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宏观调控的问题与转型
2016-02-11陈彦斌刘哲希郭豫媚
陈彦斌 刘哲希 郭豫媚
(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海淀 100872)
宏观调控在西方国家被称之为稳定化政策或宏观经济政策,均是指缓冲经济短期波动的公共政策,以使产出与通胀尽可能接近其长期水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1978年GDP规模仅排在世界第九位的低收入国家一跃成为中高收入国家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中宏观调控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以往宏观调控体系的成功不意味着可以恪守固有框架而不做改变。由于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中产出与通胀的运行规律存在显著差异,宏观调控体系需要与时俱进地调整以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例如,二战结束后至1960年代中期前,受早期凯恩斯主义的货币政策无效论的影响,加上现实经济运行中物价相对稳定,货币政策并没有得到太多关注;但进入1970年代以后,美英法等主要西方国家发生了滞胀危机,政府对通胀急剧攀升的高度重视促使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占据了主导性地位①同样地,中国宏观调控体系的以往演变历程与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前高度集中化的计划经济时期,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对市场进行直接控制。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之后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期间,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宏观调控的核心手段虽仍是行政干预,但货币政策等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间接手段也逐步纳入到宏观调控的框架中。第三阶段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至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且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宏观调控更加注重运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等间接调控方式,逐渐弱化对行政干预手段的依赖。。
近几年中国经济逐步进入新常态,正面临许多未曾经历的新变化。短期内“三期叠加”给予经济运行巨大的下行压力;长期以来支撑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改革红利、全球化红利以及工业化红利均在不同程度地消退。但是,宏观调控体系却未相应地做出根本性调整,只是在保证政策连贯性与稳定性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微调预调”与“定向调控”。由此,宏观调控在新常态下的调控效率出现了显著下降,经济的下滑势头难以如以往一样得到有效遏制。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的产出缺口一直处于-1.8%左右;GDP平减指数也在持续下滑并已由正转负,在2015年步入了-0.3%至-1.0%的紧缩区间。回顾历史,产出缺口与GDP平减指数同时为负的现象仅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期与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出现过,而本次却是在未有剧烈的外部冲击下发生的,足以凸显中国经济面临的严峻局面与宏观调控体系转型的必要性。因此,本文将在总结中国宏观调控主要特点的基础上,深入探究新常态下宏观调控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宏观调控转型提供可供借鉴的思路。
一、中国宏观调控的主要特点
与西方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相比,中国宏观调控主要有如下三方面的特点。
(一)西方国家的宏观调控以物价稳定作为核心目标,中国宏观调控目标更加宽泛,往往是在“控通胀”“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基础上根据短期经济形势的需要进行针对性的扩充
理论上,宏观调控有四大目标,即“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在实践操作中,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宏观调控会对四大目标进行选择与取舍,但无论是采用“阶梯目标”策略还是“双重目标”策略,均是把物价稳定作为核心目标。这主要是由于西方国家市场机制相对健全,物价水平的稳定能够成为资源有效配置与经济健康运行的良好指示器(Woodford,2003[1])。并且,西方国家消费率平均高达70%左右,而消费对物价水平十分敏感,因此保证物价稳定就可以大致保障西方国家经济的平稳增长。
相比之下,中国宏观调控在关注物价稳定的同时,还将“稳增长”与“调结构”视为长期锚定的核心目标。一方面,由于中国的市场机制尚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价格信号无法全面反映实际经济运行状况。1988年“物价闯关”失败后,商品价格在1992年才逐步实现市场化,而土地、资金及劳动力等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至今尚未完成。另一方面,与西方国家接近或处于增长稳态不同,中国经济在改革开放以来面临着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迫切任务以及结构和制度的深刻转型。这使得宏观调控既要保证经济快速增长,也要实现结构内部的“有保有压、有扶有控”。“稳增长”与“调结构”的重要性不亚于“控通胀”。
