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郡(府)古籍方志中的音乐史料的整理与研究*
2016-02-04王艳
王 艳
桂林郡(府)古籍方志中的音乐史料的整理与研究*
王 艳
(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2)
摘 要:广西桂林郡音乐历史悠久,并有大量音乐史料存于地方志等文献资料中,涉及各个朝代音乐文化与民俗活动之发展,对这些史料进行剖析,研究朝代更替间音乐文化的历史变迁,有助于更为全面的理解广西地区的音乐发展史。
关键词:桂林郡;地方志;音乐民俗;音乐文化
志,记也;方志者,乃记地方之史也,为一方古今之总览。地方志,简称“方志”,是一种综合记载某一行政区域内自然情况、人文景观、社会风貌等各内容的文献体裁。
地方志,自秦汉至元代持续稳步发展,成为一地政治、文化、经济发展的重要记录载体,为各朝执政者、地方统治官吏了解民情、加强地方统治所重用的参考资料。地方志记载一地山川地形、人物风俗之概况,不涉及其他地域,具有明显的地域规划,这种因地而异、各具特色的资料形式形成了地方志最为凸显的特征,即地方性。其中所记载的内容囊括了地理山川、物产贡赋、风俗祠祀、文人志士等,为后世留下了众多正史中未曾录入的社会信息,尤以各地风俗民情、节日旧习为重,此类风俗民情之文是其他官修著作中极为少见的,是了解一地风俗文化的重要历史见证。另外,地方志的编修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这决定了地方志的内容是处于一个不断被补充、不断被续修的过程中。因为方志的编纂是一个区域内某一时期的历史概况之汇总,然历史的车轮总是在不断的前行,故而对于一地概况的不断补充与更新,成为续修方志的任务所在,也成为一种编纂制度,在历朝历代一直延续着。这种编纂方式决定了地方志具有连续性的特征。而在这连续发展之中,方志编修的时代背景对其所产生的影响尤为明显,不论是其内容本身所具备的时代特征,或是编修者自身处于时代之中所用的记录方式、记录语言等等,都被烙上了时代特征。如此一来,方志所具备的时代性也反映出了那个时代的精神风貌与时代气息,它与著作间的相互印证在不断的续修过程中得以体现,也正是续修方志过程中不断更新的时代性特征使方志的生命力愈加旺盛,一直延续至今。综上所述,可见地方志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文献资料,具有地方性、广泛性、连续性、时代性等特征。
桂林府是广西地区历史沿革久远的行政区域,在其留下的地方志及文人笔记等文献资料中全面展示了当地的社会生活,其中音乐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的桂林府区域尤为丰富,并渗透于当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折射出当时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发展概况,是研究桂林府历史的另一视角。清代作为地方志这一文献体裁发展最为昌盛的一个时期,留存了很多的地方志史料,为各区域研究清代历史文化发展传承下了许多珍贵的资料,广西地区也不例外。而民国为封建王朝结束统治后的一个过渡时期,大量的意识理念、文化形态在此时受到了巨大的撞击,既有“承上”的历史传承,亦有“启下”的风俗变更,这些均在桂林府所存留的地方志音乐史料中有所体现。
在清一代,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地区经济实力不断提高,这为群众参与各类音乐活动奠定了一定的社会基础,此时的桂林郡地区,从以往“以乐娱神”的方式逐渐发展为“以乐娱人”,在民俗活动中,更多的音乐形式得以展现。而在民国时期,此种喜爱“以戏酬神”的音乐民俗亦没有发生改变,如民国《武鸣县志》中记载有“乡俗尚演戏酬神,虽费资财亦不顾惜”①,人们开始有更多的资金与时间投入音乐实践与社会活动之中,这些活动为我们展现了当时的音乐形式,亦展现出桂林郡当时的音乐发展水平
清代光绪年间记载有“岭南嫁女之夕,新人盛饰庙坐,女伴亦盛饰夹辅之,迭相歌和,含情凄惋,各致殷勤,名曰‘送老’,言将别年少之伴,送至偕老也。其歌,皆临机自撰,不肯蹈袭,其闻乃有绝佳者”②,在婚礼这种仪式活动中的音乐,较多运用的是民歌对唱、传唱的形式,并多来自于歌唱者自身的即兴创作;而在民俗活动中,由于参加人数的增长,鼓乐、舞蹈等多人参与的音乐形式则更为符合民俗活动所需要的热闹氛围,如清光绪年间《临桂县志》中记载的“桂林竞渡,舟长十余丈,左右衣白数人,右麾长袖为郎当舞,中扮古今名将,各执利兵,傍置弓弩,遇仇敌不返,兵胜则枭而悬之,铙歌合舞。十年一大会,五年一小会,遇甲戊年为之,有司毫不敢诘”③,其中不仅运用了乐、舞结合的表现形式,更多的突出的是“扮古今名将”此种“角色扮演”,这说明了长期活动于社会活动中的戏剧艺术对民俗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在民国时期,上述清代的桂林郡各种习俗亦有所呈现,特别是在此时的婚礼举办过程,音乐亦运用其中,民国《灵川县志》记载有“次日,男家以舆仗鼓吹迎亲”、“次早,新妇装见舅姑奉茶水,婿偕新妇至女家拜其父母,谓之‘回门’(婿先日往者则妇独回),女家鼓吹迎贺”④,其中就在迎亲、回门等婚礼进程中广泛采用了鼓吹乐此种符合婚礼气氛的音乐形式,并且在各种风俗活动、祭祀活动中都仍旧存有歌曲、鼓吹、戏曲等多种音乐形式,如在每年六月间“令道巫祝神祈苗,奉神幡巡行各陇社,吹笛叠鼓以随之。近日此举渐废”;八月间“十五日为“中秋节”,陈瓜果、烧柚香以祀月。一、五两区有迎神赛社之庆会,优巫歌舞,击缶侑神,戚友借以欢聚”;十一月间“五区有还愿之俗,用道巫祝神,略如设醮,别以优人演神调魈”⑤。
