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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城市化与农业集体化两项工作的天然契合性

2016-03-03夏庆宇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集体化大城市进程

夏庆宇



论我国城市化与农业集体化两项工作的天然契合性

夏庆宇

(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上海200433)

在当前的中国,城市化与农业集体化这两项工作完全可以成为一个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并行不悖的过程。就推进城市化这项工作而言,应摒弃对“大城市病”的过度担忧,以地级以上城市为城市化的重点。建设“城镇”并不科学,只能导致重复建设,“城市化”才是应当追求的目标。

城镇化;城市化;行政区划调整;农业现代化;农业集体化

随着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当前中国的一些地区出现了所谓的“鬼城”,即楼盘入住率不高的现象。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所谓“鬼城”均出现在中小城市而非大城市;尽管大城市同样在大规模开发房地产,但很明显,小城市、城镇的楼市“去库存”的难度要高于大城市;城市规模越大,反而越不存在“去库存”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城市越大购楼的需求越旺。这个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样一个经济规律:大城市比小城镇有更大的经济优势。由此我们应当反思这样一个问题:我国目前应当推进城市化还是城镇化?本文认为,城市化要优于城镇化。城市化与城镇化的区别在于是以发展小城镇为重点,还是以发展一定规模以上城市为重点。

“城市化(urbanization)通常被理解为人口不断向都市或城市地带流动、聚集的一种社会经济过程。”[1]从西方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出现的趋势。在西方工业化国家特别是在美国的发展史中,曾经普遍出现了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根据这一历史经验我们可以推论:在我国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也必然将出现城市化的进程,事实上,建国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一直在不断发展,只是有的时候政府对城市化进程的管控比较严格而已。有研究者就此指出:“当今世界经济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工业化、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而步入了后工业化时期,一些尚未达到现代化的国家也正朝着这个方向迈进。与工业化、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是世界范围的城市化。”[2]

但是,为什么要实现城市化仍然是我国在大规模主动推进城市化进程之前需要首先回答的问题。

一、城市化的主要功能是可以提高国民经济的综合效益

“城市化首先是一个经济问题。城市化的实质是经济发展,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结构大调整的反映。”[3]本文之所以认为推进城市化是一项应当着力开展的工作,其根本原因即在于城市化进程不仅能够提高城市的“规模化”经济效应,而且能够提高农村的经济效益,从而将整体国家经济提升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之上。

首先,城市化促使城市形成更强的“规模化”经济效应。城市化进程会将农村富余人口吸引到城市之中,在人口进一步在城市集中之后,就能够促使城市经济产生出“规模化效应”。所谓规模化效应,就是指当经济体达到一定规模之后,经济体的经济效益、竞争力、发展能力会比此前得到大幅提升。当城市规模增大后,城市往往会产生新的经济形态,经济规模会有所扩大,进而使城市经济出现增长。这种情况具体表现在:第一,当人口增多后,城市中的经济需求自然会增加,而需求的增加自然会拉动产业的发展,甚至拉动城市周边农业的发展。第二,在人口聚集到城市中之后,无业人口一般会为自己想出新的谋生手段。举例来讲,青帮大佬杜月笙曾经在上海靠削梨、卖梨为生。而且这类业态又依赖于第一点,这是因为这类业态在小城市和农村是不可能出现的,只有人口达到一定规模,这种经济业态才能得以存活——因为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后,需求才会有规模,才能够足以支撑起一种业态。然而需要看到,杜月笙所从事的这项细小的工作确实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创造出一定的劳动价值,由此通过一项项这样的细小业态的产生、汇聚,城市的经济便会繁荣起来。这种现象就是城市经济发展中的“规模化效应”。人口增多后,为了避免同类产业的竞争,人的谋生方式自然就会多起来,由此城市经济的内涵就会丰富起来、经济就会更加繁荣。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所吸收的主要是农村人口(当然,还存在一个趋势就是大城市会吸纳小城市的人口),在此过程中集中到城市的农民(或集中到大城市中的、原本生活在中小城市的人口)不仅会为谋生而发明出新的经济业态,更会开办新的经济实体。此外城市人口的增加不仅可以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需求及住宅需求的旺盛,而且城市中的产业可以获得充足的劳动力,进而充分利用“人口红利”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当然,在此前我国也已经广泛开展了城市化工作的试点,但是在其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农民失去土地后把依靠政府当成了唯一的生活来源,政府给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款用完之后部分农民会继续到政府要求得到更多的款项。尽管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本文认为城市化是一条正确的道路,不论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什么意想不到的问题,我们应当认定这个大方向是正确的并坚定推进城市化。在推进过程中也不必操之过急,政府既对农民进行适当的扶持,帮助他们就业、创业,使他们获得新的生活来源;也要对那些不愿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员采取异地安排耕地等方式;更要注意加强对农民进行宣传教育,培育他们自觉接受新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的意识。

