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能源与气候治理视野下的G20*
2016-02-04潜旭明
潜旭明
全球能源与气候治理视野下的G20*
潜旭明
能源安全;能源气候治理;治理机制;G20峰会
在全球化时代,能源安全由单纯的能源供应安全向能源价格、环境和气候变化等问题拓展,全球能源气候问题需要通过全球治理的方法加以解决。近年来,在G20体系框架下已建立和完善全球性的能源气候治理机制,G20成为全球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中心和全球性能源与气候治理中心。中国是G20机制和全球能源气候治理的重要利益攸关方和参与者。依托G20框架,中国建立各种层次的能源对话渠道,为全球能源治理奠定坚实的基础。2016年,中国正式接棒G20峰会的主办权,领衔全球治理的顶层设计,在全球能源气候治理中有所作为。
一、全球能源气候安全与治理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物资,是发展国民经济、促进社会稳定的基本支撑。在现代工业社会,能源安全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等重大问题,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一旦能源不足或者中断,会对经济体系和国防体系产生严重的冲击。
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能源的消费也不断增加,世界能源格局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石油超过煤炭成为一次能源消费中的主导能源。1973年的石油危机及其引发的经济危机使能源安全的重要性凸显。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及全球能源体系安全的扩展,能源安全呈现出全球性和关联性等特点,能源安全的内涵和外延也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由单一性向综合性转变,由单纯的能源供应安全向能源价格、环境和气候变化等问题拓展。
能源安全通常包括四个方面的要素:可获得性、可靠性、可承担性和可持续性。
可获得性:可获得性要求存在一个能源市场,买卖双方通过能源市场交易能源的产品及服务。在能源市场中,各方利益得到满足是能源安全的先决条件,能源市场需要有能源资源、资本投入、有效的技术、适当的法律框架等。这些内容使“可获得性”十分明确、清楚。[1](P123)有些资源比较充裕,但是由于技术的原因,在市场上买不到。例如,可燃冰是甲烷与水在高压低温状态下形成的一种冰状的结晶物质,如果技术达到一定的水平,突破开采瓶颈,在成本较低的条件下实施商业化利用,那么可燃冰就有可能成为一种新型能源。
可靠性:能源是确保国民经济健康稳定运行的基础物资,如果发生能源供应中断,会造成工厂停工,医院照明、家庭供暖等都受到影响。可靠性就是采取措施防止能源供应的中断。从某种程度来说,能源的可靠性与人们生命攸关。提升能源可靠性的措施主要有:(1)能源品种的多样化;(2)能源来源的多元化;(3)提升能源网络的储备能力,如石油管道、发电站、能源运输体系等;(4)压缩能源需求;(5)建立能源战略储备;(6)及时了解市场信息。[1](P125-126)
可承担性:买不起能源也就无法使用能源。能源安全的可承担性指的不仅仅是能源价格对可支配收入而言的高低问题,还涉及能源价格波动的问题。能源价格的波动会引起严重的国家社会和经济方面的问题,造成经济困难。消费者就会采取措施应对预期之外的财政负担,情况严重会导致政局的不稳。
可持续性: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化石能源的大规模使用造成的气候和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关注,因而能源安全更加注重发展的可持续性。在能源使用过程中如果没有考虑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采用先进能源技术及实践中会恶化地球环境,地球环境的恶化反过来也会影响能源系统。
能源安全是一个国家经济安全的主要领域,能源价格的上涨会导致工业生产成本增加、原材料短缺,进而引发通货膨胀,经济衰退。能源安全状况直接影响到环境安全、可持续发展和整个社会稳定。能源的使用过程中排放的气体会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大气环境质量下降、产生酸雨、污染环境,造成一系列问题。
在全球化的时代,能源安全问题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能源安全的影响和威胁是跨国界的,能源生产国政局动荡、地缘政治、能源投机等因素影响全球能源价格等的走向,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摆脱世界市场和其他国家的影响而单独保证能源安全。能源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也是跨国界的,以酸雨为例,西北欧和中欧国家排放的SO2有相当一部分扩散到其他国家,使欧洲成为世界上一大酸雨区。解决全球能源气候问题需要国际社会通力合作,通过全球治理的方法加以解决。没有国际的合作,各国政府就无法实现其治理目标,适应性良好的全球能源气候治理对于各国政府来讲非常重要。
全球能源气候治理是指国际关系行为体通过具有国际法效力、共同遵循的国际规则或制度解决全球能源气候问题的行为方式。具体来说,就是指各种国际关系行为体通过合作与政策协调,基于共同缔造的规范、规则和制度,解决世界共同面临的一系列共同能源气候问题。目前在国际上较为成熟的能源气候治理机制主要有: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国际能源署(IEA)、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OECD)、八国首脑会议(G8)、欧洲能源宪章(EC)、清洁能源部长会议(CEM)、上海合作组织(SCO)、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国际能源论坛(IEF)、二十国集团(G20)等。当前的全球能源气候治理架构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没有建立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的有效对话、无法代表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无法应对能源供应多极化带来的新风险、无法满足多元化治理目标。全球能源气候治理机制需要通过新建、完善、升级等方式,建立适应现在和未来全球能源气候发展趋势的新兴治理秩序,以满足全球能源气候治理的目标。
