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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影“IP”热的反思

2016-03-03

关键词:好莱坞知识产权

兰 朵

(北京师范大学 艺术与传媒学院,北京 100875)



【影视艺术文化研究】

对电影“IP”热的反思

兰朵

(北京师范大学 艺术与传媒学院,北京100875)

近两年来,电影“IP”作为一个热门词汇流行于中国电影的创作与实践当中,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资本的大量涌入造就了电影市场的繁荣;另一方面,与电影是否优秀相比,过热的资本也催生了电影创作中的盲目跟风和逐利投机心态,导致了大批粗制滥造甚至缺乏电影艺术基本规范的作品产生。从电影“IP”的概念出发,通过与国外成功的改编电影对比,对当下中国电影的“IP”论与电影艺术本质之间的关系进行论述,并对近年来中国电影的“IP”热进行反思。

“IP”;生产与消费;电影艺术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中国电影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时期。一方面,大量资本的涌入帮助电影产业的利润实现了飞速增长,中国内地电影票房总收入突破440亿元人民币大关,同比增长48.7%,再创中国电影票房新高,另一方面,电影创作产量进入了井喷式的发展阶段,在年度票房中,国产片票房累计达273.55亿,占比高达62.5%;进口片票房占比为37.5%,创十年来最低,首次跌破四成。①数据来源:艺恩网http://www.entgroup.cn/news/Exclusive/3127500.shtml.在众多的国产影片当中,由经典文学作品改编或衍生出来的电影成为了今年的一个热门现象,其中,既有《狼图腾》《一个勺子》《烈日灼心》《捉妖记》《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等改编自当代小说或者巧妙嫁接中国古代文学经典形象的作品,也有《九层妖塔》《寻龙诀》《何以笙箫默》《万物生长》《左耳》《栀子花开》《小时代》《奔跑吧,兄弟》等改编自风靡全国的网络小说、青春文学、综艺节目甚至是一首歌曲的电影。未来几年,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刘慈欣的《三体》等热门文学作品也即将被搬上大银幕。伴随着互联网和金融资本迅速涌入电影业,以中国互联网公司三大巨头百度(Baidu)、阿里巴巴(Alibaba)、腾讯(Tencent)即BAT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纷纷成立影视部门,大量购买和囤积音乐、戏剧、电影、电视、动漫、游戏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并致力于研究和开发出可以转换为影视拍摄的资源。一时间,电影“IP”成为了当下中国电影产业当中最热门的词汇。

那么究竟何为“IP”?“IP”对中国电影市场和艺术创作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首先,我们可以从“IP”概念的兴起与流行入手。

一、中国电影“IP”的兴起与流行

从概念上来看,“IP”是英语“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即“知识财产”的意思,而“IP”一词背后实际指向的、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这一概念,则应该叫做“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英文缩写是“IPR”。“知识产权”是一个法律词汇,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各种智力创造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等都可被认定为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从2014年起,“IP”这个概念却以“知识产权”为名开始在文化娱乐产业尤其是电影界甚为流行。对手握资本的文化产品开发者而言,IP可以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也可以是一个概念、一个形象、一首歌甚至一句话,IP存在于文学、戏剧、影视、游戏、动漫等多种文化形态中,无论形式如何,一个具备市场价值的IP 一定是拥有一定知名度、有潜在变现能力的东西。

由此可见,目前所谓的电影IP——也即影视行业的知识产权,就是指能够被改编为影视作品的内容,一般都是高人气的网络小说、游戏、漫画、现场娱乐、系列电影等原创作品,且这些作品是在众多的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当中可以被改编为电影的那一部分。

