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理学影响下的正统论
2016-02-20朱军
朱 军
(西北大学 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陕西 西安 710069)
元代理学影响下的正统论
朱军
(西北大学 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陕西 西安710069)
摘要:正统观念是中国传统历史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权合法性、古代夷夏之辨等问题的解决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蒙古人入主中原后,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急欲寻求政权合法性的依据,同时元朝也需要为招揽汉族士人入仕排除障碍。夹杂着理学思想的正统观念在这一时期展现出新特色,融入了天理、文化理念,既维护了元朝政权合法性,客观上也保护了中原文化,促进了文化认同和民族融合。
关键词:元代;理学;正统论;合法性
正统思想是中国历史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正统地位、夷夏之防的讨论及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是中国传统历史哲学中深层次的历史统绪。关于“正统”与否的讨论,牵涉着对封建王朝统治合法合理性的确认。宋元更迭,蒙古人入主中原,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政权,比汉族王朝更需要寻求一个为其统治正名的依据。而在士人阶层中,自古就有“忠臣不事二主”的观念,因此彼时的汉族士人尤其那些不甘埋没才能的士人也需要为自己寻求一个出仕的理由。所以正统思想在元代被重视有一定的必然性。元代理学思想继承于宋代,元代理学家将天理、文化理念等理学思想融入正统论中,使元代正统观念具有鲜明的特质*关于元代正统论的相关论述学界有一定研究,主要著作有周少川《元代史学思想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主要论文有江湄《元代“正统”之辨与史学思潮》,《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3期;魏崇武《论蒙元初期的正统论》,《史学史研究》2007年第3期;李治安《元初华夷正统观念的演进与汉族文人仕蒙》,《学术月刊》2007年第4期。这些学术成果从不同层面论述了元代史学思想对正统论、民族观的影响,而笔者则侧重论述理学思想在元代思想变化以及在正统论演进中的作用。。
一、正统观念的演变
“正统”最早出现在《春秋公羊传》中,《公羊传》在解释“王正月”时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王者受制正月,一统天下,令万物无不一一皆奉之以为始,故言大一统也。”[1](P12)此后,“正统”论便成为王朝合法性的标志。商代多以天命衡量政权的正统性,如《尚书·多士》记载:“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罚,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2](P423)夏违反天命,所以被商汤所灭。周朝建立,“德”成为政治治理中的重要依据,“天”的作用逐渐被削弱,《左传》就认为神的依据是“德”:“神所凭依,将在德矣。”[3](P344)虽然有别于天命论,但是此时德治在本质上仍是为了得到“天”的肯定,还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正统观。秦汉时期,“五德终始说”“三统说”等观念盛行,但这些都体现出人的主体性尚未完善,依靠自身无法探究的“天”来解释人类社会。这一时期正统观仍然有浓重的宗教色彩,是先秦宗教观的一部分。
秦汉之后,随着割据政权的出现,游牧民族南侵,频繁的政权更迭使正统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这一时期,夷夏观念也融入正统观的解释中。所以,此时的正统观错综复杂,有“天命论”“血缘论”,还有“统一论”。
