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德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6-02-11孟安邦
孟安邦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太原030001)
关于道德建设的几点思考
孟安邦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太原030001)
当前,我国社会道德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人是有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但客观冷静地分析,我们整个社会的道德状况还是令人担忧的,我们的道德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主体不明晰,重点不突出;标准欠科学,缺乏实用性;方法单一,措施不配套;环境不理想,负面影响大。提高道德建设的成效,要抓住个人道德品质修养的基点,确立科学有效的道德标准,多种教育形式协同推进,发挥各种手段的辅助作用。
道德建设;道德状况;道德标准
道德作为上层建筑,向来只是学者们关注的“形而上”问题,近年来却引起我国普通百姓的普遍关注。主要原因是不道德事件的屡屡出现,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的安宁和谐,所以全社会都在呼吁要重视道德建设。但道德建设究竟怎么搞?还有许多理论和实际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和思考。
一、怎样评价当下的社会道德
要搞好道德建设,首先必须对当下的道德状况有个正确的评价,否则,情况不明、把握不准,甚至判断失误,就可能使道德建设误入歧途。我们的道德建设之所以成效不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直以来对当下的道德状况未能作出正确的评价,不是说“滑坡”就是说“爬坡”。
我们知道,道德践行的主体是人,是一个个从思想到行为能自由独立、自主行事的个人,所以道德评价的前提是每个人的独立、自由与自主;人是社会的人,每个人只有在一定社会关系、经济形态、运行体制和机制下,才能从事各种活动、进行道德实践,所以道德评价必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实践中进行;社会是发展变化的,不同时期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人们的行为方式不同、道德实践的环境不同、道德表现的状态不同,所以道德评价应放到一定历史条件下进行;人和人相比,素质有差异、认识有深浅、觉悟有高低,生活要求、利益需求、价值追求各不一样,所以道德评价不能用一个标准,道德标准应该有层次;任何事物的判断和评价都离不开相应的价值标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要求,要以科学的道德价值为原则,道德的价值标准就是人的生存、享受、发展需要,所以道德评价必须以每个人的利益实现、价值体现为原则。总之,道德评价必须以人为本,把人放到具体的历史环境中,用全面、发展、具体的眼光来看待。
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较为系统的道德体系,“三纲”、“五常”等基本道德规范在维持家庭、宗族、宗法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必须清楚,那种“道德”现象是在自然经济、封建社会关系和自我封闭的环境中产生的,是在皇权、宗法、血缘、血亲关系中产生的,是在人们没有多少自由度与自主性情形中产生的。一句话,是在人性得不到应有的张扬、人格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人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体现、人的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的情况下出现的,是一种不全面、不彻底、有严重缺陷的道德。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新中国刚刚成立,绝大多数人是从残酷的战争中走过来的,是从“三座大山”
的压迫中解放出来的,是从极端贫困生活的熬煎中过来的,是从各种藩篱中挣脱出来的,因而对共产党、新社会及社会主义有一种特别的亲近感、新鲜感、报恩感,人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劳动热情空前高涨,人际关系和睦,社会稳定,不道德现象较少。
现在的情形已与改革开放前特别是与新中国成立之初大为不同:一是新中国已经走过60多年的历程,人们被新社会、新制度、新生活所激发出来的新鲜感、报恩感慢慢减弱了,离开法律制度的约束,离开个人道德品质的涵养,已无法约束人们的思想行为。所以,即使是同一个人,在改革开放前和今天的道德表现也可能不同。二是由于市场经济改变了整个社会的生产方式、分配方式、消费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不仅使生产单位有了独立的行为权利、独立的经济利益,也使个人获得了相当大的独立和自由。行为主体自主意识的增强、独立行为机会的增多,给个人的道德行为以相当大的展示空间,在法律、制度触及不到,政策、规定无力约束,个人思想观念逐渐放开的情况下,个人道德品质如何,就会在广泛的社会活动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三是在开放和信息化时代,媒体的快捷和放大效应,使一些不道德现象不断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人便误认为现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滑坡、诚信缺失。
