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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如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

2016-02-17唐代清任可心

职教论坛 2016年14期
关键词:农民职业培训

□周 哲 唐代清 任可心 陈 爽

职业教育如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

□周 哲 唐代清 任可心 陈 爽

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一直是我党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亦应承担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科技人才、为农村经济建设培育新型农民提供智力支持的重任,因此,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应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适应,更好地为推动农村经济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有益的贡献。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因农民思想观念陈旧、管理水平较低、农民合作社成员整体素质不高等诸多因素影响着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亟需职业教育培训的同步跟进。

职业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一直把“三农”问题作为关系国家安全、社会和谐、人民富裕的主要政策因素,因此从2004年到2015年,党中央连续十二年在发布的一号文件中,都把“三农”列为文件主题,强调“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在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着重提出了“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指导方针,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以有力的政策支持。与此同时,在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出台了多项有利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给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1]。

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我国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社通过规范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通过对种植户的种植引导和技术指导,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原来由于分散生产、管理不善出现的产品品质良莠不齐的状况。在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但同时也应看到,在实际生产中,由于农民受技术、信息等条件的限制,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了技术管理上不去、增产不增收、产品市场竞争力不高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户的积极性。

面向服务“三农”的职业教育,承担着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涉农产业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为新农村建设培育新型农民等重要任务。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如何承担自身的责任与义务?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

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农民观念守旧的思想仍未从根本上转变,在生产生活中始终扮演被动角色,很少主动研究农业合作社的相关知识,常常有跟风、扎推现象,看见别人成立合作社自己也效仿,缺乏对合作社相关法律、政策的理解,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合作组织的真正主人,缺乏主动参与的热情和动力;村落观念,尤其是家族、家庭观念仍居主导,情理高于法理、人治高于法治,家长式独裁在生产、生活管理中依然起着重要的作用;农民小农意识严重,既有勤劳有余的一面,又有奉献不足的倾向,诸如“肥水不流外人田”、“只扫门前雪”等小农思想还存在;由于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单位,作为小生产者,农民整个劳作过程无需多少分工协作,加之受家族观念和地方观念影响,缺乏坚定的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这些都是农业合作社发展进程中的绊脚石[3]。

(二)成员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我国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从人员组成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由投资入股的农民组成。相比其他农民而言,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虽然有胆有识,但距离专业合作社管理者的要求,成员素质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成熟的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需要有较高的知识水平、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且应该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多面手。而专业合作社中这种人才却十分短缺,从而导致对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增强,许多农业合作社的牵头人多数由村干部、乡领导兼任,乡、村领导尽管在农民心中有着很高的影响力,但由于受精力、能力的限制,很难管好农民合作组织的建设,有的甚至沿用传统的行政命令进行瞎指挥,违背了农民的意愿。二是农民中由于缺乏技术骨干,只能依靠农业技术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直接传授技术,传授技术时像蜻蜓点水一样,难以对每一成员有针对性的指导。三是成员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品牌意识、风险意识不高,在生产、销售和管理过程中,随意性很强,影响着合作社健康持续地发展。四是成员的团队意识即协同合作意识需要提高,集中体现于合作社成员的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是全体成员具有较高的向心力、凝聚力的反映,体现在合作社的整体利益与成员的个体利益的一致性。由于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所以每个成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合作社的贡献大小不同,在团队协同合作过程中,相互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攀比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产经营水平。

(三)合作社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从河北省来看,大部分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不长,在经营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还很不完善,一些组织内部既无章程,又没有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的虽有章程、管理机构和制度,但章程和制度千篇一律,且管理不规范,民主氛围不够。从合作社的组成人员来看,大部分是近几年“发家”的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大都是由投资入股的农民推选产生,受教育程度低,缺乏专业合作社相关知识的教育,缺乏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不高,在成立合作社之初凭一时兴起,对农产品市场应变的意识和能力较差,因此合作社还谈不上带动和辐射能力,基本停留在自发运行阶段,处于“走一步,看一步”、“好了干,赔了散”的随意状态。因此,面对市场竞争和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水平日益加快的新形势,合作社很难捕捉瞬息万变的市场动态,容易导致经营决策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尤其在统筹协调、对外交往、信息把握等方面表现出一定的盲目性和滞后性,影响了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

