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发展”笔谈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2016-02-09崔玉范
崔玉范
专家学者笔谈
“林区发展”笔谈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崔玉范
为了全面了解我省国有林区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先后对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所属的16个林业局进行了实地调查,重点研究了各类展馆、餐饮文化、旅游商品、旅游文化演艺、历史文化景区(景点)、当地民俗文化等六个方面的旅游文化开发利用情况。
一、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概述
综合分析调查问卷和实地考察情况,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主要集中在各类展馆、餐饮文化、旅游商品、旅游演艺、历史文化景区(景点)、当地民俗文化活动等六个方面。
1.各类展馆大部分以林业局史馆为主。其中,绥棱林业局的最佳,包括了林业局史、当地民俗、产业转型、未来规划、森工生产活动展示等,已经成为颇具吸引力的文化旅游景点。此外,威虎山展馆、雪乡文化馆、鹤北侵华日军罪证博物馆、八女投江纪念馆以及凤凰山国家地质馆等都具有旅游文化与经济价值。
2.餐饮文化方面,以林家菜为特色,原料为山特产品和农副产品,保留了烹饪传统和文化,展示了当地饮食文化,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3.旅游商品涵盖全部6 种基本类型,资源丰富度较高,形成较丰富的旅游商品体系,但没有统一的品牌;以林下土特产品为主,以农牧产品和木制工艺品为辅,少数开发了有资源和文化特色的酒、水、果汁、旅游纪念品和服饰。
4.旅游演艺活动,仅有三地有经常性的演出。人们普遍对旅游演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5.历史文化利用方面,一半地区开发了具有当地资源特色的历史文化景区(景点),以抗联文化、冰雪旅游、森工文化以及剿匪主题为主,各地发展不平衡,参与性、趣味性及知识性兼有的景区较少。
6.1/3左右的林业局开发了民俗文化项目:如雪韵大街、华夏 0℃民俗体验村、民俗一条街等项目,展示了当地的特色文化,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雪乡旅游文化节和黑龙江国际滑雪节在节庆活动方面比较成功。
二、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黑龙江各林区已经逐步认识到旅游文化资源的重要性和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并在努力加大开发利用的力度,但在被调查的16个林业局中,依然存在着以下问题。
1.部分旅游文化资源日渐萎缩,文化旅游意识薄弱。随着现代化林业生产的进步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都市文化的侵蚀,林区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尤其是林业转型之后,传统的生产文化日渐萎缩。人们没有认识到传统文化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旅游文化资源价值,普遍认为传统的林区文化落后了,应该被淘汰。挖掘和保护林区文化迫在眉睫,展示传统森工生产文化的项目极少,非物质文化抢救、整理、开发利用等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2.重景区景点硬件建设,轻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目前,相当一部分地区依然偏重旅游开发就是建设景区(景点),文化旅游项目少,以门票经济为主,游客硬性消费占旅游收入比重较高,没有意识到旅游文化资源的重要性和旅游经济价值和潜力,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不到位。
3.旅游产品结构单一,旅游文化类产品供给不足。大部分地区旅游产品以生态观光为主,文化旅游产品较少,缺少满足旅游养生、休闲、度假、享老等满足旅游者新的旅游消费需求的产品,尤其是文化体验方面的、兼具体验性、趣味性的民俗文化类产品较少。
4.旅游商品同质性强,缺少自主知名品牌。人们普遍认为旅游商品就是土特产品和工艺品。各林业局旅游商品较为相似,多为山特产品、北药和蜂产品等,各地区之间没有明显差异,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品牌。具有地区特色的纪念品、服饰等较少,食品、酒水等缺少自主知名品牌,市场知名度不高,经济效益不理想。外地旅游纪念品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购物收益外流严重。
5. 饮食产业服务意识不强,无法补足森工文化。缺少集娱乐功能于饮食文化过程之中的有高度互动性、体验性的旅游活动项目,例如让游客自己上山挖野菜、摘草莓、采蘑菇等。此外,烹饪传统和文化需要整理和完善,传统餐饮服务文化不高,缺少具有林家饮食文化的故事。
6.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持、专业指导和专业培训。各地开发利用旅游文化资源的积极性是有的,但是认为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多软性”项目,不像自然景区(景点)容易通过门票收入获得效益,缺乏投入资金的动力;此外,缺乏统一的规划和专业指导。
