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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务实悲天悯人:许衡历史政治观述析

2016-02-19张志昌

关键词:许衡理学

张志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5)



积极务实悲天悯人:许衡历史政治观述析

张志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5)

许衡是蒙元统治时期理学在北方的重要代表。终其一生,他积极务实,悲天悯人,结合二十七年的政治实践和历史盛衰变化,从封建主义命定论立场提出治世乱世的轮替是“天人交胜”的结果。许衡继承了朱熹以是否实行王道德治作为评价的标准,结合元朝的社会实际状况,提出了行汉法、爱与公得天下心、用贤立法、防欺去邪等重要举措,为巩固元朝统治,加强民族融合和团结起了积极推动作用。

许衡;元代;汉化;儒学;历史政治观

元代大儒许衡是时代转换之际出现的一位承上启下的理学大师,他对宋明理学嬗递中的贡献而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据一席之地[1]。其人性论和道德修养论是其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2],开辟了我国古代民本主义人学思想的先河[3]。许衡在政治观上以王道德治思想为基础的目标,提出正君心、求民心的要求,劝阻元初统治者残酷杀掠,表现了一个政治家为民立命的智慧和担当[4]。

目前学术界对大儒许衡历史政治观的研究呈现零散化特征,总体上笔者认为仍然鲜见学者对其历史政治观较全面的述析。本文试图通过梳理许衡《时务五事》疏文、《与窦先生》和其他有关历史政治观的重要论述,希望能有一个比较系统清晰的勾勒并在整理分类的基础上史论结合进行评析。

一、时代背景

许衡(1209-1281年),字仲平,以“鲁”署其斋名,世称鲁斋先生,怀州河内(今河南焦作市中站区王封乡李封村人)人[5],元代著名的教育家、哲学家、政治家、文学家和天文学家,在数学、农学、医学方面也颇有造诣[6],是我国十三世纪不可逾越的大儒和“全才”。许衡一生经历了女真贵族统治的金王朝和蒙古贵族统治的元王朝两个时代。幼年和青少年时期的许衡主要生活在河南新郑等地,这些地域属于金王朝加强统治的中原地带。金朝在征服辽和北宋入主中原后,面临着继续推行奴隶制,还是适应被征服地区的状况转向封建制的问题,也面临着如何对待较自己进步的被征服地区的经济和文化问题。对此,金王朝内部意见不统一。在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关系问题上,恩格斯认为:“在长期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征服后存在的比较高的经济状况;他们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大部分甚至还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7]222金朝征服辽和北宋后的历史进程,也正遵循了这一规律,出现了短期的繁荣,但由于女真贵族地主的腐朽,官僚政治的腐化,加上对外战争频繁,军费日增,财政危机严重,金朝的统治迅速走向衰落,在公元1234年被蒙古所灭。25岁的许衡经历了这一过程。

青年许衡生活在宋金对峙,蒙古人逐鹿中原的年代;但此后人生的大段光阴即从1234年金王朝灭亡到1281年,许衡是在蒙古族统治的元朝度过的。女真人、蒙古人均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期,社会发达程度和生产力水平远不及中原。如何对待比自己进步的被征服地区的经济和文化问题并维护和平衡蒙古贵族阶层的利益,这是忽必烈继承汗位要思考面的重要战略课题。他逐步认识到专制统治要长治久安,就必须与汉族士人结合,“帝中国当行中国事”,[8]3769借用“汉法”,推崇起用儒生来辅佐朝政。哪些儒生能进入最高统治者的视野?元人揭奚斯在奉命完成的《神道碑》中就认为许衡和吴澄是但是理学思想界的双壁,所谓“皇元受命,天降真儒:北有许衡,南有吴澄”[9]50,蒙元入主中原时期,许衡就是当时公认的程朱理学在北方的代表。适应历史趋势,忧时伤世的许衡离开宋儒传统的埋首章句、鄙薄事功的治学态度,响应新朝皇帝的征聘,毅然走上了复兴儒学、务求实用、倡导理学,为蒙古统治者效力以图实现以夏变夷理想的艰难道路。

