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摘编
2016-02-27
观点摘编
“互联网+”战略下中国政府网站发展的新要求与新趋势
王友奎周亮张少彤汪敏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及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背景下,中国政府网站发展呈现出新的要求和趋势:一是重视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编制权责清单,构建资源目录体系,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以服务主题和用户需求为脉络整合民生重点领域服务。二是探索与创新,推动网站的规范化、集约化和智能化发展。三是推进数据开放共享,提升公开和服务水平,充分挖掘政府信息资源和服务的价值。四是加强与公共搜索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社会化电子商务平台和社会化交易平台等的对接。五是从涉及信息安全的人、管理、技术三个方面入手,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六是推进无障碍建设,缩小数字鸿沟,提供公平均等服务。
(摘自《电子政务》2016年第2期《“互联网+”战略下中国政府网站发展的新要求与新趋势》一文)
智慧城市政府治理的提升路径
许爱萍
一、强化顶层设计,创新、重构智慧城市规划:要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管理等领域可持续发展的变革方案;推进产业链信息化建设,加速产业“智慧化”转型;通过行政组织结构的配合以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二、完善ICT专业管理,优化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通过对ICT专业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的设计,为智慧城市建设制定统一的宏观共性标准。在较难制定出严格指南体系的领域,可以通过制定指标来衡量,并广泛借鉴发达国家以及ICT厂商的方案和经验。三、拓宽资金来源,完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的投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及产业化;尊重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创新融资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四、推广新技术、新应用,打造智慧城市文化。
(摘自《电子政务》2016年第4期《智慧城市政府治理的功能定位及提升路径》一文)
智慧城市背景下弱势群体政府信息获取的解决方案
薛金玲
一、建设智慧的政策法律环境。构建和完善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制定我国各阶段消除贫困人口的基本目标及实施办法,加大社会保障基金的投入等。二、建设智慧的伦理道德环境。引导强势群体的社会担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援助弱势群体;建立规范的扶持慈善机构;鼓励和刺激弱势群体通过自身的能动性来改变劣势的政府信息获取现状;政府、教育机构等要举办各种形式的免费基础信息技能培训教育;鼓励弱势群体通过各种方式正确表达利益诉求;改善就业环境。三、建设智慧的信息基础环境。合理布局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无障碍政府信息网站。四、建设智慧的图书档案信息服务环境。
(摘自《山西档案》2016年第2期《智慧城市背景下弱势群体政府信息获取的困境及解决方案》一文)
湖南会同建“淘宝式”政府
一、让村民像逛淘宝一样“逛政府”。由独立运营的第三方企业建设在各村设立民生服务站,以信息进村和“互联网+”为实现途径,把政政府的服务窗口前移到村。二、向乡镇放权,让村民在家门口“一站式”办成事。使办事手续由繁变简,办事形式由暗变明,办事速度由慢变快,让村民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并对放权情况进行回看,防止出现“中梗阻”。三、让网络成为政府了解民情的“千里眼”,成立以宣传部、信访局、网管中心三个部门为主的共建共享平台,开通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建立“网上回应、网下解决”的快速处理机制、考核问责机制。四、建设一支永不撤退的前线“工作队”,强力推进“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作风大整治,强力推进反腐败“上山下乡”,严肃查处发生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
(摘自《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4期《“互联网+民生服务:湖南会同建“淘宝式”政府》一文)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政府服务与管理模式
周民贾一苇
在政府数字化管理与服务经验方面,国外和我国的一些前期试点城市,如广州、东莞等都积累了一定经验,主要有: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推进共享交换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突出倒逼机制,主动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以“一把手”负责制为抓手,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保障机制;以政府开放数据为契机,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和投资融资模式创新。可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核心要义是促进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目标是实现各试点城市间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关键是政府数据的共享互通。因此,应建立网络通达、云数据共享、统一认证的新型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要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摘自《电子政务》2016年第6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政府服务与管理模式》一文)
大数据时代政府智慧治理的途径
杨冬梅
一、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实现多元共治。大数据时代对政府治理理念提出了全新的要求,需要政府公务人员树立服务、法治、责任等行政理念,增强公益精神和主动精神。二、创新政府治理方式,优化公共服务。大数据时代主张开放公共数据,激发全社会的智慧和创意,释放政府信息的附加值,将政府打造成一个大数据的公共平台。三、构建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体系,兼顾安全与自由。完善网络平台、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立法和规范;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数据应用法律体系;制定各类数据产权归属、数据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据拥有者、使用者、管理者各自权责,明确自由和隐私的界限;加强顶层设计,在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明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在大数据建设中的职责,建立并完善数据保密与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四、加快高效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据共享。
(摘自《理论探讨》2015年第2期《大数据时代政府智慧治理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一文)
责任编辑 郭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