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来自发达国家的经验启示
2016-02-17王碗吴济慧
□王碗 吴济慧
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来自发达国家的经验启示
□王碗吴济慧
科学技术的发展是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产生的原动力。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是现代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分析西方发达国家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发展经验,立足国情,借鉴其有益经验,加快职业继续教育立法,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构建以市场导向的教育内容,加强现代化教育手段的运用,加强对职业教育培训的科学管理,培养终身教育理念,将有助于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发达国家;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经验
科学技术的发展是职业教育与培训产生的原动力。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是现代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提高技能水平和社会生产力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1]。创新驱动发展关键是人才,人力资源已经成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向创新型国家目标迈进既需要一流的科学家,也需要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作为支撑。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主要目的,一是通过教育或培训的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从而提高人员的竞争优势。二是通过教育或培训的方式传授专业技能,满足人员再就业或从事不同行业的需求。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发展和改革是新时期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终身教育的有力途径。发达国家的科技和经济得以快速发展并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上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其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领先与发达,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将职业继续教育纳入行政管理的范围,实现了继续教育的制度化、法制化,分析发达国家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发展经验,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其有益经验,有助于促进中国特色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一、发达国家职业继续教育发展的经验
欧美等发达国家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多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与行业特色进行,其在法制化、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校企合作等方面成功的经验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一)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实施的法制化
通过立法、颁布政策条文以保障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顺利进行,是美国、德国在内的发达国家推动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的重要经验。1966年,美国出台了《成人教育法》,而后又相继出台了《全面就业与培训法案》、《终身学习法》、《职业培训计划》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美国职业继续教育制度的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美国通过立法的方式确立了职业继续教育在教育中的地位,同时,对职业继续教育进行必要的干预。英国自1924年颁布了《成人教育章程》后,又相继于1954年颁布了《继续教育条例》,1964年通过了《工业培训法案》,1973年颁布了《就业与培训法案》,英国最近一次制定的职业继续教育相关法案《继续教育与培训法案》(2007年通过),这些法案满足了英国在不同时代和社会阶段的需求。同样作为教育先行者的德国,制定了完善的职业继续教育法制体系,如《联邦职业教育法》、《企业基本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等,联邦各州也出台了各自的《继续教育法》,相关法规近百部。德国职业继续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就业率,缩短重新获得工作的时间,20世纪末,德国80%以上的工作人员是职业继续教育的受益者[2]。这些国家职业继续教育立法的共同特点是法制先行或同步,并随着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法规。
(二)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市场化
发达国家的职业继续教育体系较为完善,职业继续教育的机构并未限制在以学校为代表的传统职业继续教育主体方面,企业、社区以及一些公益组织皆能成为办学主体。当然,目前学校依然是职业继续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有三分之二的大学都设有职业继续教育中心或学院,如著名的哈佛大学就设有职业继续教育学院,为许多有教育需求的人员提供了再次学习的机会。将企业纳入职业继续教育办学主体范围,是发达国家顺应市场需求,进行的一次探索。以企业为办学主体的模式,让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对职工进行教育和培训,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职业水平[3]。德国行业协会等公益组织、非政府组织具体管理企业的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而联邦各州的教育部门对职业学校具有管理和监督权利。德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有提供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义务。目前,德国60%左右的企业都有为社会和职工提供继续教育和培训。同时,在政府的促进下,行业协会建立了许多跨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弥补了企业培训的缺陷。此外,德国职业继续教育机构除了提供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还提供企业咨询等服务。
(三)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内容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发达国家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内容主要以职业理论知识和职业培训为主,但各国的侧重点不同。德国是一个务实的国家,其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内容实用性,注重学以致用。除职业理论知识课程相对统一以外,在职业培训和技能实践方面是根据个人需要,以及职业的发展趋势来进行针对性培训,课程的安排也较灵活,目的是帮助员工掌握新技术、开发新项目。丹麦也较重视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内容的设置,丹麦的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课程有近2000门,涉及到各个行业,注重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培养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个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需求,可以灵活的安排,或针对性的学习。法国较为注重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内容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高职业技能的实践课程占总课程比例的三分之一以上[4]。美国重视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益,降低劳动力成本。在设置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课程时,以市场为导向,针对市场中对劳动力的需求来设置课程,从而保证就业率。美国的职业继续教育院校或企业享有充分的治校权,政府或各类协会不能直接干预学校的治理,因此院校在课程的开设选择方面具有自主性,学生在选择课程时也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荷兰职业继续教育在课程的开设方面,是根据市场需求,以及个体的特别要求,实施对口培训,密切联系教学实际,注重培训课程的前瞻性。
(四)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手段的现代化