此外,在上述三大核心目标的基础上,政府还可以在特殊时期根据经济形势的需要,灵活地扩充宏观调控目标。比如,新世纪以来淘汰落后产能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等均曾被列入宏观调控的目标之中。随着新常态下经济运行态势的不断复杂,宏观调控又针对性地加入“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防风险”等目标。
(二)与西方国家以货币政策为核心的宏观调控不同,中国更注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常处于被动配合的地位
1930年代大萧条之后的四十多年中凯恩斯主义一直占据主流地位,认为萧条时期货币政策会陷入流动性陷阱(名义利率接近于零)而无法影响产出水平,只能依靠财政政策扩大总需求。在此指导思想下,西方政府长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但却积累了巨量的政府债务并挤出了私人部门的有效投资,这成为了1970年代滞胀危机的主要导火索(Bernanke,2003[2])。此后,货币主义学派有力地反驳了凯恩斯主义的观点,指出货币政策的意义在于降低真实利率而非名义利率,前者才是刺激经济的关键因素。随后的研究发现,货币政策还能够通过资产价格与信用途径稳定经济增长。因此,滞胀危机之后西方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已经由以财政政策为主逐步转变为以货币政策为主。
财政政策在中国的宏观调控中则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尤其在1998年与2002年的两次经济下滑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均被列为宏观调控的首要内容;2008年更是推出了“四万亿”财政刺激政策以应对金融危机。相比较而言,货币政策常处于配合财政政策的弱势角色。回溯到改革开放前,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只是财政部直接管辖的下属单位。虽然后来央行与财政部在隶属关系上分离,但财政部仍可直接向央行借款弥补财政赤字,直至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做出了“财政部停止向中国人民银行借款”的决定。但在随后的宏观调控实践中,货币政策依然处于配合财政政策的位置。亚洲金融危机时央行提供1.2万亿再贷款协助财政部剥离四大国有银行的坏账;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为配合“四万亿”的财政刺激计划,M2增速高达30%而超出了预定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面对新常态以来的经济增速下滑,宏观调控依然注重财政政策的主导作用,坚持执行“积极财政政策+稳健货币政策”的组合,积极扩张财政赤字规模予以应对。
(三)西方国家对产业政策的态度较为谨慎,而中国频繁地运用产业政策作为宏观调控手段对市场进行直接干预
由于产业政策对经济的作用效果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西方国家对产业政策的态度较为谨慎。从国际经验来看,产业政策虽然在美国追赶英国以及日本和韩国经济腾飞等阶段中取得了成功,但几近相同的产业政策在拉美国家却遭遇了巨大失败。因此,Krugman(1997)[3]等学者认为产业政策并不起到决定性作用。对产业政策有效性的质疑还在于其会扭曲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并带来巨大的寻租空间(Rodrik et al.,2002[4])。同时,政府是否拥有足够的远见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也值得怀疑(Lall,2001[5])。
产业政策在中国宏观调控中却备受重视。自1989年国务院颁布《产业政策大纲》和《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以来,产业政策的涵盖范围逐步扩大。从1990年代选择几个支柱产业进行重点发展,到新世纪以来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几乎涉及了国民经济中所有大类行业。宏观调控之所以重视产业政策,一方面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经济长期处在追赶阶段,政府可利用“后发优势”对发达国家发展经验进行学习与模仿,通过制定产业政策明确和引导产业发展方向。但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由于增长主义发展模式下GDP考核机制和事权财权倒挂的财税体制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热情,产业政策作为地方政府拉动经济的抓手往往能够迅速有效地得到落实,由此就成为一种刺激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比如,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国务院迅速出台“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与“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来刺激经济。新常态以来,政府也延续了对产业政策的使用,密集出台了与《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相关的一系列产业规划与实施细则。
二、中国宏观调控在新常态下存在的问题
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生的新变化需要宏观调控框架积极调整适应,但近几年政府却只是在以往的宏观调控框架上进行小修小补。这必然会带来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新常态下宏观调控政策空间收紧导致宽泛化目标所带来的低效率问题逐步凸显