在中国电影当中,由文学作品改编的电影屡见不鲜。作为一个深具影戏传统的国度,我国的电影创作在初期就具备将经典戏剧、戏曲改编为电影的传统,现当代文学更是为不同时期的中国电影提供了丰富的故事文本。而IP价值在我国泛娱乐产业的发掘源于2012年:随着《杜拉拉升职记》《失恋33天》《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小时代》系列等一批由热门小说改编而来的电影票房屡创新高,大批资本加速进入文化娱乐产业,我国影视剧产业由传统的“内容+渠道”制胜进入“IP 为王”时代。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近年来IP的兴起缘于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中国电影产业的飞速发展所带来的“吸金效应”是IP 热出现的首要动力,票房收入从100亿元到近300 亿元,中国电影仅用时4年。[1]因而,国内泛娱乐产业对影视产品内容逐渐引起重视,与宣发环节相比,IP是居于产业链最顶端的,拥有知名度高的IP,则意味着粉丝效应可放大,并帮助影视作品快速占领市场。随着文化产业的竞争与发展,市场一方面追逐优质、稀缺IP资源,另一方面对于拥有IP运营能力、可以快速催化成熟IP的团队更加青睐。

其次,伴随着中国互联网市场的迅猛发展,互联网行业的竞争开始逐渐延伸到内容领域,电影电视相较于传统的时政、财经等内容领域,具备门槛低、市场化程度高的特点,因而吸引了大批互联网资本的涌入。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优酷、乐视等互联网巨头都纷纷成立影视部门,抢占IP版权,实现电影化运作。

另外,网络文学改编成影视作品以后异常火爆的收视率和票房,也促使网络巨头加大了对这一部分IP资源的开发和投入。与传统文学截然不同的是,网络文学从一开始就是以用户为导向的、充满互动性的一种文学载体,传统的编辑和审查等制度在网络文学面前并不适用,判断其好坏的标准也并非文学作品的价值,而是读者群体对作品的喜爱、追捧程度。热门的网络文学作品已积累大量粉丝,具备IP产权开发的潜力,因而也成为了众多IP开发者眼中的香饽饽,竞相收购。例如:2015年,腾讯就以约50亿人民币整体收购了盛大文学,统一管理和运营原本属于盛大文学旗下的起点中文网、潇湘书院、红袖添香等网络文学品牌,率先抢占了网络文学市场的制高点。

二、IP的生产与消费——以好莱坞为例

电影是一项跨学科的创作实践,它对文学、戏剧、美术、音乐以及电脑科技等不同学科都进行着借鉴与综合运用。IP的生产与消费,其实就是电影从其他媒介形式或艺术形态当中进行的“改编”活动,以及观众对由IP改编而来的影视作品的消费活动。

IP作为一种文化品牌,本身凝聚了内容价值、粉丝价值、营销价值,成熟IP背后的粉丝效应还会提高后续衍生开发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产业资本投资风险。挖掘具备改编价值的IP并将其开发成影视作品,是电影IP开发的第一个层面,当电影完成创作进入市场后,其IP价值在其他相关领域的延伸开发则是电影IP开发的第二个层面。任何国家都有大量的根据小说和戏剧等改编的电影,然而,正如电影人周铁东所言:并非所有的“知识财产”都有可被开发成电影项目的潜质:无论什么故事,若要在大银幕上呈现,它必须“可拍摄”(能转化为电影视觉语言)、“可融资”(有人愿意砸钱投拍)、“可营销”(具有足够的卖点说服投资人砸钱)、“可观赏”(影院愿意排片,观众愿意买票)。这几个要素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缺一不可。[2]

在美国电影工业当中,知识产权是核心所在。电影产业专家爱德华·爱波斯坦(Edward Epstein)曾以形象的说法指出知识产权对于好莱坞的重要意义:“当代片厂所做的主要是在四处收钱——以他们手中的一笔笔知识产权,向各方收取使用费,再将收到的钱分给该笔知识产权关系到的各方,如创造、开发、投资的各方等等。”[3]好莱坞的知识产权开发之所以能顺畅运转,一是得益于链条完整的集团化产业结构,二是得益于文化市场对版权的严密保护。

