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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之“气”——“文气论”及“气”审美范畴的泛化

2016-02-15管才君

镇江高专学报 2016年1期

管才君

(1.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2. 扬州大学 文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2)



曹丕之“气”
——“文气论”及“气”审美范畴的泛化

管才君1,2

(1.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京210003; 2. 扬州大学 文学院,江苏 扬州225002)

摘要:曹丕不仅提出了“文气”说,促成了“气”由哲学范畴向审美范畴的转化,使“气”审美范畴得以确立,更开历史之先河,创造性地提出了“体气”“齐气”“逸气”,构建了一系列的“气”范畴群落,为后世“气”审美范畴的全面泛化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气;文气;审美范畴;泛化

1曹丕“文气”论

1) 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以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曹丕《典论·论文》)

2) 王粲长於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之匹也。(曹丕《典论·论文》)

3) 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及其所善,扬、班俦也。(曹丕《典论·论文》)

4) 公干有逸气,但未能遒耳。(曹丕《与吴质书》)

“气”在中国古代的哲学、美学范畴中是一个十分复杂含混的概念,具有多义性,且曹丕的“文气”说本身就说得不是很清楚,因此后人对它的理解也是众说纷纭。陈钟凡先生认为“曹丕论气,实指才性言之,为后世阳刚阴柔说之本”[1];郭绍虞先生认为“气之清浊有体”中的“气”是指才气,“徐干时有齐气”“公干有逸气”等中的“气”又兼指语气而言,并认为“蓄于内者为才性,宣诸文者为语势,盖本是一件事的两方面,故亦不妨混而言之”[2];朱东润先生也认为“此为自古以来论文气之始,然子桓之所谓气指才性而言”[3];罗根泽先生认为“文以气为主”的“气”及“徐干时有齐气”“公干有逸气”的“气”,皆指文章的声调而言,“气之清浊有体”及“孔融体气高妙”之“气”,则指先天的才气及体气而言[4]。

总而言之,对于曹丕“文气”的理解主要有三种:一是指作家的气质、才性,或是先天的个性、禀赋,或是熏陶、培养和积累所形成的才华、才气和才情;二是指作品本身体现的文辞及作品风格;三是兼指主体气质、才性和文辞、作品风格两方面。

对于“气”的内涵是什么,曹丕语焉不详,后人各家各有不同的说法。笔者以为,“文以气为主”中的“气”指表现在文章中的气,即文气;而“气之清浊有体”中的“气”指作者之气,即体气,两者是相互交融,密不可分的。作者之气,在曹丕那里主要指精神、气质、个性、思想、感情等生命力量,这种体气是具有个性化的,彼此间不可以接受、传达和互通,它是作家与生俱来的先天禀赋,不能通过后天培养。曹丕强调作家的主观因素因人而异,也就是“清浊有体”,“所谓清浊,实即阴阳,阳气上升为清,阴气下沉为浊。曹丕在这里实开后世以阳刚之美、阴柔之美论文学之先河”[5],在曹丕看来,“气”不再指万物的本源,而指作家的气质、个性、才性,而且它的清浊有分,并非是强力所能达。可以说,曹丕的“气”已涉及到了创作主体的心境、风格等主观因素,促成了“气”由哲学范畴向审美范畴的转化。

曹丕不仅提出了“文气”说,确立了“气”审美范畴的形成,还创造性地提出了“体气”“齐气”“逸气”,构建了一个简单的“气”范畴群落,这是一个非常重要却又经常被忽略的现象,笔者试图用“泛化”一词对这一审美现象加以概括。