宏观调控目标的宽泛化虽然会给予相机抉择更大的灵活性,但目标越多会导致目标之间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越大,并且不同时期目标的变化也会产生动态不一致问题,这些均会显著降低宏观调控的效率(Chari&Kehoe,2006[6])。①1970年代滞胀危机期间,美联储在稳定经济增长和抑制通胀这两个目标之间反复摇摆,使得其反通胀政策不被公众信任,反而加剧了通胀水平不断上升。美联储最终只能以更严重的产出损失为代价治理通胀(Mishkin,2012[7])。事实上,以往在多重目标下中国宏观调控的效率也并不高,为实现经济稳定增长付出了较大的代价。在货币供应规模上M2/GDP比1978年增加了近8倍;在财政支出上政府不再“既无内债又无外债”(仅有1981、1985和2007年没有出现财政赤字),政府债务占GDP比重已经接近60%的警戒线。②根据李扬等(2015)[8]测算,2014年地方债务占GDP比重达到了47.6%,再加上中央债务规模,政府总体债务占GDP比重已在60%左右。
新常态下宏观经济政策空间则进一步收紧。货币政策方面,M2/GDP的高企大大限制了货币政策的操作空间,更麻烦的是,现有数量型货币政策调控框架的有效性正大幅下降。这是由于利率市场化改革与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导致公众对银行信贷的依赖度大幅降低,显著弱化了数量型货币政策依靠的信贷传导渠道。根据央行公布数据计算可得,2012-2014年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比重仅为54.2%,2002-2011年平均占比则达到71.9%,2002年之前占比在90%以上。同时,价格型货币政策在培育基准利率体系与完善利率传导机制等方面均处于起步阶段且进展缓慢,难以弥补数量型货币政策调控效率的不足。财政政策方面,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增长因GDP增速的下滑而明显放缓,2014年以来增速已跌落到个位数,远低于1978-2011年间15.7%的平均值。房地产市场步入下行周期与“43号文”的出台更使得地方政府所依赖土地出让金与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大幅缩减。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土地出让金增速仅为3.2%,2015年前三季度的降幅更高达30%以上。而在支出端,政府还要面临高债务带来的还本付息压力与人口老龄化导致的医疗、养老等刚性财政支出的扩张。因此,政府运用积极财政政策的自由度大不如前。
政策空间收紧下政府试图通过“微刺激”等政策手段,寻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等多目标之间的平衡。但从政策效果来看,“微刺激”政策的规模之小难以弥补宽泛目标下的低效率。经济增速的下滑趋势不仅没有得到扭转,反而拖累了改革进程的推进;经济结构的分化态势仍在延续;杠杆率也持续上升。由于调控效果不佳,政府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变得更加谨小慎微。特别是应对2015年上半年经济增速加速下行,原本积极的财政政策不积极甚至紧缩(财政支出增速较去年同期的下降幅度超过财政收入的下降幅度),原本稳健的货币政策不稳健甚至明显偏紧(M2增速没有达到目标值且真实利率持续上升),这进一步表明宏观调控效率已经出现大幅下降。
(二)新常态下宏观调控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不仅无法达到“调结构”目的而且会导致经济结构“越调越乱”
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速不断下滑的同时,经济结构失衡问题始终存在,尤其是投资率过高而消费率过低的总需求结构失衡问题依然突出。2014年投资率仍达46%以上,远高于全世界23%的平均值。由于理论上货币政策只能对经济增长与物价水平等宏观指标进行调控,而财政政策可以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与调节政府投资等手段针对不同群体与不同领域实现“精准发力”,因而财政政策比货币政策更适合调整结构。基于此,主流观点认为新常态下宏观调控应仍沿用财政政策为主导的传统模式,发挥财政政策能够“精准发力”的优势,同时实现“稳增长”与“调结构”两大目标。
然而,现实经济中运用以财政政策为主导的宏观调控来“调结构”只会导致经济结构“越调越乱”。这是因为宏观调控来“调结构”通常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不会在结构失衡问题的症结上下功夫。其结果要么是原有的结构失衡问题在一段时间之后再次显现甚至加重,要么是“摁倒葫芦压起瓢”,一个方面结构失衡的缓解导致其他方面结构失衡的加剧或者出现新的结构失衡问题。比如,为解决工业内部结构失衡问题,1980年代末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鼓励轻工业发展,这使得轻重工业在九十年代初短暂地保持了各占50%的均衡比例,但在长趋势中重工业占比已从改革开放之初的57%上升到当前的70%以上。再比如,增加中西部的基础设施投资能够促进西部发展、缓解区域结构失衡,但基础设施建设拉动的主要是投资而非消费,提高了全社会的投资率并恶化了总需求结构。
从根本上来说,中国的总需求结构失衡等问题的根源在于要素价格管制,需要充分发挥“市场之手”予以解决。以利率管制为例,1980-2010年中国一年期实际贷款利率在利率管制下平均仅有2%,远低于7%左右的理论值。这大大降低了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资金成本,为投资活动提供了强大激励,从而导致了投资率过高等结构失衡问题。根据笔者的研究测算,利率市场化完成后全社会的投资活动会因资金成本的提高而受到显著抑制,居民消费率则会提升4.7个百分点,总需求结构失衡问题进而得到明显改善(陈彦斌等,2014[9])。因此,通过解除要素价格管制,让“市场之手”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才能真正把“调结构”落到实处。
