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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与连续、阶段与时代、继承与创新、平等与包容
——执政党对待藏传佛教的主要特征

2016-02-19米广弘

关键词:藏传佛教执政党

米广弘,谭 融

(1.中央统战部 光彩事业指导中心,北京 10080;2.北京联合大学 艺术学院,北京 100101)



稳定与连续、阶段与时代、继承与创新、平等与包容
——执政党对待藏传佛教的主要特征

米广弘1,谭融2

(1.中央统战部 光彩事业指导中心,北京 10080;2.北京联合大学 艺术学院,北京 100101)

[摘要]宗教问题主要表现在宗教自身结构以及宗教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互动关系的复杂性,为此,执政党不能孤立地简单化处理宗教问题,而要“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周密思考”,从坚定不移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出发,把宗教问题放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加以考察和解决。2016年在京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强调了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为今后做好宗教工作提出了方法、指明了方向,是指导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中国共产党在经过几十年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从追求各族人民平等,关注普通僧侣生存状态,关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角度,对待藏传佛教问题的政策呈现出稳定与连续、阶段与时代、继承与创新、平等与包容的主要特征。

[关键词]执政党;藏传佛教;宗教问题

宗教问题既是信仰问题,又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宗教因素会使民族问题、人权问题,甚至国际关系更趋复杂,为此宗教问题要求执政党要把其放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加以考察和解决。元代以来,封建社会历代中央统治者对藏传佛教提出了“优渥尊崇”“分封赏赐”“尚用僧徒”等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多从如何利用藏传佛教教义以及上层来巩固其政治统治,没有将重点放到如何使藏传佛教健康有序发展,普通僧侣及信教群众民生改善的高度。做好藏传佛教工作使命神圣、任重道远,中国共产党在不断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有中国特色的宗教问题理论,从追求各族人民平等,关注普通僧侣生存状态,关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角度,全面地历史地认识和把握宗教的两重性,因势利导,大胆对之进行调整适应、创新改革。

一、政策上,对待藏传佛教问题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

宗教与政治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但宗教与政治又有着天然的联系,从宗教产生之日起,各种政治势力就把宗教当作一种重要的手段,把握宗教适应特定社会的态度和方式,从中评估宗教的社会作用及其影响。宗教工作涉及宗教界人士与执政党、政府的关系,以及信教群众的宗教追求与社会责任的关系,不信神的执政党能处理好宗教事务吗?中国共产党逐步摸清了宗教问题特别是社会主义时期藏传佛教问题的一般规律,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1956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同藏族人士的谈话中指出:“人们的宗教感情是不能伤害的,稍微伤害一点也不好,这件事不可随便对待。就是到了共产主义也还会有信仰宗教的。”1957年2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他指出:“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力,而且是有害的。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1980年8月,邓小平同志约见重新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到自己家里叙谈。他肯定十世班禅大师是我们国家一个最好的爱国者之一,在与班禅谈论宗教和西藏发展的问题时,邓小平说:“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办法,但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否则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这就需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1982年,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19号文件)中指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是一直要贯彻执行到将来宗教自然消亡的时候为止的政策。”1990年12月,江泽民同志“特别强调保持宗教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提出“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进一步把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明确为“血肉联系”。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接受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拜见时强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是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2006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胡锦涛则明确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和实现“宗教关系和谐”的目标构想。

2012年十八大报告强调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提出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的要求,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对“中国梦”的深情阐述,引起共鸣。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积极地为实现“中国梦”,更好地发挥着佛教的正能量,为国家昌盛、社会和谐、民生幸福不懈努力。2015年6月国家主席习近平接受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的拜见,希望班禅继承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胸怀祖国,心系人民,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016年4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此次会议距上次2001年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已时隔15年,将对未来的宗教工作产生深远影响。中国共产党的宗教观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丰富和发展,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中国化的发展史上一脉相承。它是中国共产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对宗教工作所做的深刻思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探索到解决社会主义与宗教关系的新途径,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创新性发展。

