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行动与社会发展
2016-02-11杨建华
杨建华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公共政策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5)
人的本质是什么?人类社会变迁和发展的最基本动力源自哪里?这是社会学的永恒话题。如果从社会本体论角度来看,那就像马克思所指出的,“在现在世界中,个人有许多需求”,“他们的需求即他们的本质”[1-1]。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动机,需求是验证个体存在和发展的本体论形式,是研究社会发展的逻辑起点。人的需求与生俱来,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人的思维活动和形体活动的最终目的。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指出:“我们对历史最初的一瞥,便使我们深信人类的行动都发生于他们的需求、他们的热情、他们的兴趣、他们的个性和才能。当然,这类的需求、热情和兴趣,便是一切行动的唯一的源泉——在这种活动的场面上主要有力的因素。”[2-1]
我们从人类主体的角度出发探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就会发现,需求是社会发展最深层次、最直接的驱动力。人的需求引导社会行动,人的基本需求是其他社会因素产生的基础,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变化的最原初动力。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就在于人的需求和社会的需求,社会发展本质上也就是人的生存和发展。
一、利益是人的存在及发展的本性需求
追求利益,这主要说的是经济利益,包括自利性的生存与财富,应是人的最基本需求,正如孔子所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3]。生存与财富需求是人的自利天性的满足。人性有自利的一面,是因为人在本性上是自我保存的动物。人的自然性表明人的存在首先必须拥有生命,而拥有生命,人就必须满足自己的生存需求。也就是说,在有限的社会资源面前,人总会从保存自我、维持生存的角度来判断、抉择和行动。经济学理性的第一个涵义是人的自利假设。自利,又可称之为利己。人的自利心是亚当·斯密研究人类经济行为、构架经济制度的伦理学前提,其《国富论》全部理论基础就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之上。
在亚当·斯密看来,人类“自爱”行为,实际上就是利己心。他说,人在社会生活中最关心的是与他直接利益相关的问题,“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而且,因为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适合关心自己,所以他如果这样做的话是恰当和正确的。因此每个人更加深切地关心同自己直接有关的、而不是对任何其他人有关的事情;或许,听到另一个同我们没有特殊关系的人的死讯,会使我们有所挂虑,但其对我们的饮食起居的影响远比落在自己身上的小灾小难为小”[4-1]。他承认人性中的利己面,并认为这是完全正当的。“我们所说的人生的伟大目标,即改善我们的条件而谋求的利益又是什么呢?引人注目,被人关心,得到同情,自满自得和博得赞许,都是我们根据这个目的所能谋求的利益。”[4-2]
黑格尔也认为,个体以满足自身需求为目的。他说,“其中也许可以找到一些普遍的目的——如像仁心,或者高尚的爱国心,但是这些德性和这些普遍的东西,同“世界”和世界的创作之间就没有什么主要的关系了。……相反,个别兴趣和自私欲望的满足的目的却是一切行动的最有势力的泉源”[2-2]。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是个人私利的战场。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与他人发生关联,亦不过是通过满足他人的需求以满足自己的需求。市民社会即“需求的体系”,它介于家庭与国家之间,体现的是特殊需求及特殊利益。个体在市民社会中必须同他人发生关系,在与他人发生关系的同时自身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在此过程中他人与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5]。个体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个体希望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却要受到普遍性的制约,因为只有在普遍性的制约下个人的利己目的才有可能得以保障。这个普遍性就是国家与社会。
马克思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观,强调社会发展是从现实的人出发,研究人的现实需求和满足需求的现实活动。人的现实需求是第一个历史活动,人的一切活动无非是满足自己的需求。马克思将需求作为社会历史的起点来考察,认为历史观的起点必须由生产、需求、人类自身的再生产三个要素构成。马克思把握到了人们所有需求中最基本的需求乃是生存,而为了生存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中最基本的活动又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马克思和恩格斯将物质生产这一人类实践的基本方式作为整个社会历史的起点和新世界观建构的逻辑起点,把物质生产和持久起作用的动态因素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1-2]。
发展是人的主体性创造,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人以社会的方式通过自己的生产劳动、通过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不断地创造和发展社会。在推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自身不断地产生自己新的生存发展方式、新的存在状态和存在形象、新的需求。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历史,归根到底是人不断提出需求,不断满足需求,又不断提出新的需求。需求的产生与发展具有周期性规律即“需求——满足”周期律。它主要表现在从基本需求到新的需求的不断循环递进性。需求周期性递进的真正原因,在于主体性的社会行动。需求是社会行动的起点,也是社会历史的起点。人为需求而行动,为需求而参与社会,其实也就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在社会中实现自我价值。