如果处理得当,城市化进程不仅可以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也能同时提高农村的经济效益。我国的农村改革应当利用城市化进程加速农业集体化的步伐。农业集体化有利于加速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所谓农业的现代化主要体现在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农业经营的集约化、规模化,农业产权组织方式的集体化。

由于城市化进程将吸收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不是说农村的人口不劳动,只是说农村完全可以利用更少的劳动力来完成现有的耕种等工作),而农业人口减少之后我国的农业将更加容易实行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更容易实行农业的集体化经营,从而打破传统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农”格局。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农业之所以竞争力强,就是因为这些国家的土地集中,实现机械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而且规模化的经营也有助于提高人力(表现在能够使从事农业的人口保持在较低水平)、物力资源的使用效率。我国只有通过农业实现规模化经营为主,才能获得美国等国农业的那种国际竞争力,才能实现我国农业的高效化;而这个过程就需要把农村的分散经营的土地逐渐集中起来,并且减少农业家庭的数量。要实现农业集体化这一目标,自然需要借助城市化进程。只有使那些从农业中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或者说在目前我国农村未得到充分发挥的人力资源)被有效吸纳到城市中去,农村集体化工作才更加容易开展,在这样的过程中城市化与农业集体化就成了相互促进的一个过程。

为了实现将农村的土地资源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种植或管理,我国各地已经围绕如何实现农业集体化进行了许多探索。当然,农业集体化的改革主要应集中在适合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产业、地区开展,如果一些农村产业需要较多人力资源且无法实现规模化管理,则应慎行。本文推荐的实现农业集体化的方式包括:第一,在实现农业集体化过程中,可以采取让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方式建立新型农业合作社,同时安排农民脱离农村、进入城市工作。第二,给予农民足够的土地承包权出让金,使农民能够以这笔资金获得在城市中安居、谋生的必要条件。第三,用城市中的住房和工作岗位换取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工作岗位可以是建设农民自己进城后的住房)。

在农村富余人口进入城市之后,农村许多宅基地也可以再次成为农田。这项工作并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不必急于开展,那样会带来问题。但是也不应当怕麻烦而不去开展。此外,有人担心农民失去土地后将使农民失去最根本的生活保障,但是这一问题是可以通过必要的工作加以解决的。也就是说,应当在农民失去土地的同时确保他们能够在城市中获得工作、谋生的机会或生活来源。

总之,推进城市化的意义在于能够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增长,特别是既有益于城市,又有益于农业。

二、不应当因对“大城市病”的担心而刻意限制城市化

上文阐释了城市化的积极效果,因此本文认为应主动推动城市化工作。但是围绕城市化问题,长期以来有一种观点认为城市规模过大会造成管理困难,产生“大城市病”,因此不能以大城市为城市化工作的中心,而应以小城镇为中心——这就是所谓“城镇化”的主张。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有些“杞人忧天”。一方面,我们并未看到世界各国的大城市陷入瘫痪;另一方面我们应当看到,大城市的扩张有其天然的限制。所谓“天然的限制”就是说大城市规模增大后,经济需求必然增大,经济需求增大后物价必然上涨,物价上涨后自然会使在大城市的生活成本增加,这样就会使很多人自然止步于大城市之外。这是一种天然就存在的、限制大城市人口的机制。

不仅如此,本文认为推进城市化的价值就在于能够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效益,相反,如果推行城镇化就无法实现这个目标。何以得出这个结论?下面即进行分析:如果我国能够将所有人口集中在一座城市之中(仅留下必要的最低限度的人口从事农业),则我国的经济效益会达到最大。其原因在于在这种情况下,除唯一一座城市之外的其它土地都可以投入农业生产之中,这座唯一的城市也会因人口的聚集而产生最大程度的规模效应,称为最繁荣的城市——前已述及,人口聚集之后人们为了谋生就会发展出多种多样的经济业态,从而促进经济繁荣。

