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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与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内在关联性

2016-02-12仲昭慧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效能公民利益

仲昭慧

(淮阴工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与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内在关联性

仲昭慧

(淮阴工学院,江苏淮安223001)

治理主体多元化是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主要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治理中多元主体凝聚共识的核心要素。在公共治理过程中,政府既是治理的最终责任主体,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载体。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要以公民的政治认同为基础,并依赖于政府角色的转变。当前,推进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实践路径应落脚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益认同机制培育,政府在公共治理中释放法治化制度张力,以及提升公民文化自觉等方面上来。

公共治理;政治认同;法治思维;效能化

一、政治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与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的政治逻辑起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与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是在我国日益注重公民政治认同的基础上提出的。政治认同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概念,它是指“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社会公众对所属政治共同体的归属感及其对特定利益体的政治参与支持度。”[1]在政治认同模式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着对于社会基本正义的承诺,它作为社会主义合法性资源结构中最为基础的成份,为我国社会制度的合法性构建提供了道义上的诠释。核心价值观“由一些原则和价值组成,这些原则与价值根据对未来的想象、对现实的解释和对过去的印象而证明一个结构、其规范及占有者的合法性。”[2]哈贝马斯认为,“一种具有合法性的事物其自身必须含有被认可的价值,即具有合法性赖以存在的价值基础”[3]。核心价值观要获得社会成员的政治认同,并具有合法性,本身也必须要有被认可的价值基础。同时,公民政治认同是制度执行、公共治理优化的重要基础。现代化的国家治理需要核心价值观的导航定向,需要信仰力量。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合理而高度统一的政治认同才能引导政府公共治理活动朝着正确的、健康的方向前进,否则将导致政府治理行为的错乱或失范,甚至走歧途。

然而,在意识形态领域若实现公民的政治认同最终要靠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和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政治认同过程中起着重要引导作用。它通过在社会精神生活领域占主导地位和引领地位的核心价值观念体系和行为规范体系,依据社会道德判断和选择,以各种道德符号对人们的行为起着强烈的暗示和指导作用,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是实现公民政治认同的有效手段,社会管理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活动,总是借助一定的价值观来实现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认同。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以及人们思想的多元化发展,社会意识和价值取向日益多样化,公民对政府合法性的政治认同有所弱化,这必然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社会管理功能越发彰显。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治理模式通过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社会管理格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渗透到社会治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成为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矛盾的“调节器”,进而提升公民的政治认同感。

二、评价维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与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的契合性

就价值体系与基本公共治理而言,两者是以维护政府的政治合法性为目的的。从政治学“契约理论”角度看,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在此,传统的统治型治理模式强调维护政治合法性必须注重秩序价值,它是以权力意志的形式出现的,统治秩序就是权力意志,没有统治秩序的地方,权力意志也就不存在了。而现代公共治理理论认为维护政治合法性必须倡导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下,政府运用公共权力的宗旨是“最大化地实现代表性、回应性和责任的价值。”[4]它富含的公平与效率价值以法律精神和科学精神两种形式表现出来,效率表现为科学精神,公平表现为法律精神。这种公平与效率价值在国家建设与发展进程中以社会个体的多元利益诉求与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呈现出来,而规范个体行为,确保国家公权力的恰当实施就成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合社会价值的中心内容。由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了我国现阶段公民政治认同的主流政治文化,并成了国家公权力主体具体行为规范和公民具体行为规范的导向性准则。

