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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明台源流考证与相关遗事辨析

2016-03-01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昭明刺史文选

杨 森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 湖北 襄阳 441050)

昭明台源流因原始文献的散佚,现存于大型类书、丛书中的文献又过于简略,多为节录之言,归纳起来曾有三种不同声音,争议不断。笔者认为:把古高斋作为昭明台的源流符合史实。

一、溯源固本,昭明台源于古高斋

我国南北朝时期,梁朝雍州(襄阳)有多处高斋。关于昭明台的源头,纵览史料,可追溯至梁简文帝萧纲为晋安王镇襄阳日刺史院之高斋。

萧纲(公元503—551)字世缵,小字六通,梁武帝萧衍第三子。梁·天监六年(公元507)封晋安王,梁·普通四年(公元523)为雍州刺史。中大通三年(公元531)立为皇太子。萧纲在雍州为官七年,身兼数职。《南史·庾肩吾传》载:“(庾肩吾)初为晋安王国常待,王每徙镇,肩吾常随府。在雍州被命与刘孝威、江伯摇、孔敬通、申子悦、徐防、徐摛、王囿、孔鑠、鲍至等十人,抄撰众籍,丰其果饌,号高斋学士。”[1]这就是萧纲为晋安王镇襄阳日所置的高斋学士,为其编著班子的成员。其所在的高斋又在何处呢?宋代李昉编撰《太平御览》载:“《襄沔记》云:金城内刺史院有高斋,昭明太子于此斋造《文选》。”[2]这就是高斋学士之所在,即古高斋。

宋代李昉编《太平御览》又引自梁鲍至撰《南雍州记》载:“高斋东北,有一斋名曰下斋。次于高斋制度,壮丽、极爽垲,刺史辨决狱讼,旧出此斋。”[2]“高斋之后有堂,堂西有射堂五间,射堂南有大池,池上有台,名曰:乐喜台。”[2]这可见梁代雍州刺史院高斋种种及其布局规模状况。这又叫古高斋,即高斋学士研究学问的地方,也即昭明台的源头。

萧纲所置高斋学士的功用大体有三个方面。其一,聚书之功用。梁武帝萧衍及其家族主要成员颇有聚书之风尚,其长子萧统在东宫聚书有三万余卷。史籍载,萧纲所聚书有数百橱,不会少于其长兄所聚之书。更得于高斋学士抄撰众籍,丰其果饌之力。由此来看,萧纲在雍州(襄阳)刺史院之高斋也有聚书之所,尚可为南雍州官府聚书之斋。其二,为编纂撰述功用。有文献记载,萧纲在雍州编述《法宝莲壁》三百卷等,可见高斋学士综复诗集等编述之务。其三,为萧统主编《文选》等书提供雍州郡县典籍。宋·李昉《太平御览》引唐·吴从政《襄沔记》曰:“昭明太子于此斋造《文选》。”[2]宋·王象之《舆地纪胜·文选楼》曰:“以撰《文选》。”[3]而且所列古高斋学士人选相同。这里都是指《文选》一书的编务工作而言。虽然未记清高斋学士所做的具体工作,但也说明萧统主编《文选》与高斋学士间存在的编务关系。吴从政、李昉、王象之等这几位史学大家,绝不会空穴来风,仅凭推测而言的。俞绍初在其所著《昭明太子年谱》曰:“故疑《南史》所谓学士十人,或与昭明之选文有关。”其实,这都是指高斋学士为《文选》提供南雍州郡、县典籍所做的局部工作,亦应为《文选》的编务之例。这又为梁鲍至《南雍州记》一书记录下来,并流转至今。鲍至在雍州时为高斋学士,后又随简文帝入朝,为所置文德省学士之一。因此,鲍至所撰《南雍州记》一书,实属纪实性著述,即实录。其所记当不会有误。

正是因为梁代萧纲(即简文帝)在雍州(襄阳)时所置高斋学士十人,搜集、整理雍州郡县典籍并呈送东宫,以供萧统主编《文选》时选其文,定其篇。襄阳高斋学士与编《文选》一书有结缘并为史家记录下来,古高斋而有名焉。唐代在其遗址建山南东道楼,宋代建文选楼,清代建昭明台。所以梁之古高斋为昭明台的源头。

二、著述建康,何故雍州

萧统在梁之京都建康(南京)聚东宫学士,领衔主编《文选》等典籍,这是史实。何故南雍州(襄阳)为“造“、”著“、”订“《文选》之地呢?尽管有的文献做如此记述,这又如何诠释呢?

(一)唐·吴从政《襄沔记》所记及流传

宋代李昉编撰《太平御览》载:“《襄沔记》云:金城内刺史院有高斋。昭明太子于此斋造《文选》。鲍至云:简文为晋安王镇襄阳日。又引刘孝威、庾肩吾、徐防、江伯摇、孔敬通、申子悦、徐陵、王囿、孔铄等于此斋综复诗集。于时鲍至亦在数,几十人,给资丰厚,日设肴馔,于时号为高斋学士。”[2]

上述说明:一是吴从政说:“金城内有刺史院有高斋”,而不是有文选楼;二是鲍至云:“高斋学士于此斋综复诗集”,而不是造《文选》;三是吴从政所用的著作方式为“造”字。(《辞海》释“造”字,有:肇,始也,开始之意。这里或取此意。)可见与昭明之选其文定其篇主编《文选》有区别。这里引录的高斋学士十人,又拟采录于鲍至撰《南雍州记》一书。

