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文本客观性
——强制阐释论的解释学谱系*
2016-02-26陈立群
陈立群
重建文本客观性
——强制阐释论的解释学谱系*
陈立群
[摘要]张江提出的强制阐释论是对解释学的一次突破尝试。它试图重新建立被伽达默尔以来现代解释学解构的文本客观性,恢复阐释的客观性和权威性。文本在这里不只是符号层面的语言结构,更是活生生的文化现场的产物。强制阐释论昭示了解释学与人文学科的一个新向度,即向马克思主义实践解释学的回归。
[关键词]强制阐释论文本客观性实践解释学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文学理论研究广泛借鉴吸收现代西方的优秀学术成果,取得了长足进展。然而,这种借鉴渐渐逾越了应有的立场与界限,变得惟西方马首是瞻。针对这种情况,有识之士展开了中国文论“失语症”的讨论,但“失语症”讨论仍然保留着对西方话语的信赖和认同,它并没有对整个西方理论话语进行深刻反省与批判,只是惋惜中国没有形成类似的话语生产机制。其实,在现代西方文化生产体制下,学术研究也纳入了商业化生产体系,在生产、传播等流程中被扭曲异化。同时,即使学者有意识地保持戒备、批判的姿态,资本主义的统治意识形态仍然不可避免地对他们的思想理论产生制约作用。正如布尔迪厄的《再生产》、《国家精英》所示,知识分子及其生产仍是资本主义自我维护的文化再生产。所以,现代西方学术理论实际上存在着深刻的致命伤。令人欣慰的是,我国学者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开始对西方思想学术进行整体反思。张江提出的强制阐释论不仅是对中国当代文学批评实践与文学理论构建的批判,更指出了西方现代批评理论在学理与方法上的根本偏向。这里,笔者拟对现代西方解释学理论作一番谱系学梳理,进一步丰富对张江提出的强制阐释论的理解。
一、现代解释学的迷途:“阐释者主体”模式的营建
狄尔泰将人类知识划分为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并将“理解”作为精神科学的基本研究方式,解释学也成为精神科学的主要方法论。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则使理解本体化,解释学成为进行“存在之思”的主要路径。虽然二人的学科规划没有彻底成为现实,但理解与解释学在当代人文学科领域的重要地位也由此彰显。解释学也是中国当代学界着力经营的学术重镇,不仅有大量的译著、论文出产,有构建“中国解释学”的宏伟规划,而且流布于各个学科领域,成为一种普遍的研究思路。张江对西方文论的批判也首先是在解释学层面开展的。他将现代西方文论的错误归结为强制阐释,指出:“强制阐释是指,背离文本话语,消解文学指征,以前在立场和模式,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1]“所谓‘背离文本话语'是指:阐释者对文本的阐释离开了文本,对文本作文本以外的话语发挥。……所谓‘消解文学指征'是指:阐释者对文本和文学作非文学的阐释。……所谓‘前在立场和模式'是指:在文本阐释之前,阐释者已经确定了立场,并以这个立场为准则,考量和衡定文本。……至于‘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是个目的论的企图,意即论者的阐释不是为了揭示文本的本来含意或意义,而是为了论证阐释者主观意图和结论。”[2]
张江认为,西方文论及其追随者的错误,主要是一种阐释模式的错误。这种阐释模式,没有以文本的客观存在为核心,围绕文本展开阐释,而是凸显了解释者的主体地位,让解释者的权威操控了整个解释行动,从而文本内涵被解释者的主观意志扭曲,解释成为解释者的自我印证。这种自循环的解释模式,正是现代解释学的产物。
古典时代的阐释活动主要是对神话(神谕)、《圣经》、《罗马法》等神圣文本的解读,阐释者没有任意解释的权利。而现代解释学的奠基人施莱尔马赫倡导创建解释学,寻求一般文本阐释的普遍原理,文本不仅仅是《圣经》或其他神圣来源的著作,也包括了普通作者的作品。施莱尔马赫强调对文本和作者原意的追寻,要求解释者“使自身与作者等同”,但他又认为这必须结合客观的语法解释和主观的心理学解释才能实现,而后者需要读者的想象。[3]这就为读者的主观想象参与文本阐释提供了合法空间。另一位现代解释学的奠基人狄尔泰则认为,理解和阐释是精神科学的基础,它们必须具备“普遍有效性”,[4]但它们始终“建立在对自己的体验和理解之上”,“建立在一种特殊的个人的创造性之上”,因而它们是确定的,也是主观的。[5]狄尔泰也给予了阐释者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余地。