二、认识上,对待藏传佛教问题具有阶段性和时代性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我们深入观察宗教现象、科学分析宗教问题,准确把握宗教本质和规律,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目的,是要向世人表明不信神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宗教问题的科学态度,把宗教在现实社会的复杂作用阐释清楚。通过学习,使广大社会成员认识到只有唯物史观才能深刻揭示宗教本质、根源、功能和演变规律,从而更好地避免“信仰主义”和“反宗教”这两种倾向。因此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不是用无神论去取代群众的宗教信仰,不会妨碍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

当前对藏传佛教的认识及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既体现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又是结合中国的宗教国情的产物。中国革命形势的不断发展,决定了执政党必须对宗教政策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处理藏传佛教问题也具有阶段性和时代性。对藏传佛教新的认识,促使党对宗教理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在继承有效的宗教政策的基础上,赋予其更多的优势特色。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藏传佛教的早期接触,实行了“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政策,对民族宗教政策及时调整和正确执行,得到了藏区广大僧俗的理解和支持,顺利推动了长征的胜利。抗日战争时期,促进了抗日革命根据地的建立与巩固,调动了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投身到抗日战争中,并使之做出了积极贡献。解放战争时期对藏传佛教的谨慎处理和正确的态度,团结了藏传佛教界爱国人士和广大的信教群众,为推进祖国统一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西藏和平解放初期,中国共产党慎重提出“尊重西藏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保护藏传佛教寺庙、维持原有宗教制度”的宗教政策;民主改革时期确定了“废除宗教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推翻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现政教分离”的政策,消除了寺庙内部的不平等,使广大信教群众获得了精神身心和政治经济的双重解放,广大藏传佛教信众的民生得到了改善。20世纪90年代后,则把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依法管理、反对分裂、维护统一、造福社会联系起来。新世纪,政府实行社会管理与宗教自身管理相呼应的政策,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对藏传佛教寺庙实行了“社会管理”,针对寺庙自身难以自发产生民主管理的动力问题,政府积极引导推动激发寺庙民主管理的内在动力;启动了藏传佛教教义阐释工程,鼓励挖掘和弘扬教义、道德和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对藏传佛教教义做出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阐释。每逢重要会议或出台重要文件,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必先进行深入调研,共召开6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从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对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久治安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治藏方略,凸显了中央治国理政和稳藏兴藏的重大战略思维。另外共发表了12个以西藏为主题的白皮书,客观记录了藏传佛教走过的不平凡历程,留下了许多宝贵而深刻的启示。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对宗教工作提出了新思路新要求,2015年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宗教都是重要内容。这些会议所提出改进措施使得宗教工作原则更加明确,机制更加顺畅。2016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谈了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关系的分类、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各级党委的责任、统战部门的责任、宗教团体、宗教界人才队伍等各个方面,会议内容更为系统,也更加全面,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藏传佛教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原则。这些具有现实和远见的认识使藏传佛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藏传佛教文化得以尊重、继承和保护,赢得了广大僧俗群众的拥护,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藏传佛教的健康发展。六十多年发展进步的事实证明,藏传佛教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三、历史上,对待藏传佛教问题具有继承性与创新性

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为社会提供了一种认识世界的方式、一套评判社会行为的价值观念和道德体系。作为一种社会实体,宗教为社会提供了一种组织社会的形式,一套调适和整合、凝聚社会的机制和体系。从历史发展角度看,阶级和政党消亡后,宗教还要继续存在。宗教在原始社会产生以后,便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而改变着自己的性质和形式,这也是社会发展的结果。