(三)产业政策不仅会阻碍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决定性作用,而且其形成的巨大寻租空间更是新常态高压反腐态势下社会舆论所难以容忍的
产业政策在制定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认知有限、政治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从而扭曲市场的客观发展规律与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例如,为应对金融危机,政府在2009年将之前已被认定为产能过剩的钢铁行业列入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中。但是,这导致钢铁产能在2009-2010年扩张了25%左右,加剧了钢铁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同时,产业政策常利用严格的市场准入、项目审批与贷款核准等手段限制行业内部企业之间的竞争,从而保障低效率企业的生存空间,这使得稀缺资源难以有效地配置到高效率企业而造成无谓损失。以汽车产业为例,为限制行业内部竞争,《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第五章准入管理规定,建立统一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对道路机动性车辆进行强制性认证。并且,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在名录中的企业不得生产、销售机动车辆(江飞涛和李晓萍,2010[1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转变为决定性的大方向,继续频繁地运用产业政策必然会与市场化改革方向产生激烈矛盾。
产业政策导致的腐败问题也同样不容忽视。以往在宏观调控中滥用行政审批权力的问题始终存在,尤其在某些时期计划经济时代的“跑步(部)前(钱)进”现象甚至再度兴盛(吴敬琏,2013[10])。从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效果来看,官员腐败现象确实触目惊心,尤其在发改委价格司等产业政策的核心权力部门更是出现“塌方式腐败”。新常态下国家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腐必反和有贪必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意味着反腐工作将长期化与制度化。微博和论坛等网络平台的快速兴起也为对腐败问题高度关注的广大民众提供了便利的舆论监督途径,使得民众加大了对腐败的监督力度并大幅降低了对腐败的容忍度。因此,产业政策所导致的腐败问题在新常态的高压反腐态势下很难被遮掩,社会对腐败容忍度的急剧降低会使得腐败问题引发更大的不满情绪甚至激化社会矛盾。
三、新常态下宏观调控的转型思路
与西方国家相比,宏观调控缓冲经济短期波动的作用在中国更为重要。一方面,依靠投资驱动的中国经济比依靠消费驱动的西方国家具有更大的波动性。这是因为,消费者可对终身消费进行平滑从而降低波动,而投资在“动物精神”驱动下具有强烈的波动性。从GDP增速的标准差来看(衡量宏观经济波动程度的最常用的指标),发达国家(G7)在1980-2014年间GDP增速标准差仅为1.58%,中国在同时期的GDP增速标准差则达到了2.73%。其中,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标准差更是GDP增速标准差的4.77倍,是驱动经济波动的核心因素。另一方面,与拥有较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滞后且社会建设架构较为脆弱,政府必须完成GDP增速“保8”“保7.5”或“保7”的艰巨任务来维持社会稳定,难以承受经济增速的大幅度下滑。因此,面对新常态下存在的问题,宏观调控应加快转型步伐,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四方面进行重点突破。
(一)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应大幅简化为“控通胀、稳增长、金融稳定”
大幅简化宏观调控目标的目的在于明晰宏观调控的定位与思路,以提高宏观调控的效率。比如,“调结构”“抓改革”和“惠民生”等目标的实现,需要各项市场化改革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宏观调控不仅难以推动这些目标的实现,反而会因与市场机制存在交叉而干预其有效运行。因此,宏观调控的职责只应是营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来保证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而上述目标不应再被列入到宏观调控的目标体系之中。
但同时,大幅简化目标不意味着要照搬西方国家的通货膨胀目标制,新常态下宏观调控需要围绕“控通胀、稳增长、金融稳定”这三大目标展开。具体而言,“控通胀”不等同于“防通胀”,更要有“防通缩”的警惕意识。对物价水平的衡量不能单一关注CPI的变化,也要结合PPI与GDP平减指数的走势。“稳增长”之所以依然是宏观调控的核心目标,是因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仍具有典型的“增长依赖症”(陈彦斌等,2013[12])。政府要准确把握中国经济潜在增速的走势,积极应对产出缺口所出现的变化。“金融稳定”则是新常态下宏观调控需要高度重视的一点。近年来中国的杠杆率与银行坏账率等指标快速上行已使得潜在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历次经济危机也表明,以金融体系为源头所爆发的经济危机往往具有超强的破坏力。而保证金融稳定不仅需要健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也要明确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使其能够在金融恐慌或金融危机时期提供充足的流动性。
