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网络时代的媒介话语与意识形态安全
2016-02-13王海稳
□ 黄 岩 王海稳
移动网络时代的媒介话语与意识形态安全
□黄岩王海稳
摘要:话语权主要指话语的影响力及其背后隐藏的权力关系。媒介与话语的结合,极大地增强了话语的影响力和塑造力。“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媒介话语初步具备了促使主流意识形态解体的能力。目前,我国网络媒介中存在六种影响意识形态安全的媒介话语,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将创新改进主流话语平台,创新改进移动网络空间宣传内容、艺术与“依法治网”结合起来,营造清朗网络环境,是赢取移动网络时代媒介话语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移动网络;媒介;话语;意识形态;安全
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话语实力并没有同步增长。“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宪政民主论”等话语在移动网络上的蔓延对我国政府的国际国内形象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面对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媒体格局深刻变化的现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牢牢把握移动网络时代的话语权,失去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就有可能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那么,究竟什么是话语权? 移动网络时代为什么要特别重视话语权建设?怎样才能拥有移动网络时代的话语权?
一、话语权与媒介话语的意识形态性
话语,简单地说就是能够表达思想的言语。话语权是“话语”和“权”的组合,从字面来理解,就是说话权、发言权。“权”内在包含“权利”(right)和“权力”(power)两重含义。权利描述的是一种制度安排,即通过制度设计赋予主体某种机会和利益的资格,话语权利强调主体拥有运用话语的资格;权力强调的是一种影响力和支配力,话语权力主要指一定话语对他人思想意识与行为的影响和控制能力。话语权利(right)是公民政治权利的符号,是拥有和运用话语权的前提和基础,话语权力(power)是话语权有效行使的根本标志,也是进一步获得话语权利的根本保障。人们只有获得一定的话语权力,才能更好地为自己谋取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方面的地位和权益。
意大利共产党早期领导人葛兰西是较早从宏观意识形态角度对“文化领导权”(即话语权)进行深入思考的著名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活动家。在他看来,社会集团的领导地位表现为“统治的”以及“精神和道德领导的”两种形式,而且“每一次革命都是以激烈的批判工作,以及在群众中传播文化和思想为先导的。”*[意]葛兰西:《葛兰西文选》, 国际共运史研究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页。被统治阶级只有通过掌握精神和道德上的领导权,即取得话语权,瓦解统治阶级的集体意志,取得群众的支持,而后才能取得胜利。如果取得政治领导权之后,不能保证精神和道德上的领导地位,那么这个集团就有可能重新回到起点。
首次将话语权作为独立概念提出来的学者是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在他看来,话语不仅仅是思维符号和交际工具,更是人们斗争的目的和手段。“一切统治,归根到底是语言的统治,话语实际上是统治的根本,语言和话语本身即是权力。”*[法]米歇尔·福柯:《知识的考掘》,王德威译,台北:麦田出版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88页。福柯更倾向于将话语权表述为权力(power),而不是权利(right)。显然,他的观点比较接近于我们今天对“话语权”概念的理解与功能的认知。毕竟,在移动网络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有机会说,而在于话语的影响力及其背后隐藏的权力关系。
与领导权和管理权不同,话语权不是直接把自己利益出让给他人掌控的社会行为,它所表达的是信息传播主体潜在的现实影响力。话语是“一个更具广泛意义和独立性的语言命题,既具有语言意义,还具有非语言意义”,并已经“进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于奇智:《福柯人论之分析—从知识考古学的观点看》,《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5年(春季刊)。这种非语言意义就在于,话语权(discourse power)以话语为载体,但实质上,借助话语特定阶级利益可以被“说成”是普遍利益,特定阶级思想也可以被 “描绘成”具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进而赋予自身话语权力的合法性。而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就会自然而然地受“普遍意义思想”的支配。因此,我们在分析各种话语的时候,不仅要看人家说什么,怎么说,还要分析话语的意识形态意指,以及所说话语可能带来的社会后果。
