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育龄女教师多学校可增编制
2016-02-14魏海政
中小学电教 2016年4期
山东:育龄女教师多学校可增编制
记者4月18日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当前,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女教师占比较高,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一些育龄女教师占比较高的学校,课程安排出现了困难。对此,山东省近日就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出台意见,考虑到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对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按不超过教职工总量的5%增加教师编制。
“‘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按不超过教职工总量5%的比例增加教师编制’,这项新政特别适用于小学!”济南市纬二路小学校长烟文英告诉记者,“比如一所新建小学,今年就有近20名要孩子的女教师,如不及时补充教师,很难落实课程开设要求。如果能及时增加5%的教师编制,学校再与教师具体协商安排,既能解燃眉之急,也能基本保障教师队伍的稳定。”
据介绍,山东今年上半年将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达不到新核定总量的,在县域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县域内难以调剂的,由设区市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魏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