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为抓手,建构乡镇“三个中心”建设新模式
2016-02-21王华钦
王华钦
(东山县西埔镇政府,福建 漳州 363400)
以“规范”为抓手,建构乡镇“三个中心”建设新模式
王华钦
(东山县西埔镇政府,福建漳州363400)
乡镇“三个中心”(即“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村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个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中央制定的“八项规定”精神在农村的有效实施,贯穿农村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规范农村干部从事经济活动的议事流程,给农村干部提供了干净办事、廉洁从政、清白做人的舞台。所以,乡镇“三个中心”的建设,可以作为推进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来抓,以此推动西埔镇经济水平的稳定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基于此,就“三个中心”的建设内涵以及现状做了简要分析和探讨,并结合实际提出“三个中心”的建设新模式。
乡镇“三个中心”;建设内涵;建设现状;建设新模式
1 乡镇“三个中心”建设的内涵
1.1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要求,确定单位账套,设置会计、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办理乡镇所属各村的现金收讫,往来款项收付,核定备用金以及其他收付事项;管理统一会计档案,并对其负有保密责任;提供统一格式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差旅费报销单、专用报销凭证等;树立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为各村提供优质服务。
1.2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
乡镇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管理、审查、核准镇、村、企业各类集体经济合同,确保合同合法、真实、公正、有效;审核应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注重社会收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农村集体组织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必须经“镇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审核,在合同出现内容或程序错误,镇“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有权要求合同双方更正或增减合同的权利、义务等条款。如有必要,镇“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可进行调查或举行听证会。
1.3村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村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审核农村集体组织申报或备案的招投标项目的合理性;审核农村集体组织申报或备案的招投标方案是否符合程序、材料是否齐全,并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指导农村集体组织对招投标项目的标的进行评估;听取村民对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农村集体组织开展招投标项目前期的具体工作;组织参与招投标项目的对方人员进入招投标会场,并按规定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督促和协助中标者与招标者签订规范的合同文本等。目前,很多乡镇都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为当地获得更大利益,促进乡镇的发展,这就要求要充分地做好招投标工作。
2 乡镇“三个中心”建设的现状
2.1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现状
目前,乡镇会计中心面临的现状主要是工作人员太少,知识结构也比较落后,急需进一步补充及提高,国家出台的“三农”补贴政策越来越多,管理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大多数都必须落实到户到人,这些最终都要靠乡镇会计中心来落实,再加上“村账乡管”使乡镇会计中心的工作量成倍增加。而且有些工作人员工龄较高、年龄偏大,对电脑的基本操作都不会,财会方面的专业知识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2.2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的现状
目前,农村合同审核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乡镇合同审核中心并没有对合同的具体内容做一个严格的把关;在合同审核时,没有明确区分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程序条款是为了确保实体条款的进行,程序条款是否详细细致,都直接决定了合同的实操性;而程序条款是否详尽取决于客户的要求和交易的性质,假如客户是商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商铺租赁合同规定得过于详细,就会导致客户动不动就违约的情况发生。合同中也有分为通用条款及商业条款,但是审核者并没有对其进行明确区分,将其明确区分出来,可以提高合同审核的效率以及突出重点。目前很多乡镇合同审核中心对于合同的签订还远远不够规范,对合同的签订人也没有做一个细致的了解,并且相关工作人员的资历也不够。
2.3村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的现状
走访东山县的各乡镇后发现,现各村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存在以下几个问题:①有个别项目邀请招标的条件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而是村委会或者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②报名审查工作不够严格,比如有同一投标单位分别委托不同的人前来进行投标,工作人员却没有及时发现;③场地设施还比较传统,不够完善,电子信息化水平不高;④档案管理不够规范,资料不齐全,缺少报名资料和开标记录,并且存档的资料也没有盖单位公章,另外档案设施陈旧也是一个问题;⑤个别乡镇还把应进市级中心的项目也自行进行招标,实行场外交易,这明显不利于规范的招投标工作,必须予以整治。
3 乡镇“三个中心”建设新模式
针对当前乡镇“三个中心”建设的现状,笔者认为可以“规范”为抓手,构建乡镇“三个中心”建设新模式。
3.1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
为了进一步强化“三个中心”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履行职务能力和水平,西埔镇可专题组织“三个中心”的工作人员和村主干学习《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合同法》《福建省招投标管理条例》等相关配套法规,通过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从而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电脑方面的操作能力,并且积极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定期向委托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的工作制度。
3.2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
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是“三个中心”工作的“主旋律”,在工作中还需要不断地规范。首先就是要配备足够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编委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充实会计中心,适当增加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备用金数额控制各村现金库存,村委会向会计代理中心申请资金拔款,须填列用款明细清单,特别是征地补偿款、拆迁款要具体到户、具体到人,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公款私存,白条抵库产生。驻村干部和代理会计参与村委会重大经济活动,履行会计监督审核职能,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杜绝违规票据进帐和不合理开支,确保支出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且对于中心工作人员的个人基本津贴以及相应福利要予以安排,以解决中心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乡镇会计代理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3.3进一步规范乡镇经济合同审核工作
合同是依法办事的一种有效的载体,“乡镇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对新签订的资产资源合同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以及专业知识,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把关好合同上的每一个条款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又兼顾双方的利益。在合同审核过程中,要做到5点:一是要明确谁是主体地位;二是在审查合同内容时,应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另外还得特别注意合同的违约条款、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内容;三是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四是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按照合同的性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定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完备,各项条款内容是否明确具体以及切实可行,避免因为合同条款的遗漏和太过抽象,从而给合同履行带去困难;五是要审查合同的签订手续以及形式。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并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有缺陷的经济合同,及时完善;对违法违纪的经济合同,依法重新订立。
3.4进一步规范农村招投标活动
面对当前农村招投标的现状,必须规范农村招投标活动,关注到每个环节,紧跟招投标流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审核,严格把关报名审查,强化招标现场的电子信息设备及配备监控设施,增强对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在标书的制作上,应规范招投标文本,标书内容应详细,重点内容要明确列出,装订成册后进行妥善保存,对于私下进行的招标也要加强管理,解决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等问题,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暗箱操作、围标串标、随意肢解工程达到逃避招投标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招投标正常秩序。
总之,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中,应按照“三个中心”建设的工作要求与工作流程稳步推进,规范农村干部的工作规则与工作流程,防止侵占集体利益,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让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创造干部干净做人、群众心里有明白帐的良好社会氛围,改善干群关系,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F127
A
1674-7909(2016)0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