二、G20框架下的能源气候治理机制
G20创立于1999年,逐渐发展成为治理各类全球经济事务的国际组织。随着2008年峰会的召开,G20已从国内政府管理、协商和方针制定逐渐转向强有力的决策、承诺的兑现和全球治理的整体发展。经过十几年时间的发展,G20成为不断扩大的全球治理网络的中心,成员国也在其他国际组织的峰会或部长级会议上会晤,为他们提供相互沟通、交换意见、集团决策的机会。由于G20在成员国内部受到重视,各成员国政府在不同级别层面积极参与全球治理,G20已成为全球体系的核心,并具有有效性与合法性。[2](P20、22)
G20既包括能源生产大国沙特阿拉伯、美国、俄罗斯和加拿大,又包括主要的能源消费大国中国、印度、日本、韩国,以及一些能源过境国,在世界能源体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同时,G20国家也是国际气候治理的主要行为体,其成员包括世界上几个主要温室气体排放大国,G20已发展成为全球能源气候治理网络的中心,在全球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G20框架下的能源气候治理机制从初创到成熟主要经历三个阶段:G20在能源气候治理方面达成一系列共识,能源气候治理成为G20峰会核心议题之一,G20逐渐成为全球能源气候治理的重要平台。
第一阶段:G20在能源气候治理方面达成一系列共识。
G20成立初期,其关注的重点为全球经济治理问题,经过多年的发展,G20逐渐把能源气候治理作为其主要议题之一。
2004年柏林召开的第六次部长会议发表公报指出,由于油价不稳,外部持续的不平衡以及地缘政治因素,许多国家经济面临下行的风险。会议呼吁石油生产国和消费国通过合作来确保能源安全,通过增加投资来扩大石油产能、加强石油市场的透明度、提高能源的效率、扩大使用替代能源,以维持国际油价的稳定、保持国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3]
2005年的香河会议关注的重点为石油价格对国际经济的影响,鼓励石油生产国和消费国通过国际能源论坛加强对话,加强合作,增加投资、扩大石油生产和提炼的能力。通过增加石油市场的透明度来提升市场的效率,注重节约及提高能源的效率,采用新的能源技术、发展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削减对能源产品的补贴。[4]
2006年墨尔本会议将关注能源的范围扩大,议题涉及能源价格、能源补贴改革、长期资源安全、能源和气候变化政策之间的联系等。会议公报认为提高经济的可持续性、实现减贫目标、扩大能源供给与提高效率,首要的前提是进一步改革能源补贴问题。能源气候治理需要有效的国际政策框架和行动、运作良好的市场,能支持投资、创新、效率和新技术,鼓励使用替代和可再生能源,使知识和资源跨越国界进行流动。主张加强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对话,与全球商界领袖合作商讨如何加强能源和矿产市场。[5]
2007年科雷曼德会议将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安全和保护主义等议题作为重点。讨论了商品周期、金融稳定以及近期能源市场发展等一系列问题。认为功能良好的市场会促进投资增加供给、发展新技术提高效率、鼓励采用经济高效的可再生能源、允许知识和资源跨国界流动,鼓励和加强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的对话等。[6]
第二阶段:能源气候治理成为G20峰会核心议题之一。
2008年G20峰会以来,能源气候议题已经被大量纳入G20决议中,G20 参与全球能源气候治理的意愿不断增强,能源气候治理成为峰会核心议题之一,G20对能源气候类的承诺也不断增加。
2009年美国匹兹堡峰会提出定期公布完整、准确和及时的石油生产、消费、炼化和库存水平数据,提高能源市场透明度和市场稳定性。加强石油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对话,改善对市场基本因素的理解,包括供求趋势、价格波动等。完善对石油期货市场的机构性监管力度,执行国际证券事务监管委员会组织(IOSCO)关于商品期货市场的建议。承诺推动对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的投资,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下决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7]
2011年11月举行的戛纳峰会决定提高能源市场的效能和透明度,改善“联合机构数据倡议”(JODI)石油和天然气数据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呼吁能源供求双方继续就石油、天然气、煤炭的短期和长期展望与预测进行对话。将大宗商品衍生品问题作为金融监管改革议程,主张赋予市场监管机构有效的干预权利,除了设定事前头寸限制等能力,市场监管机构应拥有和利用正式的头寸管理能力。在气候治理方面,G20致力于南非德班“气候变化大会”的成功,呼吁贯彻坎昆会议在各谈判领域取得进一步进展。[8]
第三阶段:G20逐渐成为全球能源气候治理的重要平台。
G20逐渐走向前台,规格逐步提高,能源气候治理机制不断完善。2013年圣彼得堡峰会将能源及气候变化列为主要议题之一,提出通过发展绿色能源、加强清洁能源技术的研发来提升能源安全。通过多边合作提升能源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重申致力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欢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十八次缔约方大会的成果。支持启动绿色气候基金。欢迎二十国集团气候变化融资研究小组根据UNFCCC的目标、条款和原则,起草的关于二十国集团成员有效调动气候资金的报告。[9]