理学在元朝的兴起,既需要统治阶级的重视和采纳,也需要理学家的努力倡导和传播,这个过程是既曲折又缓慢的。其一,蒙元统治者“以儒治国”思想的形成,为理学的传播和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如何实现对中原地区的有效统治?元朝统治者认识到了推行汉法是统治中原的唯一可行之路,在此形势下,统治者逐步形成了“以儒治国”的思想。其二,元初理学南传入北,开创了理学传播和发展的新空间和新局面。宋金政权以长江为界南北长期对峙,学术文化交流被地理因素阻隔。南宋末,朱熹系统总结而集大成的理学思想终获官方认可,在南方得到了普遍的传播,学术地位日益巩固提高,但其思想在北方呈零星传播之状,并未形成气候。元初,蒙元统治者对理学的不断重视,朝廷开始网络大批儒士,用熟悉汉法的士大夫帮助自己统治中原广大地区,从此,理学从南到北,尤其北方在许衡的引领下得到了广泛传播。至元二年(1265年),经过周密思考,许衡向元世祖上《时务五事》的著名疏文,出谋划策忧国忧民,论证精辟切中要害,要言不烦明白通畅,表述了自己为元统治者治国安邦设计的构想和方略。晚年,为太学教学的需要,他又编写了由27首咏史诗组成的《编年歌括》,吟咏概括了27个朝代的历史,肯定了元政权的正统地位。

二、历史政治观许衡的历史政治观

许衡从历史盛衰变化的过程中,认识到治世、乱世的轮替是“天人交胜”的结果,这是

封建主义命定论思想的体现。怎样衡量社会的治乱盛衰?许衡继承了朱熹以是否实行王道德治作为评价的标准。同时,许衡结合元朝的社会实际状况,提出了行汉法、爱与公得天下心、用贤立法、防欺去邪等重要举措,为巩固元朝的封建统治,加强各民族的融合和团结起了积极推动作用。

(一)对历史盛衰变化的认识

许衡把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看作是不可违逆的天命。他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贵贱位矣。在上者必尊之,然后事可得而理。为君长,敬天地、祖宗、鬼神;为百执事,敬事君长;此不易之理也。舍此便逆,便不顺。”[12]42社会现象是符合阴阳五行变化规律的,“阴阳是春夏秋冬四季。春属木,夏属火,秋属金,冬属水,四季属土”,“木是仁,火是礼,土是信,金是义,水是智,夫妇是阴阳,人受五行之气成人,天与人的仁义礼智信”[10]56国家治乱的原因在于秩序和纲常伦理,许衡认为:“春秋大一统,在天下尊王,在国尊君,在家尊父。这三件起来便治,这三处失位便乱。”[12]51许衡看到了历史上治世和乱世相互轮替的事实,至于为何如此,他用“天人交胜”的道理加以解释。许衡在《与窦先生书》中认为治乱是有规律可循的,尚质、尚文是社会的不同属性,天尚质,天胜则质掩文,天胜人,乱世平息转成治世;治世尚文,文胜质,人胜天,治世就偏离道统转为乱世。许衡把尚质归之于“天胜”,把尚文归之于“人胜”,认为乱世尚质,是天定的,人不起作用;治世尚文,是人为的,天又不起作用。什么决定天与人呢?许衡认为是“命”,亦即“时势”。他说:“析而言之,有天焉,有人焉;究而言之,莫非命也。命之所在,时也;时之所向,势也。”[10]202在这里,许衡把治世乱世“所以然”的探究归结为“莫非命(时势)也”。

(二)对王道德治的认识

他强调王道德治为治世之坦途,是达到盛世的惟一途径;霸道忽视道德功能,急功近利使得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皆受其害,“举皆荆棘”,因此是乱世的祸殃。“世之诋霸者,犹以尚功利为言,殊不知霸者之所为,横斜曲直莫非祸端。先儒谓王道之外无坦途,举皆荆棘;仁义之外无功利,举皆祸殃。”[10]190许衡深责霸道,将王道德治抬高到至理至善的地位,突出仁政这一王道德治的核心。他劝诫统治者要关注民生疾苦,保护天下苍生的切身利益,用德治推行仁政,他说“孔子道:‘一家仁,一国与仁。’如尧帝、舜帝行仁,天下皆行仁;桀王、纣王不行仁德,政事暴虐,待教天下行仁,百姓每怎生行得仁?”[10]51“秦楚残暴,故天下叛之;汉政宽仁,故天下归之”[10]179。许衡列举前朝之鉴以证明王道与霸道的区别,批评霸道,认为通过霸道即使达到目的,也会使百姓与统治者离心离德。

