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与区域经济发展※——基于局部系统创业的解释
2016-03-02朱至文
朱至文
创业与区域经济发展※——基于局部系统创业的解释
朱至文
内容提要:经济学家认为,创业对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具有积极的影响,但没有证据表明创业在发展中国家存在同样的影响。尽管许多低收入国家同样存在生产性创业,但这些创业活动并未能有效促进经济发展。这就是所谓“创业与经济发展之谜”。为了破解这个谜题,该文提出了局部创业与系统创业的概念,借鉴关于社会合作机制的研究以及网络理论和企业理论,解释了发展中国家为什么创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很小。
局部创业系统创业经济发展
有很多这样的情况:一些贫穷国家尽管存在大量生产性创业,但它未能创造出一定的财富从而消除大规模贫困。为什么生产性创业活动普遍存在,但经济发展却十分缓慢?这就是所谓的“创业与经济发展之谜”。传统解释认为,对穷人来说无论以何种方式成为创业者都是不合法或成本高昂的事。如秘鲁著名经济学家德·索托(2007)所述:“贫困的秘鲁创业者面对的主要敌人是将他们排除在外的现行法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创业活动转入地下,但长期而言地下经济的积极影响极为有限。
一、创业与经济发展
长期以来,创业是否有利于经济增长和发展一直是研究关注的焦点。早在18-19世纪,坎蒂隆、萨伊等经济学家就提出了一些理论,详细解释创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尽管古典经济学家早就看到了创业的重要性,但众所周知,除了熊彼特、柯兹纳和鲍莫尔等少数经济学家外,在整个20世纪几乎没有经济学家真正看到创业在经济发展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最近10年,随着全球创业观察(GEM)项目的开展,涌现了一股关于创业与发展主题的研究新潮流。
1.GEM项目
研究者发现,在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与创业呈正相关,但在发展中国家这种关系并不显著。GEM将新创企业定义为在萌芽阶段的一种起步过程。“新生的创业”概念描述了这个阶段。在该阶段,人们已经采取了一些步骤来创建他们将拥有或共同拥有的新企业。新生的创业活动在低收入国家更为普遍。GEM报告显示,与中等或高收入国家相比,在低收入国家成年人参与新生的创业活动的比例更高。解释这一发现的一种方法是研究低收入国家企业的死亡率。根据GEM报告,“要素驱动型经济体”(低收入国家)和“效率驱动型经济体”(中等收入国家)的企业死亡率比“创新驱动型经济体”(高收入国家)更高。
根据创业者动机的不同,GEM报告将创业分为“机会型创业”(即创业者发现了机会并想利用它)和“生存型创业”(即创业者没有其他谋生途径)。调查数据显示,生存型创业在低收入国家更为普遍。随着一国的经济发展,生存型创业的比例将下降。根据这些数据可以推断,生存型创业对经济发展和增长的影响很低。熊彼特认为,创业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但这种观点在发展中国家并未被验证。
2.鲍莫尔的理论
为什么创业活动不能在实证上很好地解释发展机制?对此问题最早的解释来自鲍莫尔著名的社会生产性创业理论。鲍莫尔认为,创业者的总数可能随时间和空间而变,但这些创业者的生产性贡献的变化更大。取决于社会提供的相对报酬的大小,创业可以分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活动。其基本思想是,企业家在特定时间的行为方式受游戏规则的影响,这些游戏规则决定了一个经济体中的分配结构。游戏规则决定了创业活动的类型。这意味着,并非创业本身具有生产性或非生产性,而是可获得的报酬使其具有社会生产性或非生产性。
正如鲍莫尔所解释的,一般来说,一个经济体对社会生产性创业活动的回报程度与该经济体的繁荣程度之间存在很强的联系。例如,尽管罗马和希腊化的埃及人拥有重要的技术知识(如蒸汽机、水磨机),但是这些知识并未能成功转化为生产力,从而不断提高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因此他总结道,至少可通过游戏规则部分解释这种现象,即游戏规则阻碍了生产性创业。
鲍莫尔的创业活动分配理论可以解释不同经济体的发展状态。例如,许多社会主义国家都成功进行了经济转型。鲍莫尔理论的另外一个重要案例是低收入和发展中国家。根据鲍莫尔的分类,贫穷落后的经济意味着非生产性创业的回报过高,以致阻碍了生产性创业活动的发展。换言之,有很大一部分的创业是非生产性活动。鲍莫尔的解释已成功地得到了实证检验,历史分析和经验似乎也验证了其效度。