2“泛化”的界定

首先应该界定一下“泛化”这一概念,“泛化”是近现代才出现的复合词语,古代没有这种说法,只有“泛”(或汎)。语言学上泛化是指词语的泛化,通常指词语语言意义的泛化,主要是指体现某一概念的词语由A义演进到B义所发生的概念内涵部分消失的现象,也就是语言意义的延展和转移。我们这里讲的泛化具有特殊的含义:《说文》:“泛,浮也。从水,乏声。”,对于它的意思,《辞海》中列举了两种:1) 浮貌;2) 通氾,博也。《辞源》中的意思与之相近:1) 漂浮,引申为浮现、透出之意;2) 广泛,一般的。可以说,普遍、广泛、广博等义是其基本义,如“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这里取“泛”之广泛、普遍、广博之基本义,重在强调“气”范畴拓展、衍生的过程及影响。《说文》:“化,教行也。从匕,从人,匕亦声。”甲骨文中象二人相倒背之形,一正一反,以示变化,其本义是变化,改变。“化”的衍生义很多,其中有“融会贯通”之意,如“学而不化,非学也”(宋·杨万里《庸言》),这里取“化”的变化、融会、融合之义,重在说明气与其它范畴及语词的化合、融合过程,突出所生成的新范畴内部审美意蕴的融合一体,合而为一。

笔者各取“泛”与“化”其中之义,组成“泛化”一词,既传达了变化、生发、衍生之状,又包含融会、融合、贯通之态;既体现了内容层面的横向拓展,又内聚着意蕴深度的纵向开掘,真可谓一举多得。将其引入“气”审美范畴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可以对“气”审美范畴本身进行区分理析,考察出“气”审美范畴的衍进过程,更可以将相互关联的内涵相近的范畴归结为一类,便于理论的梳理与挖掘,达到了解、认识与总结的目的。

另外应该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气”范畴的泛化是由哲学范畴向艺术理论领域的演进,与当下所讲的“审美泛化”(aestheticization或aesthetization)不是同一个概念。对于当下的“审美泛化”,陶东风总结为四点: 1) 艺术品和非艺术品之间的区分越来越模糊,艺术商品化和商品的艺术化同时进行; 2) 艺术经验/审美经验与非艺术/审美经验的界限的模糊; 3) 艺术活动场所与日常生活的界限的消失; 4) 制造出大量的即时消费的平面化影像商品,高雅艺术低俗化、平面化,被改造成面向大众的消费品[6]。当下的“审美泛化”表现为审美由艺术领域向日常生活的渗透扩张,从而使审美活动与日常活动的鸿沟消失,是“文学性向非文学性领域全面扩张”[7],而本文研究的“泛化”与此不同。首先,是气与其它的审美范畴或与其它的语词相结合,构成偏正、并列等语法结构的序列化特征的审美范畴群;其次,是这些新的审美范畴在各艺术理论中集中出现和使用。如果说前者的泛化是艺术及审美向日常生活的扩散,后者的泛化就是哲学范畴向审美范畴的过渡,两者在研究对象、范围及方法上都有着本质的差异。

3“气”审美范畴的泛化

曹丕“气”审美范畴的泛化主要体现在创造性地提出“体气”“齐气”“逸气”。对于“体气”,学术界有着较为一致的看法。“体”是不具有审美意味的一般词语,“体气”是指主体之气,其意义并未超越气原有之义,也并未真正用于艺术品评的实践中,一般不认为是审美范畴。

对于“齐气”,比较常见的看法是指舒缓之气。李善《文选》注:“言齐俗文体舒缓,而徐干亦有斯累。”郭绍虞也明确认定其义为语气之舒缓,舒缓说的影响较为广泛,前人所论备矣。当然也有人有不同的意见,认为齐气乃“齐平之气”,齐的本义有平直之义,“曹丕的意思说徐干文章骨气虽遒而略有端直之气,但不及刘桢奔逸不羁;情感深挚,而用语稍带平直之气,不如王粲哀婉动人”[8]。笔者认为,传统观点和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考证严密,结论合理,具有较强的说服力,“齐气”为舒缓之气,是齐国人舒缓习性在文章中的体现,是一种舒缓松散的文风。因此,“齐气”一词更多地指涉一种风气,严格来说并不是审美范畴。

对于“逸气”,各家有不同的理解:“‘逸气’即超逸不群之气”[9];“‘逸气’是指刘桢作品中‘真骨凌霜’的壮伟风貌”[5];“‘逸气’指的是奔放洒脱的风格”[10]。徐复观通过《论语·微子》考察了“逸”字的原义,“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徐复观总结出三种逸:一是不肯受世俗所污染的高逸;二是生活纯洁的清逸;三是以性格的高、生活的清为其内容的超逸,这也是对前二者的总结[11]。在他看来,儒家把“逸”与人品结合起来,是道德节操的体现。道家讲“逸”,强调对精神自由的追求与超越,《庄子·田子方》:“夫子奔逸绝尘,而回瞳若乎后矣!”庄子借颜回和孔子的对话提出“奔逸绝尘”,这是一种摆脱外物束缚,追求心灵自由,达到理想状态的生命诉求,陶东风就断定“逸”之品格是“作者精神上的极度自由超越……‘逸’的创造是心灵的自由运作”[12]。