真正使阐释者取代文本和作者成为阐释活动主体的是伽达默尔。伽达默尔继承了海德格尔的存在阐释观,认为理解和阐释不仅仅是精神领域的一种活动,而且是人类生存在世的基本方式。因而阐释者在面对文本时总是已然“先行领会”,拥有了前见。前见是阐释者在自己的历史性存在中逐渐获得的各种自我规定,包括教育、传统、各种流传物等等,它是理解得以发生的条件,理解与阐释都是在前见的基础上展开的。与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不同,后者的读者想象心理活动是致力于消灭主观的自我,贴近作者、贴近文本,前者却容许读者完整地携带着既成的主观规定性进入文本,进入阐释活动,并将对文本的理解建立于其上。因此,伽达默尔实际上是以读者自我为中心构建整个阐释活动的。在伽达默尔这里,文本自身是未完成的,其意义也是不存在的,是阐释者的阐释完成了它。是阐释者,而不是作者,生产了文本的意义。这样一来,文本及其意义的客观性与确定性都解体了。伽达默尔说,当一个法学家“受其自身历史上的前见解和当时流行的前判断所支配,他可能‘错误地'作了估价。这无非只是说,又有一个过去和现在的沟通,即又有一个应用……这并不意味着历史学家做了某种他本不‘可以'或本不应该做的事”。[6]读者主体阐释地位的确定,意味着文本意义的无限生产。而这些不可穷尽的产品都从自己的阐释者获得了真理性,是不能有价值区别的。伽达默尔因此给解释学埋下了相对主义的祸根。
在伽达默尔的理论基础上,后结构主义进一步提出了对文本的解构。克里斯蒂娃运用解析符号学方法,将文本视为“一种超语言的程序、一种动态的生产过程,认为文本不是语法的或非语法的句子的静态结合物,不是简单的纯语言现象,而是在语言中受激发产生的一种复杂的实践活动”,[7]并进一步提出互文性理论。罗兰·巴特用一部《S/Z》亲身示范了对文本的拆解和复数性的重写。他指出:“解释一篇文,并非赋予该文一特定意义(此意义多多少少是有根据的,也多多少少是随意的),而是鉴定此文所以为此文的复数(pluriel)。”而阅读则是“使文呈星型裂开”,“叙述过程的流动的话语,日常语言的强烈的自然性,均离散开来”,“将导引之文的能指切割为一连串短而紧接的碎片”。[8]从而,不仅文本内涵的意义是不确定的,文本的符号结构形式也是不确定的,对文本的解读变成了对文本的重组。由此,西方当代文论界各种异想天开的文本解释也得以生产出来。如张江批评的生态理论批评家对《厄舍老屋的倒塌》的解读,利用话语置换、词语贴附、硬性镶嵌等手段对原有文本进行重构和改造,将一部神秘主义恐怖小说硬生生转换为生态学文本。[9]而这种转换、重构、改造,这些话语置换、词语贴附、硬性镶嵌,实质上都是经由现代解释学颁发了生产许可证后制造出来的。
因此,张江的强制阐释一说确实击中了当代西方文论的要害。而其下的前置立场概念对前见参与阐释活动的阈限的界定,场外征用概念对互文性与文本链理论的无限度繁殖的遏制,等等,多维度多层次地厘定了现代解释学的阐释模式,澄清了它的视界与盲区。其总体精神,就是重新树立文本的客观性。这为摆脱解释的困境指出了一条道路。
二、文本客观性的再发现
在西方现代解释学的历史中,对于伽达默尔及其后继者的阐释模式,一直不乏反对的声音,如哈贝马斯与伽达默尔之间的论战、贝蒂的“客观解释”、赫什的“捍卫作者”、桑塔格的“反对阐释”、艾柯的“过度诠释”等。在20世纪60年代就发出这一呼吁的桑塔格,她反对的阐释,“是指一种阐明某种阐释符码、某些‘规则'的有意的心理行为”,这使“阐释的工作实际成了转换的工作”。传统的阐释“在字面意义之上建立起了另外一层意义”,现代的阐释更进一步地在破坏,“它在文本‘后面'挖掘,以发现作为真实文本的潜文本”。[10]从这里看,她与张江的强制阐释论确实有共同点。但是,桑塔格反对的阐释,主要是指向一种深度意义的挖掘,“去阐释,就是去使世界贫瘠,使世界枯竭——为的是另建一个‘意义'的影子世界。阐释是把世界转换成这个世界”。[11]她的目的是“恢复感觉”、“削弱内容”,肯定感觉印象的地位,肯定感性在阅读中的地位。她没有意识到读者在阐释运动中的专制、暴政,她意识到并加以反对的是理性的暴政。因而这种对感性的强调,并不能防止强制阐释。相反,以感性的名义,仍然可以放纵读者的主观偏好,歪曲文本,并且由于反对阐释,反对深度探讨,也就是反对文本话语与读者意识的反复辩难、诘问,阻碍了文本对读者直观感受的校正。
