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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城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升级版的若干思考──以宁波市为例

2016-02-11施大年宁波市公安局浙江宁波315000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升级版宁波市信息化

□施大年(宁波市公安局,浙江宁波 315000)



打造城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升级版的若干思考──以宁波市为例

□施大年
(宁波市公安局,浙江宁波315000)

摘要:公安交通管理必须以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手段运用为载体,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执法效能,逐步实现从拼人力、拼体力向比智力、比技术的转型突破。城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要以构建新一代智慧交通管理体系为总目标,以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突破为动力,以深化交通科技应用、挖掘整合数据资源、服务交通管理实战为核心,通过构建智慧交通交警业务支撑平台、智能交通管控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情报信息综合研判机制等重点项目建设,实现道路交通全面管控、信息服务即时发布、主线干道全程监控,为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和有力的科技支撑。

关键词: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升级版;宁波市

随着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应用,信息化作为加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已成为现代警务的显著特征。对公安交通管理来说,面对交通要素持续增长、交通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和警力不足的现实矛盾,必须以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手段运用为载体,抢抓机遇,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执法效能,逐步实现从拼人力、拼体力向比智力、比技术的转型突破。公安信息化是一场全新的警务革命。近年来,宁波交警部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扎实推进交通管理基础信息化建设,在信息资源整合、分析研判、集成共享、深化应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按照公安部“四项建设”提出的基础信息化建设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民需导向、实战导向,抢占信息化制高点,打造宁波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的升级版,是我们要不断思考和探索的课题。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要以构建新一代智慧交通管理体系为总目标,以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突破为动力,以深化交通科技应用、挖掘整合数据资源、服务交通管理实战为核心,通过构建智慧交通交警业务支撑平台、智能交通管控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情报信息综合研判机制等重点项目建设,实现道路交通全面管控、信息服务即时发布、主线干道全程监控,为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和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着眼大数据发展趋势,构建交警云平台,为交管信息化提供核心支撑

大数据概念的诞生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是信息发展的产物,信息化已经对包括公安交通管理在内的各个技术领域、管理领域的拓展和进步产生重大影响。随着高清视频、4G传输、大容量存储等科技的发展,交通管理信息采集如虎添翼,包含了从基本的人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数据,到车辆特征、行驶轨迹、通行速度、道路状况等各个层面。从宁波市来看,核心业务数据包括机动车数据、驾驶人数据、交通事故数据,还有数量巨大的交通违法记录和照片信息等。缉查布控数据方面,包括全市接入卡口平台可捕获过车数据;缉查布控实时报警点位。视频数据方面,主要包含城区灯控路口视频监控、重点路段监控、高清视频采集设备及城区交通要道卡口和设备存储录像。其它还有道路施工、设施设备、勤务管理、网站信息等辅助系统数据等。新技术的运用,使得交通信息采集的量和质都有极大提升,为交通管理信息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宁波市交通管理数据应用现状来看,实现了“三个基本”,即基本完成高标准全城硬件基础建设,包括信号灯控制设备改造,视频监控全覆盖,高清视频采集设备覆盖,为车辆轨迹、流量监测、速度计算等积累了大量的原始数据;基本完成数据整合和标准化管理,包括视频数据按标准化格式的集中存储和管理,卡口过车数据的标准化和大数据存储,如建设了视频标准管理查询平台,将不同分辨率的摄像机(视频采集、卡口、监控)获得的视频图像,以统一标准化格式集中存储和统一点播查询,实现了视频资源的高度共享;基本具备大数据思维,针对海量的过车数据,在系统的建设、应用软件的开发等中,按照云计算和大数据的方式进行数据的接入、存储和挖掘,为未来大数据的应用打下较好的基础。但从数据分析和挖掘的技术角度看,数据安全性与实际业务需求存在矛盾,使用其他部门的信息存在困难,从互联网上采集基础信息存在安全风险,而且尚未具备与海量数据相适应的处理能力。因此,有必要建立整套的基于大数据处理能力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业务系统,以便开展相应的业务工作。

按照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部署,智慧交通交警业务支撑平台已经立项建设,该项目是面向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管控和交警业务信息数据融合的综合平台,以智慧交通基础支撑平台为数据共享和汇聚中心,通过智慧交通基础支撑平台整合处理交委、交警、城管以及交通相关系统信息数据,由智慧交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的对外服务。同时,交警业务支撑平台对城市道路交通信息数据进行整合分析,辅助交通管理决策层进行道路交通宏观调控、交通指挥调度,应急预案措施,能有效提升交通服务水平,提高交通管控效率。