尽管上述理论假设在现实中是无法实现的,但是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当前的技术水平下,人口越集中越有利于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及经济效率。这也就是说,如果从符合经济效益的角度来判断的话,城市化的方向优于城镇化的方向。

因此,目前我国以既有的2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重点大致可以说是合理的。

“与‘城市化’相关的几个概念主要有城镇化、农村城市化、小城镇化、逆城市化。”[4]应当看到,“城镇化”会做一些无用功。因为按照上面所作的假设中所揭示出的道理,在有些镇变成县、县变成市之后,最终如果想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那么那些刚刚发展出来的城镇有必要进一步被“城市化”到规模较大的市之中去。也就是说,实现了城镇化后形成的县、市最终还是要合并到地区中心城市中去才更符合经济效率的规律。因此从这个角度说,“撤村设镇”、“撤镇设县”等城镇化工作的工作方向是错误,最终会变成无用的工作、只能成为一种重复建设。虽然“城镇化”在短期内有利于推动一定的经济增长,但最终这类工作是不“经济”的。有学者已指出了对农村实现“城市化”(实质就是“城镇化”)的局限性:“农村城市化道路虽在一定时期能适应中国城市化实践的需要,但它造成中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进程,使中国城市现代化整体水平低、城市化质量差。”[5]

当然,有些学者之所以主张实现“城镇化”是因为他们担心出现严重的大城市病、担心城市的资源承载力超负荷。例如有学者指出:“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世界经历了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一方面给人类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并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给人类健康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6]应当承认,城市人口增多会带来许多问题。但政府和社会可以通过开展有关工作解决其中的多数问题,而不应当因为担心出现问题而逃避。本文认为,现代城市还有很大的潜力需要人们去挖掘,我国的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还可以进一步精细化,我国城市的的功能还可以进一步发展完善。有这样一个事实:只有遇到问题,人们才会去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正因为出现了城市交通不畅的问题,人类社会才出现了高架桥、地铁等设施。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未来的城市一定会变得越来越“立体化”,不断向天空和地下发展。这样的城市只有在出现了城市病之后才会通过人类的努力而出现,也会称为人类社会进步的体现。与笔者观点相似,有学者指出:“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城市化速度提高是正常现象,出现‘超高速’发展阶段也是正常现象。‘速度恐惧’、‘拉美恐惧’、‘人口恐惧’等似未抓住城市化问题的实质。中国目前的城市化问题主要是‘卡’在了空间体系上。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已具备快速推进城市化的基本条件,必须做出合理的制度设计,尤其是要通过制度设计促进集聚型空间体系的形成,才能快速推进城市化。”[7]

至于城市的资源承载力问题,其中最难以解决的问题还是水资源问题。必须承认,水资源短缺的地区不适于推进城市化,因此推进城市化的重点地区应当是水资源充足的城市。然而我们也要看到,正是因为北京、天津等北方大城市对水资源的需求,才会出现南水北调工程。这些工程缓解了我国的水资源分布不合理的状况,也体现出城市化工作是如何激发人类的发展潜能的。因此,对大城市病问题有所考虑、进行预防是必要的,但不宜因此而对城市化工作产生恐惧心理。

三、实现城市化的路径

为了使城市化与农村集体化两项工作互相促进,我国的城市化过程可以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策略。一头抓我国地级以上城市的城市化,另一头是在农村推行农业集体化,将农村的一些农业经营活动、有条件的散居的农户的居住地集中起来,促进农业的规模化并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带中间”是指可以在上述过程中把那些在地理上与地级市市区接近的农村合并入地级市市区。

在上述过程中,为了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可以考虑对我国现有的行政区划进行一定的调整。笔者针对“城市化背景下我国的行政区划调整”提出一些设想,以求抛砖引玉:

第一,突出地区中心城市的地位,如西安、成都、广州等。为了鼓励这些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并发挥其区域中心作用,似可以考虑恢复类似建国初期的大区建制,让中心城市的地位进一步突出。例如,使武汉成为华中大区的中心城市,使沈阳成为东北大区的中心城市,使南京成为华东大区的中心城市等等。

第二,增加我国的直辖市。为了带动城市化进程,我国的非中心城市且较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可考虑升格为直辖市,如大连、青岛、厦门、深圳、苏州等。而与此同时,如上一条所述,区域中心城市可以升格为“大区”的中心,如此就可以平衡在增加直辖市之时各方面提出的不同意见。之所以更倾向于使非中心城市成为直辖市,是因为中心城市成为直辖市之后会割裂其与周边地区的关系,而使这些中心城市原本在本地区发挥的枢纽功能、带动功能受到抑制。