2014年布里斯班峰会把加强能源合作作为G20的工作重点,认为强劲并具抗风险的能源市场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提高能效有助于提高能源可及性和能源安全,降低企业经营和家庭生活成本。峰会在改善汽车、网络设备、建筑业、加工业、发电能效和排放方面以及能效融资领域自愿合作行动计划达成共识。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商定的成果,支持可持续发展、经济增长,稳定商业和投资环境。[10]
2015年安塔利亚峰会推进了能源治理工作机制的发展,确立能源部长会议机制并使之制度化。峰会核准了《G20能源合作原则》,确定了加强能源合作为G20的工作重点。就关于能效方面自愿合作的行动计划达成一致,包括改善汽车及网络设备能效和排放方面采取新措施,在建筑业、加工、发电以及能效融资领域的合作。在气候变化方面,重申《利马气候行动倡议》设定的目标,确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基础地位,决心在此框架下达成具有约束力的重大成果,共同确保巴黎大会与协议的成功,重申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各自能力原则等。[11]
在G20体系框架下,已建立起与能源相关的工作组、能源部长会议等机制,各成员国定期聚在一起,共同商讨能源安全、能源市场、能源运输通道、气候变化等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全球性的能源气候治理机制。G20逐渐成为全球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中心,并最终发展成为一个全球性能源与气候治理中心。
1.G20建立和完善能源气候治理机制。
G20已经陆续设立了几个与能源与气候问题相关的工作组:“强劲、平衡和可持续增长”框架工作组、投资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能源可持续发展工作组。G20发起了全球海洋环境保护倡议,启动了全球海洋环境保护网站。布里斯班峰会确定将加强能源合作作为一个优先选项,并加强了能源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的作用,将其作为一个定期论坛,以便G20高级官员筹备和协调能源议程。2015年10月,首届G20能源部长会议在伊斯坦布尔召开,重点关注能源获取、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能源投资等问题,强调包容性合作,携手应对未来的能源挑战。这次能源部长会议上G20为携手应对能源挑战,明确将推动从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变。承诺加大能源基建特别是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力度。[12]这标志着G20有能力有意愿在全球能源气候治理方面发挥领导作用。
2.G20成为全球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中心。
能源运输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加以保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制度、执行机构和社会规范共同发展。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是G20成员国共同关注的问题,2010年的《首尔发展共识》将基础设施列为九大措施支柱之首,在2011年布里斯班峰会上,G20领导人承诺在2030年之前增加全球基础设施支出至少2万亿美元,为支持这一承诺,G20成立了全球基础设施计划(DII)和全球基础设施中心(GIH)。2015年轮值主席国土耳其也将基础设施发展作为驱动可持续和全面增长的主要因素。[13](P324)
3.G20形成一个全球性能源与气候治理中心。
G20利用其成员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依托其作为布雷顿森林体系一部分的优势,与诸多能源国际组织频繁互动,逐渐形成了一个不断扩大的能源与气候治理中心,为全球能源治理提供便利。这些国际组织主要包括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能源署、欧佩克、国际能源论坛等组织。
在多伦多峰会上,国际能源署、经合组织和石油输出国组织和世界银行提交了能源补贴报告,各国财长、央行行长和能源部长提交了逐步取消化石燃料补贴的时间表及其采取的相关措施。[14]首尔峰会审议了国际能源署、世界银行和经合组织起草的报告,要求国际能源论坛、国际能源署和石油输出国组织报告如何采取具体步骤以提高“联合石油数据倡议”数据库质量、及时性和可靠性,研究石油价格报告机构如何评估石油现货市场价格及其对石油市场透明度和运作的影响。[15]戛纳峰会对国际能源论坛召开的关于石油市场短、中及长期前景的利雅得研讨会表示欢迎,要求这些会议每年举行,并要求国际能源论坛、国际能源署和石油输出国组织发布联合公报及主要成果报告。欢迎国际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经合组织和世界银行关于化石燃料和其他能源支持措施的联合报告,并要求财长和其他有关官员推进有关改革并作出汇报。[16]2015年墨西哥的财长会议讨论了国际能源署、国际能源论坛和石油输出国组织提交的关于国际天然气和煤炭市场透明度的报告。[17]圣彼得堡峰会要求国际能源论坛提交关于采取实际行动增强国际天然气和煤炭市场透明度的进展报告。[9]布里斯班峰会批准了《G20能源合作原则》,要求召开能源部长会议报告关于推进能源合作进展的选项。
三、中国参与G20能源气候治理
