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统计的现状、缺失与改进分析
2016-02-11张海斌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
张海斌/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
能源统计的现状、缺失与改进分析
张海斌/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
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能够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资源。能源统计是对能源生产总量、消费总量、生产结构、消费结构的统计,可以为宏观能源政策的制定、能源使用的节约、生产计划的编制提供科学性的理论依据。中国既是能源生产大国,也是能源消费大国,如何准确地反映能源的供需与利用情况,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能源统计工作的核心任务。
1 能源统计的现状分析
我国能源统计工作的成长分为三个基本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设置了能源统计机构,设计了能源统计指标体系;第二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02年,撤销了专门的能源统计机构,将能源统计归属于工业统计的一部分;第三阶段是2003年至今,将能源节约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在市级以上的统计部门又恢复了专门的能源统计机构。
第一,能源统计的重要性逐渐增强。中国是一个能源消费大国,约占世界能源消费的1/4。2007年,中国的能源消耗超过欧盟,2010年超过美国,2012年超过整个北美。中国所消耗的能源包括石油、煤炭、天然气,以及其他非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水能、核能等,但以石油、煤炭和天然气为主。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增长,能源消费也直线上升,衍生了一系列的能源与环境问题,致使能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这种局面下,能源统计不仅在统计工作中的地位日渐显著,也是政府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提供支持。
第二,能源统计的压力逐渐增大。在我国加入节能减排的国际公约之后,不仅日渐面临着传统能源短缺的压力,也面临着排放指标约束的压力,这就为我国政府的经济调控带来了许多新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能源统计工作的深化。目前,能源考核指标已经被纳入到地方政府的年度考核体系,为能源统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在低碳经济下,能源统计调查的内容更加多样化、调查范围更加宽广、调查对象更为细致,因而在质量、时间和周期上均存在着更高的要求。
第三,能源统计的结构性要求逐渐增高。在能源消费结构上,中国一次性能源消费的消费量占总能源消费量的比率一直居于各国之首,近年来均超过20%,远高于位居第二的美国。同时,俄罗斯、印度、日本、德国、加拿大、巴西等能源消费大国的一次性能源消费的比例较低,大多不超过3%。能源消费结构的合理性关系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西方各国均对能源消费结构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第四,能源统计的报表需求越来越复杂。能源统计的内容主要包括能源产品的生产、购进、消费、库存等,目前的报表主要是年报和季报,包括《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附表》、《主要能耗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表》、《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表》等。随着节能减排任务的日益紧迫,现有的报表制度与形式逐渐不能适应节能战略发展的需要。在信息技术的推进下,能源统计报表在精确性、关联性、及时性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
2 能源统计的缺失分析
我国能源统计的主要对象包括重点工业企业能源的进出与库存统计、主要工业产品单位产量能耗统计、能源加工转换统计、能源平衡统计、部门能源统计,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进出与库存统计等。在过去的能源管理中,这种能源统计结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推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低碳经济的兴起,中国经济开始又一次转型,现行的统计制度在失效、功能、范围等方面开始显出不足。总体而言,我国能源统计的缺失体现于如下方面:
第一,能源统计制度滞后。现行的能源统计调查体系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导致能源统计平衡表的口径不一。对数据采集的制度规定较为模糊,致使调查数据缺乏依据,随意性较大,人为因素较多。缺乏对全社会及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与行业的能源统计的制度规定,仅规定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能源统计路径。另外,对新能源统计缺乏关注。
第二,能源统计对象的范围较窄。目前,在我国能源统计制度中,能源统计的对象主要是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不包括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农业、建筑业、商业、交通运输业,也不包括居民生活中的能源消耗。事实上,规模以下的各类企业与居民生活中的能源消耗,在总体能源消耗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且存在着增长的趋势。对这部分能源消耗的忽略越来越降低了我国能源统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第三,能源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不健全。现有的能源指标体系仅反映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情况,而无法反应出全社会的能源转换。除了电力企业,包括石油、煤炭等能源企业尚不具有完整的行业统计指标体系。GDP能耗和工业增加值能耗是两个主要能源指标,在计算方法上较不一致,不能相互支持和补充。目前,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能源统计指标的设计较为齐全,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中的若干行业、以及第三产业中能源消耗的统计尚缺乏完整的体系,同时,新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尚未确立。我国能源统计指标体系所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是:缺少反映能源使用效益的指标、没有反映出普遍关注的热点能源问题、与国际上通行的能源统计数据缺乏可比性。
第四,能源统计力量比较薄弱。我国专业性的能源统计人员较为匮乏,能源统计工作主要由一般性的统计人员兼任,或者由会计人员充当。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导致统计方法失当、统计数据失真。在各行业或各部门中,从事能源统计的人员极不稳定,变化比较频繁,不利于能源统计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育和提高。尽管统计部门已经认识到专业统计人员匮乏的危害,但对能源统计专业人员的培育依旧缺乏力度,培训资金投入不足,培训方式也较为陈旧,进展缓慢。
