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营企业贷前调查的难点及对策
2016-02-27潘军张冬
□潘军 张冬
论民营企业贷前调查的难点及对策
□潘军张冬
信贷客户贷前信息调查是银行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资产质量的关键。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不良资产的暴露已威胁到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民营企业贷款成为不良贷款的重灾区。如何做好信贷客户贷前信息调查,筑牢防范不良风险的防火墙显得尤为重要。
一、民营企业贷前调查存在的难点
民营企业经营机制灵活,市场应变能力强、转型速度快,但多数为家族式企业管理模式,缺乏科学、民主的经营决策机制,大多数企业人才缺乏,其应变和转型有很大的盲目性;资金上依靠原始积累,达到一定规模扩大再生产融资渠道单一,基本为间接融资;资金管理上不同程度存在财务信息披露不充分现象。民营企业的上述特点衍生出以下贷前调查难点:
(一)股权结构较为复杂。
目前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均热衷于发展子公司,通过成立子公司将股权复杂化。较大规模的企业成立子公司的数量多达十个甚至数十个,其实际关系树错综复杂,仅靠目前的工具很难将其全部梳理并反映出来。由于成立多个控股子公司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在未出现问题时很难判断。子公司越多的民营企业,其股权越复杂,跨区域越多,隐蔽性越高,关系难以厘清,致使银行的贷前调查产生较大困难。
(二)实际控制人难识别。
一般而言,公司类实际控制人易于识别,自然人实际控制人往往不易识别。民营企业基本上属于家长式的企业管理方式,实际控制人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也不一定在公司任职,公司注册或法人代表经常以亲朋好友或内部员工面貌出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决策是有决定权的人,影响并决定着企业的前途和命运,但其往往“隐藏”在企业之外,在企业基本信息中没有反映。“隐型”的实际控制人游离于企业之外,如果不深入了解市场,不深入了解行业政策,不科学定位企业发展方向,则其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可能是盲目的,就有可能导致企业盲目扩张,资金链断裂。银行贷款出现不良时,企业内部相互推诿,实际控制人则表示银行债务与其无关,对银行贷款的催收形成较大障碍。
(三)经营状况难以确定。
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市场应变能力强,所以主营业务多变。出于资本的逐利性,一般都会随时转向高利润的行业,原来的主营业务逐渐减弱。如部分民营企业在当前房地产红火后便热衷拿地开发,从公司抽出大量资金用于建设,公司的主营随即转移到土地开发上。由于公司大量从不同银行举债,超过公司承受能力,贷款一旦出现逾期,各银行相继抽贷,公司资金链断裂,银行贷款便形成不良。而企业为了掩盖真相,原主营业务在房地产开发期间,仍然制造出正常经营的假象,蒙蔽银行。此外,一些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利用注册简单方便的有利条件,随意注册公司以套取银行资金。如一个公司两块牌子,以生产和贸易两个面孔出现,账务仅有一个,如果以生产企业面貌出现利于银行贷款,企业就变成生产企业,反之则以贸易面貌出现,成为“双面人”,使银行货前调查难以定性。
(四)财务状况难以取得。
为了应对监管需要,许多民营企业往往有两套以上财务报表,通过扩大“无效交易”和不公开或有负债来掩盖真实财务状况。扩大“无效交易”即通过子公司之间虚假交易增加营业收入,从而满足贷款条件,子公司越多,交易越复杂。不公开或有负债即由于无足够有效的抵押物,在银行融资困难时,有的企业采取第三方担保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对外担保作为企业的或有负债,有可能是企业“埋在身边的定时炸弹”。实际工作中,银行贷前调查时往往无法获得企业的对外担保信息。此外,企业的民间借贷行为也极难发现,虽然目前有关制度要求核实企业民间借贷情况,但由于个人之间借贷关系的私密性和隐蔽性,如果企业主不主动披露,外人很难知晓。同时目前多数小贷公司信息不公开,尚未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因此判断企业与小贷公司之间有无资金往来,仅靠外部调查获取的信息往往不完整、不全面。
(五)相关信息核查较难。
一方面在外部监管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有时难以及时全面反映企业的真实面貌。目前各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接口信息反馈时间不一,有的可能滞后反映,因此对客户信贷余额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全面性难以准确掌握。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主个人信息难以核查,如涉及到企业主的个人嗜好如何证实问题,有关制度规定查证企业主是否存在黄、赌、毒等不良行为,应通过查询媒体、互联网报道及走访居民或公安等管理机构进行,但由于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手段的相对滞后,往往得到的信息不真实、不及时。
二、解决民营企业贷前调查难的对策
(一)加大核查力度。
民营企业股权关系大多较为繁杂,且往往为家族类,子女、兄弟、配偶等控股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较为常见,实际控制人可能隐藏在幕后,企业的创办人、资产实际拥有者、主要谈判人等都可能就是实际控制人。核实实际控制人的方法,一是全面梳理客户关系树,尤其是最终控制人及家族企业控股情况,确保客户关系已追溯至最顶端。二是充分了解客户上下游企业尤其是主要合作伙伴的业务往来情况,分析客户主业运营现状,找出目前可能无股权、不担任职务但仍与上下游企业洽谈业务的实际控制人。三是抓住企业资金流,通过梳理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从企业报销的发票签字发现实际控制人。四是在贷款合同签订时,要求追加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使企业的负债与实际控制人相关联。
(二)严格贷前调查。
在实地调查方面,要坚持走访企业经营场所、生产车间,清点一线员工的人数,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核实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判断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资金周转情况;查验客户财务报表和相关账簿,核实关键财务数据是否“账表、账账、账实”相符;与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及普通工作人员交谈,了解客户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发展战略等信息。在间接调查方面,一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工具收集客户各类信息。如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客户信用记录、负债规模、对外担保等信息;通过工商网站了解客户产品质量检测结果、注册公司的变动情况;通过税务网站了解客户交税变化情况;通过法院网站了解客户有无法律纠纷、企业主有无逃债情况等;关注平面媒体的信息,通过媒体报道发现问题,及早预防处置。二是要通过咨询客户上下游企业(包括主要供应商和主要销售客户)和竞争对手,了解客户生产、经营、信用、行业地位等情况。三是查证企业的水表、电表,并与上月、上年同期比较,以判断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此外,还要查看工厂食堂,核实在岗工人数量,查看企业卫生细节,看企业管理的精细度。
(三)多方了解情况。
形成不良的客户多数与对外担保有关,往往一个企业出了问题,影响一大片。了解企业的对外担保信息,可将人行征信系统信息作为参考,更重要的是挖掘隐蔽的担保信息。如企业有第三方担保方式的贷款,重点查询是否互保或担保链保证,为何第三方愿意为该公司担保,理清担保链关系。对于脱离主营业务的公司,重点检查银行负债与企业经营是否匹配,核实企业财务报表与实际是否相符,核实企业明细账与实际是否相符,核实企业的银行流水,多方验证企业是否抽逃资金。
(四)利用外部资源。
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现有的信息工具,如人民银行要高度重视解决征信系统的时效性问题;各金融机构应及时更新、反映,便于及时掌握企业的贷款情况;要将区域性的小银行、小贷公司的短期贷款等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此同时,加强对外部传闻信息的过滤,多方面核实,确保不遗漏重要信息。
(作者单位:农业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