中国是G20机制和全球能源气候治理的重要利益攸关方,是G20全球治理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参与者。2005年11月,第七届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由中国主办,就国际货币基金话语权和投票权的改革首次达成协议。中国与金砖国家和其他G20伙伴国的协作互让促使各方在2010年首尔峰会第二阶段达成协议。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能源消费国和第一大石油进口国,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中国在G20的话语权进一步得到提升,在全球能源气候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014年布里斯班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等问题。[18]G20为中国参与全球能源气候治理的对话与合作提供了平台。依托G20框架,中国建立各种层次的能源对话渠道,在峰会内外不断地沟通和磋商,在全球能源气候治理中有所作为,发出中国的声音。
1.加强与金砖国家的合作。
金砖国家(中国、俄罗斯、印度、南非、巴西)均为G20成员,面临的挑战也大致相似,成为中国在G20中提升话语权的战略依托。金砖国家已经在能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问题上达成一系列共识,并决定加快研究和实施多边能源合作的执行措施,在金砖国家框架下开展多边能源合作。[19]在金砖国家的共同努力下,成立了金砖国家银行、金砖国家基金,为成员国乃至全球的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了重要的平台。
2.拓展与欧盟的能源气候合作。
同为G20成员,中国和欧洲都希望在G20框架内加强能源与气候合作。2013年,中欧联合发布《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在能源方面,中欧重点加强全球能源安全合作,实施中欧能源合作路线图,推动双方在能源立法、政策和标准制定、低碳能源技术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参加中欧清洁能源中心企业联盟,并开展试点项目合作。[20]在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方面,中欧合作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政策框架,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绿色产业合作。通过开展中欧碳排放交易能力建设合作项目,运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加强中欧在低碳城镇等领域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务实合作,开发低碳技术以推动可再生能源广泛利用,从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和相关排放。[20]
3.深化中美能源与气候对话。
中美是G20运转的经济引擎,G20是深化中美合作的重要渠道。中美在G20框架内的合作,对于全球能源气候治理结构和走向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2009年4月,中美两国元首在伦敦G20峰会期间举行会晤,决定建立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2009年7月举行首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到目前为止一共举办了七轮,能源与气候领域合作是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重要议题,中美在第四至第六轮战略与经济对话中集中探讨了能源与气候变化问题,为达成《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铺平道路,第六轮和第七轮战略与经济对话还专门举办“气候变化问题特别联合会议”,介绍中美双方在能源与气候变化方面取得的进展,探讨两国在汽车减排、智能电网、碳捕捉等领域的合作。
4.加强与G20以外国际能源组织的合作。
G20 建立了开放式的交流机制,邀请相关国际机构参与对话与咨询,巧妙地把重要的国际能源与气候组织纳入一个协作网络。与重要的国际能源气候组织在G20机制内外深化对话与合作,形成全球能源气候治理的框架。中国通过加强与G20以外国际能源组织的合作,拓宽了中国参与能源气候治理的参与渠道,丰富了能源气候治理的合作对象和合作领域。[21]
近年来,中国的能源气候治理话语权得到进一步提升,G20为中国处理全球能源气候治理提供了机遇与平台,有利于中国提高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影响力。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 和新开发银行(NDB)的设立,中国在全球能源气候治理的影响力不断加大。
2016年,中国正式接棒G20峰会的主办权,领衔全球治理的顶层设计,这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迈上的一个新台阶,2016演绎全球能源气候治理的“中国时刻”。2016年3月,习近平主席与奥巴马总统发表第三份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宣布中美将共同推动《巴黎协定》的全面实施,鼓励敦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缔约方采取同样行动,使《巴黎协定》尽早生效。4月,G20第二次协调人会议在广州举行,中国成功推动二十国集团协调人会议首次发表气候变化问题主席声明。6月,G20能源部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以“构建低碳、智能、共享的能源未来”为主题,围绕国际能源发展的机遇与挑战、能源技术与创新、能源可及性的需求和政策现状等多项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形成4项成果,包括主文件《2016年G20能源部长会议北京公报》和《加强亚太地区能源可及性:关键挑战与G20自愿合作行动计划》、《G20可再生能源自愿行动计划》和《G20能效引领计划》三个附属文件。会议的召开为我国深入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引领国际能源发展方向、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等提供重要契机。[22]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中国在2016年担任轮值国期间,根据自己的国情和发展重点,在全球能源气候治理中有所作为,丰富和完善G20能源合作机制,打造全球能源治理的开放平台,推动建立互利共赢、开放包容、公平有序的新型能源治理体系。[22]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1.加大对能源基础设施投资。