媒介话语是以大众媒介为主要载体的话语体现。话语蕴藏着意识形态,但它如果离开了媒介平台,就难以向外扩展传播,造成影响力。媒介是中性的,但媒介话语却是“去本真性”的,它总是有所选择、有所侧重,总是与某种世界观、价值观结合在一起的。在移动网络媒介迅猛发展的今天,一个毋庸置疑而又不可忽视的事实就是,我们日常生活完全被媒介话语所包围,尽管媒介已被“祛魅”,但公众对于负载着意义与信息的媒介话语仍然倾向于无意识接受。一切尽在媒介话语之中,我们主要通过媒介话语来了解和认识外在的客观世界,进而形成一个关于这个外在世界的想象图景。因此,不同利益集团总是选择将新闻媒介作为传播自己价值理念的主载体。
新闻事业就是力量。一个国家、政党和集团组织掌握了媒介话语权,就能够决定社会舆论的走向,并借此实现对社会的融合控制,有效地统领社会的发展趋势。反之,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必然会受到巨大威胁。因为无形的媒介话语暴力有一种特殊的工具理性,“它的实施过程是由暴力对象以‘他者’(others)的自我异化方式进行的,被统治者协助统治者统治自己,被剥夺者协助剥夺者剥夺自己,被阉割者协助阉割者阉割自己,以致各种网络‘符号’已经深深渗透在那些饱受网络‘便利’的人们的意识之中,成为人们在网络世界中所特有的‘实践无意识’”。*文军:《网络霸权与符号暴力》,《学术论坛》,2003年第1期。因此,现代社会中,人们在进行意识形态分析时,必然会把媒介话语的性质与影响放在核心位置,尽管影响意识形态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二、移动网络媒介具备促使意识形态解体的能力
移动网络(mobile internet)是移动通信和互联网相融合的产物,它继承了移动终端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随时随地随身的特点以及互联网分享开放互动的优势,是整合二者优势的“升级媒介”。移动网络时代的到来,让许多以前没有时间或条件上网的人群,如农民工、流动人口及学生等,都能够随时随地获取网络信息。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占网民总数的88.9%,手机即时通信用户5.40亿,占即时通讯用户的89.1%,占手机网民的91%,网民上网设备逐渐向手机端和移动设备集中。移动互联网无以比拟的传播优势,使其成为许多人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53.1%的网民表示自己依赖于互联网,且学历越高对互联网的依赖性越强。“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初步显现出移动网络媒介解体意识形态的能力。
第一,西方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科技优势,业已形成特有的“话语霸权”。 技术本身无价值,但技术有强弱之分。移动互联网技术发端于美国,借助自己的经济和科技优势,美国等西方国家不断将表征自身物质和精神文明的词汇与术语,向外输出。在只有报刊、电视乃至有线网络的时代,这种话语输出的影响较为有限,但移动网络的出现则为它们提供了长驱直入的机会。目前,美国的CBS、CNN等媒体发布的信息,已达到世界其他国家发布信息总量的100倍。“世界上大多数报刊发表的国际新闻,有90%来自西方‘四大通讯社’:合众国际社、美联社、路透社、法新社。”从网络上使用的语言来看,84%以上为英语,而使用人口最多的汉语,在网络上使用比例则不足0.5%。*吴学琴:《媒介的意识形态性及其建设》,《马克思主义研究》,2014年第1期。阿尔温·托夫勒指出:“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的人的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美]阿尔温·托夫勒:《权力的转移》,吴迎春译,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72页。在日常浏览网页和接触新闻过程中,网民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沉淀于英语背后的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的影响,从而自觉或不自觉地改变自己的观念与信仰。