三、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操作性对策建议
1. 要树立保护性开发的理念,拿出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作资源的保护基金,采取相关的措施和手段对旅游资源进行分级、分类保护,特别是对具有较大旅游开发价值的旅游资源单体和高等级资源单体的密集区应优先保护和重点保护。应有针对性地制定全局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土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政策与条例,使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形成制度化安排。
2. 深入全面开展林区文化遗产资源和旅游文化资源普查,完善文化遗产项目和旅游文化资源名录体系,建立文化遗产和旅游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必要的文化遗产活动的基础设施,加强交流,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开展有益的群众性民俗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此外,要保护和培养文化传承人;设立专项资金,修复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等,支持赞助重大的传统民俗活动,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交流提供一定的经济条件。复苏民俗活动,营造节日气氛,使文化遗产在民俗环境中得到原生态的真实保护。
3. 注重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把有限的资金投放在最具开发优势的集聚区,以便能迅速取得成效,开拓客源市场,创建品牌。根据旅游资源开发特点和旅游业发展阶段,目前应重点发展各地区的旅游文化资源集聚区,采取优先开发、打造旅游亮点、逐步推进的开发策略。
4. 要挖掘和整理林区饮食文化,推出一系列具有林区特色的健康和养生菜谱,宣传健康养生的林家饮食文化,创建品牌,并促进绿色有机的林、副、牧、农产品销售。
5.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挖掘各区域的特色旅游文化资源,并与自然资源开发有机结合,大力开发民俗节庆活动和文化旅游产品;升级现有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红色节庆游、红色纪念游;开发林家乐游、保健旅游、养生游、林区美食游等兼具体验性、趣味性、知识性的森工文化旅游产品,创立品牌产品,改变单一观光型旅游产品结构,逐步完善旅游产品体系结构。
6. 在展示森工历史的基础上,增加当地历史文化、民俗文化、森工文化体验,走访劳动模范、文化传承人等内容,有条件的可以请当地的劳动模范和文化传人参加讲解活动,使旅游者全面了解和体验林区文化。编好讲述森工精神、生产生活文化、当地民俗和趣闻、以及周边少数民族文化等方面的故事。通过举办导游、解说、创作等各类比赛,不断完善林区文化展示和阐释内容,丰富旅游产品的内涵,延长游客停留天数,延长旅游产业链,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 要尽量挖掘当地林区文化、少数民族文化、金源文化、移民文化、冰雪文化等,选取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创作题材,创作和演出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喜闻乐见的旅游演艺活动,宣传当地旅游文化,丰富旅游产品,满足旅游者文化消费需求,激发二次或多次消费,促进旅游收入由门票为主向综合收入转型。
8. 在完善现有旅游商品的基础上,大力开发传统手工产品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户外旅游服装和鞋帽等日用工业品,以及低价位的地方旅游纪念商品、林家菜品和有机绿色食品。鼓励、引导和扶持林区职工从事旅游商品开发和经营;定期邀请本省能工巧匠和旅游专家,讲授旅游商品开发、传统工艺品、纪念品制作技艺以及市场营销技术。
9. 旅游主管部门应针对旅游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旅游开发中的规划管理,协调好各职能部门的权力与利益、责任与义务关系。树立大旅游观念,把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纳入旅游开发之中,对文化旅游产品的设计、制作、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应着重考虑资源的地域完整性与资源整合开发,促进旅游产业的整体发展。
10. 各部门应积极协调宣传、推介营销计划和行动,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的协同机制,共同促进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和文化旅游产品营销,进而加快旅游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的速度,以实现更好的旅游经济效益。
(作者系黑龙江大学应用外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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