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以公道正派为核心的组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2016-02-12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所课题组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所课题组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党建研究所,山西 太原 030071)
强化以公道正派为核心的组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所课题组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党建研究所,山西 太原030071)
[摘要]坚持公道正派是组织部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党的任人唯贤路线所决定的。因此,强化组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就应该以公道正派为核心。针对当前组工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加强组工干部作风建设就应让组工干部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是坚持公道正派的起码要求,也是做到公道正派的重要保证;做求真务实的模范,公道正派的“公”与“正”,根本上还是要靠我们对事业、对工作、对同志的“真”与“实”来体现;要敬业奉献,敢于担当;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组工干部要坚持公道正派,就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审视组织工作,用创新的精神推动组织工作,使各项工作都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廉洁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工作规范,每一项工作由谁来做、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好做坏如何奖惩,都要有明确的规定。
[关键词]组工干部;公道正派;作风建设
山西省发生的吏治腐败问题,暴露出一个时期以来全省组织部门及其组工干部在履职尽责、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教训极其惨痛,令人警醒。中央明确指出,“吏治腐败是山西腐败问题中的突出问题”。2014年12月以来,山西省组织系统狠抓“从严治部”工作,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不正、不净、不硬”等问题。全省组织系统狠抓“从严治部”,以“三个一批”(甄别处理一批、调整退出一批、掌握使用一批)为抓手,从严清理整顿组工队伍,努力恢复和弘扬公道正派的优良传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排查处理问题组工干部283人,约占全省组织系统总人数的9%。其中,调离组织部门120人,免职73人,辞职辞退5人,调离岗位18人,清理行政、工资关系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其他组织处理13人,正在核查处理14人。当前,山西正处于革弊立新、富民强省的关键时期,以“公道正派”为核心,全面加强组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于从严刷新吏治、重塑山西干部队伍形象,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针对性和重大意义。
一、当前组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
甄别干部首先要甄别管干部的干部,纯洁队伍首先要纯洁组工干部队伍。去年以来,全省组织系统通过从严排查处理十种问题,深刻检讨近年来在选人用人和廉洁从政方面“8个有没有”问题。分析受到处分的组工干部,他们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顶风违纪。部分组工干部特别是个别组织部长,置中央的三令五申于不顾,依然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动用公款宴请、组织职工旅游和乱发滥发福利,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有一个市在召开组织工作务虚会议、市委组织部调研会和座谈会期间,三次组织公款宴请,合计消费31700元,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受到了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二)利用手中权力买官卖官、贪污受贿,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有的组工干部特别是少数组织部长在官位、金钱、美色面前把持不住,置干部政策、财经纪律和组织信任于不顾,收钱卖官或事后收钱,通过暗示甚至故意刁难,索贿卖官。比如,晋城市陵川县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郭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晋升职务、调整岗位等事项提供帮助,收受141人现金共计270多万元;利用虚开发票、虚列开支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和党费140多万元占为己有,并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情节十分恶劣。经县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郭某某开除党籍的处分,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经市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郭某某开除公职的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在干部选任过程中不坚持原则、不严格把关。有的组工干部对工作不严谨不细致不负责,敷衍了事。特别是在干部考察、查办案件中发现问题不汇报、发现线索不追查、反映事实不客观。比如,介休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某某违反规定,未按组织程序民主推荐考察干部,也未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线索,致使长期不上班人员提拔为副科级干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沁源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马某某在任职期间,违反程序接收陕西省佳县张某伪造的干部档案,对存在问题失察,致使张某违规调动并任正科级职务,造成不良影响,构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错误,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了职务。
(四)利用地缘、亲缘、学缘等关系搞任人唯亲、团团伙伙。有的组工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利用手中的权力编织个人关系网,以谋求政治上立足之本。对自己认识的干部、平时有关系的干部、经济利益上有往来的干部、沾亲带故的干部和小圈子沾边的干部,往往优先考虑提拔使用,或者调整到重要岗位。比如,太原市住建委原主任王某这些年来晋升速度之快,让许多人感到意外和不解,其实就是通过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的“圈子”和“山头”架设了“天线”,去达到获取权力和谋取私利的目的。
(五)本人档案造假或帮助他人档案造假。有的组工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篡改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等手段,为自己或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延迟退休等方面提供方便,甚至为造假者出谋划策。比如,灵石县委组织部原干部股股长任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晋中市原市经信委主任张某某个人档案造假,将张某某虚假录干手续放入本人档案,并私自将年龄进行涂改,为张某某“带病提拔”提供方便。他本人也受到了应有的处分。