(三)提出必行汉法主张

许衡从“元”、“大”的思想出发,提出天下一家的思想,认为应该对华夏各民族一视同仁,不要自设藩篱,把他们“窘束一膜之外”。他同时认识到汉法对于少数民族加强统治的优越性。汉法指“中国之道”和“中国之法”。在《时务五事》奏议中,许衡阐释了元朝“行汉法”的必要性。“国朝土宇旷远,诸民相杂,俗既不同,论难遽定。考之前代,北方奄有中夏,必行汉法,可以长久。”[10]171他详细分析了辽、金行汉法,历年时久的历史经验,并结合当时面临的形势,婉转地告诫统治者,不行汉法,注定有亡国之患。 “必治今日形势,非用汉法不可也。陆行资车,水行资舟,反之则必不能行。”[10]172但是,他也认识到,作为征服者的蒙古权贵改不了“万世国俗”的老习惯,放不下征服者的架子,让他们立即接受汉族文化也存在一定的实际困难。针对这一现实,许衡提出了循序渐进的办法,“渐之摩之,待以岁月,必坚而确,事易而常,未有不可变者。”他还得出结论:“以北方之俗,改用中国之法,非三十年不可成功。”[10]172强调实行汉法要有长期性、稳定性的长远决心,不可以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四)以爱心和公心得天下心的举措

许衡认为作为统治者只有得天下心,方能得天下。安得天下心?那便是要施与爱与公。 “爱则民心顺,公则民心服,既顺且服,于为治也何有?” 可见,“爱”和“公”即是许衡认为君心所应具有的核心要素。

“爱”,即爱民,“爱”和“仁”紧密相连,实为体用关系,爱就是仁,就是仁爱之心的体现。他说:“仁者,性之至而爱之理也。爱者,情之发而仁之用也。”“公者,人之所以为仁之道也 ……仁者,人之心所固有,而私或蔽之以陷于不仁。故仁者必克己,克己而公,公则仁。”[10]3按照他的说法,“公”就是“为仁之道”,因此“公”也就是“仁”。可见,许衡所说的“爱”和“公”,实际上是讲“仁”,正如他所认为“为人君止于仁,天地之心仁而已矣。”[10]17人君要保持一颗仁心,行仁政,因为天地之心也只是一颗仁心而已。人君有仁心,便能施行仁政,仁政得以实施,国家自可长治久安,这样,许衡“以爱心和公心得天下心”思想就和他所主张的王道德治思想达成一致。

许衡认为民心得失是君心正否的标准,他说:“必知古者大学之道,以修身为本,凡一言也,一动也,举可以为天下法;一赏也,一罚也,举可以天下公,则亿兆之心将不求而自得,又岂有失望不平之累哉 ?”[10]171君心正,则民心不求自得;君心不正,则民心欲求亦难。

(五)用人立法之道

君主必须有贤臣辅佐才能君臣一心,平治天下。“天下之务,固不胜其繁也。然其大要,在用人、立法而已。”[10]19他把用人、立法作为加强封建专制统治的两件大事提了出来,认为国家事务虽然纷繁复杂,但关键在于用人。“大抵人君以知人为贵,以用人为急,用得其人,则无事于防矣。”[10]177

许衡认为君主不仅要善于识人,还要善于用人。 “生民休戚,系于用人之当否,用得其人,则民赖其利,用失其人,则民被其害。自古论道者,必以用人为先务,用既得人,则其所谓善政者始可得而行之。以善人行善政,其于为治也何有?”[10]19-20君主用人必须要果断,一旦决定加以任用,便须用人不疑,委以重任而不能“畏首畏尾,患得患失”,半途而废,徒留下知人的虚名。

君主还要善于选择任用人才的具体方式。“尧之禅舜也,以圣人见。圣人不待三载之久,而后知也。当一见便知之,然而不敢以己之见,便以天位付之。必也宾于四门,纳于大麓,历试诸艰,使天下之人共知之,四岳十二牧共推之,若不出于尧之意也,然后居天位,理天职,人无间言。”[10]19在这里,许衡以尧任用舜的过程为例,说明君主用人不可“独出己意”,而应“宾于四门,纳于大麓”,加以历练,使他显露才华并取得众人信任,“使天下之人共知之,四岳十二牧共推之。”[10]19只有令众人信服,天下推崇,才可使君主所用之人有威信,不致为人猜疑,孤立无援,重蹈唐宪宗时宰相裴度功成而被迫身退的覆辙。