(一)平台基础硬件环境。根据平台建设需求,应对原有的基础硬件环境进行优化,构建平台运行的网络、运算、存储等硬件环境,促进网络设备、安全设备、视频分析设备、数据存储设备等基础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

(二)平台基础软件环境。通过建设智慧交通交警业务支撑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实现道路运行状态的“感知”、处理和发布。具体应包括交通信息采集子系统、交通信息融合处理子系统、交通信息研判分析子系统、交通路况分析及参数预测子系统、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集中显示子系统。应利用各基础应用系统采集的不同类型的交通流数据及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交互的交通流信息,开展深入的数据分析和挖掘,实现对交通状态的“感知”,包括道路运行的流量和速度信息,交通拥堵的报警,交通事故、抛锚等事件的快速识别等;针对各类交通事件,对各类资源进行指挥调度和配置,处理好交通事件,并及时通过GIS平台展示,通过各种手段发布。

(三)数据整合交换系统。通过建设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跨部门汇聚交换、共享,为智慧交通交警业务支撑平台业务应用系统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和综合交通信息服务,为交通、城管等部门和群众提供高效、准确的道路交通信息。同时,将必要的交通管理信息提供给社会各部门,把交通管理融入整个社会管理中,提高交通管理整体效能。

(四)交警业务支撑平台子系统。包括视频分析子系统、交通事件检测子系统、交通设施设备管理子系统、辅助决策子系统、交通仿真子系统,以此来进一步加强对视频监控信息的应用和交通科技设施的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的数据信息,提升交通管理精细化、数字化水平。

二、着眼城市交通管理需求,构建完善智能交通管控平台,逐步实现向智慧交通升级

城市交通管理是信息化手段应用最多的领域。当前,在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城市交通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更要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科学调控引导交通流和交通出行,使有限的道路资源发挥最大效益。近年来,宁波市围绕城市交通管理实际需求,在主城区建立以交通指挥中心为核心,以交通信号控制、视频监视、信息采集、高清智能卡口等系统为支撑的管控平台,推动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为城市交通管理信息化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信号控制方面,根据主城区交通网络、流量、出行结构等特征,通过自适应交通信号控制系统(SCATS系统),实现路口流量的自动控制、干线的协调控制和指挥中心的人工干预控制。目前宁波引进了澳大利亚的自适应交通信号控制系统(SCATS系统),中心城区主要路口完成SCATS智能信号机改造并联入SCATS控制平台。此外,宁波交警局建立了智能交通实验室,按照早晚高峰、平峰、夜间、节假日等不同时段的交通流量特点,对路口信号参数和相位进行精细设置、动态调整,建成启用双向绿波带道路56条,路段通行速度最多比原来提升50%以上。路面监视方面,对传统的路口电子警察系统进行改造,研发建设智能高清视频综合信息采集系统。目前,该系统已覆盖市区绝大部分信号灯路口。该系统具有交通信息采集、违法抓拍、卡口记录、高清监控等多种功能,不仅能对借车道恶意闯红灯、违法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顽症”实现准确抓拍,而且能够对视频中的车辆信息进行特征单元分解和符号化处理,后台管理系统根据不同的业务需要,输出交通违法记录、通行记录照片和交通流量、速度记录等交通基础数据,实现对过车数据的大范围、全区域采集。交通诱导方面,依托智能高清视频综合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交通运行指数发布系统。目前,宁波在原有基于浮动车技术的城市道路实时交通信息采集、发布和交通拥阻监测系统(FCD)基础上,建成了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发布系统,包括城区的9条快速路、88条主干路、583条次干路以及8项交通运行评价指标,以量化的交通拥堵指数和红、黄、绿三色反映道路交通实时通行状态,通过交通诱导屏、交通音乐频道、官方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渠道,向市民提供交通预警和出行诱导服务。信息应用方面,利用数据挖掘与分析技术,深度挖掘交通管理信息资源,建立数据分析研判模型,完善分析方法,提升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水平。宁波交警部门基于PGIS交通管理信息分析研判系统的开发,将相关分析研判内容进行PGIS展现,为科学统筹交通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及时发布管理服务信息、加强交通指挥决策和勤务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今后,结合宁波智慧城市——智慧交通项目建设,宁波市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的升级方案是以交警云应用平台为核心支撑,对高清视频信息综合采集系统等各种渠道采集的大数据进行深度分析,通过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系统输出合理化信号配时,为交通流调控、应急通行、交通规划建设、市民出行等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