(六)没有规矩意识、程序意识,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有的组工干部放松了自我约束,不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遵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比如,偏关县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违反规定安排工作人员为韩某某、刘某某办理虚假工作人事档案材料,造成两人空转调入事业单位问题发生,严重违反了组织人事纪律,受到了免职处分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为干部选拔任免说情打招呼,甚至干预下级干部任免。有的组工干部特别是个别领导采取打招呼、写条子等方式,授意或暗示下级组织部门对某干部予以特殊关照或提拔重用,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二、导致组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针对以上问题,山西省组织部门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主动认理、认账、认责、认罚、认改、认干,结合思想和作风建设实际,进行了深刻反思剖析,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淡化,“总开关”出了问题。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没有共产党人的行动自觉。反思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这个“总根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放松了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没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没有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特别是有的组工干部理论学习抓得不紧,不能做到真学真懂真用真信,缺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有的不重视党性锻炼和思想改造,对自己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缺精神之“钙”,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倾斜,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错位。甚至有少数组工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追逐名位、追奉神佛,丧失底线。有的在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干部政策跑偏走样,甚至搞选择性执行或变通性执行。
(二)从严治党管党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组织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意识缺乏,民主集中制执行的不好,部务会集体把关的作用没有发挥好。有的名义上是党管干部,实质上是“票数”、“招呼”、“条子”说了算。有的说起来是“集体负责”、“人人有责”,一旦出了问题则是“无人担责”、“无法追责”。有的把干部工作简单地理解为摆弄人头,只选不管,对班子状况缺乏综合分析研判,对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对干部缺乏严格的教育管理、监督约束。
(三)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无视组织的领导和约束。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有组织有纪律是党的鲜明特色、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个别组工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四风”问题没有形成行动自觉和行为习惯,仍然存在特权思想或者侥幸心理。有的该走的程序不走,该上报的不上报,该公开的不公开。有的把组织赋予的考察权、考核权等权力做人情,讨巧卖乖、拉拉扯扯。有的利用组工干部的权力,为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
(四)干部选用标准把握不严,用人导向和风气不正。用好作风的人选作风好的人,是组织部门的一贯传统。但一段时间以来,在组织部门内部,一些组工干部崇尚圈子文化,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导致利益导向、关系导向取代了干事导向、廉洁导向,极大污染了组工政治生态。有的片面把握好干部标准,有的简单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有的在干部标准上一时一个样,有的以一把手个人好恶、利益需要定标准,致使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甚至“重病”在身的人屡屡得到提拔重用,有的甚至与企业老板相互勾结,进行暗箱操作、权钱交易。
(五)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长期缺位、错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反思山西省选人用人方面发生的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与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得不紧有很大关系。有的干部把当领导看成是当官做老爷,官本位思想严重。有的组工干部把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认为权力不任性,当官没感觉,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地方对干部教育重形式轻实质、重育能轻育德。在干部管理上缺乏全面、细致的制度性规定,有的虽有制度,但“牛栏关猫”管不住。在监督上,平时提醒和事前监督少,秋后算账多,处理追责不严。
(六)对用人不正之风打击处理不力、追责不严。有的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不敢或不愿直面问题、触碰矛盾,只求任期能够平稳过渡,没有担当精神。有的对打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喊得凶、落得轻,高压线长期不通电。有的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在查处具体人和事上,严不起来、硬不下去,只愿栽花、不愿栽刺。有的顶不住压力,抗不了干扰,一有人打招呼,就把硬杠杠变成软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在违规问题的处理上,因人而异,不能“一碗水端平”。有的就轻不就重,就虚不就实,就低不就高,没有形成对违规用人行为查处问责的强大震慑作用,没有形成铁腕监督职责的高压态势。
三、对加强以“公道正派”为核心的组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建议
组工干部能不能实事求是,敢不敢坚持真理,是不是公道正派,最终都要通过工作作风体现出来。坚持公道正派,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把公道正派的作风体现到日常工作中去。面对“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的大考,山西省组工干部只有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落实“忠诚、廉洁、法治、实干、担当、为民”“六型组工干部”的要求,才能塑造组工干部可信、可靠、可敬、可亲的良好形象。