第二,移动互联网信息管控困难,已成为谣言重灾地。与有线网络媒介相比,移动网络媒介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它可以随身携带,形成一个24小时在线的广域泛在(Ubiquitous)网络。为此,人们将手机媒介形象地称之为“影子媒介”。手机的即时拍摄与传播功能,极大地增加了信息来源的广泛性,同时也让其监管变得异常困难。据大众网潍坊频道报道,2014年1-7月,新浪微博处理不实信息3101个,其中“社会热点事件、与儿童有关的事件及媒体的某些片面报道最容易被传谣言”。*《社交网络谣言成灾 严重影响干扰人们正常生活》,2014年8月18日,http://weifang.dzwww.com/wfxwn/201408/t20140818_10857608.htm。2011年的“英国骚乱”中,社交网站和微博等也明显地扮演了推波助澜和煽风点火的角色。用英国广播公司的话说,社交媒体为“虚构且恶意的谎言”提供了平台,以致于卡梅伦政府再也不强调“新闻自由”,而是要求:“今后发生骚乱时关闭微博客、社交网站和‘黑莓信使’服务,以阻止骚乱者利用这些社交网络工具串联。”*孟威:《从“英国骚乱”看新媒体的自由与监管》, 2011年9月23日,http://cpc.people.com.cn/GB/68742/187710/15735301.html。
第三, 移动网络传播精准、快捷,具有核裂变式的传播效果。以目前我国应用最广的移动社交软件“微信”为例,其用户已突破5.5亿。“微信”的“朋友圈”对于个人而言是封闭的,但由于社会关系多样性的存在,所有人的私人圈子都可以无限发散出去,因此圈内的信息只要被不断传送,就会起到“一传十、十传百、辗转无穷”的裂变式效果。同时,由于微信强关系链接的存在,只有朋友圈才能建立移动互联关系,既保证了传播的精准性,也使得现实中的交际圈子在虚拟社区中不易越界,有效地规避了“公域”的透明性与公开性,从而使得其受欢迎程度远非传统媒介所能及。2011年发生在突尼斯、也门、埃及等地的学生大规模游行活动中,都可以看到移动社交网站所扮演的关键角色,以致有评论员认为,这些所谓的革命,“事实上就是互联网和社交网站的力量催生的。”*李文云等:《英国骚乱再现社交媒体之惑》,《人民日报》2011年8月17日,第3版。
第四,移动网络的网民主体,更容易受到意识形态煽动。移动网络的网民结构,以青少年及中低收入人群为主,易受意识形态煽动是这两个群体的共同特点。从年龄结构来看,青少年网民是移动网络规模最大的用户群体。《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6月底,网民年龄在10-39岁之间的比例合计达到78.4%,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占比高达31.4%。《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在2014年新增网民群体中,学生群体增速最快,达38.8%,远高于老网民中的22.7%。青少年群体不仅思维活跃,而且富有激情、容易冲动,再加同龄化、同质化,遇事相互声援、相互支持,极容易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在移动网络时代,青少年尤其是青年学生的纯情与善良总是特别容易被别有用心的群体所裹挟和利用,诸如2014年发生在台湾的太阳花运动、发生在香港的“占中”运动等。从收入结构来看,中低收入者是移动网络的主要用户群。《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6月,整体网民中月收入3000元以下的占64.4%。在不便于使用PC或笔记本电脑的农村地区,多数人已将手机作为自己上网的首选工具。因此,移动网络在超越传统PC互联网方面,“农村包围城市”的发展态势日益显现。而中低收入者大多具有“弱势心态”,在表达民意、鞭笞腐败、揭露丑恶的旗号下,“罗宾汉情结”在社交网站往往能得到肆意的渲染放大,2010年突尼斯街头小贩之死引起的“茉莉花革命”,就是一个明证。
三、影响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移动媒介话语类型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如果被媒体不停地、系统地批责、谩骂、唱衰,的确能极大地摧毁民众对它的信心。我们不能不看到,在移动网络话语乱象的背后隐藏着大量否定我们的英雄、我们的历史、我们的理论,甚至否定我们体制的意识形态意指,这类媒介话语当前主要以六种形态呈现。
第一,以揭露真相为噱头,剑指共产党意识形态的“虚伪性”。“XX真相,删前必看!” “国家不想让你知道的秘密”、“99%的中国人不知道的历史真相”,刷微信的人常常能见到此类耸人听闻的文章标题。在好奇心驱使之下,大多数人都会点进去瞧个究竟,里面兜售的内容大致有三类:一则为汉奸地主卖国贼正名,如“还原‘四大恶霸’的真实面目”等,为历史上的败类洗白;二则为诋毁英雄之类,如“焦裕禄的事迹是两个人拼凑起来的”、“刘胡兰惨死在乡亲手中”等,以此消解崇高,毁灭我们的偶像;再则直接拿马克思列宁等人开涮,如“共产国父列宁的真实故事”等文章,以釜底抽薪的方式颠覆共产党领袖的形象。尽管这些捏造事实歪曲历史的文章漏洞百出,实在不值一哂,但其危害性确实不容小视,比之“黄段子”“灰段子”为害更烈。