第三,可以考虑北京、上海进一步升格为特别行政区。不得不承认,我国除这两个城市之外的城市都有较大的进一步扩容、进一步实现“城市化”的潜力。然而笔者想指出的是,北京、上海这两个城市也不是没有进一步推进“城市化”的潜力的,随着科技特别是工程技术的进步,这两个城市的人口承载力应该有能力进一步提高,因此这两个城市的城市化进程应与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此二城市的人口承载力相适应,稳步加以推进。而且仅就目前而言,此二城市周边的农村仍然存在进一步实现“城市化”的空间,即北京、上海的市区可以进一步扩展并“城市化”自己周边的农村地区。

第四,以现有地级市为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核心。笔者提出将地级市所在市区作为发展城市化的着力点,并不是否定县域经济的发展。但必须承认的是,与城市相比,县域在发展工业经济时并没有太多的优势,并不“经济”——当然,在发展与农业产业相关的工业方面县域有相对城市而言的优势。在实现地级市的发展过程中,可以推进撤县设区、小的区合并为大的区、镇并入区,将地级市所辖区域内的资源都吸引到地级市市区周边,最终中国将形成300个左右的大城市。

第五,在推进农业集体化的同时,合并有条件的自然村,由此不断向上级推进。当然,这必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必须避免冒进,但这个过程不应当是一个自然的过程,需要有一定的行政力来推动,否则农村几千年来的分散局面是永远无法改变的。

四、结论

进行城市化工作过程中应注意五方面问题:

第一,应注意控制城市化进程的速度。城市吸收外来人口的过程必须是渐进的,否则会出现问题。应当以外来人口能够安居乐业为前提来决定推进城市化的速度。

第二,应当使城市化与农业集体化同时进行,并且互相促进。

第三,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要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医院、学校、休闲场所)的投资力度,如此才能活跃城市经济并保障城市人口的生活。

第四,城市化进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有文章指出,“城市化既涉及空间的扩展,更在于人口的增加。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市在空间的扩展速度上,远远高于人口的增长速度。今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点应该从空间转移到人口”[8]。人口的聚集是城市化的核心。应以人口规模而非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一个地区的行政建制是否应当升格。如果以经济发展水平为标准决定一个地区的行政建制升格与否,则会抑制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的“以推进城市化来拉动经济发展”的可能性。

第五,推进城市化这项工作应结合各地区实际开展,不能搞“一刀切”。

总之,“加快城市化进程既是解决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又是中国在21世纪保持续稳定发展的一种重要因素。”[9]在推动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同时推动农业实现更高水平集体化是一个正确方向,不应因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出现某些问题而动摇对这一大方向的信心。

[1]徐晖.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因素[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0(3):82-90.

[2]蔚芳.城市化与现代化[J].城市问题,2001(3):16-19.

[3]陈为邦.关于城市化的几个问题[J].城市发展研究,2000(5):27-31.

[4]曾赛丰.城市化定义刍议[J].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6):108-111.

[5]刘中起,吴娟.城市化进程与中国城市化战略的反思[J].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06(2):6-10.

[6]玄泽亮,傅华.城市化与健康城市[J].中国公共卫生,2003(2):112-114.

[7]罗志刚.对城市化速度及相关研究的讨论[J].城市规划学刊,2007(6):60-66.

[8]蔡继明,程世勇.中国的城市化:从空间到人口[J].当代财经,2011(2):78-83.

[9]刘英群.关于城市化的理性思考[J].财经问题研究,2000(12):54-59.

(责任编辑 李建武)

Urbanization and the Collectivization of Agriculture Would Promote Mutually

XIA Qing-yu

(Fudan University, Yangpu, Shanghai 200433, China)

In China, urbanization and collectivization of agriculture could be a paralleling process of mutual promotion and complement. To promote the urbanization, over-worry about "big city disease" should be abandoned and should focus efforts o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of the above prefecture-level cities. It is not scientific to focu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owns, which can only lead to duplication of construction instead, "urbanization" is the goal which should be pursued.

urbanization; adjustment of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agricultural collectivization

F290

A

1008—6129(2016)06—0025—05

2016—09—02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后期资助基金项目——“东欧诸国与两次世界大战的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6JHQ025。

夏庆宇(1981—),辽宁鞍山人,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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