首先,伴随着20世纪五六十年代大制片厂体系的衰落,美国的电影制作就已出现了明显的分化趋势,按照电影学者托马斯·沙兹的说法:“一个双重的冲动出现在影片制作之中:针对着偶尔上电影院去的大众的大片综合征,以及针对为数较少的电影院常客的更为深奥的、特殊化的影片。”[4]70年代新好莱坞的兴起和90年代独立电影的崛起,更显著地加剧了这一分化。以迪斯尼、华纳、福克斯、环球、派拉蒙为首的好莱坞六大主流电影公司,负责制作雄霸世界影市的各类主流商业大片,这些电影大多数是改编、翻拍和在原创基础上的续集系列创作,具有受众面广、流行度高的特点;而以米拉麦克斯、新线、焦点、狮门等为代表的独立制片公司,则负责生产那些游离于好莱坞主流叙事之外的独立影片,这些电影以独立原创居多,艺术表现形式独特,受众面较为狭窄,但在各种电影节极受追捧。

其次,在宪法的规定下,美国具备一套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用以保护著作和发明人等个人或群体的专有权利;美国电影协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智能,就是游说美国国会和政府在版权立法和管理执行方面保护美国电影制作的权益,这也为好莱坞的知识产权开发提供了另一重保障。目前,好莱坞电影的产生主要有三个源头:一是好莱坞之外的素材,如小说、戏剧、新闻报道或报告文学,甚至流行歌曲或电子游戏等;二是制片人、导演、演员或制片厂经理人想象中的一个故事创意,指派作家将其开发为电影剧本;第三个故事来源则是终年挣扎在好莱坞外围的庞大的原创编剧大军。[5]

除了改编与系列化创作,好莱坞还通过对电影附加产业链的开发和品牌植入的方法,在电影消费环节创造更多的收益。其中,与某部电影相关的书籍、电子游戏、原声带、主题公园、日用品等领域的开发,为电影与其他领域合作提供了机会,大大推动了电影的营销。而电影中的品牌植入,则成为了好莱坞主流商业电影的另一种创收方式,在这些电影中出现过的品牌,往往配合着电影的上映而推出其包含了电影元素的产品,在宣传自己的同时也帮助了电影的营销。

三、对中国电影“IP”热的反思

IP热的出现与急速发展,是我国电影市场巨大潜力的直接反应。作为一个年票房总额逾百亿的巨大市场,需要好的故事、好的创意。电影剧本的价值受到重视,电影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得到肯定,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然而,当前中国电影市场上的IP热潮却似乎没那么简单。担忧者认为,IP热潮背后,是资本对整个电影市场的垄断性支配,是要重建游戏规则,强推流水作业,取缔手工制作,这一做法势必影响到影视编剧们的生存状况。而推崇者则将影视制作视为一项风险极高的投资,利用成熟IP开发影视作品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风险,因为IP 背后的粉丝经济会为影视作品提供有效的消费保障。讨论声中,创作者和资本在内容生产中应该谁主谁从,似乎落入了“公说公有理”的窠臼。 “一剧之本”显然是影视创作中最为核心的一个组成部分,内容的生产也理应被置于电影制作环节的重要位置,但是,“IP论”不应成为占据电影从业者议论空间的一个主要话题,对这个议题我们应该进行冷静的思考。

首先,目前国内影视行业所讨论的IP其实是狭义的IP,是指当前网络上比较火的小说以及一些游戏、娱乐节目等,这些热门的IP都是叙事价值和文化含量很低的产品,与那些具备经久不衰的文化魅力的文学、影视或者戏剧作品相比,它们的商业价值显然高于艺术价值。作为文化产品,电影须兼顾利润与艺术,但目前的行业风气显然是将利润的获取放在首位,而将电影的艺术价值置换为“变现”“储备量”“粉丝效应”等词汇,这一提法已偏离电影艺术创作本身。因此,被捧得热乎的IP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它只是一个资本概念而非电影创作概念,电影从业者应该祛除浮躁和投机心态,不应将IP作为一种能够撬动一切的杠杆,而是应该在把握影视行业基本规律的基础上,理性运用手中的知识产权。