第二,以貌似中立的历史态度,否定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中的历史作用。在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国共两党形成了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战略态势,2014年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中,同样包含属于中国国民党领导下抗日力量的英烈和群体96位,这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的历史态度。但某些公众号却罔顾历史事实,全面美化国民党抗战,散布如“到底是谁不尊重历史”、“关于抗日,我们却依然活在欺骗中”等诸多错误言论,完全否定共产党在抗战中所发挥的中流砥柱作用。再则就是肆意夸大建国后的不足,如“我国三年自然困难时期饿死3600万人”,尽管孙经先、杨松林两位先生已连续发表数篇文章有力地反驳了这一谎言,但在移动网络时代,许多青年人却信以为真。
第三,以体制之恶为不文明现象的根源,制造“体制之恨”舆论场。不知道从啥时候起,“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排队”、“中国式教育”等“中国式”成了网络流行语。尽管很多不文明现象是现代国家所共有,但一旦挂上“中国式”,便似乎只有中国国民具有这种劣根性,西方国民则因“几百年宪政民主”,早已养成文明素质。“小布什打伞说明什么?”“美国为什么没有腐败?”等文章则直接影射中国体制不如西方体制。同样的社会问题,比如群体性抗议等突发性事件,发生在中国就是“体制弊端”所致,发生在西方国家,就是民主、自由和人权的体现。更可悲的是,一些政府官员也常常将成就归因于自己,将改革发展中棘手的困难归因于体制。这些完全无视当今中国“风景这边独好”事实,一味推崇西方“宪政民主”的观点,是何等的短视与迷茫。
第四,利用突发事件与群众的弱势心态,煽动群众与政府对立。一些媒体利用突发性事件的爆料炒作价值,乱设议程,“逢官必反”、“逢富必究”,运用极其煽情的语言,蛊惑群众与政府对立。主要有三类:一是反思类:如2011年温州高铁事故后,“中国,请等一等你的人民”的文章在微博疯传,并用“良知、灵魂、道德、自由、尊严”等词将矛头隐含地指向我国的意识形态以及政治体制。二是造谣类:如2014年4月,温州苍南城管与路人黄某的一个小纠纷,却被微博上“城管打死人”的谣言煽动,致使围观群众聚集,5名城管被围困殴打。三是同情弱势类,如2009年发生的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一案,“恳请刀下留人,彻查此案”、“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夏俊峰”等话语和文章大打悲情牌,完全罔顾两个城管被故意杀死的事实。究其原因,无非因为城管是公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社会主义体制,妖魔化城管就间接妖魔化了体制。
第五,以学术权威和学术自由的名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半遮半掩的批判。比如,在政治领域,利用各种机会抨击共产党“垄断”和“极权”,鼓吹“爱党不等于爱国”、“军队国家化”等谬论,给人们的思想造成极大的混乱;在经济领域,鼓吹全盘私有化,认为只有私有制范围的民营经济才是“人民”的企业,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的竞争就是“与民争利”;在文化领域,否认中国特色主义文化的导向和凝聚功能,认为 “没有什么中国特色,只有普世价值”,针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有人提出是“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在教育部长袁贵仁提出绝不能让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的教材进入中国高校课堂后,某大学法学教授一篇三问袁贵仁的博文便很快成为微博、微信传播的热点,在已有定论和涉及底线的问题上,明知故问,很显然并不是学术问题,而是政治问题。
第六,以偷换领导人话语概念的方式,试图达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效果。一些媒体为了达到否定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否定我们过去所取得的成就,增加自己话语分量的目的,抬出了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比如,邓小平在接见波兰共产党人时说:“我们两国原来的政治体制都是从苏联模式来的。看来这个模式在苏联也不是很成功的。即使在苏联是百分之百的成功,但是它能够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吗?能够符合波兰的实际情况吗?各国的实际情况是不相同的。”*《邓小平文选》(第 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8页。“不是很成功”,表明邓小平对苏联模式还是持有肯定态度的。但有人却借此说邓小平认为苏联模式“很不成功”,以此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对立起来。再比如,邓小平在谈到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说:“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 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页。“不是完全清醒的”到了有些媒介那里,就被曲解为“完全不清醒”,以此否定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以至于“谁能说得清什么是社会主义”居然成为一个时期的流行语。
