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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业型职教集团深度融合运行机制

2016-02-17乔晓艳

职教论坛 2016年16期
关键词:深度融合运行机制

□乔晓艳 罗 红



论行业型职教集团深度融合运行机制

□乔晓艳罗红

摘要:在对职教集团、深度融合、运行机制等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了行业型职教集团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思考行业型职教集团的运行,提出构建深度融合的行业型职教集团运行机制,以期提高集团运行效率,推进行业型职教集团的建设与发展。

关键词:行业型职教集团;深度融合;运行机制

职业教育集团将企业集团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引入了职业教育领域,作为一种新的办学模式,通过组建校校、校企之间的办学联合体,实现更大范围内教育资源的组织配置,是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目前,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的职教集团普遍存在组织松散,缺乏聚集各方优势的内部运行机制的问题,因此研究并构建一种使行业型职教集团实现深度融合的运行机制尤为必要。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行业型职教集团

行业型职教集团大多是以行业内名牌职业院校为龙头,以专业为纽带,具有明显的行业性特征[1],是由同一行业的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及科研单位,以促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共同发展为目的,在协议基础上自愿组成的、以契约形式合作的多元、开放型联合体。其重要使命是:促进校校合作和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资源的联动与协调,实现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互补。

(二)深度融合

深度融合,指行业型职教集团内的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等成员单位之间,互通有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多赢。真正实现校企双方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一是文化融合,即企业文化与教育文化融为一体,把集团企业的企业文化与专业培养结合起来,让校园文化更具行(企)业的职业特征;二是功能融合,即产品生产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把集团企业产品生产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融入教学内容,产品为案例,车间为教室,真正实现做中学,学中做,理实一体;三是方式融合,即人才规格与培养模式融为一体,依据企业任职岗位对能力、知识、素质的变化要求,不断改革、创新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人才培养模式;四是管理融合,即企业管理与教学管理融为一体,扩大企业在人才培养规格、职业资格认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等方面的话语权,切实体现企业在集团办学中的主导地位;五是资源融合,即生产资源与教学资源融为一体,集团内成员单位的品牌、声誉、成果、管理等软资源,人、才、物等硬资源,均能实现充分共享,优势互补。

(三)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是指在职教集团的规律运行中影响其运行的各因素的功能、结构及相互关系,包含这些因素发挥功能、产生影响的原理和过程。影响职教集团运行的各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要保证集团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须建立灵活、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以高效的运作方式,把集团各成员单位联系起来协调运行发挥作用。

二、行业型职教集团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内校际、校企间的资源整合优势是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切入点。然而,目前行业型职教集团的运行中“实现资源整合、促进校企合作”[2]并没有得到深度落实。

(一)政府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不够

政府在职教集团运作中存在 “成立时积极撮合,成立后不闻不顾”的现象,在行业型职教集团的具体运行过程中,政府对其缺乏必要的调控及有效的监督指导,使各行业型职教集团出现放任自流的状态。各级政府要积极出台能落到实处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来支持行业型职教集团的启动和运行,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协调集团各方的利益来提高集团的整体运作效率。

(二)集团顶层设计的发展方向与定位模糊

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趋势下,职教集团的发展陷入功能越完备越好的误区。职教集团在组建初期短时间内联合若干成员,并未考虑其对集团发展的作用,还有一些职教集团贪图规模大,盲目扩张,以造成较强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虽然当前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前景良好,然而部分集团顶层设计中由于缺乏对集团组织特征的理性认识,片面关注集团化经营的优势而忽视了集团规模经济的界限问题,使职业教育集团在貌似繁荣的发展格局下面临着“成长的烦恼”[3],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许多新问题。

(三)集团成员单位间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

当前多数行业型职教集团的组建初衷是由于政府的行政干预和撮合,真正从各自利益需求自发组建的行业型职教集团不多,正是由于此导致行业型职教集团成员单位之间没有明确的利益关系,更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各成员单位之间关系呈现松散状态。“利益共同点”、“相互协调平衡”是职教集团存在和发展的长效机制[4]。缺乏这种利益共同点的职教集团在运行中难免出现运行效率不高、不长久的问题。各行业型职教集团在责、权、利分担共享的宗旨下,需要有制动和制衡的有效机制,处理和平衡好集团内各成员单位间责、权、利关系。

(四)校企间合作不稳定,成员单位参与积极性不高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重要方面,校企合作的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长期以来,一些职业院校“关门办学”,造成所培养的毕业生与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不对称,另外,由于我国目前的劳动准入制度的相对不完善,企业可以从人才市场上寻求到比职教集团内高职院校毕业生人力资源成本更低的劳务工人,多种因素的存在降低了企业与集团内院校合作的主动性,对职教集团内的校企合作项目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低。

(五)集团内院校间的专业重复设置,校企合作受限

由于行业型职教集团内各院校之间存在重复设置的专业,这种专业的重复设置结构使集团内各院校间无形中产生一种竞争意识,这种隐形的竞争关系使院校间的校企合作信息共享,如学生顶岗实习、技术开发等受到阻碍。此外,行业型职教集团内校企合作的企业主要由集团内牵头院校推荐,通过这种形式引入合作的企业与集团内牵头院校之外的其他院校合作程度低,难以形成企业群与学校群之间整体联动合作。