(二)强化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核心地位,提高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
西方国家的政策实践经验与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均已表明货币政策可以更灵活且有效地应对经济的短期波动,能够在宏观调控中起到核心作用(Mishkin,2011[13])。而针对中国经济的实际情况,货币政策也确实有必要在宏观调控中占据主导地位。比如,近三年来经济增速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来自于企业所感知的真实利率持续上升(生产企业所感知的真实利率是名义利率减去PPI同比变动,2015年以来已达到10%以上),这既抑制了企业的投资需求,也加剧了企业偿债的真实负担。而积极财政政策不仅难以解决真实利率上升的问题,反而会因挤占私人部门资金进一步推高真实利率,通过宽松货币政策来降低真实利率则能更有效地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
作为宏观调控的核心,新常态下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需要得到提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在利率市场化进程初步完成的背景下加快货币政策由数量型调控向价格型调控转变的步伐,包括构建完善的基准利率体系与利率传导渠道、建立与价格型调控相适应的货币供给机制。二是,注重加强预期管理,尤其在货币政策数量型调控效率下降而价格型调控框架尚未完全建立的转型时期,这能够有效弥补常规货币政策效率的不足。由此就需要央行加强与市场的信息沟通、增加货币政策的透明度,特别是注重对货币政策操作进行事前沟通和事后解释,及时公布货币政策相关操作及其意图,避免市场误读。三是,增强央行的独立性,以保障货币政策制定的客观性与专业性。研究者发现,一国央行的独立性越强,该国家的平均通胀率就越低和越稳定。而且,通胀的长期稳定能有效地锚定公众的通胀预期,从而给予央行更大的政策空间用于经济增长或促进就业等目标,使货币政策更好地发挥调控作用(Bernanke,2013[14])。
(三)弱化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职能,使其逐步回归公共财政
新常态下财政政策的调控效果将受到两大因素的制约。一是,《预算法》的修订会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并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这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深化的同时会加长财政政策的内在时滞,使其难以如以往一样灵活地对经济短期波动进行逆周期调节。二是,以往财政政策能够有效刺激经济的很重要的原因是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地方融资平台筹集资金来配合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这部分资金不计入财政赤字之中)。但随着地方债务风险的加剧与“43号文”对地方融资平台清理力度的加强,这条机制在新常态下将难以为继,从而会降低财政政策的调控效率。
调控效率下降的同时,政府在公共财政方面的压力与日俱增。尤其在财政空间未来越来越有限的背景下,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以及环境治理等刚性支出却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5年前三季度财政收入仅增长7.6%,但上述几项财政支出增速均达到20%左右。而且,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逐步加快以及“十三五”规划中对社会民生与资源环境的高度重视,公共财政方面的支出压力将会进一步加大。因此,新常态下政府应弱化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职能,将更大部分的财力用于公共财政。
(四)大幅弱化产业政策的宏观调控职能,对产业政策的运用也要愈加谨慎
宏观调控本质上是对短期波动的调节,对市场机制在宏观层面局限性的补充。而产业政策的实施周期较长,多依靠的是对资源配置的直接干预。因此,二者的定位本身就存在错位。同时,新常态下的地方官员考核不再单以GDP论英雄,加上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持续推进,地方官员推动经济增长的强大激励明显减弱,甚至不少地方出现了官员不作为的现象,这使得产业政策也很难再像以往一样迅速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因此,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扮演的角色应逐步被边缘化。
但这并不否定产业政策本身的意义与价值,目前中国与发达国家在战略性产业上的技术水平尤其在核心技术层面上还存有一定的差距,产业政策仍能够发挥引领作用。只是需要注意的是,产业政策对已有成熟发展经验的战略性产业可适当加强扶持,对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规划则要尤为谨慎。国际经验表明,政府往往难以把握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这只能依靠市场需求的检验。比如,1980年代初,已处于产业链前沿的日本为实现进一步跨越,政府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并选择了第五代电子计算机等若干国际技术前沿领域作为扶持重点,其中第五代电子计算机研究与开发计划经历了12年(1982-1994年)。但第五代计算机的功能与设计与最终科技发展方向背道而驰,导致其基本不存在商业价值(万军,2010[15])。回顾中国以往的产业政策,2008年金融危机后出台的七大新兴战略型产业并未成为随后科技发展的主流方向;前几年被政府所认为是新一轮技术革命制高点的低碳化技术,如今也被“互联网+”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