(一)扩大智能高清视频交通信息采集覆盖面。以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绕城高速公路出口、国省道沿线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急弯等处)及南北高架、公交专用道等为重点,先期在交通流量较大、违法多发、事故易发的点段进行安装建设,并逐步织密覆盖网络。计划至2020年底,中心城区灯控路口智能高清视频信息采集设备覆盖率达到100%,绕城高速出口实现全覆盖,各县(市)、区灯控路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约750公里国省道沿线平均达到每5公里1套(不含灯控路口)。

(二)完善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交通指挥调度科学化。重点建设覆盖宁波大市的智慧交通基础数据平台和智慧交通管理应用“云平台”,在实时监测采集交通流量、速度、道路负载等数据的基础上,完善交通违法动态抓拍、重点车辆跟踪布控、信号灯实时优化、交通出行引导等功能,实现交通信息数据最大限度的整合应用,提升日常交通管理和群众出行服务水平。

(三)推广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系统,实现全市信号灯控制联网,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在各县(市)、区逐步推广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实现在混合交通流下的交通协调优化控制和信号灯控制全市联网;在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建立线协调控制系统,实现主干道绿波控制;在乡镇中心区域逐步推行信号控制城乡均衡化、交叉口渠化与信号配时一体化、行人过街信号的科学设置。

(四)建设覆盖全市公路的交通监控系统。依托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高速公路、国省道特大桥梁、长隧道、互通立交及急弯、长下坡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团雾多发路段,增加视频监控数量。同时,协调共享治安、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门的监控设备,协调接入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服务区及桥梁、隧道等路段的视频监控信号。以此为基础,推进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建设联网。

三、着眼警务实战化需求,构建情报信息综合研判机制,提升执法管理效能

信息化是生产力,也是现实警力和战斗力。通过建立云应用平台和后台支撑系统,开展大数据分析、“深加工”处理,能够产生输出大量实战所需信息,为管理提供有力支持。在交通执法领域,信息化使目标车辆自动识别、及时报警、锁定跟踪成为可能。在信息情报主导下,交警的执法效率和震慑力将得到显著提升。目前,国内上海、深圳等城市公安交管部门已着手构建应用大数据警务,在大数据查处“失驾”人员、发布交通诱导信息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宁波交警开发的车辆实时查缉系统,已经在套牌、多次违法未处理、年检逾期、盗抢嫌疑等车辆查缉中发挥显著作用。要建设交警情报信息综合研判中心,依托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大数据平台开展情报信息的专业研判分析,精确指导交警勤务管理、交通违法打击、交通设施建设、交通安全源头管控等工作,提高交通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构建全天候、全方位和立体化、精确化的道路交通执法管理、违法打击网络,增强公安交警的核心战斗力。

(一)组建专业队伍。在交警局建立情报信息综合研判中心,配备专职民警、协辅警力量,常态开展数据收集、分析研判、指导协调、考核通报等工作,并与相关业务单位加强信息互通和业务支撑;各地交警大队负责结合大队指挥平台,因地制宜建立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分中心,加强本单位情报信息研判。同时,要围绕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的专业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情报会商、专案会审等例会制度,不断提高全市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工作的专业技能水平。

(二)搭建情报平台。建设宁波交警情报信息研判集成网站,开发针对机动车闯禁、闯红灯、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的“自动报警”“电子围栏”等系统功能,并协调公安相关警种、交通运管等部门接入社会治安监控系统、“两客一危”和货运GPS监控平台。情报信息综合研判中心开展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其他相关业务单位负责通过互联网络、微博微信、违法处理等渠道收集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为情报信息综合研判中心提供信息。