二、需求具有不断更新上升的无限性
需求是推动力,需求形成市场,人如没有需求,那么社会就是静止的,市场就没有产生的基础。同时,人的需求是巨大的,而且无所不在。因此,市场也无所不在。所谓市场,就是彼此交易或交换的平台,市场是一切商品的平台,市场提供了物流和物欲交易的平台。需求就是利益,利益是多方面的,个人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地区利益,归结为一点,就是本位利益。这是驱动发展的内在原因。有需求,就存在不同的层次和程度,因此,就存在利益差别。
人在本性上是自我保存的动物,而外部客观物质资源又具有稀缺性、不确定性,因此人类之间必然存在利益冲突。只有通过制度对权利和义务进行界定和平衡,才能减少主体利益之间的摩擦和冲突,产生一种有效的合作关系,推进社会发展。而市场孕育出的经济理论以及自主自决、契约自由、公平竞争、等价交换、诚实守信、务实高效、能力本位、规范有序等理性精神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和经济活动的利益最大化。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6]。
人性就是追求并满足自己的需求。人类的需求是广泛的和无限的,是个开放的序列,是不断提高的,当一个需求被满足后,新的需求又产生了,不但在量上有增加,而且在质上有突破。人们有了新的需求,人类就会调整协作方式,提高社会机体的活力,以便生产出能够满足人的新的需求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需求的广泛性体现在需求内容上,不仅包括生存与安全需求,还包括尊重、归属、情感和自我实现等社会的、精神的、享受的、发展的需求。需求的无限性体现在需求的时空性上,需求的满足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历史的和发展的。即同一层级的需求需要不断得到满足,而更高级的需求也不断产生。“人以其需求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7]。
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思想家荀子就对人的这种不断更新上升的需求有了较深刻的认知,他认为“人生而有欲”,人的欲望在其展示过程中表现为人的各种不同层次的需求,其在社会中的地位也是不一样的。在他看来,第一层次是人的最基本的生理要求。“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也,是禹桀之所同也。”[8-1]这些都是人人皆有的生理本能。对于人的这种本能需求,社会必须予以满足,谁也不能泯除人的欲望。“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8-2]第二层次是人的享乐需求。“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然而穷年累世不知不足,是人之情也。”[8-3]荀子认为,口好佳味,衣好锦绣,行好车马,目好美色,耳好乐章,骨体肤理好愉悦,是人的常情。这还都是人的自然性需求或物质性需求,是无法遏制的本能冲动。第三层次是人的道德完善需求。这是需求的最高层,也是荀子努力追求的理想境界。荀子树立的理想道德人格是“尧禹”,尧禹所达到的境界就是人们所追求的圣人目标。荀子认为,人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成为像“尧禹”那样的圣人,但人人每时每刻都有成为圣人的可能,他说,“涂之人可以为禹”[8-4],“混然途之人也,俄而并乎尧禹,岂不贱而贵矣哉”,“故君子无爵而贵,无禄而富,不言而信,不怒而威,处穷而荣,独居而乐,岂不至尊、至富、至重、至严之情举积此哉”[8-5]。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指出:“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第三种关系就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活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1-3]马克思和恩格斯将人的需求分为三种,即物质生活需求、新的需求和生产人本身的需求。一般来说,人的需求可分为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两类。前者是人们对食品、服装、住房等消费品及劳动生产资料、金钱货币的需求;后者指人类对荣誉、地位、知识、权力等非物化的东西的需求。也有把人的需求分为自然需求和社会需求。自然需求,反映在人对物的需求和性的需求,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为延续生命和种族产生的最基本的需求。社会需求反映在人的精神需求和性爱需求。因对物和性的需求主要是生理的需求所以使人具有自然性的特征,而对精神和情感的需求主要是心理需求所以使人具有社会性的特征。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矛盾即自然需求和社会需求的矛盾。解决了人的这两方面需求,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矛盾就解决了。解决这两方面需求的过程就是人口生产过程、物质资料生产过程、精神产品生产过程。
人的需求与动物本能不同,它是一种价值判断。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人的需求就在指导着人的活动,将人的生产与动物的生产区别开来。马克思论述道:“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求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1-4]这说明人的需求已经包含并且超越了肉体需求,除了肉体需求之外,所生产的产品也并不仅仅为了基本生存所需,还有更高的需求,如“按照美的规律进行构造”的需求等等。人类的种种需求组成一系列价值尺度,具有价值判断的内涵,使人的活动具有了明确的目的性、指向性。在多样化的具体需求之后,人们有着共同的根本性需求。
三、需求的满足是一种社会化过程