宋代将儒家传统的“名分”观念以及理学思想融入正统观。欧阳修摒弃天命和五行观念,将道德伦理与政治统一作为正统论的标准,他认为:“夫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斯正统矣。”[4](P269)“一”便是统一。在宋代“居正”与“一统”成为判定“正统”的重要标准*欧阳修、司马光、苏轼等人在“居正”和“一统”两者的侧重点倾向于后者,这也是朱熹批评他们“功利”的原因。。偏安江南的南宋无法实现统一,所以理学家将正统观念的侧重点转向“居正”。一方面是为了适应政局,另一方面是因为天理的本体地位乃是判定正统的最高标准。金朝南侵激发了南宋理学家浓厚的夷夏之防观念,使他们将少数民族置于正统之外,正如朱熹所言:“内中国,外夷狄,贵王贱伯。”[5](P2831)
宋末战乱使士人在精神和肉体都受到巨大创伤,民族隔阂是矗立在宋末遗民与蒙古人之间的屏障,遗民严守“夷夏大防”,仍将少数民族政权排斥在正统之外,以夷夏作为判定正统的标准。如理学家赵复被元军俘虏后,以“赴水自沉”示其不仕二朝的决心;忽必烈攻宋时,他以“父母国”为由拒绝引导元军入城。郑思肖、林景熙等也是坚守“夷夏之防”的代表。基于蒙古颠覆南宋政权的事实,逆臣、夷狄等在郑思肖的心中不能作为正统的继承者,因为他们没有被赋予“理”:“夷狄行中国事曰‘僭’,人臣篡人君之位曰‘逆’,斯二者,天理必诛。”[6](P134)僭越是郑思肖对少数民族政权的评价,所以他对元朝的称呼是“僭”“伪”“鞑贼”[6](P177)。林景熙也指出:“正统在宇宙间,五帝三王之禅传,八卦九章之共主,土广狭,势强弱不与焉。秦山河百二,视江左一隅之晋,广狭强弱,居然不侔;然五胡不得与晋齿,秦虽系年卒闰也。”[7](P329)认为具有强大军事实力的外族即便占领中原,也不可作为正统的代表。
但忽必烈灭宋,宋元易代成为不争的事实后,元代帝王逐渐认识和了解汉族文化,并且适时改变统治策略。而不少汉族士人则在重新审视时势的情况下,结合理学思想的内涵,提出了一些关于正统观念与蒙汉夷夏问题的新见解。
二、“理势相分”的演变理论
理学核心内容是“理”或者“天理”,作为宇宙本体的“理”在理学家心目中当然非常重要。由宋入元的理学思想继承了宋代“理”的观念。面对异族统治的现实,他们要实现治国平天下的抱负就需要找到一个依据,来解释历史变化,并为他们出仕排除干扰,“理”便是重要理论。
以“理”解释正统并非元朝理学家所创,南宋朱熹时便将“理”融入正统观中,他认为“天理”是评判正统的标准。元代理学家继承并发展朱熹的理论,以“天理”作为历史变化的永恒规律。如许衡就指出:“尝谓天下古今一治一乱,治无常治,乱无常乱,乱之中有治焉,治之中有乱焉。乱极而入于治,治极而入于乱。乱之终治之始也,治之终乱之始也。”[8](P202)治乱的对立交替发展不断地促进历史向前演进,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在解释历史发展依据时,许衡将作为宇宙本体的“理”引入其中,曾言:“析而言之,有天焉,有人焉;究而言之,莫非命也。命之所在时也,时之所向势也。势不可为,时不可犯。顺而处之;则进退出处,穷达得失,莫非义也。”[8](P202)“命”“数”亦是许衡历史观念的重要概念,它们是历史变迁中永恒不变的因素。刘因也认为历史发展的规律是“天命”,在《吊荆轲文》中既赞许荆轲的英雄气概,但同时又说:“子亦何人兮,敢与天仇?”[9](P651)批评荆轲不自量力,欲以个人的力量扭转历史方向,刘因此处的“天”与许氏的“天命”实为一个意思,即顺应天命才能发展,忤逆天命必将自取灭亡。
“天理”二字并未在许衡、刘因的言辞中明确提出,而郝经对“理”进行了明确论述:“夫天下有定理而无定势,圣人驭天下之大柄,本夫理而审夫势,不执于一,不失于一,而惟理是适。”[10](P453)郝经用“理”“势”观念来阐发观点,认为朝代更迭虽“势”所不同,而真正决定历史演进的是永恒不变的“理”,“推理而行,握符持要,以应夫势,天下无不定也”[10](P453)。郝经提出“天下有定理而无定势”的观点,一方面意在劝宋朝放弃抵抗,另一方面则意在用天理来论证元朝建立的正统性。
许衡、刘因、郝经等将“天理”作为历史发展的“所以然”“所当然”,影响了后来学者的观念,如胡三省的“物盛而衰,固其理也”[11](P4646),杨维祯的“历代离合之殊,固系乎天数盛衰之变”[12](P32)。甚至清代王夫之“理势相成”的历史理论[13](P241-255),也一定程度受到元代理学家的影响。许、郝等人将理学的“理本体”作为不变规律,为朝代更替的事实和元朝政权的正统性找到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
三、文化认同与正统论