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发达国家的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中,早已实现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发达国家的现代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手段主要为远程教育、多媒体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3Dmax演示教学等。其中多媒体教学和计算机辅助教学已成为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教学的基本手段。远程教育在发达国家的职业继续教育中运用广泛,德国强调非正式学习,运用远程教育技术,使个体在工作、社会环境和自我学习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美国高校与企业积极合作,利用现代远程手段开展继续教育,在为社会和企业服务的同时,扩大了企业和学校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如著名的凤凰大学在线,每年有超十万以上的学生在此接受继续教育。斯坦福大学、华盛顿大学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提供大量网上学习课件,进行继续教育。美国的许多汽车企业在进行职业培训时,常利用3Dmax虚拟仿真技术,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理论水平。法国高校以慕课的方式开展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个体可以通过在线互动接受教育,并取得学业证书[5]。
(五)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的专业化
发达国家对于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管理逐步趋于专业化,主要体现在学分制系统和资格评估认证系统两个方面的使用。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是对普通高效教育的拓展,许多发达国家将普通高校教育中的学分制系统运用到职业教育中来,以此来衡量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效果。英国2003年提出了成人发展全国学分标准系统,2008年,将之与高校学分系统来衔接起来。其目的是为了使个体能根据需求,进行自主性选择学习课程,通过职业资格认证[6]。2006年起德国的职业继续教育也开始实行学分制,将职业资格认证证书与大学文凭等同起来。目前,欧洲逐步将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学分制管理与高校学分系统相连接,实现职业资格认证与文凭之间的转换。美国于1977年开始实施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学分制,将学分作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度量单位,并永久记录在个体的成绩报告单上,以此来鼓励个人专业的成长发展。
(六)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理念的终身化
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不止是第二次教育,更是一种终身教育,是个体不断完善自我的一种方式。发达国家把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作为保持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从国家综合国力的高科技竞争、人才竞争的战略高度来考虑。早在1989年法国就出台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终身教育是学校、大学以及教学机构的一项使命”。日本是最为重视终身教育的国家之一,上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着手终身教育体制建设,将终身教育作为职业继续教育发展的根本方向,于80年代末,成立终身学习局,随后出台了《终身学习振兴法》,发表了《关于在终身学习社会期待的职业教育》咨询报告,报告认为终身学习是走上社会后的学习中的重要方式[7]。20世纪末,日本形成了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韩国在学习日本等多国的终身教育理念后,立足本国国情,于1999年出台了《终身教育法》。这些职业继续教育相关法规的颁布,充分显示了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终身化的教育理念。
二、发达国家职业继续教育经验之于我国的启示
梳理、考察和借鉴发达国家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其有益经验,有助于促进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一)加快职业继续教育立法,规范推进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
从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和实施职业继续教育已成为当今世界继续教育与培训发展的突出特点和趋势,发达国家十分注重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立法工作,“依法办学、教育立法”已成为一种潮流和趋势。反观我国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方面,立法相对滞后。到目前为止,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不少相关的法律政策,但《职业教育法》仍是我国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方面的主要立法依据,显然在法律效力方面是远远不够。一是行业的发展使得部分政策和法规滞后于实践,未能跟上实践发展的需求,主要表现为没有制定出有效的扶持继续教育的保障措施。因此,建议《职业教育法》修订完善时,进一步明确行业组织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立法形式保障行业组织和企业实施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主体合法性。二是部分具体工作的法律依据缺失,难以推动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发展,同时也难以对其进行规范。法律代表的国家意志为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实施提供合法保障,法律的强制性为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提供动力。基于此,笔者认为,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应立足国情,加快职业继续教育立法的脚步,健全法律体系,提高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就目前我国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现实情况看,职业继续教育立法首先要确立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在整个教育法律体系的法律地位。其次,要明确国家在推行和发展全民继续教育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主体地位。再次,要确保公民个人接受继续教育方面应当享有的权利。最后要规定各单位员工接受继续教育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规定企业的责任,以及规定有助于社会公益组织开展培训的条文,行业企业出资举办继续教育与培训时,应将这部分经费投入作为其税前扣除的成本,或者制定税后相应的免税或减税政策,且相关申请审批流程应简化、高效,通过政策立法支持,提高企业行业参加继续教育与培训的积极性。
(二)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提升职业继续教育培训效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从计划管理转变为市场自主调节和国家宏观控制的管理模式。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资源的配置方式也随之转变,一改往日国家集中包办、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形成由社会、企业、国家共举的多元化办学体制。借鉴发达国家在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方面的成功经验,让企业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参与到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体制中来,充分发挥其在职业技能实践方面的优势。形成校企合作,发挥学校在职业理论教育方面的优势,与企业形成互补,两者结合共同推进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发展。同时,还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推动行业协会的成立,促进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充分利用企业、政府、学校、社会各体系的资源,形成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多元办学格局。再次,借鉴德国的宝贵经验,立足国情,建立多层次、多行业的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劳动者的需要。通过法制化、体系化的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将科学技术和人力资源整合并最大程度地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
(三)构建以市场导向的教育内容结构,丰富和满足个性化培训的需求
