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并发企业监管研究
2016-02-06程垚
程垚
(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黑龙江 大庆 163316)
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并发企业监管研究
程垚
(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黑龙江 大庆 163316)
随着近年来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业务系统按项目分割、分项监管的模式,面临着贸易便利化下实施有效监管的考验。迫切需要建立以监管对象为目标、节约行政成本,简便高效的主体监管模式。大庆市外汇局针对同时发生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企业,在实践中探索并发企业主体监管的方式和方法。
外汇业务;并发企业监管;货物贸易;服务贸易
随着近年来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业务系统按项目分割、分项监管的模式,面临着贸易便利化下实施有效监管的考验。迫切需要建立以监管对象为目标,节约行政成本,简便高效的主体监管模式。大庆市外汇局针对同时发生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企业(以下简称并发企业),在实践中探索并发企业主体监管的方式和方法。
一、并发主体监管的概念和思路
(一)概念
并发主体监管是指外汇局在现有经常项目监管下,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并发企业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以同时发生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企业为监管对象,通过设定的监测指标,筛选异常线索,进而实施精确监测、分类监管,强化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的主体监管方式和方法。
(二)思路
建立信息采集、综合分析监测、非现场综合监测、风险评估和分类四项工作机制,作为开展并发主体监管的制度保障。依托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筛选并发交易主体,辅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服务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外汇账户系统,全面采集并发主体信息。从宏观角度进行综合分析监测,把握区域性风险点,确定重点监测并发企业。通过监测指标的计算分析,锁定异常交易线索,对存在异常的企业开展外延调查或核查,判断其交易行为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违规和异常问题,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分类监管。
二、并发主体监管的方式和方法
(一)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一是信息采集机制。通过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服务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外汇账户系统,全口径采集并发主体企业相关信息,包含进出口、贸易收付汇、企业基本信息及贸易融资等数据在内的全口径并发企业监测信息。二是综合分析监测机制。在国际收支岗、非现场综合监测岗、结售汇岗以及其他相关岗位间,建立综合分析监测机制。以非现场综合监测岗提交的并发主体名单为基础,结合各岗位日常监管信息,及区域性和阶段性风险点和关注点,形成重点监测并发主体名单。三是非现场综合监测机制。设立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非现场综合监测岗位,负责汇总日常监管信息和采集全口径信息及分析异常情况,筛选并发主体名单,向风险评估小组反馈对重点监管并发主体的初步评估结果,收集违规线索及证据。为重点监测并发主体风险评估及分类监管做好铺垫。四是风险评估和分类机制。成立风险评估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外汇管理部门主管领导、负责人和综合监测小组成员等。在非现场综合监测岗位对存在异常的重点监测并发主体,开展的外延调查和专项核查,形成初步评估的基础上,对重点监测并发主体开展风险评估,实施分类监管,分为ABC三类,分别对应:正常、持续监测、移交检查。
(二)主体监管方法
1.设定监测指标。总体设置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两类指标,具体包括17个统计监测指标,分别从跨境收支、资金运作情况、上下游交易关联度等方面入手,对重点监测并发企业进行分析。(见表1)
表1 并发主体监测指标
2.筛选重点监测并发主体及全面统计分析。一是利用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分别汇总计算货物贸易支出、货物贸易收入、服务贸易收入、服务贸易支出、出口总额、进口总额6项数据,汇总形成同时发生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并发企业名单。二是分别从各外汇业务系统中提取相应指标数据,补充至并发企业名单中,使该名单充分体现并发主体的全貌。三是结合各岗位综合监测分析结果,确定重点监测并发主体名单。通过17个统计监测指标数据的采集和计算,确定重点监测并发主体的风险点,如:关注并发主体在某一时间段内的进出口与贸易收支规模对比,关注并发主体的贸易信贷规模,关注企业上下游交易方等方面,判断是否存在无贸易背景的跨境收支,是否存在违规利用贸易信贷进行套利等行为,是否存在货物贸易借道服务贸易等其他风险点,为开展风险评估奠定基础。
3.风险评估与分类监管。一是由非现场综合监测岗位针对重点并发主体的可疑情况和线索,通过货物贸易现场核查、服务贸易核查或到银行进行调查取证、到企业开展现场调查等方式,查阅贸易收支凭证、进出口关单、财务报表等单证,对企业贸易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核实,并作出初步评估。二是由风险评估小组对经核查或调查,存在违规行为的重点监测并发企业进行相应分类监管。
三、相关建议
(一)完善主体监管工作制度
受当前分项管理模式的制约,实施并发主体监管时要分别遵循货物贸易工作制度和服务贸易工作制度。建议出台与并发主体监管相配套的工作制度,并以主体管理的监管模式重新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为高效开展并发主体监管提供保障。
(二)增设主体监管模块
实施并发主体监管涉及的各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互补性不强,需要通过几个系统,才能完成数据的全口径采集,且还需经人工计算。建议以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为基础,增设并发主体监管模块,实现并发主体监管一键式预警,提高非现场监测效率。
(三)加大监测分析力度
由于并发主体监管是一个时间段内大额、高频、累计的监测,容易导致收支总量较小且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小企业被忽略掉。建议以“抓大放小”为原则,根据区域特点,将问题集中的,具有苗头性、趋势性的小企业按违规类别打包,视为一个“大企业”,突出风险点,重点监管。
〔责任编辑:宋洪德〕
投资者必须看懂中国
全球经济扩张已经持续了这么久,以至于投资界在2016年初对众多风险感到担忧,这是可以理解的。关于这种担忧的有趣的一点是其对新兴市场的关注程度。尽管遭遇持续放缓,但新兴市场仍占2010年至2014年全球增长的60%,按照全球购买力平价(PPP)衡量,新兴市场去年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超过57%。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2015年和2016年,新兴市场的增速将是发达国家的两倍。那么,要对全球增长做出可信预测,就有必要看懂新兴市场;而要对新兴市场做出可信预测,我们必须看懂中国,因为中国在全球经济中的比重很大。中国经济的平稳转型和放缓是其他所有地区继续稳定扩张的先决条件。尽管中国让全球市场措手不及的能力不应被低估,但去年超过预期的增速放缓,减弱了对推动经济从过度投资转向国内消费的热情。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和房地产领域的投资再次增长,对不具盈利能力的基础产业的投资也是如此。货币政策也被放松,短期而言起到了良好效果,但进一步的浪费性资源错配会在以后造成代价。如今发达经济体也在付出代价,因为对全球已遭遇产能过剩的行业的投资将压缩回报率,从而阻碍投资。
摘自2016年01月18日《中国金融网》
F830.45
A
1002-2341(2016)01-0138-03
2015-11-12
程垚(1984-),女,黑龙江大庆人,科员,助理会计师,主要从事外汇业务管理方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