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探索建设服务型政府
2016-02-12重庆市江津区编办
江津区:探索建设服务型政府
2015年以来,重庆市江津区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以探索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一、积极推进下放行政权限。15个区级部门以委托的方式向双福新区、滨江新城、德感工业园、白沙工业园等7个经济开发建设平台重点下放了项目投资、规划建设、市政环保等方面的60项行政权,并优化20项行政服务。所有权限的法律责任在放权部门,七大平台承担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在运行中,放权部门对七大平台加强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开展了行政权运行情况综合评估,有效建立起沟通协调机制。权限下放后,办件时间缩短3/4,且基本实现了行政审批“足不出园”的目标,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从2013 年8月至今,七大平台共办理审批和执法事项累计4314件,其中行政审批(管理)权办理2950件,行政执法(检查)权办理1364件等。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工作效能。以三级服务体系为载体,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在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微信、网络、大厅等公共平台,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三级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全面推行受理单制度,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各个部门着手制定本行业、本系统审批事项的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整合工商、公安、质监、税务等审批业务,逐步推进相关领域并联审批;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探索出了“一窗受理、一表登记、统一收费、统一发证、两日办结”的企业注册登记审批新模式。2015年以来新增市场主体7001户。
三、完善职能配置,合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设在区编办。政府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在部门“三定”规定中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列入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形成制度。其中,区编办牵头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监督和法律指导工作;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推进区级各部门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承接市取消和下放行政权限工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规范、优化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和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监察局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重庆市江津区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