华夏族是在中原地区所形成的族群,在相对优越的地理环境中创造并发展了较为先进的农耕文明,一直以来是中国文明的代表。而相对于中原地区,周边部族长期保持着“茹毛饮血”的习俗,典籍中常有“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3](P303)等说法。礼乐文明是中原地区的文化基础,也就奠定了后代正统文化的基调,逐渐形成了一道无形的壁垒矗立在中原与四夷之间,即便是少数民族强盛之时也是如此。皇甫湜将“正统”归于东晋,无视强大的北魏,而这样的划分仅仅是因为东晋“礼乐咸在”[14](P73)。郑思肖抨击元朝“夷狄素无礼法,绝非人类”[6](P177),也正因元无礼法。历代汉族统治者多以一种较高的姿态藐视四夷,并简单以血缘、地域、文化等形态作为判定“正统”的标准。在这样的观念下,种族成为判定“正统”条件,少数民族被排除在正统之外。
10世纪后少数民族具备了与汉族争夺正统的条件,传统的正统观亟待改变。元代理学家虽以“天命”或者“天理”作为历史演变规律以解释历史变迁的必然性,但仅以空洞的“天理”作为依据,容易导致正统论华而不实。因此探讨元代理学家“理”的观念时,要看到他们所说的“理”中蕴含的儒家传统文化观念。正如韩愈所言:“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而夷之,夷狄进于中国则中国之。”[15](P17)文化才是区别夷夏的标准。元代理学家借助“理”所蕴含的文化内涵,通过文化认同论证元朝的正统性。
礼乐文化的认可是核心要素。不知礼无法获取正统,这正是郑思肖鄙视元代的原因,即“夷狄无礼法”,而郝经则认为礼法并非汉族独具,是可以学习和改变的:“人不蹈道,则天地万物坏;天地万物坏,则道坏矣。道具于形器,亦坏于形器。形器所以载道,亦所以坏道也。则天地万物之中,安用夫人乎?”[10](P183)如果具有礼法的人一旦失去礼,便会如同禽兽一般,而夷狄也可以通过“行道”而具备礼法。在这里他将汉族与少数民族列于平等的地位,只要“行道”均可为正统。许衡更明确三纲五常为“道”,是治国为政的根本:“自古及今,天下国家惟有个三纲五常,……三者既正,则他事皆可为之。此或未正,则其变故有不可测知者,又奚暇他为也?”[8](P10)三纲不正、礼法不明,则政权无法维持。蒙元时期统治者逐渐改变了 “贵壮贱老”“背信弃义”等陋习,提倡忠孝仁义的传统道德标准,也印证少数民族可具备礼法的论断。
“王道德治”是文化认同的另一要点。孔子曾提出“为政以德”[16](P14),孟子则进一步提出“仁政”思想。宋代理学中对王霸义利的争论也再次重申德治的重要性。许衡曾严厉批判霸道:“世之诋霸者,犹以尚功利为言,殊不知霸者之所为,横斜曲直莫非祸端。”[8](P190)认为霸道是祸端的开始,王道之外的道路充满“荆棘”。郝经言:“务广德,不广地。外夷之地,常十倍于中国,中国之德,常百蓰于外夷。是以伏柔而化所不化,遂为盛王。”[10](P213)郝经认为蒙古重事功、烧杀掠夺的残暴政策是错误的,曾用“北鄙”[10](P396)蔑称蒙古。姚枢、杨惟中、耶律楚材等人在此理论的基础上向统治者进献德治主张,反对残暴统治。
文化认同的表象就是制度文化的认同。汉族的制度文化经历数百年传承,较之少数民族地区更完备,也是少数民族学习的重点。少数民族在争取正统地位之时也注意吸收汉族的优秀制度,最突出的代表就是北魏以及前秦。金朝也是如此,陶晋生认为,金朝君主以吸收中原儒家思想以及典章制度来建立本政权的合法性,并以此来与南宋争夺中国的正统地位[17]。蒙元王朝也不例外,草原游牧生活使蒙古族入主中原后无法适应新的统治,为了稳固统治,郝经提出“能行中国之道,则中国主也”[10](P432)。此处的中国之道即指中国古代完备的礼乐、典章制度。耶律楚材曾言“天下虽得之马上,不可以马上治”[18](P832),积极促成 “十路课税司”和 “戊戌选试”的施行。理学家为元朝寻找正统依据时也提倡“行汉法”的建议。许衡曾建议:“考之前代,北方奄有中夏,必行汉法,可以长久。故魏、辽、金能用汉法,历年最多,其他不能实用汉法,皆乱亡相继。史册具载,昭昭可见也。”[8](P171)以实行汉法作为国家正统、国运长久的重要依据。郝经更是以北魏为例,建议实行汉法,其《立政议》中曾言:“昔元魏始有代地,便参用汉法。至孝文迁都洛阳,一以汉法为政,典章文物灿然与前代比隆,天下至今称为贤君。”[10](P362)郝经以北魏孝文帝为榜样,认为能完善政治制度、学习汉法才是贤君,才能具备正统地位。理学家的汉法政策建议促进了统治稳定,也使许多士大夫选择放弃“内夏外夷”的精神枷锁,选择接受元朝的统治,认同元朝正统地位。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自10世纪以降,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少数民族相继崛起,不断冲击着汉族固有的正统观念。在这种情况下,理学家运用理学思想中“天理”这一本体观念来阐释朝代更替的必然性,同时发展了宋代理学的“道统所在即为正统”的观点。