(六)为君必须防欺、去邪

许衡在《时事五务》上疏中,把防欺、去邪作为“为君难”的两大重要问题提出来。他认为,作为封建专制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皇帝必须“防欺”、“去邪”。他认为,处于皇帝的地位是很容易受欺的。他说:“人之情伪,有易有险。险者难知,易者易知。易知者,虽谈笑之顷,几席之间,可得其底蕴。难知者,虽同居共事,阅月穷年,犹莫测。……故在上之人难于知下,在下之人易于知上,其势然也。处难知之地,御难知之人,欲其不见欺也,盖难矣。”[10]176许衡认为,人之情有许多假象,有的易知,有的难知。就易知而言,“虽谈笑之顷,几席之间可得其底蕴”;就难知而言,“虽同居共事,阅月穷年,犹莫测。”同时,知还有众寡之别,寡则易知,众则难知,“在上之人难于知下,在下之人易于知上”[10]3。人君“处难知之地,御难知之人”,不被欺骗是很难的,如果“不幸见欺”,其危害是很大的。所以人君要防欺。从许衡所言可见,人君要防欺,要坚持两点:第一,要有明确的喜怒爱憎,使“赏之罚之生之杀之”,“得其正”;第二,要“以知人为贵,以用人为急”,防止那些争进之人、好利之人、无耻之人“挟诈用术”,“以蛊君心”。

许衡还认为,人君在治理国家中不仅要防欺,而且要去邪。他说:“奸邪之人,其为心险,其用术巧。惟险也,故千态万状而人莫能知;惟巧也,故千蹊万径而莫能御。人君不察,以谀为恭,以讦为公,以欺为可信,以佞为可近。喜怒爱恶,人主固不能无,然有可者,有不可者,而奸邪之人,一于迎合,窃其势以立己之威,济其欲以结主之爱,爱隆于上,威擅于下,大臣不敢议,近亲不敢言。毒被天下而上莫之知,此前人所谓城狐也,所谓社鼠也。至是而求去之,不亦难乎。” 许衡认为奸邪之人心险、术巧,如果人君不明察,“以讦为公,以欺为可信,以佞为可近”,就会使他们的计谋得逞,“窃其势以立己之威,济其欲以结主之爱,爱隆于上,威擅于下,大臣不敢议,近亲不敢言,毒被天下,而上莫不知”[10]178。他指出,这些人就像“城狐”、“社鼠”一样给天下带来危害。所以,人君要巩固其统治必须“去邪”。

三、许衡历史政治观评析

第一在国家治乱观上表现为封建主义命定论。许衡把三纲五常和阴阳五行理论混合交织,认为封建道德天然合理,富贵在天,社会既定秩序是自然秩序的天然呈现,没有看到人的社会性和阶级差别的社会根源。“光景百年都是我,华夏千载亦皆人(《病中杂言》),”许衡认为夷夏之分不是正统与否的区别,蒙古灭宋金建立的元政权是符合自然之数的,历史就是符合自然之数的变通过程,他在客观上用开放的民族观和正统观为蒙元政权的合法性提供了诠解,满足了统治者需求[11]。春秋中认为华夏和夷狄有别,一个汉人臣服于蒙元政权在当时是需要勇气的,生前身后都会有诟议。当时的理学名家刘因就因仕元政治取向的不同对许衡多有讥讽和不屑;明政权就认为许衡言行“无益于名教”,不利于儒家思想的推广和传承,许衡随即被取消入祀孔庙的资格;当满清少数民族执政后,许衡又受皇恩隆遇是可以想到的,康熙皇帝就亲写《许衡赞》,表扬赞赏许衡的成就[12]。当然今天看来这均是大民族主义思想的作祟,在历史人物所处所处的具体情境下,我们钦佩的是许衡的政治担当和历史情怀。许衡接着却把三纲五常秩序看作是国家治乱的缘由,这就掩盖了历史演进的经济、政治动因,属于典型的封建主义命定论思想。他进一步说:“势不可违,时不可犯,顺而处之,则进退出处,穷达得失,莫非义也。”[10]202“时势”犹如规律,岂能违背?人的进退留转都应主动适应“天命”和“时势”,不能逆向而动,这样便可达于治世。许衡的思想人为地把天与人割裂开了,强调治世和乱世轮替变化是必然的,虽不完全排除人事的功用,但“天命”对历史治乱具有决定意义,没有看到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人可以作用于时势的一面,因此,他的结论是宿命论的,但思考和探索是有益的。