其实,当前道德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人是有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只是由于我们对道德的认识有偏差没有观察到而已。有道德就是心正、心好、心善,就是做正事、做好事、做善事、做高尚事。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有道德首先是没歪心、没坏心、没恶心、没卑鄙心,不做歪事、不做坏事、不做恶事、不做卑鄙事;其次才是做好事、做善事、做高尚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的社会道德状况还是比较好的,因为绝大多数人是讲道德的。正是由于我们民族的血管里始终流淌着不竭的道德血液,才在中华民族遇到大灾大难时,全国人民都能表现出大爱、大勇、大德。在汶川、玉树、舟曲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全国人民的表现就是明证。同时,个人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道德实践的主体,主体意识、独立意识、自主意识、进取精神、创造精神明显增强,对个人的权利、利益、价值、尊严要求明显增强,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现代文化相适应的观念、意识明显增强,就是道德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
但我们不能盲目乐观,虽然时下社会道德的主流是好的,但并不是说我们的道德建设没有问题,更不意味着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有多么高。客观冷静地分析,我们整个社会的道德状况还是令人担忧的。这种担忧,表现为一些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不讲诚信、制假贩假、坑害消费者,一些人在关键时刻临危后退、见死不救,缺乏起码的为人良知和善心;一些富豪巨贾在国家遇到灾难时惜钱如命、无动于衷,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和爱心;一些领导干部在履行人民公仆职责中敷衍塞责、欺上瞒下,丝毫不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不仅如此,这种担忧更多地表现为:我们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但公民的道德水平并没有随之提升,起码与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水平很不匹配;从事各种职业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掌握一定权力的公务人员的平等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比较欠缺,行为不当、行为失范现象大量存在。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不遵守公共秩序、大声喧哗、吵架斗殴,不讲究卫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文明礼貌、不尊老爱幼、不互相帮助等“小事”,都能显现出一个公民的道德素养、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评价一个人的道德水平,不仅要看他在关键时刻的表现,更要看他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表现;不仅要看他为他人和社会作出了什么特殊贡献,更要看他是否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衡量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不仅要看民族危难时刻人们的表现,更要看平常时期人们的表现;不仅要看少数道德模范的高尚品行,更要看多数普通民众的一般德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整个社会的道德现状的确令人担忧,我们的道德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
二、道德建设成效不佳的主要原因
客观地说,一直以来,我们对道德建设是比较重视的,但为什么效果不理想,甚至出现了那么多不道德的现象呢?细究起来,大致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
虽然中央三令五申地强调要加强道德建设,但许多地方和单位大都是开开会、表表态,学学文件、谈谈体会,搞个活动、造造声势,真正下大力气抓这项工作的人并不多。主要是这项工作费工大、时间长、见效慢;全国各地都在超常规发展,各级干部抓发展的压力很大,这就迫使一些干部忙于抓经济建设和其他见效快的文化工程,而把道德建设置于一边。之所以这样,原因主要有:其一,人们对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在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眼里,只有经济建设最主要、经济指标最牢靠、经济发展最有说服力,其他诸如思想理论工作、道德品质建设等都是无关紧要的。其二,片面的发展
观和政绩观。相当多的干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虽然也懂得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但和他们对显赫政绩的追求、对经济建设工程的热度来说,往往只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其三,干部的考核体系和评价指标不科学。领导干部重视什么,既与自身认识有关,更与干部考评和选拔任用这个“指挥棒”有关,如果道德建设在干部考评任用中不占指标,或者即使占指标但权重很轻,领导干部就会自然而然地轻视这项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抓那些影响政绩、关乎升迁的工作上。这是近年来道德建设抓得少、抓不紧、抓不好的主要原因。