需求是人的本性,人的全部存在都是以需求的满足为基础,并且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参与社会。十八世纪法国思想家摩莱里认为,人天生就有需求,而人又天生具有满足需求的能力。不过,人的需求和满足需求的能力是不平衡的,能力总是稍落后于人的需求,这种需求和能力的矛盾促使人们自觉地结成各种社会联合体,去求得满足那些单靠个人的力量绝对不能满足的需求。摩莱里把需求看成是构成人类社会关系的基础,认为是需求促使人们联合,结成社会,因为联合比单个人的劳动要获得更多的需求满足,摩莱里看到了人的需求的无限性和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客观对象的有限性,把它看成是一对矛盾,是构成社会的动因,是社会发展的根源。
每一个人的需求内容都具有社会性,这些内容不是离开社会所能独立产生的。尽管有些最终产品可能由一个人独立生产和制造,但是,生产它的各种条件、基础都是具有社会性的。需求使人结成社会,人们没有新的需求就不会构成新的社会关系,就不会有社会的进步。斯密就认为人性既是利己,但也是利他。人人皆有自爱心,又具有“同情”的天性,“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这种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就是当我们看到或逼真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4-3]。
人们都在追求个人利益,但为了要实现自我利益,又必须满足社会的需求。即每个人虽然追求的是个人的利益,但是每个为自己打算的人又不能不顾及其他人也在为自己的利益打算,从而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相互的共同利益。因此,斯密说,“每个人改善自身境况的一致的、经常的、不断的努力是社会财富、国民财富及私人财富所赖以产生的重大因素”[9]。人们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能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人们的这种行为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要达到的目的,即公共利益[10-1]。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1]。这揭示了作为行动者的人们通过能动性的发挥和交往性的行动构建了社会生活,社会并非个体在数量上的加总,而是由实践性与能动性在相互关联的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实践表明,人类生存需求的不断满足是一种社会过程,这个过程在本质上表现为人与自然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现实关系的状态。需求产生动机,动机激发行为。人的需求经过社会关系的过滤形成为利益,需求决定人的行为动机同利益决定人的行为动机是一致的。马克思认为,任何活动都不仅满足个人的需求,同时也满足他人的需求,是为社会而进行的生产。“无论是劳动的材料还是作为主体的人,都既是运动的结果,又是运动的出发点(私有财产的历史必然性就在于此)”[1-5]。而这一切都始于人的无止境的需求,人的发展的本质就是指在满足生命需求基础上产生新的需求,其追求目标是生活质量更高,生命更有意义,人生更美更好。
中国近代学者梁启超则认为满足人们的衣食住等基本生存需求的生计问题,不仅是建立良善的政治与道德的前提和基础,而且生计愈发达,愈会使政治与道德愈进步,生计与道德是正比关系。他说,“故政治、道德、学术一切之进步,悉与生计之进步成比例,皆此之由”[12]。这也是两千多年前管子所倡导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13]思想的延展。
需求又可分为个人需求与社会需求,社会需求也是一种“社会共同需求”。当需求被放在具体的社会中去实现的时候,需求就不仅仅是个人的愿望和需求了,而是人的总体的愿望和要求了,它表现为一定的公共性,即公共需求,或共同需求。社会化的需求使得人的满足带有集团、民族和公共性。需求社会化以后,产生了公共需求,公共需求带有共同的特征,比如公共设施、警察、军队、政府机关等需求。亚当·斯密就具体规定了满足公共需求的公共产品范围,包括公共安全、法律秩序和其他公共产品[10-2]。需求社会化这一特征,使需求的内容广泛展开,从而使社会生产和分配也在更宽泛、更复杂的情况下进行,从而展开更深入的社会交往、更复杂更深刻的社会关系。所以,集体和国家就必须永远瞄准人们的个人需求来谋取共同需求。社会集团、国家的作用就是组织、领导人们通过制度、政策的方式调节共同需求的内容和方式,创造更多更好的人的需求内容。人生存的社会水平越高级,需求的社会性程度也更高级。生产、分配、消费成了社会管理、社会运行的重大问题,由此带来的社会化、社会关系、社会协调更复杂化,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广泛而深刻地展开,个人、集团、国家(社会)的关系通过需求而深刻地影响着存在着。
四、需求决定社会发展
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由人的需求决定的。需求决定经济发展。人需求什么,才会生产什么。人的需求在不断的提高,这样,人就改进技术,提高生产能力,从而使经济繁荣发展。社会上存在的每一个产品都是为满足人的需求而生产的,需求的不断提高,是人类生产不断发展的原动力。这正像卢梭说的,“在世界各民族中,智慧的进步,恰恰是各族人民的天然需求,或者因环境的要求而必然产生的需求成正比的,因此也是和促使他们去满足那些需求的种种欲望成正比的”[14]。需求推动制度变革。新的需求产生和需求扩大,就需要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改进生产的管理方式和组合方式、改进相应的社会制度。同时,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民主自由意识、人权观念在不断觉醒和增强,对公平、民主、自由也会不断提出新的需求。当一种制度限制了这些需求满足时,人们就要求变革政治、改革制度,使社会更公平、人民更自由,从而不断推动社会制度改革和发展。需求推动文化进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需求也越来越倾向于精神内容,人们从情感、认知、审美、情趣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出新的需求,不断创造新的精神文化产品,推进文化的发展。人的需求具有阶段性。人们总是在满足了低层次的需求之后,又追寻高层次的需求,新的需求被不断创造出来。
人都有自利天性,也就不免从自己角度看问题,根据自身的利益来评价世界。但这并不意味着人性恶。因为满足自身的需求不等于自私,而利己与恶也不能混为一谈。相反,个人的无止境欲求,为社会物质产品和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创造了永不枯竭的拉力,也为个人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只有在需求驱动下,人们才演出了一幕幕波澜壮阔、可歌可泣的历史活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利益是激发人们进行历史活动的直接动机,是形成人的历史行为的具体动因。历史活动是由无数个人有意志的活动共同参与的过程。按照合力论原理,无数有意志的个人活动的相互作用,才汇合成整个人类的历史活动。