就落脚点和路径依赖上,推进核心价值观践行与公共治理效能化都源于基层,并抑制非良性的路径依赖。从公共治理的实践上看,社会贫富差距、失业、群体性事件、利益诉求矛盾等不断扩大的社会矛盾大多诱发于基层,这些矛盾使得改革进程出现“零和博弈”的态势,成为社会公共治理良性运行的重大障碍。公共治理领域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固然能从社会转型的“改革阵痛”来解释。然而,从深层次来看,这些问题的背后实质上是公平正义理念与发展主义意识惯性之间张力的显现。因此,政府在公共治理进程中应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化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价值整合,而决定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的制度变迁往往会呈现出路径依赖的特征。事实上,任何路径依赖都源于观念、行为和制度的共同作用。多元价值冲突构成了公共治理进程中的特殊场景,也形成政府在开展公共行政活动中的常态化问题。因为政府“不可避免地要面对那种权衡多样而常常冲突的困难任务,这种相互竞争的要素之间的权衡被视为公共行政的精华”[5],而公共行政的精华就是国家基本价值的存在形态和实现路径,而这种实现路径有赖于政府公共治理活动。斯托克认为“任何单个治理主体,无论是政府,抑或公民社会、公民、社会组织都没有能力拥有单独行动所需足够的信息和知识。每个治理主体在其熟悉的特定领域都有比较优势,可以发挥最佳的治理能力。”[6]因此,在公共治理过程中,作为公共价值的权威分配者,政府应当充分彰显公共性,吸纳公民、社会组织维护公共利益,以实质公共性为价值导向,通过核心价值统摄多元具体价值,以此来化解利益冲突,形成价值共识。

三、政府角色定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与公共治理效能化的关键

首先,以法治思维来推进核心价值观践行与公共治理效能化。法治是政府公共治理与核心价值观践行的基本依托。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目标。而衡量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是否现代化的法治标准即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这些文件的出台将有利于推进核心价值观践行法治化与公共治理制度化建设,意味着它将是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核心价值观践行与公共治理的根本指导思想和发展路径。公民既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体,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践行主体,社会主义法治思维要求公民把法治的目标植入观念和行为活动中。因此,政府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过程中应培养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力、自律和公共精神,运用法律制度、规则及救济制度,达到化解社会矛盾,凝成价值共识,实现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其次,政府公共治理制度化规范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的特性。它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的规则体系,具有导向功能、激励功能以及约束功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依托制度规范的施行才能达成。从制度整合的功能上看,核心价值观对政府公共治理现代化具有凝心聚力的功能。中国目前政府公共治理的最大缺陷在于制度以及制度体系的碎片化,碎片化的制度或制度体系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不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增加了政府的治理成本,严重削弱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政治认同。核心价值观为政府公共治理制度的整合提供了价值共识,它所具有的凝心聚力功能,能从公民思想认知、政治认同上为消除制度碎片提供公认的标准和强大动力。政府在公共治理的过程中不仅要具有完整科学的制度安排,要建立起协调合理的组织体系,形成保证制度和组织体系灵活运行的机制来有效解决国家发展中政治认同方面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为此,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治理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路径上,既要加强思想教育,更要加强制度建设,付诸发展实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制度的中介和实践的途径在人民群众中扎根。

最后,多元复合型政府公共治理模式助推核心价值观践行。在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的今天,由于缺乏公共治理与服务理念,政府管理社会的传统模式认为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只属于政府。政府凭借强制性的公共权力和权威,在社会管理中扮演着“统治者”的角色,对整个社会的管理是单向度的管理。而现代公共治理理论认为“现代社会的发展必然要求实现公共服务的多元化供给,政府机构、私营机构和志愿性机构等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等方式对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其权力构成和运行机制是多元的、相互的。”据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过程中,各种社会行为主体都可以参与到此进程中来,促使核心价值观政治社会化进程。核心价值观的政治社会化就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内化的过程。多元复合型的政府公共治理模式能够整合社会资源,在政府为主导的多元治理模式下能有效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模式进行传播、学习、继承以及融合。正是通过多元复合型公共治理模式使得核心价值观社会化的各种媒介之间在政治价值取向、政治态度塑造和政治信念的形成等方面取得一致性,才有效地促进社会政治生活中公民对核心价值观内容和目标的政治认同,进而在社会生活中自觉践行。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与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的未来发展路径

国家治理进程中的核心价值观践行的方式与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的标准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政府在核心价值观践行和公共治理效能化的角色定位也是动态发展的。