3.创业与经济发展之谜
尽管鲍莫尔的分析是正确的,但还存在其他一些事实。似乎低收入国家常常存在大量的生产性创业,但并没有带来相应的经济增长。即使在最恶劣的环境下,也总有人找机会进行交易获利,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例如,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出现了许多非正式和非法的市场。这意味着在这些国家中创业活动也是活跃的,创业者为了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而开发利用一切可能的交易获利机会,从而填补了失败的政治经济体系所产生的空白。
这些贫穷国家尽管存在大量生产性创业,但是经济却停滞不前,这种悖论很难解释。这就是创业与经济发展之谜。熊彼特解释了创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但有人认为该关系主要适用于发达国家(Koster &Rai,2008),或者至少在适用于发展中国家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试图破解该谜题。
二、局部和系统创业
对于创业对低收入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目前的理论并没有提供一个适当的解释。用生存型-机会型创业或用生产性-非生产性创业似乎都不能很好地解释该谜题。
另一种思路是通过区分局部创业和系统创业两个概念来考察创业与发展之间的关系。GEM及一些学者所报告的创业U形曲线似乎说明,随着经济的发展,创业活动越来越由生存型创业向机会型创业转变。这种变化不仅反映了个人逐渐不再主要为了生存而创业,同时也反映了创业机会的范围发生了变化,从局部机会变成了系统性的机会。
1.局部创业
“局部创业”是社会生产性创业活动,具有以下特征:①市场交易量很少;②不需要复杂的劳动分工;③没有大量的资本积累;④主要依赖于个人的和非正式的关系。这一术语描述的现象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可以观察到。
由于局部创业主要依赖于对局部机会的开发利用,所建立的组织结构也比较简单,一般没有严格的会计程序,所以局部创业一般不会带来成长型企业所具有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换句话说,局部创业是一种会导致经济停滞或缓慢增长的创业活动,在许多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都可以发现这种情况。
局部创业不同于GEM分类中的“生存型创业”。对前者来说,限制业务增长的是市场上创业机会的范围;而对后者来说,是个人的动机。例如,可以想象“机会型创业者”陷入局部创业的情况。如果市场机会的范围不同,这些机会型企业家可以发展他们的业务。然而,局部和生存型创业很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
2.系统创业
“系统创业”指超越了局部层面的社会生产性创业活动。只有建立正式的组织结构,创业者才能开发利用超越初始局部层面的机会并从中获取规模经济,只有这样才会发生系统创业。系统创业涉及到复杂的非个人网络,企业之间通过这种网络建立多重联系。这与创业机会本身的大小无关,而与利用机会的范围有关。
本文通过钱德勒举的一个实例说明其含义。这个例子是19世纪晚期古斯塔夫·斯威夫特公司在冷藏肉类加工业上的创新。该公司首先发现需在城市中建立分销网络为零售商准备、存储和配送肉类。在其之前,大多数的“肉类”是活着运到城市中心进行屠宰的。该公司意识到,在西部屠宰牲畜然后将肉运输到东部市场会比直接运输牲畜更经济。通过集中在一个地方(芝加哥)进行肉类屠宰并为各地零售商设立肉类销售网络,可以实现规模经济。斯威夫特公司的市场地域分布很广,公司在美国东部的许多城市都进行肉类销售。其供应链包括牛羊、运输、冷冻技术在内的许多生产要素。为了持续经营业务,斯威夫特公司拥有一个集成的供应商系统。公司不仅在制冷方面,而且在业务结构,特别是肉类加工生产线和分销网络方面都进行了创新。
斯威夫特的例子说明,系统创业是社会生产性创业活动,具有以下属性:①通过大量的市场交易从贸易和创新中获得巨大收益;②需要建立复杂的组织结构才能获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③具有深厚的资本积累;④基于非个人和正式的关系;⑤产生创业动力。
系统创业开发利用的机会需要具有足够广泛的空间,这些机会不应该局限于创业者能直接接触的社区。系统创业需要建立正式的组织(例如企业)对多种输入要素进行复杂的协调,这样才能充分利用规模经济并抓住机遇。抓住这一类的获利机会需要进行“系统性的连接”,即在天南海北的陌生人之间跨越多重业务网络进行交易。