在礼仪活动之外,地方志中还广泛记载有桂林郡各县中各具特色的的岁时风俗,如清代嘉庆年间桂林郡全州地区有正月里“悬灯于庭,乡市各作龙灯,往来以为戏,为龙者,龙属木,所以达少阳之气也。又,或以童子扮走马,好女联臂踏歌,多采茶歌,俗谓‘逻灯’”⑥等庆祝元宵的活动,其中运用了茶歌等音乐形式;在民国是全县地区则仍旧保持有“闹元宵”的活动,“‘元宵’张灯,裁缯剪纸扎、鱼龙、花鸟以为戏。以童子扮好女联臂歌采茶,笙箫鼓乐前导,在城者遍游街市,在乡者遍游邻村,邻村必备酒食、烛爆以迎之,谓之‘闹元宵’”⑦,在这时期的闹元宵活动中,仍然运用着采茶歌这种清代元宵活动中采用的音乐形式,并且增添了“鼓乐前导”,丰富了活动的音乐色彩,对清代的民俗音乐形式做出了一定的发展。
此外,除去各地区礼仪、民俗等各类活动中所运用的音乐形式从纵向层面展现出的自清代至民国的变化发展以外,从横向的历史发展看来,桂林郡各地区间也出现有共通的音乐活动,如上述的《临桂县志》中记载的“桂林竞渡,舟长十余丈,左右衣白数人,右麾长袖为郎当舞,中扮古今名将,各执利兵,傍置弓弩,遇仇敌不返,兵胜则枭而悬之,铙歌合舞。十年一大会,五年一小会,遇甲戊年为之,有司毫不敢诘”⑧,其中运用了乐、舞结合的表现形式,在全县的民俗活动中也存有“此半月间,多竞渡戏。近江处龙舟甚盛,鼓锣爆竹喧闹聒耳,云避瘟疫。两岸士女,观者如云”⑨此类竞渡活动,其中亦运用了鼓、锣等营造喧闹气氛的鼓吹乐形式。
纵观桂林郡地方志中所存留的音乐史料来看,自清代至民国,在历史的进程来看,封建王朝的覆灭带来了新时期的到来,从执政者、历史时期等方面来看,清代与民国所属的根本性质产生了巨大的改变,但是对于民俗活动、礼仪活动以及其中所运用的音乐形式,乃至社会意识形态来看,清代与民国两个时期间仍具有了很多的相同之处,这体现在历史时期、历史事件、朝代更替等绝对性的历史性划分以外,音乐活动所展现出了是一种与之不同的社会意识上的区分方式。从音乐史料中分析出的这种社会活动、社会意识上的延续性,也体现出区域历史在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出现意识形态上的相连,这不仅对研究音乐历史文化的发展具有促进意义,更为深入研究广西地区区域文化的发展提供另一视角。
注释:
① 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12月北京第一版,《武鸣县志》(十卷,民国四年铅印本),第890页。
② 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12月北京第一版,《临桂县志》(三十二卷,清光绪三十一年修纂,一九六三年桂林市档案馆石印本),第990页。
③ 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12月北京第一版,《临桂县志》(三十二卷,清光绪三十一年修纂,一九六三年桂林市档案馆石印本),第991页。
④ 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12月北京第一版,《灵川县志》(十四卷,民国十八年石印本),第992页。
⑤ 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12月北京第一版,《灵川县志》(十四卷,民国十八年石印本),第994页。
⑥ 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12月北京第一版,《全州志》(十二卷,清嘉庆四年刻本),第996页。
⑦ 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12月北京第一版,《全县志》(十三编,民国三十一年铅印本),第1000页。
⑧ 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12月北京第一版,《临桂县志》(三十二卷,清光绪三十一年修纂,一九六三年桂林市档案馆石印本),第991页。
⑨ 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12月北京第一版,《全县志》(十三编,民国三十一年铅印本),第1000页。
*基金项目:2015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桂林郡(府)古籍方志、文人笔记中的音乐史料的整理与研究》(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阶段性研究成果(YCSW201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