其次,就目前来看,我国IP的生产与消费仅仅处于资本原始积累的初级阶段,产业运作方式极不科学,IP转换的失败案例比比皆是,资本运作者对电影行业的了解也与长期从事影视原创写作的编剧、导演和制作人有出入。目前,我国的IP主要来源是网络小说、已出版的热门文学作品(多为青春文学)、电子游戏等,这些所谓的“IP”精品率极低,将其改编成电影作品的艺术价值亟待商榷,但各大娱乐产业公司竞相收购这些作品的版权,其中纯以营利为目的而改编的那些作品无疑会制造更多的文化垃圾。而各大资本实体对上游资源的疯狂挖掘,难免会抑制原创思维,进而影响中国电影健康发展的格局。2015年年底,阿里影业副总裁徐远翔在一场主题为“原创与IP相煎何太急”的论坛上“给编剧们指一条出路”,“请IP的贴吧吧主和同仁小说作者写故事”的言论引起了编剧界的抵触情绪,也从侧面说明了资本与电影创作者之间不对等的关系。

电影是一门结合了技术与艺术的综合艺术,它以资本为媒介、以商业盈利为目的,同时,它也是一种文化的载体,电影艺术的文化价值要远远超过其商业价值,这也是电影不同于其他实体经济的地方。电影从业者应当照顾观众的喜好,但绝不能唯IP是论,因为无论源头如何,电影的灵魂所在还是剧本内容本身,其他任何手段都是为故事核心服务的。观众只会被精彩的故事打动,而不会为IP买单。真正的知识产权应当具备能够转换为电影的基本文学素质,而不应当是以变现能力、大数据、粉丝拥有量去衡量的一次性消费品。一个优秀的改编作品能够持续发挥其价值、并且能够被反复使用并成为经典的前提,首先在于内容的丰富性、可改变性和世界观的宏大完整性。好莱坞的经典IP《星球大战》《指环王》《哈利·波特》等系列电影皆具备这种丰厚的叙事潜质,因而能够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广泛而持续的传播。其次,好的IP必须具备一定的价值观导向功能而不能仅仅流于视觉表象,试看那些成功的改编作品,它们之所以能够激发观众的持续热爱,在于其内容背后都潜藏着创作者对人、对事的鲜明判断和深切关怀,作品的直指人心才是这些IP真正成功的地方。

综上所述,当我们深入探究IP时,就会发现这个被人人挂在口头的概念不过是资本游戏当中的一个错位的定义,是内容为王时代中国电影原始积累时期的乱象之一,是一个与电影创作和电影艺术价值关联甚微的伪命题。在我国电影产业与投资需求不同步发展的当下,我们虽然具备大量的知识产权储备,然而其中能够用以改编成电影的作品却在少数,因此,娱乐资本对上游产品的竞争的无限放大,并无益于电影整个产业的良性发展。知识产权诚然重要,但勿让IP成为一个统领电影市场的词汇,与其对IP趋之若鹜,不如一方面以负责的态度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剧本改编工作,将真正具备艺术价值的知识产权转换为银幕上可供观看的故事;另一方面,也应该为更多的独立创作打通资本渠道,系统地扶持和建立优秀的原创剧本,构建更多承载着社会思考和现实意义的作品,使这一部分作品能够在市场上占有一席地位。

[1]张贺.“IP热”为何如此流行[N].人民日报.文教周刊,2015-05-21(17).

[2]周铁东.观众不会为IP买单[EB/OL]. 新浪微博,2015年11月23日. http://t.cn/R2eBhsC.

[3]彭侃.好莱坞电影的IP开发与运营机制[J]. 当代电影,2015,(9):13-16.

[4][美]托马斯·沙兹.旧好莱坞·新好莱坞:仪式、艺术与工业[M]. 周传基,周欢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225.

[5]周铁东.号脉电影[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3:270.

[责任编辑朱小琴]

Reflection on Chinese Films’ Craze for IP

LAN Duo

(SchoolofArtandCommunication,BeijingNormalUniversity,Beijing100875,China)

During the recent years, there has been craze for IP in the creation and practice of Chinese films. On the one hand, financial capitals have invested loads of money in film industry and boost its prosperity. On the other hand, the mentality to blindly follow the fashion and capitalize on the IP to maximize the benefits also results in the large amount of crudely made films.Starting with the very definition of IP,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lm art and IP and reflects on the craze for IP in recent Chinese film industry.

IP;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film art

2016-03-20

兰朵(1989—),女,陕西西安人,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电影学研究。

J97

A

1008-777X(2016)03-0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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