而在实际解释中又将“道”归结于“文化”,即吸收中原完备的礼乐典章、文物制度作为少数民族政权正统的标准,文化认同成为元朝正统论的核心。正如葛兆光所言:“他们(许衡等)实际上已经把政治合法性的认同基础,从民族、地域挪移到文化和思想。”[19](P393)当然此时我们所讲的文化认同并不能等同于前代“以夏变夷”的观念,元朝的特点是在争取正统的同时并未放弃自身的民族特质,并未以非汉族身份为辱,忽必烈在建元诏时曾说:“延膺景命,奄四海以宅尊;必有美名,绍百王而继统,肇从隆古,匪独我家。”[20](P138)他认为自己辖统地域广博,进而可拥有正统。理学家倡导少数民族应吸收汉族优秀礼乐典章制度,与此同时也极力宣扬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如许衡称赞“华夷千载亦皆人”[8](P246),批判了狭隘民族主义正统论,进而形成属于整个中华民族统一的正统观。
元代理学家在时势影响下重新对正统论进行解释,这不但符合元朝统治者对正统的诉求,同时也帮助汉族士人缓解了仕元所面对的“忠孝节义”观念的压力,使元朝建立起一个蒙汉联合的政治文化体。这为清代正统观念的发展作了表率,乾隆皇帝曾赞许元朝的地位时说:“至元世祖平宋,始有宋统当绝,我统当续之语,则统绪之正,元世祖已知之稔矣。”[21](P308)元代理学家的正统论客观上维护了中原文化的连续性,也使文化摆脱了地域、民族的限制,进而促进了中华民族的民族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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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炜评]
Orthodoxy Effected by Neo-Confucianism of the Yuan Dynasty
ZHU Jun
(InstituteofChineseIdeologyandCulture,NorthwestUniversity,Xi′an710069,China)
Abstract:Orthodoxy w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historical concept. Orthodoxy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establishing the legitimacy of the regime and solving problems of foreign differences. Mongolian trespassers invaded Central Plains and established the government first established by the minority regime. They were anxious to find the basis of legitimacy and to remove obstacles in attracting Scholars. Mixed with Neo-Confucianism in this period orthodoxy showed a new feature integrated into ideal and cultural ideas, maintained the legitimacy of the Yuan Dynasty, protected the culture of Central Plains and promoted the cultural identity and national integration on the objective side.
Key words:Yuan Dynasty; Neo-Confucianism; orthodoxy; legitimacy of the regime
收稿日期:2015-12-19
作者简介:朱军,男,河南洛阳人,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讲师,从事宋明理学、历史文献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K2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152/j.cnki.xdxbsk.2016-03-007
【中国思想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