(二)主体不明晰,重点不突出
道德是约束人的行为的,人当然是道德实践的主体。但由于不同社会环境下人们活动的方式不同,道德实践的主体和重点也就不同。在血缘、亲情、宗族、宗法关系严密的时代,在经济政治权力高度集中的时代,人的行为都以家庭、族群、组织、单位等“群体”或“集体”的形式进行,个人道德缺少表现的机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情况则截然不同,个人独立行为的权利、自由活动的领域不断扩大,个人道德在社会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这就要求道德建设必须以个人为基本主体,把个人道德修养放在突出地位。但由于我们不了解这个变化,虽然总体上强调公民道德建设,但道德准则所针对的只是“大家”、“集体”等“虚幻”体,与一个个实实在在的个人没有多少关系,每个人不是把自己放在其中而是置身事外,都说道德重要,谁都不去躬身践行。这样,我们所确定的基本道德规范、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就常常被束之高阁、无人问津。
(三)标准欠科学,缺乏实用性
道德实践的主体是工作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一个个具体人,而人与人之间在文化素养、觉悟程度、道德认知水平、道德实践能力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改变,尤其是个人生活消费商品化、私人化趋势的加剧,使人们的生存环境、生活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存在着巨大差别。这种差别要求我们的道德标准必须有层次、有档级,既不能用一个档级太低的标准要求所有人,也不能用一个档级太高的标准规范所有人,应当根据不同层次的人制定不同档级的道德标准。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我们虽然已经有了比较完整的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要求,但没有针对个人的具体道德要求;而且这几个方面的标准都太高、太大,连共产党员都难以做到,普通百姓更无法企及;有些标准过于抽象、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也不分层次、没有档级,用一个标准要求所有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人,这就使得统一高尚的道德标准在有差别层次的绝大多数人那里无能为力,最终失去效力。
(四)方法单一,措施不配套
道德实践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尤其是我国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各种体制机制不尽健全完善,人口多而素质参差不齐,要从整体上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平,难度很大,需要具备多种条件、创造多种环境、利用多种手段、通过多种方法来协同完成。可是,在实际工作中,不仅道德建设工作本身不够强硬,家庭、学校、单位、社会都不够尽心尽力,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道德建设缺乏系统有效的手段和配套措施,有可能导致一些奇怪现象:经济手段缺位,没有起到奖掖或惩处作用,甚至在一些方面和领域,讲道德不但得不到好处,还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法律手段不到位,不能像新加坡那样,对道德养成起到应有的辅助、推动作用,更不会对不讲道德的人以应有的惩戒;文化手段乏力,舆论只关注极个别道德高尚的英雄模范,很少顾及绝大多数遵德守纪的普通人;环境氛围欠佳,特别是近几年“救人被诬”事件的屡屡出现,使道德实践的环境氛围令人担忧。
(五)环境不理想,负面影响多
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养成和表现,离不开人们的社会活动和交往,而人们的社会活动和交往又时刻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之中。现存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各种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完善,人们的社会活动和交往常常出现失范现象,使得道德作用的社会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影响了道德建设的效果。一是心理失衡的影响。由于社会就业歧视、分配不公、贫富悬殊、身份地位差别等的存在,使相当多的人心理失衡、情绪失控、行为失范,妨碍了道德原则的普遍推行。二是腐败现象的影响。由于权力运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造成一些权力机关和少数干部出现以权谋私、钱权交易、卖官鬻爵、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弱化了道德的应有作用。三是体制机制漏洞的影响。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使一些经济活动常常在新旧两种体制的裂缝中投机取巧、胡作非为,破坏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商家应当共同遵奉的诚信原则。四是社会风气的影响。由于一些人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假公济
私、坑蒙拐骗、弄虚作假、阿谀奉承等不良风气普遍存在,影响了良好风气的形成。
三、提高道德建设成效的思路