尽管这些文章或小段子单独来看似乎“问题不大”,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毁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35页。针对这些遮蔽性“小伎俩”的媒介话语,我们一定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善于甄别,并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舆论斗争。
四、如何赢取移动网络时代的媒介话语权
面对目前移动网络话语乱象,着眼于增强意识形态的时代适应性,将创新改进主流话语平台,创新改进网上宣传内容、艺术与“依法管网”结合起来,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创造清朗网络环境,是赢取移动网络时代媒介话语的关键所在。
第一,创新改进主流话语平台,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在2013年8月19日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基本不看主流媒体,大部分信息都从网上获取。必须正视这个事实,加大力量投入,尽快掌握这个舆论战场上的主动权,不能被边缘化了。”*《习近平十八大以来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精彩论述摘编》,2014年8月19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8/19/c_127214470.htm。为了抢占新媒体的话语平台,许多发达国家早就从顶层设计入手制定了互联网和手机网络发展战略,如2011年法国政府制定了“数字法国2020”的战略规划,2012年美国政府颁布的《数字政府:建立一个面向21世纪的平台更好地服务美国人民》行政指令,等等。没有强大的移动网络信息平台,就难以掌握移动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2014年8月,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时强调,要“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习近平十八大以来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精彩论述摘编》,2014年8月19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8/19/c_127214470.htm。面对手机广播、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层出不穷的新型媒体形态,各级政府、传统主流媒体要以积极的态度,采取引导、渗透和借用的办法,及时将触角延伸进去,主动运用新技术新应用不断创新媒介传播方式。如,2015年两会期间,人民日报推出的“中央厨房”,在诠释主流立场、回应网民关切方面,就产生了很好的传播效果。只有像人民日报一样真正推动不同渠道、平台间的深度融合,实现全媒体传播渠道的融通共享,我们才能在话语权平台上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
第二,创新移动网络空间话语宣传内容,阐述好中国特色。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走自己的道路,实现了令世界震撼的发展奇迹。中国发展的精彩故事吸引了全球的关注,外部世界也迫切希望了解一个“真实”的中国。但目前移动网络上的话语内容,如历史终结论、民主和平论、文明冲突论、人道主义论、气候变暖论等主导性的国际话语,基本上都是由美国或欧洲发达国家率先抛出来的。因此,当我们与西方国家展开政治制度、价值观念等话语权的讨论时,总是处于被动守势。想赢取移动网络话语权,就要主动作为,积极发声,把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优秀传统文化、当代中国先进的治国理政经验,用中国老百姓和普通老外普遍听得懂、愿意听的话语,传播出去。复旦大学张维为教授在其新著《中国超越》(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一书中,就用“板块解读法”、“购买力平价”、“家庭净资产”、“良政还是劣政”等话语很好地阐述了中国对西方的超越,西方一些媒体也不时引用这些话语来分析当前中国和西方的各种问题。我们党现在所提出的“中国梦”、“和谐世界”、“国家治理现代化”、“命运共同体”、“老虎苍蝇一起打”等话语,不仅简明扼要,也容易被受众所接受和传播。只有组织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专门力量,不断创新话语内容,加强关于中国故事重大问题话语内容的研究,阐述中国特色,讲好中国故事,我们的话语才能显得更有底气,更接地气。