系统创业不同于GEM分类中的“机会型创业”。前者指的是市场上可获得的机会的范围;而后者指的是个人的动机。也就是说,系统创业一般起因于机会型创业者的活动。
3.局部创业和系统创业的区别
区分局部创业与系统创业并非说局部创业一定出现在系统创业之前。一些局部创业通过努力可以成为系统创业,但大多数并不会。例如,并非每个拥有自己车的出租车司机都会将其业务扩张为大型出租车公司,这取决于市场机会的范围。重要的是要意识到在某些地方局部创业变成系统创业,或系统性机会被发现的可能性不存在或很小。此外,斯威夫特的例子表明,一些系统性的创业发现从一开始就是系统性的。
当然,局部和系统之间的区别并不十分明确。这是一种理想的分类,在现实中可能很难区分。将创业看做一个连续体可能比这种二元区分更为合理。此外,即使在贫穷的经济体中也可能存在一些系统的生产性创业,但其程度比发达经济体要小得多。这里的论点是,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如目前的中国或印度)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系统创业。从这个意义上讲,局部和系统的机会之间的区别有助于解决经济学家围绕经济发展问题的争论。
有人可能将局部创业和系统创业的区别与熊彼特的创新导向型创业和柯兹纳的机会导向型创业的区别相类比。但是,将系统创业视为基于创新而其他类型的创业不是基于创新可能具有误导性。这两种创业都包含着机会的发现和利用,也都呈现出某种形式的创新。本文的基本观点在于,局部创业和系统创业的区别主要在于两者可获得的市场机会的范围不同,而不是两者本身的性质存在差异。
三、收益结构、信号提取、网络与企业理论
制度、社会网络和个人特征常常被视为创业的主要决定因素。鲍莫尔的理论与许多经济学家一样,本质上是一种制度解释。与此类似,发展中国家局部创业占主导地位大部分可以从制度上找到原因,通常怀疑的原因有:不健全的产权制度,掠夺式的政府管制和政权的不确定性。鲍莫尔在指出游戏规则及其实施的重要性方面是正确的,但他未能很好地解释创业和发展之谜。总体而言,不仅需要对缺乏生产性创业进行制度解释,还需要思考阻碍系统创业的机制。在这些方面,可以借鉴最近关于陌生人之间进行社会合作的理论、网络理论和企业理论对组织成长的解释。
1.收益结构
人们可能推测贫穷国家的收益结构很复杂,超越了生产性与非生产性之分。收益可能因机会的种类和大小而变。例如可能存在这种情况,创业者更难开发利用那些容易被当局看到的机会。这是因为存在腐败、征税甚至直接没收财产等事后掠夺的风险。德·索托(2007)指出,局部创业者处于雷达(政府)探测不到的地方,这对他们来说往往更为安全。只要创业收益小到政府看不见(或看不上)的程度,就能够产生生产性创业。在这种条件下,创业一般局限于有限范围内的生产活动。局部和生产性创业可以得到回报,但系统创业却不会。
为什么在许多贫穷国家非正式部门非常兴盛?复杂的收益结构可能是其原因之一。从这个角度看,非正式部门的产生可能源于系统创业受到了抑制。在这样的经济体中,生产性创业永远不能变成系统创业,而倾向于保持非正式状态。在收益结构随机会的规模和范围而变的情况下,创业由于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而缺少劳动和知识分工。市场的这种非正式特征将创业范围限制在局部层面,创业者很难超越社区或村庄进行创业。
2.信号提取与陌生人之间的合作
经济学家对陌生人之间的合作机制进行了大量探讨。Greif(1993)详细解释了多边惩罚和声誉机制如何约束了马格里布商人这样的大型同质化群体中的个人行为。但是,为了保护贸易和创新所得,就需要超越同质化群体。陌生人之间的合作可以使收益最大化,但在这种情况下,多边惩罚这样的事后约束机制并不起作用。解决该问题的一种方法是使用事前信号机制,即个人为了表明自己的合作兴趣而在事前进行大量的信号投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信号减少了那些希望互动的人之间的社会距离。
由于关系到正规制度的发展,所以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主流方法是将异质性(例如多元种族)视为坏制度的根源(齐玮娜和张耀辉,2014)。因此,只要非洲发展中国家的个体更趋社会同质化,那么就可能形成更好的制度。Leeson(2005)却认为这是由坏的制度引起的,这些制度导致了异质性或社会割裂。换句话说,通过信号可以拉近人们之间的社会距离,但不利的政府政策会导致人们进行信号投资的动机不足。
非洲的欧洲殖民政府经常破坏使社会正常运转的传统社会规范。通过消除社会距离,殖民机构削弱了传统制度并限制了其演化潜力。例如,禁止宗教团体的法律使得交易者很难从潜在的交易伙伴那里获得正确的信号。交易者不知道潜在的交易伙伴是否拒绝了信号投资,或仅仅是遵守殖民法律。因此,交易者会“不确定对方是否可信,制度干扰以这种方式对信号机制产生了噪音,降低了信息效率。这使人们很难确定潜在的外部交易伙伴是否可信,从而使得许多原本可能发生的交易不会发生”(Leeson,2005)。