二十多年后艾柯提出的“过度诠释”,针对的是“最近几十年的文学研究的发展进程中,诠释者的权利被强调得有点过了火”的情况。他表示,“我反对那种认为本文可以具有你想要它具有的任何意义的观点”,“一定存在着某种对诠释进行限定的标准”。[12]这与张江的强制阐释论倒也论调一致。但是,艾柯把诠释的标准置放在读者身上,创造了一个“标准读者”,以它为文本建构的根基:“本文被创造出来的目的是产生其‘标准读者'”,“隐含在本文中的标准读者能够进行无限的猜测”。[13]艾柯实际上仍然承认读者是阐释的主体,只是后者必须自我克制,保持一个“度”。这一克制,来自读者主体的自觉,而不是文本的约束,文本在这里依然是被动的。他说:“本文……是诠释在论证自己合法性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的一个客体”,“本文的意图只是读者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推测出来的”。[14]因而文本自身并没有自我防护的措施,仍然暴露于各种“过度诠释”或曰“强制阐释”的威胁之中。
真正注意到要保障文本客观性问题的现代解释学学者是保尔·利科尔。利科尔定义文本为“由书写而确定了的话语”。[15]“话语”,是当下的语言行为,“确定”,即剥离它的当下的偶然性、有限性,从而文本指向的不是日常现实的语境,而是可能性的人的在世存在结构。文本因而是一种深层意义的客观性的结构,既超越作者,也超越读者。诠释是读者在文本的指引下的自我理解,读者在阅读文本之前并没有成为主体。在这个过程中,是文本而不是读者,作为诠释活动的主导者。“理解不是将自身投射于文本,而是将自身展示给文本;就是说,接受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是被阐释所展开的意指世界的占有所扩大的。”[16]与艾柯等人不同,保尔·利科尔确实强调了文本自身的客观性。但是,利科尔的文本,是纯粹语言的文本,是局限于符号层面的结构。他提出了间距概念,强调文本对自己产生的语境的超越,强调文本的非历史性:“间距化的环节蕴涵在由书写中的固定和话语传递范围中的所有类似现象中。书写不仅仅是对话语的物质上的固定,因为固定还是一种更为基本的现象的条件,即文本独立性的条件。这是一种三重的独立性:一是作者的意图方面;二是生产文本的文化状况和全部社会学条件方面;最后是原初的受众方面。”[17]文本的意义根源、文本的客观性就是来自文本的结构,来自话语的固定化结构形式,所以利科尔会对隐喻、象征给予极大重视,其根本,是对人及其世界的非历史化。而张江的强制阐释论却要求文本阐释要还原文本的语境,还原话语生产现场。他指出:“对一个文本展开批评的首要一点,也必须是对文本存在的本体认知。这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文本实际包含了什么,意即文本的客观存有。其二,作者意欲表达什么,其表达是否与文本的呈现一致。其三,文本的实际效应是什么,读者的理解和反应是否与作品表现及作者意图一致。”[18]文本的确是话语的文本,话语的确是当下的活动,但话语的当下性不是对人的历史性的遮蔽,恰恰相反,话语行为的发生,正是存在的历史性的现身。在话语中,人—世界—存在的当下状态,人在世界之中的复杂情状,人与他人及各种社会存在的矛盾冲突得以现身。不是什么别的潜能,而是这种关系网络被固定—展示在文本中。过去、现在、将来的人的自我阐释,也必须在这种网络中开展。确定不是去语境化,而是语境的保存和传递。因而,与利科尔不同,张江强调的阐释的客观性、文本的客观性,指向的是这种历史现场的保护,而不是消解。
三、向实践开放的文本客观性:马克思主义实践解释学的立场和方法