第三,创新移动网络空间话语宣传艺术,赢得民众的情感支持。意识形态宣传效果如何,不仅要看内容是否正确科学,还要看宣传对象是否愿意接受、乐于接受。在人人都是麦克风的“微”时代,话语宣传要体现“平等、快捷、客观、微小、形象”的结合。平等就是话语不要采取居高临下式的单向性灌输,而要站在受众的地位和心态上进行对等的交流;快捷强调反映问题要及时,发言要趁早,只有早发言,才能抢得话语主动权;客观就是要公正,既要讲述我国改革发展中取得的伟大成就,也应适当讲述客观存在的问题,要明白正视问题的存在无损于中国的国际国内形象;微小就是要求话语不要太长,要适应新媒体“微”传播特点,充分借鉴新鲜积极的“微话语”,尝试碎片化播出;形象就是强调话语形式的风趣幽默,能够带来视觉和色彩的冲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以其亲民亲和的个性魅力,赢得了国内外民众的支持与热捧,这不仅与其实施的治国理政方针与效果紧密相连,也与宣传艺术的提高有关。比如,“习大大”“彭麻麻”的卡通形象、习大大举着狼牙棒打老虎的漫画、千龙网上发布的“习主席的时间都去哪儿了?”的漫画,等等。这些有点“亲民”、有点“萌”的艺术宣传形式,既承载了原有的宣传内容,也让民众倍感亲切,从而受到了网民的热捧。
第四,依法治理移动网络空间,创造清朗网络环境。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但有些人却利用互联网将对社会不满的志同道合者组织起来,肆意宣扬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对爱国爱党言论则恶意攻击。比如,2015年7.22文登事件中,“纳年纳兔纳些事” 网络贴吧活跃分子,不仅在网络上对坚持爱国言论的侯聚森等青年进行谩骂,而且还千里奔赴威海文登,对其进行“逼架”,造成其人身伤害。*黄星清:《坚持依法治国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反对网络暴力》,2015年8月3日,http://www.qstheory.cn/politics/2015-08/03/c_1116130341.htm。移动互联网是“新疆域”,但它绝不能也不应成为“法外之地”。如果任由像“纳吧”这样的网络平台指鹿为马,势必搞乱党心民心,对青年一代价值观的养成产生极为消极的影响。依法治理移动网络,就要在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权利的基础上,迅速推进和加强网络立法工作,制订出针对性较强的互联网法治体系。比如,2014年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布的“微信十条”、“账号十条”等,就是国家对移动互联网依法治理的重要举措。要通过科学的网络立法执法,对那些反党、反社会主义、反爱国主义的网络言论,及时予以清理;对顽固散布反动言论,污染网络环境的移动网络平台,依法勒令整改乃至关闭;对不作为或者纵容反动言论肆意传播的从业人员,依法予以警告乃至取消从业资格;对散布反动言论,造成严重影响,情节特别严重的个人、组织或平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尽管移动网络监管难度大,依法治理困难重重,但再难也要做。只有坚持依法治网,规范网络言行、打击网络犯罪,才能真正荡清网络迷雾,维护网络的活力,为社会正能量的传播与弘扬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杨仙丽)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9092(2016)02-0070-007
基金项目: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道德旁观现象”(编号:12BZX068)的阶段性成果;2014年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研究”(编号:14MKSZ01ZD-3YB);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社会研究基金招标项目“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的社会认同问题研究”(编号:KY2235615003)。
作者简介:黄岩,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思政所所长,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德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王海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与当代中国政治。
收稿日期: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