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漏洞及风险管理
2016-02-27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课题组
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课题组
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漏洞及风险管理
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课题组
随着第三方支付企业规模的迅速扩大,第三方支付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浮出水面,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风险因素研究,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对第三方支付的健康发展非常必要。
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通过网络、通信以及相关技术手段构建资金支付流转平台,在信息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实现货币从消费者到商家之间的支付、流转和清算。现在大部分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还同时为客户提供查询统计的功能。例如支付宝、财付通、银联商务等作为第三方支付的典型,占据较高互联网收单交易份额。
一、第三方支付体系存在的隐患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的隐患。
一是信息传递过程的技术问题。网上支付技术与传统的钱货两清支付方式相比还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网上支付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目前仍是第三方支付最大的问题之一。
二是交易双方的信用问题。由于网上购物并不当面交易,加重了交易的虚拟性。从买家的角度来看,商品买家只能通过卖家对货物的描述以及售后的承诺来评价商品的好坏。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会带来一定的信用问题。从卖家的角度来看,有些消费者会使用“差评”等评价来影响商家的信誉,以此要挟并从中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三是客户沉淀资金的安全问题。以淘宝网为例,淘宝网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交易,交易者首先要先将资金注入支付宝的支付平台,从交易开始到交易结束,短则一两天,长则半个月,其资金始终在平台系统中,这就形成了第三方支付系统的沉淀资金。2015年淘宝的交易额占GDP的2%,总额超过一万亿。除了少部分第三方支付的往来资金存放在专用账户中,其他资金都可直接支配和使用。虽然余额宝的出现从一定层面上明确了一部分资金的用途,但仍有大量闲置沉淀资金。目前对这部分资金仍缺乏有效监管,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越权动用客户的沉淀资金,就有可能带来诸多风险隐患,如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四是快捷支付带来的问题。淘宝网推出了“快捷支付”这种新的支付方式,快捷支付减少了跳转页面,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钓鱼网站乘虚而入的可能性,同时其支付时的方便快捷广受客户欢迎。使用者只要在淘宝网提供的几个页面上输入验证即可,完全不用“K宝”等外来插件。但是,“K宝”等安全控件作为银行保护客户账户资金安全的重要工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范木马病毒等安全隐患,减少一部分安全事故的发生。快捷支付在方便快捷的同时,脱离了安全控件的保护,增加了网上交易的风险。
(二)对第三方支付监管方面的不足。
一是法律层面的漏洞。2010年《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颁布,明确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正式标志着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被纳入监管体制。虽然近年关于此的法律法规日益完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快速发展的业务实践相比仍有一定的距离,一个行业的成长只有在完善的法律框架下,才能健康积极地发展。
二是沉淀资金的监管漏洞。主要表现在对于交易中的在途资金和其他时间暂时存放在虚拟账户的资金的监管问题没有明确。沉淀资金监管问题迟迟不得解决的主要原因是沉淀资金的定位不明确,国外对此项资金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存款说,这在欧盟较流行,认为沉淀资金应产生孳息;(2)负债说,这被美国采纳使用,主要做法是孳息抵扣用来买消费者保险;(3)网络铸币说,这种说法使第三方支付带有一定的银行性质。
三是反洗钱监管漏洞。网络交易特有的隐蔽性、匿名性的特点,诱使某些犯罪行为的产生,其中较典型的就是洗钱行为。通过第三方支付的交易一般不能准确辨别资金的来源和去向,给洗钱行为提供了犯罪环境。网上商家可以自行制定商品的价格,因此“卖家”完全可以制定一个与商品价值相差甚远的价格与“买家”进行交易,交易过程中可以产生物流,也可不产生物流,完全可以由“卖家”控制,洗钱行为因而十分隐蔽,致使其监管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
二、对策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问题解决对策。
一是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从微观上看,公司应针对第三方支付系统惯用的C2C系统,研发出更为严密安全的支付方式来实现交易。要充分重视网络安全,加大此方面的资金支持,修补技术漏洞;要将网上支付视野放宽至某一特定行业或领域,发展行业支付结算平台。从国家层面来看,要尽早制定统一的行业管理技术体系,实现电子商务的标准化,从源头上控制风险的发生,同时,鼓励各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自主研发等提高第三方支付的技术研究水平,尽快组织制订一些关键点的技术标准。
二是建立个人与机构信用系统,实现网络对接。一方面,国家应尽快建立类似身份证、社保卡一样的信用信息的管理查询系统,推动金融账户实名制。金融账户实名制包括个人账户和机构账户,个人账户的信用记录可以绑定在身份证等必要证件上,机构账户的信用记录可以通过组织机构信用代码的形式来实现。尽快实现各个资信企业的信用信息全国联网,方便人们随时查询企业与个人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打击猖獗的网络诈骗,减少第三方支付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建立基于第三方的信用评价机制。现行的评价机制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专业性不够、造假信息多等。因此网上支付的信用评价应在此基础上引进第三方,通过第三方资信公司专业的信用评级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三是建立沉淀资金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可采取多种方式构建客户备付金保障体系,确保多元化的客户存款保障建设,例如,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备付金用于设立客户备付金风险保障基金,或向美国学习缴纳客户备付金保险。也可以借鉴基金管理模式,使用沉淀资金托管,由独立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另一企业进行托管,这样即使第三方支付机构发生流动性风险甚至破产危机,沉淀资金无法清偿所有客户债务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用户利益。
(二)法律监管方面的解决措施。
一是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虽然近几年连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填补了我国第三方支付法律体系的一部分空白,但仍有很多方面的规定尚不明确,亟需解决。例如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惩罚力度,在设计惩罚力度的时候,应大于商业银行的惩罚,使罪犯不敢触其底线。二是明确沉淀资金的定位,将监管落到实处。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尽快明确沉淀资金的定位。三是加强反洗钱监管的力度。第三方支付机构要充分利用最新科技进行网络实名,识别客户身份。一旦发现客户身份不明或任何可疑现象,第一时间对其重点关注,当出现账户异常,可以采取限制相关业务进行,必要时冻结其账户等措施来阻止犯罪的进行。建立大额监测制度,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监测到同一账户在一定时间内一次性或持续交易达到大额交易的限定值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确认犯罪行为的,还要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结论
从实用性来看,第三方支付方式帮助大部分商家处理了交易流,为之省去了与银行谈判的麻烦,减少了一部分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是在可见的未来最适合电子商务的支付方式。相关部门应对此给予高度关注,尽早采取措施为第三方支付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促进整个电子商务系统健康发展。
[1]曹静,王薇.借鉴国外第三方支付经验促进我国第三方支付发展[J].物流科技,2009(6):143-144.
[2]郭俊贤.超级网银与第三方支付比较分析研究——支付宝与超级网银为例[J].中国商界,2010(10):75.
[3]吕勇,施蓓.别让第三方支付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J].金融博览,2009(5):24-25.
(课题组成员:宋世凤、詹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