(三)制定研判流程。路面勤务方面,定期分析交通拥堵指数系统、交通事故统计分析系统等系统数据,掌握交通流量变化情况、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制定发布阶段性勤务意见,指导属地交警大队优化、调整路面勤务方案。违法查缉方面,将多次违法未处理、交通肇事逃逸、涉牌涉证、涉嫌盗抢、协查通缉等车辆录入“黑车”查缉系统,并定期进行数据更新;运用道路卡口、电子警察等系统分析掌握上述车辆的行驶轨迹;安排人员进行系统值守,一旦发现系统报警,第一时间通知警力查处;结合电子警察、道路卡口和通行证管理系统,分析比对并确定涉牌涉证车辆,实施“订单式”布控,督促大队进行专案追处。源头管理方面,结合企业交通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分析工程车等重点车辆的违法、事故信息,指导督促大队对重点企业、车辆、驾驶人进行重点监管;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和事故信息分析,指导督促大队及时调整、优化路面交通设施;根据交通组织调整、交通安全治理等工作需求,调整、优化路面科技设施。

(四)构建联动机制。加强与治安、刑侦等警种的联系协调,共享肇事逃逸、涉嫌盗抢、协查通缉等违法犯罪车辆信息,建立完善车辆查缉、移交等工作机制,服务推进“大公安”建设。同时,加强与交通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建立工程车、集卡车及“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的信息互通机制,将交警在路面查获的未安装开启GPS系统等违规车辆移交相应职能部门处理;运用交通部门GPS系统依法查处工程车等重点车辆闯禁、超速等交通违法。

四、着眼“互联网+”战略,积极推进公安交管改革创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机制

“互联网+”战略的实施,以信息化为纽带,大大拉近了警民距离。在互联网、智能手机普及应用的大背景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便民服务也要转变观念形式,紧跟时代潮流,及时推陈出新,大力推进交通事故手机终端快处快撤、交通违法网上处理、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交通信息网上发布、社情民意网上收集办理等新举措的实施。

宁波交警官方微信平台已于2015年1月1日起试运行,截至2015年8月底,平台总用户数达30万,推出的微信事故快处快撤、驾考理论自助学习、交通违法一体化处理、轻微违法教育合格后减分处理、占道移车自助提醒等服务举措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同时,根据公安部交管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也即将推出,通过建设宁波交警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将进一步提供以下服务:通过网页、短信等方式,提供交通安全信息告知、交通业务信息查询及警示教育等服务;通过语音、短信、网页、手机APP等方式,提供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预约、受理、办理;提供交通安全信息告知、查询、通报、抄告、公告、公布等服务;通过语音提供业务咨询与受理等服务。对公安交警部门来说,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将成为“互联网+”战略实施的主要载体。

(一)便捷网上办事服务。针对群众的交通出行和管理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在现有的网上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快速处理、驾驶考试预约、异地委托检验等服务的基础上,按照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改革创新的要求和“确保安全、能进则进”的原则,不断拓展网上办事内容,简化办事服务流程,涵盖交通安全、交通出行、车驾管理、培训教育、宣传服务等所有公安交通管理领域,让群众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在提高群众满意度、减少交通出行的同时,将解放的警力投入路面执法,充实一线实战力量,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

(二)优化交通违法处理。宁波交警坚持“依法、规范、便捷、高效”导向,在强化监管、确保规范的前提下,推出了交通违法网上(微信)处理、自助缴款、安全教育后减分处理等措施,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处理机制。在网上处理中,通过内外网数据交换、手机号码核验绑定和手机短信认证等措施,确保数据安全,并提升机动车、驾驶人的基础信息准确率。积极协调并争取政策支持,引入主流第三方支付平台,方便群众网上缴款,打通交通违法网上处理的最后环节,实现“一站式”办理。推行网上学习减分措施,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执法原则,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轻微交通违法当事人,通过网上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合格后作减分处理,促使驾驶人主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违法处理。

(三)畅通警民沟通渠道。依托官方微信、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积极与主流新媒体、“网络红人”合作,加强社会面宣传,打造展示交警形象、促进警民交流、增进理解互信的网上前沿阵地。大力组织开展官方微信等平台宣传推广活动,通过广而告之、服务吸引和重点对象介入等各种方式,赢得更多的受众和“粉丝”,扩大社会影响面。加强微信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专职运维团队建设,常态推出交通管制、交通组织调整、安全提示、服务提醒等主题信息,在重大活动中实时发布信息,构建“平时宣传引导、战时舆论制导”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要充分利用微信点对点功能,开通交通警情上报、交通信号优化和执法投诉建议等互动栏目,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并建立民意办理制度,确保“件件有回声、事事有落实”。

(责任编辑:潘晶安)

作者简介:施大年,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局局长。

收稿日期:2015-12-20

中图分类号:D631.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3040(2016)01-0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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