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就业率、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要提高就业率,就必须考虑市场需求。因此,在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课程设置方面应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实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设置,满足市场的人才需求。我国目前最紧缺的应用型技术人才,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机构在设置教学内容时,可以向相关专业靠拢。同时,技术更新换代较快,不断地产生新行业、新职业,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机构在课程设置方面需及时更新课程设置,保证课程设置的全面性。员工在参加工作期间,为了得到更好的发展或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参加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其在选择培训课程时,会根据自身的职业需要或兴趣等因素,自主选择学习课程,这就要求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机构设置的课程具有前瞻性、灵活性。还需借鉴德国在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经验,提供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咨询服务。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大批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但这一群体对职业继续教育了解较少,为其提高咨询服务能让其较好地了解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通过开展市场需求调研,客观、全面了解企业和个体的需求,提高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内容与社会需求的吻合度,从而提升高端或低端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丰富和满足社会多元化的继续教育需求,从而提高他们的核心竞争力,提升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吸引力。
(四)基于“互联网+”,加强现代化教育手段在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中的运用
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需要“互联网+”助一臂之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传统行业深度融合,将大大提升创新力、生产力。首先,构建“互联网+继续教育与培训”的信息交流平台,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大数据、低成本、全天候的独特优势,获得社会、行业企业及学员培训的精准需求信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克服传统培训安排的盲目性。其次,加强现代化教育手段在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中的运用,将教学手段与网络科技时代接轨,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远程教学、网络培训,打破时空限制,让更多人拥有接受职业继续教育的机会,实现更多人在自己想要学的时间,即可获得大量的使用知识,又可以与“培训教师”咨询、交流和探讨。第三,在课堂教学方面,加大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应用,如运用“弹幕教学”法,上课过程中学员随时通过网络发表疑问、提出看法,授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反馈,随时调整授课内容和方式,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增强学员就业创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期让每个学员接受更加个性化、更有针对性的教育,提高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效能,推动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现代化、信息化发展。
(五)加强对职业教育培训的科学管理,提高继续教育的“含金量”
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不止是普通教育的补充,同时也是教育体系根据时代进步而进行的拓展。目前,我国对于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定位不准确,企业以高校文凭作为录用门槛,产生了职业继续教育无用论。这一点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发达国家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方面的经验,充分重视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加强对职业教育培训的科学管理,如德国等发达国家,行业协会的作用至关重要,它是企业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主管机构,为企业提供咨询、对企业进行监督,一定程度上,它能够保障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质量,提高就业率。此外,要加快实行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学分制,将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学分与职业资格认证挂钩,制定职业资格认证证书与文凭转换体系,提高职业资格认证证书的“含金量”,从而提高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含金量”,保证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促进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的发展。
(六)培养终身教育理念,促进职业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
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是我国新世纪的一项重要教育政策。我国于1993年首次提出终身教育的概念;1999年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计划》中提出“开展社区教育的实验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全民素质”的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再一次重申了“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战略目标,提出“十三五”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探索建立“学分银行”。[8]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是建设终身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是实现我国提升全民素质目标的必经路径。只有新的发展理念、新的思维方式、新的发展视野去认真理性地审视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发展,探索个人继续教育与培训非正规学习成果积累、认可和转换,形成中国特色的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学分银行制度,从而促进受教育者的学习、进修、改行及提升,使其成为高技能的创新型人才,进而培养全民终身教育理念,全面提升社会的整体素质,促进职业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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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德]菲利克斯·劳耐尔,[澳]鲁伯特·麦克林.国际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手册(上)[M].赵志群,等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2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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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凤智,匡建江,沈阳.英国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政策改革进入新阶段[J].世界教育信息,2015(3):75.
[7]瞿立新,蔡建国.日本社内教育对构建我国职业继续教育体系的启示[J].中国培训,2014(5):58-59.
[8]张力.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就是“学分银行”[EB/OL].[2015-11-12].http://learning.sohu.com/ 20151112/n426233191.shtml.
责任编辑王国光
王碗(1976-),女,江苏南通人,江苏理工学院科学技术处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管理;吴济慧(1978-),男,湖南耒阳人,博士,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农村职教研究所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农村职业教育、教育生态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农村弱势群体自我救助的职业教育支持路径研究”(编号:15YJC880096),主持人:吴济慧;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推进职教‘双师型’教师教育制度改革的对策研究”(编号:C-c/2013/03/037),主持人:王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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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7518(2016)21-00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