二、农村职业教育要积极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需求

近年来,河北省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涌现,传统农业在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过程中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逐渐向现代农业方向转化,初步显示出了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等经营特征。但由于现实从业农民的知识水平的限制,合作社在起步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许多问题,决定了农民教育已经不是单纯技能培训所能满足的。因此,把职业教育的优势与解决“三农”问题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我国农村职教改革发展面临的一项紧迫的任务。

(一)转变观念,做好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的宣传指导

在农业技术推广和政策宣传中,农职院校的专业人才远比政府部门的行政人员更有说服力。政府部门人员长期依靠行政下命令、下指标的工作方式,往往简单粗暴,难以服众,而农职院校的专业人员常常以平等方式,从农民意愿、专业角度出发做细致入微的工作,通过典型剖析、效益对比、问题查摆和政策引导等方式手段,让农民易于接受。因此,农职院校要发挥自身所长,帮助地方政府和农民转变观念,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农业生产合作上来。

农职院校不仅要依靠地方政府,更要做好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安排得力专家,通过专题报告、专题培训等形式帮助地方政府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作风,用好上级部门的扶持政策,提高引导和服务水平。此外,农职院校还要主动作为,通过科技下乡服务,做好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的宣传和指导工作,使广大农民认识到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存在的弊端。通过宣传发动,解除压在农民心中的各种顾虑,让农民懂得,新时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确保家庭承包经营主体地位的前提下,由农民自愿建立的,绝不是“归大堆”、走回头路,让广大农民改变沿袭多年的生产方式,产生易于合作的愿望,慢慢地让农民成立合作社转化为自主行动。同时,要切实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宣传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础知识,重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的宣传培训,使农民懂得如何创办、如何发展。比如,对有兴办意愿的农民或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使其在兴办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少走弯路;对已经建立的专业合作社,要帮助他们出谋划策,进一步完善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原则、管理体系、运作机制,使其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二)发展教育培训事业,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

从河北省来看,有近90%的农村青年初中毕业后就回乡务农或出外打工,能读完高中上到大学的毕竟是少数。而回乡务农的农民由于没有经过农业技术的学习和培训,只能从长辈那里学来一些简单的农业技术。面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迫切需要通过教育培训这一途径来提升农民的知识素养和劳动技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过程,就是把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的过程。这一过程,必须对农民进行文化、技术的再教育,不断增强掌握运用农村科学技术的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继农村土地承包制以来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农业生产规模化、商品化、产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必然,否则,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就会缺乏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可以说,一个健康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当地主导产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除了当地主导产业外,还必须有一批素质较高的专业合作社人才作支撑。这就为职业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应主动承担起这一重要任务。教育培训任务可以以高等农业院校为主要依托进行学历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以相关的农业院校和县级职教中心为主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在农村基础教育中增加农业技术的内容,构建覆盖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农村基础教育等多层次的合作社教育体系,采取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培训相结合、实地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国内外市场和技术信息,站在合作社知识技能的角度,制作切实可行的培训内容菜单供合作社选择。要给合作社自主选择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提供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和服务,让合作社成员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培养人才,辐射带动提高农民素质。

(三)构建以职业学校为主导的教育培训课程体系

在地方政府的支持推动下,承担培训任务的职业学校或相应机构首先应进行科学规划,构建以职业学校为主导的教育培训课程体系,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教育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合作社成员、技术人员、经纪人和其他需要培训的农民;培训类型方包括学历教育、证书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技能培训等;培训课程专业要贴近合作社的需求,确实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包括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现代农业技术等课程;培训方式应贴近农村实际,长期与短期相结合,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忙闲特点进行合理培训,确定“农忙时少培训或不培训,农闲时多培训”的培训思路。主管部门要深入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需要,组织教育专家和单位,设计一套覆盖面广、重点突出、分类明确的课程体系。

[1]曹晔.农村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J].职教论坛,2013(16):41-45.

[2]陈丽丽.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农业现代化策略[J].经济师,2011(3):215-217.

[3]唐代清.河北省农民组织化现状和对策研究[D].西北科技大学,2007.

责任编辑 秦红梅

周哲(1980-),女,河北邢台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唐代清(1969-),男,河北秦皇岛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正高级政工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任可心(1987-),女,河北秦皇岛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教育学原理;陈爽(1978-),女,贵州贵阳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

河北省秦皇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托研究项目、秦皇岛市社科联课题(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资助)“秦皇岛市农村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应用与管理的调查思考”(编号:2014WT069),主持人:周哲;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精准扶贫中智力扶贫的创新学习模式研究”(编号:201603040143),主持人:周哲。

G718

A

1001-7518(2016)14-00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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