道德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数代人的长期奋斗;道德建设不是哪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道德建设不可能通过几个活动就能解决问题,需要制定长远而系统的战略规划;道德建设不可能单凭道德手段来完成,需要各种手段的协同作用。总之,道德建设要真正取得实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抓住个人道德品质修养的基点
道德建设要取得实效,首先必须摒弃过去那种以“虚幻”的“集合体”为主体的观点,把社会现实中一个个具体的人作为主体,把道德建设的基点放在个人品德的修养上。从理论上讲,人虽然始终都是社会人,无论是生产、生活还是其他社会活动,都离不开人与人的联系与关系;道德作为调整人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人的一切社会活动的准则,是在人际之间发挥作用的。但这决不是说,道德实践的主体就是“大家”、“集体”等集合体,而主要是一个个行为个体。大家的行为、集体的活动,能管住人的身体,但约束不了人的思想;能指挥人的行动,但左右不了人的心灵。一个人有没有道德意识,能不能做到有道德,主要取决于他自己有没有好的修养、好的品性。好修养、好品性,固然离不开系统的集体教育和训练,但主要还得靠每个人的自我学习、自我认知、自我反省、自我体悟、自我修养。正如伟大的道德学家塞缪尔·斯迈尔斯说的,一个人想要成为什么人,完全在于他自己。从现实中看,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多种经济形式的存在,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个人生活消费私人化和商品化的加剧,人的行为方式、生存方式、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个人的独立性、自由度日益扩大,在新体制、新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原有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失去统摄作用的情况下,必然出现个人行为的违规和失范;个人的生存、享受、发展费用由个人负担的现实,迫使人们始终高度关注个人的利益和价值,从而使人的私欲空前膨胀起来,以各式各样的形态表现出来。这就要求我们,要确保每个人的行为正当合理、规范有效,就要在遵守法律、制度的同时,切实遵守基本道德规范;这就给加强个人品德建设、提高个人文明素养提出了迫切要求。“大家”是“个人”的相加,“集体”是“个体”的集合。只要个人的道德水平提高了,大家的道德水平、集体的道德水平自然就提高了。只要一个人成为有道德的人,他在家庭里肯定是一个尊老爱幼、和蔼可亲、合格负责的成员,是家庭道德的模范;在单位里肯定是一个爱岗敬业、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的职员,是职业道德的模范;在社会上肯定是一个文明礼貌、乐于助人、富于爱心的成员,是社会公德的模范。
(二)确立科学有效的道德标准
道德建设能否取得实效,道德标准的确定非常重要。道德标准如何确定?首先,必须符合人性。人性即人的需要,是人类行为的基本动力。人作为理性动物,做任何事情都要对行为目标、行为过程、行为方式进行判断和选择。道德作为指导人类行为判断和选择的价值规范,要切实起到既能规范人的行为、又能激发人的活力的作用,必须符合人性,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发展需要,充分体现人们的物质需要、政治需要、精神需要。否则,我们提出的道德标准只强调高度、不讲究实际,只注重先进性、不考虑广泛性,只注重高尚、不关注实用,就会无人接受、无法实践。其次,必须充分反映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和规律。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按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等价交换原则、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个人的一切生活消费都由个人收入支出,而个人收入只能通过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来分配;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都是独立、自由、平等的关系,不附加其他任何条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道德标准必须反映这种现实社会关系,反映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最后,必须充分体现一定社会条件下人的生存状态、生活环境、素质水平。既然道德实践主体是每个生活在社会实践中具体的人,而人又因各种原因分三六九等,呈现出好中差之别。这就要求我们根据现实生活中人的不同情况制定出不同层次的道德标准,既要有大力提倡的,如大公无私、舍己为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也要有必须做到的,如公私兼顾、互惠互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等;还要有允许存在的,如追求私利但不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唯利是图但不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等。只要道德标准符合实际,有层次、有档级,就会把不同人的行为规范在一定的合理区间,不会出现行为失范。即使人们都按最低道德标准行事,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正常关系也会维系下去。更何况,任何时候都会不断涌现出一批批甘于奉献、勇于牺牲、品德高尚的道德模范,他们对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往往会起到激励、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多种教育形式协同推进