由此可知,自先秦以来,“逸”已经成为道德操守或生活态度及方式所体现出的精神追求,具有强烈的审美意味。笔者以为,曹丕所言“逸气”应表述为自由超越的生命之气,也具有很强烈的审美意味,我们完全可以将其归于新的复合型审美范畴之列。曹丕的“逸气”说,将“逸”与“气”紧密联系,衍化生成出全新的审美范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一理论路径也为后世所承继和发展。唐代书法美学中出现“逸品”的概念,唐代李嗣真在《书后品》一书中,首列“逸品”,并将其置于其它“九品”之上;唐代朱景玄作《唐朝名画录》,在“神、妙、能”三品之外,明确列出“逸品”。宋代黄休复在《益州名画录》中,将画家及其画分为“逸、神、妙、能”四格,丰富和深化了“逸”的美学内涵。

4结束语

综上所述,虽然曹丕的“文气”说也有其缺陷,如过于强调了先天气质的重要性,忽视了后天的学习、培养及社会因素对于人的塑造功能,忽视了作品的语言特点和文辞风格所形成的作品的艺术风格特色等等,但曹丕提出“文以气为主”,关涉到主体的情感、个性、气质等,触及到了对作品艺术风格的品评,标志了“气”审美范畴的形成。同时他也提出了“体气”“齐气”“逸气”等一系列概念,以“气”核心,吸收了“体”“齐”“逸”而形成一个具有全新意蕴的范畴群落,构成了一个偏正语法结构的简单的“气”范畴序列,表现出“气”审美范畴的泛化倾向,特别是曹丕将“文气”与“逸”相结合,提出“逸气”,构成了一个新的复合型审美范畴,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开创意义。应该说,曹丕不仅提出了“文气”说,使“气”审美范畴得以确立,更开历史之先河,提出了一系列的“气”范畴群落,为后世“气”审美范畴的全面泛化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陈钟凡.中国文学批评史[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23.

[2] 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74.

[3] 朱东润.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83.

[4] 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168.

[5] 张少康.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50.

[6] 陶东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兴起:兼论文艺学的学科反思[J].浙江社会科学,2002(1):165-171.

[7] 金元浦.别了,蛋糕上的酥皮:寻找当下审美性、文学性变革问题的答案[J].文艺争鸣,2006(6):12-15.

[8] 项念东.《典论·论文》“齐气”研究略评[G]//徐中玉,郭豫适.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二十一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55.

[9] 成复旺.中国美学范畴词典[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161.

[10]陈伯海.曹丕的文学批评标准及有关问题[G]//中国古代理论研究学会.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二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141.

[11] 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276.

[12] 陶东风.中国古代心理美学六论[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2:49.

〔责任编辑: 胡菲〕

On the Cao Pi’s “Qi”— Wen Qi Theory and the generalization of “Qi” aesthetic category

GUAN Caijun1,2

(1.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of Special Education, Nanjing 210038, China;2.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Yangzhou University, Yangzhou 225002, China)

Abstract:Cao Pi not only proposed the theory of Wen Qi (the qualities of writing), contributed to conversion of “Qi” from the philosophical categories to aesthetic category, ultimately established the Qi aesthetic category, but also creatively put forward the theory of Ti Qi (the qi of body), Qi Qi (the qi of leisure), Yi Qi (the qi full of the freedom of life), built a series of qi category group, and laid a solid foundation for the all-round generaliz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Qi” aesthetic category.

Key words:Qi; Wen Qi (the qualities of writing); esthetic category; generalization

作者简介:管才君(1978—),男,江苏江都人,助理研究员,博士生,主要从事文学理论、文艺美学研究。

基金项目:江苏省2015年度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KYLX15_1339)

收稿日期:2015-09-01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8148(2016)01-0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