这种情况的结果是,陌生人之间很难获得能显示对方合作意愿的信号。在这样的情况下,更好的选择是在局部层面与熟人进行交易,而不是与陌生人进行交易。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在非洲的许多地方,创业长期停留在局部层面。
3.创业与网络
由于限制了创业者广域网络的扩展,缺少合作信号会对创业产生负面影响。有证据表明,网络是创业者筹集所需资源的一种手段,并因此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刘奂辰和张二震,2015;吴士健和田为厚,2010)。网络可理解为协调问题的有效解,并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创业事实上是网络结构中的社会嵌入。但系统创业的发展需要特定的网络。局部创业建立在个人网络的基础上,这种网络主要由可以提供资金、技术等硬资源的家人和朋友等强联系组成,但系统创业难以在这种网络条件下出现。系统创业只能在由弱联系组成的广域网络条件下才能取得发展。
网络也可看做由节点和箭头组成的。网络中的每个人都拥有一个节点连接(如声誉)。箭头反映了个人在网络中进行沟通的方式。节点连接方便了交流,在低收入国家,由于缺乏事前信号机制而导致节点连接不足,从而进一步减少了箭头连接并阻碍了广域网络的发展。缺少节点连接使得创业停留在局部层面。此外,由于社会和职业的分层,不同的社会网络可以共存而不互相连接。因为发展中国家通常存在更强的社会排斥(即孤立和贬低社会中的某些群体),这些分层通常在发展中国家更为明显。
缺乏广泛的非个人网络也反映出较低的社会资本水平,导致他们难以从高信任网络中获利。简而言之,贫穷国家无法维系规模足够大的网络,因而不具有促进知识转移、非个人关系和复杂的劳动分工的能力。因为社区的规模较小,个人很难获得新的技术知识,内部的信息处理能力也很有限,导致他们不能吸纳“超过社区信任边界的相互依存关系的创新”(Kilby,1971)。
4.动态能力、互补性和企业
通过直接和尤其重要的间接网络连接,企业可以发展组织能力并最终形成动态能力。动态能力反映了企业是否能有效地协调内外资源以组织自己的活动。更重要的是,动态能力反映了一个企业通过扩张获取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通过创造市场获取新的交易收益的创业能力。没有组织能力和动态能力,企业几乎不可能积累出系统创业所需的合作专业化资产。换言之,由于能力和互补性资产的积累具有路径依赖性,所以这种积累可能局限于局部层面。这导致企业能力永远不能变成动态能力,创业只能是局部的。
在企业内部层面也可以发现互补性。由于缺乏互补的商品,生产性创业可能被局限在第一阶段。例如,建立一家超市意味着顾客开车来可以一次购买很多的商品。然而,在一个步行或使用自行车的人很难一次购买大量物品。因此,在这种经济体中,就不能通过发展超市取得规模经济,零售只能停留在局部层面。市场范围的限制成为创业者的硬约束,迫使他们的创业活动停留在局部层面。合作专业化的资产必须同时被使用。复杂的生产过程涉及合作专业化资产,只有企业具有组织能力才能积累这些资产。发展中国家的网络性质导致其企业组织能力的缺失,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系统创业的发展。由于严重缺乏合作专业化的资产,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分工十分有限。
系统创业需要不断进行动态能力建设,以支撑复杂的生产过程。但这种能力建设需要以信号提取作为基础构件才能完成。因为大规模社会互动的容量最终决定了系统创业能否存在,所以贫穷国家的创业者一般不具有这些有效的生产实践。这极大地限制了系统创业,并使得对社会有利的创业活动停留在局部层面。
四、结 论
本文提出了局部创业和系统创业的概念,并通过这对概念对创业与经济发展之谜进行了解释。这些解释建立在社会合作理论、网络理论和企业理论的基础上,说明了为什么发展中国家似乎只能受益于局部创业却不能受益于系统创业。创业的主要作用是能够将约束转变为变量,在创业包含技术创新时这种作用尤为显著。但有些约束并不能被转变为变量。很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创业机会或市场范围的约束,并且这种约束位于创业活动的视野之外。基于这种原因,市场范围仍然是外生的,并不受创业发现的影响,因此成为经济发展的硬约束。因此,经济发展取决于生产系统创业的条件。