张江强调的文本客观性,并不是一种独立自在的客观性,而是社会化历史化的客观性。尊重文本的客观性,并不是让文本保持对社会历史进程的超脱,而是要将文本置放入社会历史场域,将凝固的符号还原为具体的社会历史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说,张江的强制阐释论又是一种实践解释学。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19]俞吾金认为,这是马克思提出的一种独创性的解释学模式,可称为“实践诠释学”,它的特征是:(1)“实践活动是全部理解和解释活动的基础”;(2)“历史性是一切理解和解释活动的基本特征”。[20]张江对当代西方文论的批判,就有对它们混乱的认识路径的批判:“理论构建和批评不是从实践出发,从文本的具体分析出发,而是从既定理论出发,从主观结论出发,颠倒了认识和实践的关系。”[21]他反对当代西方文论的场外征用,是因为从场外移植而来的理论,不是场内文学实践的自然生成和合理抽象。他批评当代西方文论的主观预设,是因为这违背了文本实际。在张江的强制阐释论里,实际贯穿着“实践活动是全部理解和解释活动的基础”的指导原则。同时,张江的强制阐释论十分重视对历史的尊重。他指出:“对文本历史的理解,也就是对文本原生话语的理解,是一切理解的前提。”[22]他批评女性主义批评家对莎士比亚作品的解读,质问“这种预设的立场与结论是莎士比亚的本意吗”?他斥责生态主义批评对爱伦坡作品的歪曲,指出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尚无生态主义思潮,可见他衡量文学批评是否恰当的一个基本标准,就是是否符合文本生产的历史实际。因而,强制阐释论的根本立场与方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解释学的立场与方法。它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出发,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求话语的构建立足于实践,要求意义的生产关联社会现实语境:“文学理论的生产必须依据文学的实践和经验,离开文学的实践和经验,就没有文学的理论。理论可以自我生长,依据逻辑推衍生长理论,但其生成依据一定是实践,并为实践所检验。……实践的品格高于理论的品格。理论来源于实践,任何理论、任何立场都从实践出发。文学理论的生成也是如此。”[23]
但是,当前在国内学界,这一实践解释学的概念以及相关的理论研究与阐释实践,尚未获得足够的重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领域,虽然众多学者认可马克思理论的解释学向度,将解释—实践的循环视为各国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基本道路,但实践解释学也被看作了马克思理论特有的自我阐释的途径,限制了它的普遍性的方法论意义。如俞吾金的“实践诠释学”,一方面是他对马克思哲学的新解读,另一方面也是他为自己偏离传统的新解读提供的合法性辩护,并没有普及到对一般哲学的解读上。又如青年学者李金辉一直坚持以实践解释学的视角解读马克思哲学,认为“实践解释学正是以实践为核心,以人的实践来解释世界(使现存世界革命化)、解释观念(使观念摆脱独立性外观,对观念进行意识形态批判)、解释理论(使理论现实化、成为革命的理论)、解释意识(精神)(使自发的无意识变成生活中的批判意识)生活的学说”。[24]很明显,这样定义的实践解释学很难推广到马克思理论以外的话语体系。而在解释学界,目下部分学者所热烈讨论的实践解释学,主要还是由伽达默尔从亚里士多德引申而来的实践哲学的衍生物。它与理论哲学、技术哲学并行鼎立,可以成为现代社会抗衡理性专制、技术统治的倚赖。实践在这里不是指向人对其世界的改造,而是人对其存在的自我反思,不是个人自觉意图的实施,而是与他人的共同相处。它与其说是生存活动,毋宁说是精神修炼。伽达默尔说:“对何谓实践的问题……我愿总结如下:实践正在指导某人,并在团结中活动。”[25]这样的“实践”与“实践解释学”,与马克思的实践解释学是大相径庭的。虽然二者也可以彼此对话,开拓新的意义领域,但二者的立场、旨归的巨大分歧是无法泯灭、无法统一的。[26]
从而,张江的强制阐释论不仅是对文学界理论构建和文本批评实践的症状诊断,也是解释学发展前景新向度的昭明。在形形色色的“体验解释学”、“语言解释学”、“解构主义解释学”、“新实用主义解释学”等令人眼花缭乱的新潮中,它以素朴的文学文本阐释的反思,引导我们重新审视解释的根底、文本的地位、实践的意义,重构历史的、唯物的文本客观性,重皈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解释学。正像有的研究者指出的那样,张江的强制阐释论“既深入到了阐释学研究的具体问题领域,同时也从理论阐释的思维惯性中跃出,走向了批评效应的考察,从而构成了阐释理论链条上的一个新节点”。[27]这同时也是对整个人文学科研究方法论的启示。立足当代中国的文学文化实际,承续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的优良传统,打造中国人文学科研究的新路径,这是当代中国学人不可回避的历史责任。