国际能源市场由于技术创新、经济、人口和政治力量的改变而飞速的发生变化,能源基础设施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议题。[23](P434)过去20年,中国一直注重改善实体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能源交通运输网络和电力网络。近年来,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积极参与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显示了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融资领域的领导力。中国在担任G20轮值国期间,通过更加标准化的协议,加强监管机制以及确保良好的争端解决机制,进一步争取在基础设施方面构建更好的市场结构,促进公私伙伴关系的发展,使投资者能够大胆投资和发展联合基础设施项目。推动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构建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非欧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加强能源资源和产业链合作,积极参与沿线重要港口建设与经营,推动共建临港产业集聚区,畅通海上贸易通道。推进公路铁路水运及航空多式联运,构建国际物流大通道,加强重要通道、口岸基础设施建设。[24]共同维护国际能源通道安全,提升区域经济发展和能源服务水平。
2.绿色发展和气候治理。
气候治理是绿色发展的关键组成部分,中国逐渐接受G20在发展和能源安全领域的行动,包括逐步取消化石燃料补贴、提高能源效率和气候融资。在2012年墨西哥峰会上中国同意优先考虑绿色增长理念。2014年11月,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承诺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到达峰值。要控制排放,需要大量的投资。G20可以在以下三方面作出努力:(1)促进气候融资,通过对融资方式进行改革,在决策机制中加入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因素,通过制定明确可信的政策来有效调动民间融资。利用新的基础设施投资中心和银行确保创建绿色基础设施,将中国“一带一路”打造成绿色丝绸之路。(2)评估《布里斯班行动计划》承诺中的绿色发展程度与对气候变化控制所做出的贡献,要求迅速实施效果最好的承诺,同时纠正其他做法。(3)确保完成2009年G20关于逐步取消化石燃料补贴的承诺,并将其扩大到其他领域。[13](P269)
3.推动清洁能源技术研发。
G20国家探讨在应对气候变化研发活动中进行合作,采取共同合作型解决方案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对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的投资,对发展中国家清洁能源技术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建立清洁能源联合研究机构,通过联合攻关,研发清洁能源技术。打造能源产能合作的发展平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使能源供应多元化,改善能源气候安全,实现低碳发展。
4.发展绿色环保产业。
G20成员国通过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完善政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推行绿色标识、认证制度。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产业体系。[24]
5.对未来能源治理提出明确规划。
协调成员国能源部长就落实G20能源原则进行协商,将土耳其担任轮值主席国期间的协商进一步推向纵深。包括与国际重要能源气候组织的关系,如国际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国际能源论坛、清洁能源部长会议以及其他致力于能源政策和技术的国际组织。促进全球多边能源气候治理机制的完善。加强各个层面治理机制的合作,在国际层面,加强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二十国集团的合作;在跨区域层面,加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七国集团、金砖国家、国际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与二十国集团的合作;在区域层面,加强欧盟、上海合作组织、北美自贸区与二十国集团的合作。在一个多层次全球能源气候治理体系中,重点推动二十国集团成为治理的主要平台,力争提升其权威性和执行力度。[13](P343)充分发挥二十国集团涵盖面广、代表性强的特点,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实现世界能源包容发展,打造能源发展交流的沟通平台。
[1] Carlos Pascual, Jonathan Elkind. Energy Security: Economics, Politics, Strategies and implications[M]. Washington D.C.: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2010.
