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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升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016-02-12沙闻麟江西省司法厅厅长

中国司法 2016年5期
关键词:戒毒法治法律

沙闻麟(江西省司法厅厅长)



努力提升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沙闻麟(江西省司法厅厅长)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律保障、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职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为实现“十三五”确定的发展目标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笔者结合江西实际,就提高司法行政机关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谈点粗浅看法,以抛砖引玉。

一、着力提升防控风险的能力

司法行政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完善安全防控、隐患排查、狱情研判、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五大机制,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体系,全省监狱和省属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连续9年实现了无服刑人员戒毒人员脱逃、无狱所内重大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的“四无”目标。同时,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取得了一大批改革创新成果。如,创新服刑人员、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手段和方式、方法,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监所组织培训、人社部门考核发证、财政部门保障经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先后有5万多名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和即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戒毒人员获得了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创建了覆盖全省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远程会见帮教系统,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亲属在当地县、市司法局或司法所就可与狱所内亲人会见帮教,大大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称赞;在全省建立了县级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和信息化监管平台,有效防止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社区服刑人员矫治期内重新犯罪率仅0.08%;建立了监狱与社会无缝对接工作机制,自主研发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数据库,加强了监狱与社会安置帮教部门的信息衔接,对刑满释放人员实行必接必送制度,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措施,省厅实行月督查、季通报,真正做到刑满释放人员出狱有人接、回去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帮,有效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全省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1.5%,被中央政法委称为安置帮教“江西模式”,并被评为“全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与江西卫视联合打造了《金牌调解》节目,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解决“医闹”、“校闹”、征地拆迁等问题,江西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多次得到中央和司法部领导的肯定,国家五部委在江西省召开了现场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要进一步加强监狱和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当前,监狱押犯构成日趋复杂,重刑犯、涉黑涉枪涉毒罪犯、高智商罪犯、限制减刑罪犯不断增加,狱内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日趋尖锐。戒毒人员中吸食新型毒品人数比例大,身体患病人员多,精神异常人员多,等等。要完善以人防、物防、技防、联防为主要内容的“四防一体化”体系,深入开展“查隐患、堵漏洞、找差距、化矛盾、强打击”专项行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监狱和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要坚持把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作为中心任务,丰富教育矫治内容,创新教育矫治手段,进一步提升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把服刑人员、戒毒人员教育矫治为守法公民。二要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社区服刑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对象是个非常庞大的特殊群体,也是个极度高危的群体,一旦管控不力、教育不好,极易诱发重新违法犯罪,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要健全完善县级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官制度,规范社区矫正日常执法管理,推进社区矫正管理信息化,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完善监所与社会无缝对接机制,认真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健全救助帮扶机制。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力争在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一家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办好《金牌调解》栏目,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积极推广井冈山市等地社区调解室的经验做法,聘请退休专业人士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深化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环保、金融保险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止经济民生领域风险演变为社会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着力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近年来,我们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了律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争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与省政法部门联合发文,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问题,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加强公证诚信建设,强化公证质量监管。以规范行业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等难题,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质量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建立健全仲裁机构,积极推进行业化、专业化仲裁工作。总结奉新县的经验做法,在全省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已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在服务发展中不断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切实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要紧扣省委“五个强省、五个江西”的战略目标,积极动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专业力量,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要着眼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扣“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为做强做大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保障。要紧扣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点、四区、五地”的规划目标,为融入“一带一路”、振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促进昌九昌抚一体化等重大发展战略、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长珠闽”经济板块等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全省绿色生态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型城镇化等,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三、着力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

司法行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我们认真履行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了责任机制、推进机制、督导机制、考核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百万网民学法律”“江西十大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和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等活动,积极推进以案释法、以事说法,把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变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增强了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建立了覆盖全省的“12348”法律援助咨询网络,着力打造“法律援助1小时服务圈”。建立了司法行政数据云平台,所有基层单位都通过光纤专网与省厅实现了互联互通。自主研发了律师管理、公证业务、司法鉴定等10多个业务管理系统和电子政务、网上审批平台,实现了法律服务网上连接、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群众诉求网上办理,建立起了与群众基本法律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一要积极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要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法治江西建设这个大舞台来谋划、来推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法治江西建设的深度融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个关键,重点在“巩固、深化、创新”上下功夫。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考核评价,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善于发现典型,培育先进,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打造法治建设的“江西样板”。二要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意见》,总结推广万安县“法律服务超市”的经验做法,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资源,运用“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积极推动建立覆盖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线上线下并行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三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出台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推进法律服务精准扶贫,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基本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普遍纳入补充事项范围,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低收入标准。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扩大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积极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和涉军法律援助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四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普法宣传实效,努力培育全民法治信仰。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的内容、形式和载体,注重受众的层次性、特殊性,加强以案释法,以群众身边的事教育人、启迪人,引导群众遇事找法、维权靠法、办事依法。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年度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继续开展网民法律知识竞赛,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大力推广万年县“一县一基地、一校一课堂、一村一顾问、一企一律师”的经验做法,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乡村(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在全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推动江西省率先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的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着力提升队伍履职的能力

履行好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使命,关键要建设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抓班子带队伍,始终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责任。近年来,我们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了以“干部清正廉洁—正航向、正能量”为主题的系列红色、传统、警示教育体验教学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三个自信”。持续开展大教育、大培训、大比武活动,省财政每年单列200万元培训经费,先后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举办了司法行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所青年干警教育培养工作的意见》,着力打造“思想引领、实践锻炼、以老带新、学习强化”四位一体的青年干警教育培养机制,促进青年干警健康快速成长。切实落实党建工作的书记第一责任,推进党建项目化管理,建立了监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常态化机制,配强配优基层领导班子。建立干警绩效量化考核工作机制,对干警履职、执法情况每天记载、每月汇总、每季公布、年终兑现,干警奖惩、任免全部由绩效考核说了算,得到省委组织部充分肯定。坚持从优待警,将全省监所干警纳入省直医保范畴,大力实施“安居工程”,及时解决干警子女上学、家属就业、就医等实际问题,对有重大疾病或家庭困难,组织上及时帮扶,极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集体归属感。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始终把打造过硬干部队伍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根本性工作来抓。一要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科学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自觉,坚定“三个自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加强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教育,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激发干事创业勇气,传承艰苦奋斗作风。二要加强能力建设。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探索与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相适应的干部培训模式,增强专业素养,提高履职能力。尤其要把培育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放在首位,注重法治思维的养成,引导教育全体干部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三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向基层监区、大队延伸,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打造一支拥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不断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

(责任编辑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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