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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

2016-03-02窦靖晗刘娟娟

新疆职业教育研究 2016年4期
关键词:培育农民培训

窦靖晗,刘娟娟,刘 颖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职业教育学院,天津 30022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

窦靖晗,刘娟娟,刘 颖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职业教育学院,天津 300222)

近年来,农业现代化建设逐渐成为核心问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运而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顺利开展,同时,各省市、地方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高效模式。我国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上尚属起步阶段,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将着重分析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基本概况及存在的问题,探究适合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有效对策。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概况;问题;对策

传统农民是指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但目前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并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有学者将其归纳为具有一定的科学素质、掌握符合时代要求的农业生产技能、具备简单的经营管理能力,并依靠农业生产、农业经营、农业服务获得经济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农业从业人员。[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指采用新颖的培训方式并利用各种现代技术,使农民掌握科学的农业知识、实用的农业技能,形成农业现代化的新观念,从而具备高素质、高技能、高收入的特点。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本概况

(一)政策导向,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点燃动力”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的相关讲话中强调,要想尽快实现“四化同步”的发展战略,必须尽快补齐农业现代化这个“短板”。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农民是否具有科学的理念和先进的技术将会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与核心。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优惠政策,强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会在农业现代化发展中产生重要影响。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点燃”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保证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展与推进。

自2012年起,我国政府就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上。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强调要开展关于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阳光工程,重点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速培养农业技能型人才。将发展核心落在培育擅长种养业、农机作业以及作为科技带头人的新型职业农民问题上。同年,我国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在意见中重申: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意见中指出,对没有升学机会的农民,政府将提供相应的免费的农业技能培训。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返乡,政府将提供补助或贷款等形式的政策支持。

2014年,政府进一步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中同样强调,各省市、地方要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活动,并通过特定的有关规划和政策,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同时从培养、认定、扶持三个维度构建与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2015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投入力度。《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均强调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即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个维度于一体的新体系。

2016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再次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置于首要位置。意见中明确提出: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定向培养职业农民、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把一部分资金用于培养职业农民。

(二)法律保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驾护航”

为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顺利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应运而生。2013年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文件中第二十三条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有相关明文规定:要求有关机构组织相关农业劳动者学习科学农业知识,提高农业劳动者农业技术能力;同时要求教育、人力资源及社保、农、林、水利等相关部门、农业科研单位、高校开展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工作,致力于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技术素质。

同时,为进一步确保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实施,农业部提出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意见,并再次强调:应通过多种方式的运用,广泛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普及性相关培训。通过政策支持、加大投入、试点培养等多种方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三)模式创新,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添砖加瓦”

1.“订单式”与“跟踪式”培育新模式,开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私人定制”时代。在国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宏观政策之下,各省市、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特色,创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新模式。湘乡市创建“订单式”与“跟踪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新模式。对本地区农民进行调查,将有意愿参与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活动的农民纳入数据库;根据每个农民的实际情况及不同需求进行“订单式”培训服务,取代原有的“一锅端”培育模式,将其划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综合服务型三种不同类型,分班培训。培训后,湘乡市对所培训农民进行“跟踪式”后续服务,每一个种养大户都有一个指导员和一个行政帮扶员进行后续帮扶;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对相应的农民进行跟踪指导。牡丹江市同样采取类似新模式对职业农民进行培育,农户对培训内容进行“点单”,相关培训人员照单送技术培训。与湘江市类似,牡丹江市同样根据农民的不同学习需求,开展不同类型的培训。通过“订单式”与“跟踪式”等新型模式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使每一个参加培训的农民,都有一套系统、独立且有效的“私人定制”培训方案,打破以往单一的培训模式,采用“因材施教”的方式,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农民,提供不同类型的培训模式,既满足了不同农民的“个性化”需求,又提高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质量与水平,使农民真正获益。

2.利用新兴传媒方式,建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互联网+”新模式。随着新兴传媒方式的不断完善,部分省市、地区利用新兴传媒平台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其中,安徽省起到良好的带头与示范作用。安徽省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上更加注重利用现代化通信方式进行培训,充分利用与发挥互联网、远程教育平台、微信、QQ等现代新兴传媒的作用,实现网上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互通、在线技术信息咨询和在线跟踪指导服务。吉林省四平市,同样选择网上远程教育培训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传媒载体传播农业科技知识、传送各类致富信息、传授实用操作技巧。截止目前为止,四平市全市共组织收看网络大课堂224场(次),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农民培育新模式。

3.统一培训管理规范,开展高级研修班培育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2016年,在北京开设了首期现代青年农场主高级研修班。这次研修班由农业部主办,面向家庭农场主,致力于培养新型青年农场主即新型职业农民。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在农业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打造新型职业农民。烟台市则开展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行动,该活动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高达2500人左右;烟台市通过不断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推进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集团化发展。

二、 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近来年,国家一直致力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政府不断提出相关政策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展“点燃动力”、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推进“保驾护航”。各省市、地方结合本地情况,一直积极探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有效模式,但由于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问题。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吸引力问题

从古至今我国一直都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国,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数量庞大。我国农业人口数量,基本上占据总人口的一半左右。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农村人口数量不断减少,其中大多数中青年劳动力选择外出打工,“农民工”数量不断增多,农业从业人口不断减少,务农的多数人口是老人与妇女。其学历层次相对而言普遍较低,知识较少且技术水平比较落后,只能从事简单机械的劳动生产活动。虽然各省市提供了例如“订单式”“跟踪式”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或借助新兴传媒手段开展课程培训,但这些培训项目的模式或方式对此人群吸引力不大。如何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的吸引力,尤其是增强对中青年劳动力人口的吸引力,这一问题亟待解决。综上,新型农民培育项目缺乏吸引力,尤其是对知识相对丰富、学习能力较强的中青年农村劳动力人口吸引力更弱。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投入力度问题