纵观当代处理藏传佛教问题的历史,是在尊重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的基础上,吸取历代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宗教政策的精华,不断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变迁,抓住历史机遇,深人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历史。回顾元、明、清三朝为求藏区政治,均实施了推崇和扶持藏传佛教的宗教政策,即借藏传佛教的济世功能,实现对藏区的政治统治。元朝独尊萨迦派,明朝以与藏传佛教各派等距离交往为策略,清朝格外优待格鲁派。中国共产党实行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各宗教平等的政策完全超越了元明清封建王朝实行的“多封众建”与“惟因其俗,化导为善”的政策,既包含了明、清、中华民国三个时期形成的一些宗教政策内容,又与目前藏传佛教发展的基本现状以及我国从中央政府到藏区各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管理工作的实践紧密结合,剔除了与藏区现实社会和社会主义制度相悖的一些东西,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点。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提出藏传佛教应当遵循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顺与社会和谐、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原则。这些规定不仅与联合国人权文书和公约的精神一致,并且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一贯主张,在社会主义社会,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只有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历史任务的创造性提出,标志着党对藏传佛教的认识符合藏传佛教传统的习惯和特点,反映了广大信教群众的愿望,有利于藏传佛教的弘扬和发展。

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为制定藏传佛教依法管理的配套法规提供了依据。2007年7月,公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在政治上沿袭了明以来历代中央政府管理藏传佛教活佛尤其是大活佛的一贯做法,坚持“历史定制”“金瓶掣签”和中央批准。尊重转世程序中一些固定并沿袭的宗教仪式和活动,如通过占卜、降神、观湖等方式指导寻访。不仅坚持对达赖、班禅和其他大活佛转世事务的管理,还把藏传佛教其他转世系统的活佛转世事务也一并纳入到了新的管理办法中,并对不同层次、不同影响力的活佛的转世申请报批程序、相应的寻访指导事宜以及灵童认定和批准机构都一一进行了规定。国家还先后拨付巨额专款对布达拉宫等诸多藏传佛教文物和文化进行修缮和抢救。2004年8月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成立的藏传佛教学衔指导工作和评审委员会,标志着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新的藏传佛教学衔制度的正式建立,形成新的学经晋升体系。同时,针对爱国进步还是分裂倒退是藏传佛教面临的主要矛盾,以及诸多由于对境外反动集团的认识不彻底而造成政治影响问题,在应对上要由被动应急转为主动出击,国家大力支持爱国藏传佛教组织建设,加强以高级佛学院为龙头的全国7所藏传佛教院校建设,2015年下发了《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试行)》,加大藏传佛教的爱国爱教高素质僧才培养等事务。这一系列重大制度变革不仅为各个寺院和僧尼尽快适应藏区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体制基础,而且为藏传佛教开辟了在新时代的发展路径。

四、信仰上,对待藏传佛教问题具有平等性与包容性

宗教与社会相适应是社会发展规律的表现之一,藏传佛教观念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共存是客观事实。社会作为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宗教属于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范围,它虽然采取了神秘主义形式而更远离物质经济基础,但是归根结底也必须服从被经济基础所决定这一客观规律。

藏族信仰着不同的宗教和教派。绝大多数藏族群众目前所信仰的藏传佛教有宁玛、萨迦、噶举、格鲁等若干宗派,同一宗派内部又分为若干支派,仅噶举派内部就有所谓“四大八小”数个教派。一部分还信仰藏传佛教觉囊派,一部分仍信奉传统的苯教。藏族历史上,八思巴、宗喀巴等宗教领袖人物曾因主张各宗教及教派一律平等而倍受藏族社会的崇敬。然而,这在阶级社会中难以成为永久现实,各种政治势力操纵和利用不同的宗教和派别互相打击迫害,祸教乱藏的事例在藏汉文史书中不乏记载。中国共产党平等对待一切宗教和任何教派,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宗教信仰真正变成了个人的私事。在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一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一教派的自由,任何团体、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公民信仰或不信仰某种宗教或教派。信仰不同的宗教、教派的团体和个人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团结。随着1951年西藏的和平解放,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努力下,达赖和班禅之间的历史积怨逐步释解。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藏传佛教与其他宗教之间,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之间和睦相处,消除了宗教派别的内部矛盾,实现了不同宗支之间的团结。