(一)组工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是坚持公道正派的起码要求,也是做到公道正派的重要保证。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使组工干部认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深刻内涵。组工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是要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观点,严格的政治纪律。坚持公道正派是组织部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党的任人唯贤路线所决定的。在我们的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中能否坚持公道正派,已不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作为政治责任,作为政治纪律,必须要做到的。建议通过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化组工干部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涵认识,在思想上划出红线,明确底线,知道什么是可为,什么是不可为,始终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二是以各级组织部长为重点,发挥其表率作用。组织部长是组工干部队伍的“领头羊”。如果组织部长能够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并且以公道正派的职业道德操守去要求下属,就能形成公道正派的良好部风。相反地,如果组织部长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就会出现“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因此,建议选配各级组织部长时要把党性标准放在第一位,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了解、考察干部,确保把对党忠诚,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的干部真正选拔出来,用到组织部长这一关键岗位上,切实发挥好其表率作用。
(二)组工干部要做求真务实的模范。公道正派的“公”与“正”,根本上还是要靠我们对事业、对工作、对同志的“真”与“实”来体现。这就要求组工干部进一步弘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良好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一要深入实际。组工干部如果高高在上,不接地气,不了解实情,就不能做出公道正派的决定。建议建立经常性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机制,明确调研的时间及次数,调研形式,调研成果转化等内容,营造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督促组工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与呼声,了解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真实情况,并且敢于向组织如实汇报情况,讲真话,讲实话,切实为制定措施,解决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二要真抓实干。组工干部只有真抓实干,才能把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落到实处,把各项工作部署和工作决策落到实处。真抓实干不能仅靠个人的素质、能力和自觉,更要靠完善的制度。这里的制度就是指组织工作制度和监督制度。如果制度本身科学、完善,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个人的不公道、不正派。建议在工作制度上,在进一步完善组织工作各项制度的同时,把公道正派的原则要求制度化、具体化,制定明确的、便于操作执行的公道正派行为准则或规定,用科学的制度保证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公道正派地履行职责;在监督机制上,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迹可循、有据可查;拓宽对干部选任工作监督的渠道,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核制度、以及档案资料核查制度等,加强与执纪执法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及时反馈、信息共享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加强举报受理及核查工作,建立高效、严谨的受理、查核和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三要讲究工作方法。坚持公道正派看的不光是主观愿望和如何做的,更重要的是实际的效果和结果,因此,也需要讲究方式方法。如果工作方法简单,经验不足,看问题不准确,不全面,不客观,有时也会好心办坏事。所以,组工干部应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应对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组工干部的政治及业务培训。培训要提高规格和标准,县以上的组织部长以及分工干部人事工作的骨干要分批分期接收全国性的高层次专题培训。对于县以下的组工干部,也要加大培训力度,形成每年一次专题培训的制度和机制。
(三)组工干部要敬业奉献,敢于担当。组织部门是渡人的梯子,组工干部就是渡人的。甘为人梯、无私奉献是组工干部党性的具体体现,做一名合格的组工干部,就一定要把为党和国家举贤荐能、为科学发展育才用才作为根本价值追求。能不能坚持做到这一点,是衡量组工干部党性纯不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好不好的试金石。一要勤于政务。勤奋敬业是组工干部应有的职业操守,要勤于学习思考、勤于调研谋划、勤于躬身实践,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全心全意办实事,做到求实绩不慕虚功,办实事不图虚名。二要甘为人梯,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克服患得患失的思想,正确看待舍与得,甘愿为他人“作嫁衣”、“当绿叶”,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要敢于担当,在对干部的评价、使用和处理上,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真正从党和人民事业出发,公道对待、评价和处理干部,特别是要敢于摒弃明哲保身、好人主义的庸俗哲学,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干扰和诱惑,旗帜鲜明反对跑要风、说情风,敢于迎难而上,有效破解“带病提拔”、“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建议组织部门注意发现、培养和表彰敬业奉献、公道正派的组工干部,尤其要选树一批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去宣传报道,为广大组工干部塑造一批比学赶超的榜样,营造公道正派的良好氛围。
(四)组工干部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公道正派有着具体的时代内容和时代要求。面对新常态新要求,组工干部要坚持公道正派,就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审视组织工作,用创新的精神推动组织工作,使各项工作都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一要创新思想观念,努力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旧的条条框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特别是要处理好创新与基层、创新与规矩、创新与坚持的关系,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形成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二要创新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工作机制。