国家财政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资金投入力度不大,各级各类农民学校数量也相对较少。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2015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民小学的数量为14667所,农民初中的数量为1006所,农民高中的数量为347所。[3]各级各类学校数量与普通教育学校数量相比,存在很大差异。各级各类农民学校数量少,很难满足广大农村人口的学习需求,这一问题严重阻碍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推进工作。同时,政府虽然每年都会进行拨款,但下放到各地方单位之后,可能所得资金并不能够满足各级各类农民培训学校进行基础设施、基础设备等的建设与完善。除此之外,由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尚未被纳入到法制轨道,其监管机制不健全,政府监督力度有限,尤其是投入的基金监管力度不够,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部分资金的浪费。综上,如何保证政府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以及资金利用率,仍旧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专业性问题

相对于普通教育而言,我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人数较少,大多为兼职教师,而从事农村职业教育的教师数量则更少、教师学历水平也相对较低。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我国农民小学的专任教师人数为15609人,农民初中专任教师人数为2626人,农民高中专任教师人数为2086人。[4]同时,教师整体学历水平偏低,虽然部分省市及地区会组织相关高级研修班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但毕竟辐射广度有限,很难保证各个地区的农民培育师资均为高质量、有水准的专业人员或专业教师。笔者认为,教师素质水平的高低,决定着新型农民培育水平的高低,只有配备高素质高技能高水平的教师才更有利于新型农民培育的顺利推进。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策

(一)提高政策优惠,加大项目吸引力

应出台相关政策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使得中青年劳动力人口倾向于在农村发展和生活,将自己的身份转换为新型职业农民。尽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国家已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但倾斜力度有限。要继续加大推进农民接受免费职业培训的优惠政策,对有意愿参与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机构及农民提供较大优惠政策。同时也应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的生活条件与生活资源更有利于中青年劳动力选择留在农村进行发展。

(二)健全培育体系,提高财政投入度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需要完备的体系保障。日本、韩国与我国同属亚洲国家,在农业发展模式上存在共通之处,均属小农经济。日、韩两国与我国类似,均面临着人口老龄化、青壮年农村劳动力人口外流等问题。但日本和韩国均十分重视本国的农民教育,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民培育体系,确保了其农业的稳定与快速发展。日本的职业农民培育包括初、中、高三个不同层次,存在多层次、多类型的特点,同时其培训主体由日本教育系统负责。日本多层次的农民培育体系,满足了该国不同类型农民的学习需求。韩国的农民培育也划分了多个层次,韩国最基本的“4H”农民培育目标,即面向青少年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育层次。韩国农民培育的主要方式是农渔民后继者教育,其最高层次的农民教育是专业农民教育。[5]我国应该完善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针对不同水平、不同类型的农民,提供不同层次的培训内容与方式。根据我国农民培训的实际情况,创建一个多层次、多类型,适合我国发展且相对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这就需要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资金投入力度,在充足的投入资金保障下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运作。[6]

(三)提高师资素质,建设“双师型”队伍

笔者认为,良好的师资队伍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要保障。现阶段,我国大部分职业院校都在建立“双师型”的师资队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同样需要“双师型”教师队伍。针对从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教师,不仅要求具有科学的理论知识与较强的实践能力,更加需要懂得科学的农业知识,具有实际操作技能以及较强的教学能力。[7]只有一大批懂技能、会讲解的教师深入到一线农村地区,参与到新型农民培育工作中,才能更好地促进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展。

[1] 韩娜.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13.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12-02-02(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5年教育统计数据[EB/OL].[2016-11-16].http:// www.moe.edu.cn/s78/A03/moe_560/jytjsj_2015/2015_qg/index_2.html.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5年教育统计数据.[EB/OL].[2016-11-16].http:// www.moe.edu.cn/s78/A03/moe_560/jytjsj_2015/2015_qg/index_2.html.

[5] 吕佳.基于现代农业视角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J].湖北农业学,2015 (4):1018-1022.

[6] 郭智奇,齐国,杨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问题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 (15):7-14.

[7] 徐涌,戴国宝.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与对策研究[J].成人教育,2013 (5):77-79.

(责任编辑:张 静)

Research on Cultivating New - type Professional Farmers

DOU Jing-han,LIU Juan-juan,LIU Ying
(Tianj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 Tianjin, 300222 China)

In recent years, the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has become the core issue in China, in which cultivating the new-type professional farmers has played an irreplaceable role.To cultivate the new-type professional farmer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put forward relevant policies and som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cerned have also been made to guarante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this project.In the meantime, many provinces, cities and regions are exploring efficient models to the cultivation of new-type professional farmers.China is in the initial stage in cultivating the new-type professional farmers, so there are some urgent problems to be solved.The paper analyzes the status of cultivation of China's new-type professional farmers, reveal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roposes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new-type professional farmers;cultivation;general situation;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G725

:A

:1674-8689(2016)04-0010-04

2016-11-18

窦靖晗(1991-),女,辽宁大连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比较职业教育。刘娟娟(1993-),女,河北邯郸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职业教育理论。刘 颖 (1975-),女,山东平度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美国匹兹堡大学教育学院国际教育研究中心( IISE)访问学者,研究方向:职业教育理论、比较职业教育。

天津市201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京津冀协同发展视域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及其生成路径研究》(编号:TJJX16-020),主持人: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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