第二彰显“王道德治”思想,为维护和巩固元统治提供了理论基础。王道和德治是儒学古老的政治管理理念。理学集大成者朱熹提出了“王霸之辩”,认为在王道时期,天理流行于社会之中,人心至善至美,社会充满光明,呈现出昌盛的局面。霸道则是以功利为目的的政治,社会上人欲横流,充满黑暗和混乱。历史上,夏、商、周三代是圣人之治,是王道政治。从秦汉开始一直到唐,为霸道政治。许衡誉“王”毁“霸”,把仁政作为王道德治的核心,以是否实行王道德治作为治乱盛衰的标准。他的王道德治思想有着现实针对性,蒙古族作为一个落后的民族占领中原,以武力得到天下后,面临着是实行汉法还是继续行蒙古法的问题,许衡借古喻今,劝导元世祖实行王道,以德治国,对于巩固元朝封建统治和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行汉法”,为忽必烈推行民族平等、推动民族文化交流提供了理论基础。从根本上说,许衡“行汉法”的核心和真谛就是主张恢复“儒治”、“王道”、“仁政”。忽必烈坚决地实行汉法,实现了大一统的伟业,成为了英明君主,与许衡力谏行汉法有莫大的关系。许衡逝世后,当时的唐山人李天秩为其写祭文云:“孔颜正脉,斯文之宗,用夏变夷,千古人龙。”[10]338在许衡劝诫和主导下,忽必烈认可汉族文化并逐步采取措施,进行了一系列元高层统治者容忍范围内的有限改革。汉族和边疆各族迁移交叉居住,促进了文化、经济融合。1279年,蒙古族灭亡南宋后,中国实现了空前的大统一,元朝疆域“北渝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8]1345,这段时期是我国版图最大的一个时期,中国历史上也出现了第三次民族大融合,元朝成为了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第四以爱心、公心得天下心,天下心即民心的思想。许衡关于爱心、公心的观念继承发展了儒家重人思想,适应了元统治者安抚笼络人心的迫切需要。元朝开国之初,困难重重,“重臣挟功而难制,有以害吾公,小民杂属而未一,有以梗吾爱,于此为计其亦难矣。”[10]179当时的人心背向对国家政权巩固至关重要,许衡能认识到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提出以爱与公得民心从而得天下的建议,在当时不仅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而且对后世的借鉴和启发也是人所共知的。

第五用人立法和防欺去邪思想对后世的德才兼备、知人选任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君主选贤用能,要善于识别人才,许衡指出识别人才不在于常人所谓俊辩才干,而应观察其言行、操守,“言忠信,行笃敬”才是真正的贤才,有才无德如杨国忠之流只是小人,君主若把他们误认为贤才而任用,只会贻害国家。因此君主用人必须德才兼备方可任用。许衡把防欺、去邪认为是“为君难”的两大难题,虽有玩弄算计人才的嫌疑,但元朝建国初期,尔虞我诈、争权夺利之风甚浓,这一观点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封建专制统治。

许衡历史政治情怀的主基调是慨然行道,悲天悯人。观许衡一生的从政和教育实践经历,从未放弃行道这一使命。他积极弘扬诠释孔子思想,堪称儒家士人的典范:处于顺境时,他不得意忘形,勤政廉政,积极劝诫统治者行“王道德治”,建言献策,关注苍生,推进民族融合;身处逆境时,他不卑不亢,弘扬理想,培育英才,与中书章政事阿合马刚直抗争,人格凛然高洁。其一生无论何时何地,坚持弘扬传播理学,教育培养学生从未放弃。终其一生,被誉为元代“魏征”的许衡清廉刚正,“我心有主”,继承和调和朱熹思想,推进发扬了理学,在心性论、知行观、义利观、理气观、教育观、历史政治观等方面建树颇多,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1] 唐宇元.论许衡的哲学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J].哲学研究,1982(7):57-62.

[2] 林乐昌.许衡对张载人性论的承接和诠释[J].孔子研究,2006(6):25-31.

[3] 洪畅.许衡人学思想述论.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32-35.

[4] 周少川,罗彧.许衡的政治实践与政治主张[J].历史教学,2014(10):10-17.

[5] 马世之.许衡里籍问题探讨[J].焦作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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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许衡.许衡集[M].王成儒,点校本,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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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司国安)

Analysis on Xu Heng′s Positive, Pragmatic and Sympathetic Political Views of History

ZHANG Zhichang

(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Xi′an 710055, China)

XuHeng was one of the important representatives of Neo-Confucianism in the north China in Yuan Dynasty. Through his whole life, he summarized his 27 years political practices and changes of historical ups and downs. According to feudalistic fatalism, he put forward that the alternation of peaceful and turbulent times resulted from "winning of heaven or men". Xu Heng constantly employed the evaluating standard that moral governing should be applied, which was put forward by Zhu Xi.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Yuan′ society, he proposed some important ideas, such as executing Han laws, spreading love and fairness, making laws by the talents, preventing cheats and relinquishing evil, so that Yuan′s governing and national integration and unification had been strengthened.

Xu Heng; Yuan Dynasty; chinesization; Confucianism; political views of history

10.15896/j.xjtuskxb.201606019

2016-01-25

张志昌(1970- ),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K207

A

1008-245X(2016)06-0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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