三、对行业型职教集团深度融合运行的思考

(一)全面、系统研究政府在集团运行中的角色、功能、作用

近年来,通过组建职教集团实现校企合作成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途径。但是,作为集团的管理者和指导者,政府的功能、角色、作用显得十分重要,必须全面、系统研究政府在行业型职教集团运行中的功能、作用。“集团化办学需要加大顶层制度设计”,应 “建立集团化办学的国家制度,健全集团化办学的国家政策。”[5]政府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参与职教集团运行的各级机构在职业教育中的职责分工,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行为和责任也没有制定出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6]。政府在整合集团成员间资源方面没有发挥出调控与协调作用,在集团的运行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指导。

(二)从集团顶层设计出发,研究成员单位的责权利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文件中肯定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模式,对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指导思想、意义、基本原则和政策保障等作了相关规定,但对职业教育集团中各成员单位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没有很好地从顶层设计上进行明确的分工和界定,这就导致集团在运行中难以界定其所应承担的责任,集团内成员间的责权利不明晰导致了集团运作的随意性,要使职教集团获得高效的运行效益,需要对深度研究并明晰成员单位的责权利。

(三)从集团性质分析入手,探索深度融合的可持续性途径和措施

行业型职教集团从性质上看是一种松散型非法人组织。组织中的各成员单位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也不存在直接的利益关系,是一种松散的联结关系。这种松散型关系在行业型职教集团组建之初由于不涉及各方利益促成了集团的建立,但在行业型职教集团组建后的具体运行过程中却阻碍了集团成员间人、财、物等资源的整合利用,使集团资源实现不了集中调配,更谈不上有机整合。因此要从集团性质入手,分析如何保持资源整合的可行性及可持续性。

(四)深入分析企业参与集团积极性不高的原因

企业以创造利润为目标,其加入职教集团,除考虑社会影响与社会效益外,其经济利益体现在享受税收优惠与减免,优先获得“订单”培养、能“零距离”上岗的员工,依托集团院校解决应用性课题攻关与技术服务。首先,由于尚未制订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税收优惠与减免的相关政策与实施办法,企业作为集团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面,在制订培养方案、安排顶岗实习、指导实训教学等方面只有投入,而无法获得利润。其次,集团院校办学能力水平低,不能有效迅速地将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过程,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造成培养的人才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院校社会服务能力弱,不能为企业及时快速解决技术应用性问题,阻碍了企业与院校合作的积极性。

四、构建行业型职教集团深度融合运行机制

(一)建立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多方联动的沟通协调机制

行业型职教集团的功能发挥和有效运行,首先迫切要求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多方参与的动力机制,鼓励企业与院校间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合作。第二,行业型职教集团本身须营造对话、沟通、协调机制,营造利于自身及各成员单位发展的大环境,逐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持续发展。第三,行业、企业、院校在各自优势领域所发挥出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优势,需要通过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深度融合,因此,从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在集团中所处的角度出发,需要建立协调沟通机制,以及促进这些机制有效运行的方法与途径。

(二)构建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激励约束机制

从政府角度,第一,通过立法手段,明确职教集团办学的目的、组成、性质,明确各成员单位在职教集团运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第二,提出切实可行的政府税收优惠政策或其他鼓励优惠政策,让参与职业教育活动,积极为院校提供实习、就业岗位的行业企业切实获得“红利”,提高其参与职业教育的主动性。在外部探索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限调节、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探索“形成‘共建、共享、共赢’的新机制,形成权力、责任、义务相统一的利益自由选择、自愿交换的协调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保证集团化办学目标实现的约束机制。”[7]

(三)探索赋予集团法人身份的管理主导机制

首先,从政府的角度出发,探索对行业型职教集团的绩效考核。管理部门探索制订职教集团运行质量评价指标与评估方案,按照集团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对集团进行检查评估,监督职教集团运行质量,将考核结果与专项经费挂钩。第二,探索现有条件下明确职教集团性质、法人身份,赋予其法律地位和权利的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通过整合统筹集团内部资源,将集团内各成员单位联合起来,实现职教集团与行业的全面合作,形成行业企业与职教集团共生共存的局面。

(四)构建行业型职教集团办学质量监控机制

办学效益是对行业型职教集团办学实践活动有用性的实现程度的评价,而办学质量是评价集团办学效益的基础和前提。要从全局重点考虑行业型职教集团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和联系,从系统和整体的角度出发,制定行业型职教集团办学的质量监控机制。质量监控机制研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制定行业型职教集团效益目标;二是要建立行业型职教集团内部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三是要建立行业型职教集团办学质量监控体系。

(五)构建制度创新的行业型职教集团内部运行机制

发挥集团理事会的组织、资源调控和管理优势,通过建立理事会统筹管理与协调集团内院校与企业两种资源,寻找成员间利益和兴趣的重合点,实现集团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行业型职教集团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形成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规范和推进行业型职教集团的深度融合。建立行业型职教集团评价和激励机制,对集团内校企合作有计划地进行全面的评估,指导集团内各院校开展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咨询等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及培训等服务。

参考文献:

[1]黄尧.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6.

[2]兰小云.行业型职教集团运行困境与对策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1(7).

[3]刘兰平.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经济学解读[J].理论研究,2006(6).

[4]邢晖.职教集团的路怎样延伸[N].中国教育报,2009-04-18(03).

[5]白汉刚,刘宏杰.从“集而不团”走向“三链”深度融合[N].中国教育报,2013-01-16(05).

[6]兰小云.行业型职教集团运行困境与对策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1(7).

[7]丁晓昌.集约化发展,做强做优职教集团[J].中国高等教育,2009(7):45.

责任编辑刘扬军

作者简介:乔晓艳(1984-),女,山东烟台人,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规划处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学;罗红(1968-),女,湖南醒陵人,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学、图书馆管理。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行业型职教集团深度融合运行机制研究”(编号:DJA120299),主持人:王林。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16-00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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