政府管制、不明确或执行不力的产权制度以及政权的不确定性等制度因素是阻碍系统创业的主要原因。过去很多学者指出,贫穷落后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制度问题 (林毅夫等,2006;蒂姆·古兰和张清津,2010;杨宇等,2006)。本文旨在说明,某些制度可能有利于局部创业,与制度间接相关的其他一些因素还可能阻碍系统创业。鉴于此,本文只是间接地关注制度解释。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品的缺乏也可能是一种决定因素。无论在哪种情况下,贫穷和落后都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通过阻碍系统创业极大地限制了经济发展的潜力。
随着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善,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为大众提供了低门槛的创建网店的机会。基于此,网络个体创业已经成为当前我国自主创业的重要途径。这些创业者大多是普通人,甚至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弱势群体,其最初创业目的并
非创建一个互联网企业,而更多地是利用互联网获取利润实现自我就业。其创业过程也相对简单,没有创业计划或风险投资,不需要或只需很少的起步资金就可以开始在网上创业。按照本文的定义,这些创业活动属于局部创业。但互联网是“人类社会历史上门槛最低、最大众化、自由度最高、最公平的创业机会”(卢向华,2009),它有利于创业者超越社区范围进行“系统性的连接”,在天南海北的陌生人之间跨越多重业务网络进行交易。同时,互联网使得创业者只需要建立简单的组织结构就可以对多种要素进行复杂的协调,从而实现规模经济并抓住机遇。因此可以预期,会有越来越多的网络个体创业者从局部创业演变成更高层次的系统创业。
1.蒂姆·古兰、张清津:《中东经济落后的制度原因:一个历史视角》,《制度经济学研究》2010年第3期。
2.赫尔南多·德·索托著,于海生译:《另一条道路》,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
3.林毅夫、潘士远、刘明兴:《技术选择、制度与经济发展》,《经济学(季刊)》2006年第2期。
4.刘奂辰、张二震:《经济发展、信用膨胀与互联网金融“信用化”——基于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视角的分析》,《现代经济探讨》2015年第7期。
5.齐玮娜、张耀辉:《创业异质性及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基于宏观视角的创业研究综述》,《经济问题探索》2014年第3期。
6.吴士健、田为厚:《社会网络、知识溢出与产业集群衍生企业资源获取》,《东岳论丛》2010年第8期。
7.杨宇、郑垂勇、赵敏等:《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苏北落后原因》,《现代经济探讨》2006年第5期。
8.付瑶、徐维林:《创新人才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度的实证分析》,《理论探索》2014年第4期。
9.卢向华:《网络个体创业的成长路径及其创业环境——以淘宝网络卖家为例》,《经济管理》2009年第4期。
10.Greif,A.Contract Enforceability and Economic Institutions in Early Trade:The Maghribi Traders'Coalition[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93,83(3):525-548.
11.Kilby,P.Hunting the Heffalump[C].Entrepreneurship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New York:The Free Press,1971.
[责任编辑:侯祥鹏]
F061.5
A
1009-2382(2016)05-0063-05
※本文系2014年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江苏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与品牌建设策略研究”(项目编号:14GLD001)、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自我建构对消费者品牌延伸评价的影响:信息处理机制、影响因素与营销应用”(项目编号:13YJC63025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朱至文,淮阴工学院商学院副教授、博士,苏北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淮安22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