化保护与发展,关键在人。只有基本建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才能实现基层文化活动的经常化、大众化和特色化,才能较好地满足乡村人民群众经常、就近、有选择的精神文化需求。
文化是一种软实力,美国著名学者亨廷顿说过21世纪的竞争是文化的竞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们需充分认识到优秀乡村文化的弥足珍贵。对丰厚的乡村文化进行分门别类的保护和开发,有利于弘扬和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也是民族文化富集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乡村文化保护和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共同努力。
[1]关于加强广西农村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EB/OL].(2008-12-30)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ages/20081230/newgx495a30c0-1841018.shtml.
[2]杨通永.右江区179支“草根”文艺队活跃乡村舞台[N].右江日报,2015-02-01.
[3]杨通永.百色市右江区:发掘精品文艺让群众共享文化大餐[N].右江日报,2015-12-16.
[4]严文芳等.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文化的保护与开发[J].福建农业,2007(6).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5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6-04-25)http://www.cbbr.com.cn/article/103178.html.
[6]波普诺.社会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84.
[7]田林入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EB/OL].(2015-01-12)http://xianqu.bsyjrb.com/tia nlin/content/2015-01/12/content_61951.htm.
责任编辑:徐海斌
Research on Protective Countermeasures of Zhuang Rural Culture in Urbanization
HU You-xuan LIU Wu-jun
(Baise University,Baise,Guangxi 533000,China)
Zhuang rural culture is rich and brilliant.In recent years,under the support by Party committees and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Zhuang rural 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 have been significant achievements,rural cultural infrastructure improved significantly,growing talent,a strong momentum of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industries.With the accelerating urbanization process,a strong form extrusion of urban culture to zhuang rural culture gradually widens the gap.Construction and protection the culture of Zhuang villages need the simultaneous measures and joint strength,such as thought to be paid more attention,the guarantee of funds, reform of system,the innovation mechanism,etc.
urbanization process;Zhuang rural culture;Protective Countermeasures
1009—0673(2016)03—0042—06
G127
A
2016—02—20
2010年度国家科会科学一般项目“城市化背景下的壮族乡村文化保护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XMZ032。
胡优玄(1980— ),女,江西修水人,百色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讲师,管理学硕士,主要从事西南边疆城镇化建设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