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部门管市场 一张网络全覆盖
——福州市创新市场监管体制的探索
2016-02-12陈涌华
● 陈涌华
一个部门管市场 一张网络全覆盖
——福州市创新市场监管体制的探索
● 陈涌华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积极探索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整合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职责和机构,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并整合组建了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市场综合监管机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监管格局,构建起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大市场监管体系。
一、整合职能,构建大市场监管体系
积极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市本级和12个县(市)区将食药监、工商、质监部门的职能和机构“三合一”,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将市场主体行为纳入统一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变外部协调为内部沟通,进一步减少跨部门合作的成本,实现一个部门管市场。在整合组建市场监管局的过程中,按照“重复机构合并、交叉职能归并、相近业务兼并”的原则,归并了行政、后勤、人事等公共处室以及业务相近的处室,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由原来三个部门的34个精简到25个,并减少了领导职数。同时,将机构编制资源尽量向基层一线倾斜。
二、重心下移,织密基层市场监管网络
按照精简机关、加强基层、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的思路,福州市精简了市、县两级市场监管机关的编制数量,强化基层一线力量。采取以街道(乡镇)为主、以区域为辅的方式,在整合基层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督所的基础上,全市范围内的街道(乡镇)共组建152个基层市场监管所,作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承担辖区内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市场监管职能,强化基层的监管力量,78%的行政编制和人员下沉到基层一线。同时,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市场监管协管员,由行政村协管员、社区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兼任,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任务,把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打通市场监管“最后一公里”,织密“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让市场监管部门对基层农村的情况“听得到、看得见、管得住”。
三、整合监管力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整合优化执法资源,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执法队伍进行整合,组建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打破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限制,形成从源头到市场的全方位监管覆盖,“一个机构管执法”,减少重复执法、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在市一级设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下设1个直属大队和5个派出大队。直属大队负责查处城区和跨区域市场行政执法方面的重大违法案件,5个大队分别派驻五城区市场监管局,减少了执法层级。在执法队伍人员配置上,把更多的人员安排到基层。将原市级3个部门执法支队人员编制下调2/3给五城区使用,原五城区执法大队人员编制全部下放给街(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基层一线的履职能力。
执法队伍整合后,针对省级市场监管分属三个部门的特点,福州市对现有的执法流程进行再造,统一了执法文书、执法流程、执法程序,构建跨领域、全覆盖的市场执法队伍。
四、分层次立体化构建综合技术支撑体系
检验检测机构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是市场监管重要的技术支撑力量。福州市以市场监管体制调整为契机,积极构建“分层次、立体化”的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根据检验检测专业特点,市级组建了食品药品检验所、产品质量检验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突出专业检测;县级在原质量计量检测所的基础上,将食品药品、商品检验检测职能划入,组建产品质量检验所(计量检测所),实行综合检测;乡镇设立简易快检平台,提供日常检验检测服务。同时,加快培育第三方检测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检验检测机构,努力形成政府检测与社会力量检测互补的技术支撑体系。
五、优化运行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效能
市场监管局成立后,福州市不断优化运行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一是一个窗口管审批。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的审批职能归并到新成立的行政审批处,行政审批处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原来三个部门的办事窗口“三合一”,实行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能。二是“一照一码”管登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将原分别由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统一由市场监管局受理。加快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实现企业主体和代码登记电子化。三是一个平台管信用。建立市场监管“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信息平台,完善配套的信息采集交换机制,将工商、质监、食药监、税务、海关、检验检疫、银行等方面的企业信用信息纳入信息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信用平台,采取抽查与专项检查、案件线索排查、监管效能督查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一条热线管维权。整合12315、12365、12331举报热线,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维权平台,统一受理和处置群众的投诉举报,完善受理、分派、核查、反馈等工作流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消费维权的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
(作者系福州市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