上面引述《襄沔记》一书中的一段文字,颇有未尽之意,或许丛书编者对相关资料的剪接编排有遗漏,也或为编者推衍所至。到了清代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陈锷编修《襄阳府志》说:“唐·吴从政《襄沔记》云:文选楼在金城内刺史院,当即都督府治所。”①这里“高斋”演绎成“文选楼”,不知以《襄沔记》何种版本为据,抑或为推衍而误。

清·光绪十二年(公元1886),王万芳编修《襄阳府志·山南东道楼》说:“文选名楼,承误已久。据《府志》引《襄沔记》云:文选楼在金城内刺史院。今不得见《襄沔记》。”②这里王万芳《襄阳府志》仍沿用陈锷编《襄阳府志》一书观点,但指出了历史上文选楼的承误问题,更待来者所思虑。

(二)《图经》所记及流传

宋·王象之编撰《舆地纪胜》中的文选楼是何时的文选楼?是隋唐时期的文选楼还是宋代所建的文选楼?并不明确。同时也未明确昭明太子所立的是高斋还是文选楼,同时引录中列举高斋学士十余人,与《南雍州记》、《南史·庾肩吾传》、《襄沔记》所载相一致。

《图经》为地理类图籍的通称,而不是具体的文献名称,如隋代《诸州图经》、唐代《襄州图经》、宋代《襄阳图志》等,而收录《舆地纪胜》一书时,只注明“图经”,连一个具体的文献名称也未能记清楚,故疑这些文献已散失或残缺,抑或转引其它文献所载而已。但也还存在对此资料剪接编排之遗漏,或为后人推衍之误所至。

清代初期顺治年间,襄阳都御使赵兆麟重建昭明台。并作《昭明台记》(以下简称《赵记》):“梁昭明统,学问太子也。集名士刘、庾辈十余人,订《文选》一书,立斋石于台,曰:高斋。后人称其台曰:昭明,楼曰:文选。自传太子外而无他意。”①

这里赵兆麟认为,刘、庾辈等十余人订《文选》一书于此高斋,仍沿用宋代陈棋《文选楼记》的观点。

清乾隆年间陈锷编修《襄阳府志·昭明台》说:本朝顺治中,都御使赵兆麟重建,定其名曰:昭明台,勒碑记之,又立高斋石于道左。以《陈记》中有“得梁昭明高斋故址于谯门直西古城上”句而为之。夫高斋乃梁晋安王聚学士之所,而徐、庾等十余人,亦未尝从昭明游处。其误始于《图经》。《陈记》袭其伪,《赵记》又不知订正。宜来后贤之指摘也。”①这里说“高斋学士未从昭明游处”,不可能为著《文选》之才士,这是对的。但又说“其误始于《图经》,这里值得商榷。因为《图经》一书是说,“以撰文选”,而不是著《文选》,其意自现。

清光绪年间王万芳编修《襄阳府志·山南东道楼》载:“文选楼,梁昭明太子统建,延贤士刘孝威、庾肩吾、江伯摇、孔敬通、申子悦、徐防、徐漓、王囿、孔铄、鲍至等十余人,著《文选》于此。”(《通志》引《舆地纪胜》)但又作《按语》说:“楼讹为文选楼,其误始于《图经》,《陈记》袭其伪。守道陈大文正之,是已,然未尽也。”②

这里转引《湖北通志》引自《舆地纪胜》的资料说:“文选楼,梁昭明太子统建”、“著《文选》于此”。可见,从《图经》中的“昭明太子所立”、吴从政的“金城内刺史院有高斋”到“文选楼在城内刺史院”、再到“文选楼昭明太子统建”是一演变过程。同时“以撰《文选》”也演变为“著《文选》于此”。这因袭相沿,令人费解。

三、推本溯源,明辨正误

由于记录古高斋的原始文献已散失,现存唐·吴从政《襄沔记》、宋·李昉《太平御览》、王象之《舆地纪胜》所节录的相关文献又过于简略,亦有不确定性。宋·陈棋《文选楼记》、清·赵兆麟《昭明台记》所引述其文时,尚有推衍失误之病。这为清代贤士才人所认知并作考据论证,以明正误。

清·雍正年间,鲁之裕任职郧襄道守,他不同意《陈记》所说:“昭明尝聚才士刘孝威、庾肩吾辈几十人,著《文选》,号高斋学士”的观点并撰文指摘其误。

鲁之裕以陈述的基本史实为据,说明萧统编著《文选》在梁之京都建康(南京),而不在南雍州(襄阳)。另《陈记》也未明确认定文选楼为著《文选》之地。这些无疑都是正确的。

清·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襄阳守道陈大文针对《陈记》、《赵记》认定南雍州为萧统著《文选》地的观点。他撰写了一篇《山南东道楼考》,仍以陈述史实为据,批评以往将南雍州作为萧统主编《文选》之地的作法。他认为,史实记述很清楚,说雍州为著《文选》之地也是没有依据的。

上述鲁之裕、陈大文陈述的史实之观点,为《湖北省志》所采纳,说明编者认同“萧统未尝一至襄阳”和“高斋学士之号,始于简文”的史实。认定萧统编《文选》之地在梁之建康,而不是雍州。否定将文选楼作为高斋学士著《文选》之地的观点。

综其所述,以史籍为据,可肯定萧统编《文选》之地在梁之京都建康(南京),而非南雍州(襄阳)之高斋或文选楼。襄阳昭明台源于古高斋也。

注释:

①(清)陈锷.襄阳府志卷五[M].古迹本。

②(清)王万芳.襄阳府志卷五[M].古迹本。

[1](唐)李延寿.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6

[2](宋)李昉.太平御览卷 185[M].北京:中华书局,1973.

[3](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 82[M].北京:中华书局,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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