中国共产党处理藏传佛教问题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允许和鼓励不同教派和寺院实行与本派和本寺实际情况相符的管理制度,体现了对藏传佛教各教派平等相待的态度,也是对各宗教、各教派的包容性。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重要的是在“引导”上下功夫,支持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根据各个宗教、各个地方的实际,坚持求同存异、团结多数的原则,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只有把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有力、有效,才能牢牢掌握主动权。首先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不能因为信仰宗教而歧视他们,甚至把信教群众当作异己力量,他们也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要求宗教在合乎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其核心是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使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朝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总的方向前进,这是符合信教群众和各宗教本身的根本利益的。其次防止把信仰上的差异扩大为政治上的对立。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都是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不能任意夸大信仰上的差异,甚至把这种差异上升为政治上的分野。要坚持正信正行,践行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的基本要求,树立藏传佛教清净庄严的社会形象。正信,即皈依三宝、深信因果、树立正知正见;正行,即以戒为师、勤修三学、觉悟解脱,就是护持三宝、敦伦尽分、奉公守法。再次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处理好宗教追求与社会责任的关系,通过教育引导,使他们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让寺庙的领导权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最后团结信教群众在党和政府周围。抓好重点对象,一部分是寺庙民管会成员、活佛和经师,一部分是学经班成员,通过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高思想,精进学修,组织和支持他们积极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勤劳致富。这些具体做法都是对最新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有力诠释。

当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是藏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僧尼是国家公民,寺庙是活动场所,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后,一些地区党委政府率先将藏传佛教寺院与村落社区同等对待,把其纳入社会化管理体系。基层宗教工作重心下移,具体到人头、具体到寺庙,采取适当措施帮助中小寺庙提高自养能力,减轻信教群众和僧尼家庭的经济负担。时下藏区当地的一大批涉及水、电、路等困扰藏传佛教寺院基础设施的难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寺院在册僧人基本纳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符合条件的贫困僧人也尽数享受到了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各地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落实“十三五”规划的五个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主动适应新常态。广大藏传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国家、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同心同力,保持了藏传佛教总体有序,他们思发展、谋稳定、奔小康,促和谐,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贡献着积极的力量。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中央统战部.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汇编[C].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

[2]中国共产党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C].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

[3]米广弘.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略析[EB/OL].中国社会科学网,http://ex.cssn.cn/zjx/zjx_zjsj/201503/t20150306_1535759.shtml,2016-03-06.

(责任编辑杨士宏责任校对戴正)

[收稿日期]2016-05-25

[作者简介]米广弘(1985—),男,山西忻州人,中央统战部干部,主要从事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与实务;谭融(1986—),女,山东菏泽人,讲师,主要从事艺术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B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40(2016)04-0040-06

Stability and Continuation, Phases and Era,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Equality and Tolerance——Main Features of Governing Party's Attitude toward Tibetan Buddhism

Mi Guanghong, Tan Rong

(Guiding Center for China Glory Cause, the United Front of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Beijing, 10080;School of Arts, Beijing United University, Beijing, 100101)

[Abstract]Religious issues mainly display the complication of their own structure, and that of inter-relationship between religions and politics, economy, culture, and the society. Therefore, the governing party cannot handle the religious issues in an isolated and oversimplified way. It should be done with great caution, high precision and careful thinking. By faithfully maintaining the supreme interest of the state and the overall interest of the nation, we should investigate and handle religious issues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construction of overall socialism cause. At the National Conference of Religious Works in Beijing in 2016, 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 gave a key speech, stressed that standing at the strategic height of overall development of the Party and the nation, we should emphasize the special importance of religious work, analyze the situation and tasks of religious work, put forward method and show the right direction for religious work in the future. This speech is a guideline documents to guide religious work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After decades of years of theoretic and practical exploration,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has shown its main features of stability and continuation, phases and era,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equality and tolerance in terms of its attitudes toward Tibetan Buddhism by pursuing equality of all nationalities,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living conditions of common clergy, paying attention to ethnic unity and religious gentility.

[Key words]governing party; Tibetan Buddhism; religious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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