人的需求必须通过物质生产活动,付出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使自然人化。理想社会就是通过每个人的努力,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需求的社会。可以说,这种人性的满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衡量标准。在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中,只要是符合这种标准的,就是正向的发展,反之,就是负向的发展。
从社会发展的方向来看,判断其是否正向度,即视其是否与社会的总体发展目标相一致。社会上的任何一个进步,任何一种新事物取代旧事物,归根到底是因为它更能满足人的需求。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是朝社会中多数成员利益需求方向进行的。社会多数成员的利益需求决定着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原始动力。基于此,应致力于保障人的基本生存需求,提高人类的需求层次及其满足程度。当然,需求以及对利益的追求必须与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水平与程度相适应。如果需求低下、对利益追求的动力不足,那么社会发展就会缺乏活力;相反需求与利益追求无限扩张和剧烈膨胀,则会引起社会发展的无序和震荡。
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矛盾就是需求与满足的矛盾,它贯穿人类社会的始终,社会的一切活动都由这个矛盾引起,且都是在解决这个矛盾。这个矛盾的解决为社会提出了责任和任务,社会就是要解决参与社会的所有人的需求问题。社会运动、社会制度都是围绕解决需求与满足的矛盾而展开的。具体的社会存在,都是需求与满足矛盾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社会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发展,社会发展通过人的发展加以体现和衡量。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从运动和发展的角度看,社会和人的辩证统一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社会在矛盾运动中不断进步和人从社会进步中逐步获得发展的过程。社会发展是人的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它为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社会内部生产力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社会形态的变化,归根到底要促进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发展;而人的发展反过来能积极促进社会的自我完善和更新,人的发展程度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根本标志。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其人本追求日益凸显,这反映了人类文明的新觉醒。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规划者和决策者,同时又是社会发展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因此,社会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人是一切发展的最终目标,其他发展都是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或机会。同时,只有依靠人才能获得发展。人是发展的动力,没有人的参与,发展是不可能的。社会的发展与否,完全取决于人的素质。人的发展,包括反映人的生存和享受需要的生活质量,反映人的发展需要并将个性发展融入其中的人的素质的提高及人的价值的实现等方面。
社会的根本任务,或者说社会的全部责任,就是要满足参与社会的人们的各种需求。由于需求的社会化使所有人都在社会中生活,每一个人都是社会的参与者、构成者,都是社会的一部分,因此社会应对每一个人负责,尽可能满足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需求,社会不能只为部分人服务,更不能为少数人服务,这就是社会责任的普遍性。每一个人的需求都是有限性与无限性的统一,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历史阶段内,人们需求的无限性和社会所能提供需求满足能力的有限性,就会造成争夺、占有他人需求条件的现象,社会的责任就是限制某些人对另一些人需求条件的占有,使之合理地分配到每一个社会成员中去,这就是社会责任的公平性。满足全体公民需求,满足人们的各方面需求,实现社会公平,推动社会发展,这是社会的责任,也是社会的根本任务。
这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是否优越的根本标准,它以形成社会的根本原因和出发点为基础,即以人的需求为基础。尽管无论什么样的制度也达不到完全满足公众的所有需求,但是,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力,使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公平分配,更多地给国民以社会权利,更多地使国民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快乐。因此,无论什么国家,无论采取什么制度,只要它能在其现实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尽可能多地满足本国国民物质与精神、个体与公共的需求,那么这个国家的制度就是优越的。一个国家假如不能构建自我完善、自我改良的制度机制,不能很好满足本国国民不断上升的物质与精神需求,即使它的经济与文化水平再高,也不能说它有最优的社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