[2] 约翰·J·柯顿. 二十国集团和全球治理[M].郭树勇等译.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5.
[3] G20-Communiqué[R]. Meeting of Finance Ministers and Central Bank Governors Berlin, 20-21 November 2004.
[4] G20-Communiqué[R]. Meeting of Finance Ministers and Central Bank Governors,Xiang- he, Hebei, China, October 15-16, 2005.
[5] G20-Communiqué[R]. Meeting of Ministers and Governors in Melbourne, 18-19 Novem-ber 2006.
[6] G20-Communiqué[R]. Meeting of Ministers and Governors in Kleinmond, South Africa, 17-18 November 2007.
[7] G20 Leaders Statement: The Pittsburgh Summit[R]. Pittsburgh, September 24-25, 2009.
[8] G20-Communiqué: G20 Leaders Summit[R]. Cannes, November 4, 2011.
[9] G20 Leaders’ Declaration[R]. St Petersburg, September 6, 2013.
[10] G20 Leaders’ Communiqué[R]. Brisbane, November 16, 2014.
[11] G20 Leaders’ Communiqué[R]. Antalya, Turkey, November 16, 2015.
[12] 2015年全球能源大事盘点[N].中国国土资源报,2016-01-09.
[13]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研究院. G20智库蓝皮书2015-2016[M]. 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
[14] The G20 Toronto Summit Declaration[R].Toronto, June 27, 2010.
[15] The G20 Seoul Summit Leaders’ Declaration [R].November 11-12, 2010.
[16] Cannes Summit Final Declaration—Building Our Common Future: Renewed Collective Action for the Benefit of All [R]. Draft of November 4, Cannes, November 4, 2011.
[17] Communiqué of Meeting of G20 Finance Ministers and Central Bank Governors[R]. Mexico City, November 5, 2012.
[18] 习近平出席G20峰会强调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创新发展方式,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效应 推动世界经济向可持续增长转变[N].解放日报,2014-11-16.
[19] 赵庆寺.金砖国家与全球能源治理:角色、责任与路径[J].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4,(1).
[20] 第十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发表《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N].人民日报, 2013-11-24.
[21] 赵庆寺. 中国参与 G20 全球能源治理的策略选择[J].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5,( 6).
[22] 于欢,仝晓波. G20能源部长会议达成多项共识形成4项成果,凸显8大亮点[N]. 中国能源报,2016-07-04.
[23]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研究院.2016G20与中国[M].北京:中信出版集团, 2016.
[24] 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N].解放日报,2016-03-18.
[责任编辑 刘蔚然]
①
②
G20 in the Vision of Global Energy and Climate Governance
Qian Xuming
(Middle East Studies Institute,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83)
energy security; energy and climate governance; governance mechanism; G20 summit
In the era of globalization, the global energy and climate issues need to be solved through the method of global governance. In recent years, the global energy and climate governance mechanism has been established in the framework of the G20. G20 becomes the global energy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center and global energy and climate management center. China is an important stakeholder and participant in the G20 mechanism and global energy and climate governance. In 2016, China hosts the G20 summit, which gives China an opportunity to lead the top-level design of global governance. China should play a bigger role in the global energy and climate governance.
*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美国的国际能源战略的变迁与中美能源博弈研究”(项目号:12CGJ009)和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自选项目“中国—中东能源合作研究”(项目号:2012JDZDSZX001)阶段性成果。
潜旭明,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副研究员(上海 2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