[参考文献]
[1][9][18][21][22]张江:《强制阐释论》,《文学评论》2014年第6期。
[2]张江:《关于“强制阐释”的概念解释》,《文艺研究》2015年第1期。
[3][德]施莱尔马赫:《诠释学讲演·1819年纲要》,《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洪汉鼎主编,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年,第61页。
[4][德]狄尔泰:《诠释学的起源》,《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第75页。
[5][德]狄尔泰:《对他人及其生命的理解》,《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第93-108页。
[6][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二版序言),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
[7]罗婷:《克里斯特瓦的符号学理论探析》,《当代外国文学》2002年第2期。
[8][法]罗兰·巴特:《S/Z》,屠友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2-74页。
[10][11][美]苏珊·桑塔格:《反对阐释》,程巍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第6-7、8页。
[12][13][14][意]艾柯等著,柯里尼编:《诠释与过度诠释》,王宇根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第172、48、77-78页。
[15][16][17][法]保尔·利科尔著,J·B·汤普森编译:《诠释学与人文科学》,孔明安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07、53、50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43页。
[20]俞吾金:《实践诠释学》,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2-85页。
[23]张江:《前见与立场》,《学术月刊》2015年第5期。
[24]李金辉:《马克思哲学:从实践哲学到“实践的解释学”》,《学术研究》2009年第5期。
[25][德]伽达默尔:《科学时代的理性》,薛华等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第76页。
[26]张能为:《实践哲学:伽达默尔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交汇视域与比较理解》,《安徽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27]段吉方:《强制阐释的理论路径与批评生成》,《文艺争鸣》2015年第6期。
〔中图分类号〕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6)06-0001-05
*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项目“当代西方文论的有效性辨识与强制阐释问题研究”(GD15CZW0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陈立群,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广东广州,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