第五,基层统计单位的工作量较大。企业是能源消耗统计的基本对象,但是,在大部分企业中,不仅能源统计的专业人员较少,而且要面对大量的琐碎工作,应付各种报表,往往身心疲惫。许多企业并没有设立专门的能源统计核算机构,分工也不明确,能源统计人员不得不亲自核查各类基础数据,造成了数据延迟。由于缺乏统一的报送标准,造成了核算口径的不一致,使许多基层统计工作变成了无用功,白白耗费了统计人员的辛勤工作。
第六,能源统计报表的时效性相对滞后。我国能源统计报表目前仍以年报为主,少数报表存在季报的要求,自上而下层层布置、自下而上层层审核,从最基层的企业一直上报到国家数据处理中心。由于层层上报、层层审核,必然导致数据的延迟,降低了数据的时效性。一些重要能源统计数据,如万元GDP能耗,从基层统计部门的上报到最终公布,其时间往往需要半年以上,因而难以满足政府部门对工作计划制定的需要,也难以满足能源统计信息的社会需求。
此外,我国能源统计中还存在着其他一些问题,如计量单位换算易出错、统计数据准确度不高、统计方法滞后等,这些不利因素均影响了我国能源统计的合理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3 能源统计的改进分析
尽管我国能源统计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国民经济运吕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是,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随着低碳经济转型的深化和节能减排的深入,现有的能源统计体系已经逐渐不能适应统计需求的增长,因而需要在如下方向进行改进:
第一,持续实施能源统计制度的改革。在新的经济形势下,能源统计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主要体现于如下重点方向。首先,要构建全社会的能源统计制度,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采用相应的调查手段,包括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其次,扩大能源统计的范围,从工业企业延伸到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及第二产业的若干行业。同时,逐步增设专业性的能源统计报表,并最终形成定期报表。第三,尽快完善能源监测统计制度,统一能源计算口径和方法,规范能源统计的计量单位,将能源监测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展到一、二、三产业及全社会。第匹,在各个行业和企业中适当增加能源统计人员的编制,提高经费供给,以确保各项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构建全方位的能源统计体系。全社会能源统计体系的设计是地区能源平衡表编制的基础,是获取全社会能源消耗量、三次产业能源消耗量、主要行业能源消耗量等信息的依据,是观察和掌握能源节约指标的关链。能源统计指标体系的改进要遵循两个方向:一是加强对能源市场动态变化的统计,二是加强对能源利用效益方面的统计,增补关于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生态安全等方面的指标。完整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包括能源资源、能源生产、能源加工和转换、能源运输和流转、能源库存、能源消费、能源综合平衡、能源节约、能源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统计。
第三,增强部门间的协作,扩大能源统计数据的来源渠道。许多能源统计数据涉及到多个部门,容易产生数据统计遗漏或数据统计重复的现象,导致数据的失真。为了避兔这种现象的发生,需要在统计过程中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目前,协作能源统计在德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运用较为成熟,但在我国依旧缺乏相关经验。因此,一方面,需要积极探索协作能源统计的路径,另一方面,也需要有选择地引进国外的成熟技能和方法。在新的经济形势下,能源统计的精度要求也越来越高,协作统计必须尽快走向正规化之路。
第四,建立能源应用监测制度与体系。能源应用监测,主要是对能源应用效率的监测,包括构建主要耗能产品单耗监测指标,加强对重点耗能行业与企业的监测。单位GDP能耗的降低,要从基层能源消耗单位抓起,尤其对大型耗能企业,要构建科学、合理、务实的跟踪监测制度,尽可能地对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耗以上的企业全部建立能耗月报制度。能源监测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杜绝能源消耗统计上的虚报和漏报行为,也有助于推进能耗的节约,从而逐步提高能源统计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市级以上能源统计部门的工作重心应逐渐从单纯的统计和审计向监测与控制上转换。
第五,加大能源统计的执法力度,确保能源统计的权威性。在能源统计工作实施过程中,或者在能源统计培训过程中,需要大力开展能源统计的普法教育,强调能源统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同时,对在实际工作中故意虚报、瞒报、歪曲数据的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目前,我国能源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弱,没有意识到虚假能源统计数据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危害。当然,能源统计执法力度的实施需要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发挥双方的融合性优势。
第六,开展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是一项循序渐进的工作,需要寻找到合适的方法。目前,评估方法主要有相关指标对比验证法、时间序列指标验证法、相关资料对比验证法等。第一种方法主要是用来检查所填报的指标之间是否发生冲突,第二种方法主要用来检验统计数据是否存在异常变动,并找出变动原因,第三种方法主要用来检验本地区的能源消耗指标是否与本地区的电力消耗、地区税收、GDP总量、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等指标相匹配。
第七,加大能源统计人员的培育力度。能源统计人员的培育,既要不断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力度,满足基本的资金需求,又要不断修正培训模式,寻找最佳的培训路径。能源统计培训的目的,不仅要使统计人员尽快了解和掌握能源统计流程的要求和特点,也要不断提高能源统计人员的创新水平。能源统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要求统计人员具有一般性的统计知识,还要具有能源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深度了解能源的生产、销售、消费、流转等环节。
第八,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能源统计数据的共享平台。能源统计是一项复杂、繁琐、协作性强的工作,不可能由少数部门来完成,需要全社会各个机构的通力合作。根据西方国家能源统计的经验,需要尽快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电力、煤炭、石油、交通等部门之间的联系,构建能源统计数据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减少数据搜集成本,各尽其职,发挥在能源生产、消费、流转、销售等环节的统计优势。目前,在我国能源统计制度中,尽管各个部门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互通信息,但远未达到信息平台的高度,也没有形成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