山西省委面对严重的吏治腐败问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的用人导向,先立规矩后选人,制定实施《关于做好甄别处理一批、调整退出一批和掌握使用一批干部工作的意见》等5个文件;以选拔县委书记为突破口,严把廉政关,推行全程民主、全程差额、全程署名、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全程追责“六个全程”。在实践中收到了好的效果,初步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五)组工干部要廉洁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只有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才能切实做到公道正派。要求组工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三慎”:一是“慎初”。组工干部要以廉为宝、以廉正身,防止“白袍点墨,终不可湔”。特别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二是“慎微”。组工干部做的是为党选才、为民聚才的工作,手中有考察权、考核权、推荐权等权力,社会关注度很高,出现小问题就可能酿成大错误,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大力破除“水至清则无鱼”、“小节无害”的错误观念,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三是“慎欲”。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节制自己的欲望,真正做到不谋私、不贪利、不拉扯、不媚上、不欺下、守纪律,不为各种庸俗的社会关系所羁绊,始终保持组工干部应有的浩然正气。
(六)要把公道正派体现在从严治部上。要严格工作规范,每一项工作由谁来做、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好做坏如何奖惩,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讲,一要有职有责。加强组织部门职责清理,明确直接抓好、牵头抓总、协调推进等三个任务类别,进行有针对性的力量摆布,合理调整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形成既科学分工又有效合作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因事设岗、因岗择人,确保每一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工作规范,都配备符合岗位工作规范要求的干部。二要有规有矩。办事要有规矩,有政策的必须按照政策办,没有政策要抓紧研究政策再办,要把所有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工作要有流程,要认真完善、严格遵守组织部门办文、办会、办事的规范流程,并把规范流程告诉服务对象,把可以公开的事情向服务对象公开。三要有依有据。强化业务基础建设,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信息库、人才信息库、基层组织信息库,并加强分析研判,为业务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全面加强绩效目标、档案统计、信访舆情、督办检查、文书档案等信息库建设,加大开发利用力度,提高机关运转效能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四要有考有评。建立组织工作多维评价体系,综合运用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服务对象和受益群众、相关干部群众评价等办法,对组工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用考核评价来检验工作成效、倒逼工作落实。在从严治部,从严管理组工干部的同时,我们还要多措并举,关心组工干部的生活,让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组工干部真正留得住,干得好,有奔头。
(责任编辑:徐国栋)
To Strengthen the Building of Organization Work Cadres’ Working
Style Centering on Fairness and Integrity
Research Program Team of Institute of Party Building
(OrganizationDepartmentoftheCPCShanxiProvincialCommittee,Taiyuan,Shanxi030071China)
Abstract:Persisting in fairness and integrity is a concrete embodiment of the organization sector’s carrying through the Party’s basic theories,basic lines,basic outlines,and basic experiences,and it is also determined by the Party’s line of appointing cadres according to their merits.Therefore,strengthening the building of organization cadres’ style should be focused on fairness and integrity.Based on analysis of the main problems in current style building of organization cadres and the corresponding causes,we should strictly observe political discipline and political rules,for these are the basic requirement and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persisting in fairness and integrity;we should be models in seeking truth,for fairness and integrity must be embodied in our being true to our cause,work and comrades;we should devote ourselves to work and dare to assume responsibilities;we should emancipate our mind and keep on innovation,because organization cadres,for persisting in fairness and integrity,must examine the organization work with the vision of development and promote the organization work by the spirit of innovation so as to embody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imes,grasp the regularities and keep being innovative;we should be honest and self-disciplined,and strictly adhere to discipline and regulations;we should perfect working specifications,and explicitly specify who,how,to what degree,with what rewards or punishment,to do every job.
Key words:organization work cadres;fairness and integrity;style building
[基金项目]本文系全国党建研究会2015年度重点课题“新形势下增加组织工作专业化能力研究”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课题组组长:张葆(中共山西省委组织副部长、正厅长级);成员为:余国琦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党建所所长、考试与测评中心主任),李迎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党建所、考试与测评中心干部)。
[收稿日期]2015-12-16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599(2016)01-0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