道德建设是一项艰巨浩大的“造人”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通力合作才能完成。一靠家庭养育。家庭是一个人的出生地,儿童从出生到上学前,正是语言开始训练、心灵开始敞开、习惯开始形成、认识开始起步、品格开始养成的时候,因而家庭养育对于他们成为什么样的人起着基础性作用;家庭是靠血缘、亲情、爱心维系的单位,父母在家庭中具有导师的示范性、领导的权威性、朋友的友爱性等特性,如果他们能为人师表、率先垂范,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就会使子女在春风化雨中感受并接纳基本的道德规范。二靠学校教育。学校是正规、全面、系统地对人进行智育、德育、体育教育和训练的基本场所,可以克服家庭养育中亲情拖拽、环境狭小、眼界不宽、知识不足的缺点,通过全面系统的教育,使学生掌握认识自然、社会和人的知识,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了解做人的原则、标准和规矩,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学校要真正培养出合格人才,必须坚决摈弃应试教育的做法,全面抓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当前特别要注意道德教育,时刻关注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三靠单位训育。一般而言,单位是一个人走向社会、展示才能的第一站,也是践行和检验其道德品质的关键场所。尤其是在社会各种运行体制和机制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一个人能否胜任工作职位,在自己的岗位上得心应手、游刃有余,除了过硬的业务能力外,职业操守极为重要。这就要求每一个单位都要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岗位职能制定相应的职业道德标准,有效规范每个岗位、每道程序,使权力能科学、有序、高效运行,把每一位工作人员训练成品德高尚的合格劳动者。四靠社会化育。人作为社会人,除了家庭、单位以外,大量的时间是在社会的广阔天地里与人、与自然发生关系。在没有围墙阻隔、家庭拖拽、单位监督、制度规范、纪律约束的巨大空间里,绝大多数人都会撕下原来的角色面具,自由地进行各自选定的活动。这样,原有的对各种角色的硬约束便会失去作用,人的道德主要靠自己的语言、行为相互吸引、相互影响、相互感化。其中,公众的议论、评价、舆论,对个人品德的培养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五靠个人自育。真正的道德培育不能靠法律制度的强制约束来完成,也不能靠大庭广众下众目睽睽的监督来实现,很大程度上要靠自己的自省、自觉、自控、自律、自育来完成。就是要做到“三省吾身”,经常对照做人、做事及生活的基本准则,反省自己的思想认识和言行举止,发扬正确,纠正错误,克服不足;不断强化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意识和能力,遏制不良欲望的滋生,杜绝不良行为的产生,消解不良心态的影响;积极主动、躬身践行,靠坚强的毅力、不懈的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心向远大、心志坚毅、心胸开阔、心地善良、心绪安宁、心态健康的道德人。总之,只有家庭养育、学校教育、单位训育、社会化育、个人自育的有机结合、相得益彰,道德建设才可能收到良好效果。
(四)发挥各种手段的辅助作用
道德建设是一个时间长、见效慢的工作,要想在不违背道德养成规律的前提下,缩短时间、提高效果,必须合理利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辅助手段。一是经济手段。道德属于精神层面的范畴,但这决不意味着道德品质的培养可以离开必要的经济条件。实际上,道德品质的培养、道德作用的发挥,始终离不开一定经济条件的辅助。古人讲“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就是这个道理。所以,要搞好道德建设,既要创造必要的经济条件,认真解决就业不足、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和人们的基本生活保障,更要利用经济手段奖励有道德、有诚信的个人和单位,惩处无道德、无诚信的个人和单位,使讲道德者不仅不吃亏还有好处,使不讲道德者不仅没好处还要赔本。二是政治手段。主要是通过干部的任用和提拔,把那些品德好、业务强、名声好的干部提拔重用起来;对那些虽然业务能力强,但个人品行差、名声不好的人,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应该进行教育和处理。同时,对那些道德堕落、生活腐化、作风飘浮、目无人民、以权谋私的干部要严厉惩处。三是法律手段。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培养人们的文明举止和良好习惯,必须在制定行为标准的同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条令,帮助人们戒除业已成为习惯的不雅举止和恶劣行为。四是舆论手段。就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各种媒体,大力宣扬讲道德、讲文明、树新风、创和谐的人和事,有力抨击那些不道德、不文明、无诚信的人和事,在全社会形成抨击不良行为、树立文明新风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周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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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203(2016)06-0003-05
2016-10-11
孟安邦(1953-),男,甘肃镇原人,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原副巡视员,山西省期刊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