首先,在政府公共治理进程中培育核心价值观利益认同机制。马克思坦言宣告:“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7]“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人类一切实践活动的根本动因在现代经济关系中突出地表现为利益,人类社会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利益关系集合体。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利益关系表现为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多样态,贯穿于物质生产、精神生产等各种生产实践活动的始终。在任何时代、任何条件下都不能逃避利益,在以核心价值观为表现样态的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也不能回避利益。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意识的范畴,竖立在社会的经济结构之上,同样也就是竖立在维护经济结构正常运转的利益机制之上,并对社会存在产生能动的反作用。利益机制的“包容程度、平衡能力、运转态势、发展质态等,不仅制约着价值观的理论建构,而且从根本上影响价值观自身的实践诉求。”[8]正如马克思所言,“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9]为此,在政府公共治理过程培育核心价值观利益认同机制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利益引导和整合机制,稳固与平衡人民的共同利益,形成人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治认同;二是通过利益分配、增进及利益共享机制,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成果,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认同的经济基础;三是通过利益补偿、平衡和保障机制,有效调节人民群众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矛盾,筑稳核心价值观政治认同,防止价值观分化。

其次,基于公共行政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法治化。法治的过程和法律制度的运行必须体现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共同利益不受侵犯,确保社会的公序良俗。从法理学上讲,法律具有其自身的稳定性,对于稳定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会起到长期的效果。正如E·博登海默所言,“法律的许多制度都旨在保护权利和预期的安全,使他们免受各种强力的侵扰。”[10]在公共治理背景下,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顶层设计应在整合多元社会意识形态,依托于公共行政精神的实质内核,实现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对公民共同利益的保障及政治认同的强化。所谓公共行政精神就是“公共行政主体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所应持有的价值追求理念和目标,以社会公共精神为其重要基点,同时还包括行政管理职业活动所特有的伦理规定,涵摄了民主、法治、公正、宽容、廉洁、高效、协调、公共服务、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等多元化、动态性、发展性的精神维度和德性要求。”[11]依托公共行政精神实质内核,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政府公共治理的重要内容,融入法治建设和治理工作中,政府在公共治理进程中必须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

最后,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提升公民文化自觉。良好的文化氛围和公民的文化自觉能为核心价值观的政治认同夯实心理基础。作为个体的人和整体的人民群众对自己的文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有了清醒的认识,对其他文化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才能实现文化自觉。当今世界处于社会问题频发、社会秩序失范、社会风险加大的社会大变迁时期,在这一过程中我国民族文化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文化自觉的过程也是价值整合的过程。文化整体价值实力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在于文化内部蕴涵的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国社会价值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决定着整个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而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内涵丰富、结构复杂的理论体系,人民要想在实践中真正感知、理解及自觉认同,需要进行有意识的文化宣传和教育引导。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人们广泛地认同和知晓,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进而在实践过程中内化为自觉践行的行动。

[1]管廷莲.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认同的实现逻辑[J].求索,2011,(5).

[2](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3](德)尤尔根·哈贝马斯.文化与社会进化[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

[4](美)戴维·H·罗森布罗姆,罗伯特·S·克拉夫丘克.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5]公共行政学的伦理话语[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6]斯托克.作为理论的治理:五个论点[A].治理与善治[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34.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8]靳志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利益机制研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7).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11]郭健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塑当代公共行政精神的价值向度[J].中国行政管理,2008,(4).

The Internal Connection with the Practice of Socialist Core Values and the Efficiency of the Government Public Administration

ZHONG Zhao-hui
(Huaiy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Huaian 223001,China)

Currently,diversification of governance is the main feature of our country social governance.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are the core of the social governance in multiple subject building’s consensus.In the process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The government is not only the ultimate responsibility for governance main body,but also the important carrier of socialist core values education.The government public administration efficiency and the practice of socialist core values are on the basis of citizen’s political identity,and depend 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government’s role.Currently,To promote the government public administration efficiency and the practice of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practiced path should locate recognition mechanism to foster the interests of socialist core values,the government should release under the rule of law in a public governance system tension and improve citizens’cultural consciousness.

public governance;political identity;the rule of law thinking;public administrative spirit

D63-3

A

1009-6566(2016)05-0035-04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苏北高校大学生个人征信体系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D/2015/01/91)的阶段性成果。

2016-05-03

仲昭慧(1982—),女,山东济宁人,淮阴工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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