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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结构史之我见

2016-02-03

北方音乐 2016年20期
关键词:豪斯音乐史达尔

周 珊

(江西师范大学,江西 南昌 330029)

音乐结构史之我见

周 珊

(江西师范大学,江西 南昌 330029)

自20世纪以来,西方史学的各个领域都开始受到结构史理论的广泛影响。德国著名音乐家卡尔·达尔豪斯(Carl Dahlhaus,1928-1989)在他的《音乐史学原理》一书中对音乐及其历史进行了哲学反思并对音乐史学方法展开了全面探讨,其主要观点是:“音乐结构史”理念应当成为我们研究与写作音乐历史最理想的方法。基于达尔豪斯的音乐史学观念以及国内外对于音乐结构史方法的研究可以得知,音乐结构史在音乐史学领域中具有的强大生命力。本文将以这些音乐家的理论为基础,并结合自身的学习与理解,对音乐结构史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希望能够实现对音乐结构史更深刻的认识。

结构史;音乐结构史;音乐史学方法

引言

“音乐结构史受20世纪30年代以来法国年鉴学派(the Annales school)倡导的史学社会科学化、60年代科学结构史的启迪,经前东德音乐学家克内普勒的音乐史社会学化的初步尝试,最终由达尔豪斯领导的西德音乐学家小组整体实施于西方音乐史”[1]。于是,一种顺应当今多角度、跨学科的学术趋势的研究方式开始进入人们的思维,引发思考与反响。仔细阅读达尔豪斯著述的《音乐史学原理》,认识到音乐史写作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即艺术与历史的矛盾,对于如何调解这一矛盾,作者给出了比较有希望的方向——音乐结构史研究方法。因此,笔者认为要想更全面更深刻的学习与理解音乐及其历史,对于音乐结构史这一研究方法的理论意义以及它的实践经验,值得深入探究。

首先,笔者将粗略总结国外研究状况:在2001版《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的“达尔豪斯”词条中有“历史方法”一节,其作者J·B·ROBINSON主要指出了达尔豪斯音乐史方法的特点及其反响;德国在2008年举办的题为“卡尔·达尔豪斯与音乐学:著述、影响与现实性”的研讨会,探讨了达尔豪斯的学术地位,审视和评价其学术思想,并展示了近20年来新的研究成果,由此反映达尔豪斯史学观念的启示与当今学者在研究策略上的继承与创新;接着,2012年在慕尼黑音乐与戏剧学院召开“卡尔·达尔豪斯与音乐理论”研讨会,主要研讨了达尔豪斯在音乐(技术)理论方面的成果,由此证实了达尔豪斯的学术成果于当今音乐学术转向的重大意义;此外,恩里科福比尼的《西方音乐美学史》中介绍了达尔豪斯在音乐史学研究和编纂方面的成就等等。

而国内对于达尔豪斯史学理论的研究有:刘经树教授的文章《“摧毁‘乐圣’偶像,探究杰作真谛——评达尔豪斯的音乐史学原理”》,一方面称颂了达尔豪斯将系统音乐学的方法用于历史音乐学研究的独特理念,另一方面也指出了达尔豪斯未能将作品特征与时代美学思潮有效结合的缺陷;随着杨燕迪教授对《音乐史学原理》的译本的问世,国内对于研究达尔豪斯史学理论研究的论文也陆续出现,杨燕迪教授也曾撰写《论达尔豪斯音乐美学观的历史维度》与《音乐史写作:艺术与历史的调解》两篇文章来解读达尔豪斯为解决美学与历史关系的研究方法,即结构性音乐历史的方法;接着,刘经树教授的《“作品”、结构史、人的历史——达尔豪斯的音乐史编纂学》梳理了达尔豪斯在《音乐史学原理》中的理论问题,随后,他又写作了《系统就是历史——音乐结构史导论》一文,成为目前国内介绍音乐结构史最全面的一片著述,并有力的论证了系统音乐学将成为当代音乐学研究领域中不可取代的角色;另外有关达尔豪斯结构史方法的研究课题还有,高秦平的《结构史学方法与瓦格纳作品解释》,此文将音乐结构史的特点与作品研究相结合等等。

综上所述,对于达尔豪斯音乐史学观念的研究说明了这位学者在学术界的巨大成就,同时也反应了音乐结构史方法的创新性与适应性价值。因此,受种种启示,并结合自己的读书思考,在此对达尔豪斯的音乐结构史方法进行理论与应用分析,这对于我们接下来学习西方音乐史专业以及研究这门学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的主体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对结构史的概述,将其与其他方法论区别开来,并介绍结构史来源与发展历程,简单总结出音乐结构史的特点;第二部分根据《音乐史学原理》中,达尔豪斯对音乐结构史的论述,然后结合所阅读的相关文献以及自己的理解,对音乐结构史做出相应的阐述;第三部分对音乐结构史的特点及应用方面做出分析;最后总结了音乐结构史方法的价值与意义。

一、结构史

“1929年前后,由围绕在法国《年鉴》周边的史学家们提出了以结构思想,编纂法国社会史、文化史,结构主义开始深入史学”[2],真正确立结构主义的思想和方法是在20世纪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施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 ,1908-2009),他提出结构主义人类学理论,20世纪后半叶,在史学领域,学者们以结构性历史取代叙事性历史,主张史学与其他各学科的结合,使史学社会化、科学化。因此,结构史方法是将人类社会的历史视为一种结构,强调整体性研究,注重功能结构联系,运用共时性分析方法。德国音乐学家达尔豪斯将系统音乐学思维、结构主义思想融为一体,对音乐史学研究方法做出分析和展望,提出结构性的音乐历史,本文将其称之为音乐结构史。

二、音乐结构史

20世纪以来,随着结构史方法先后渗入各文化学科的领域,音乐史作为文化史的一部分,自然也受到结构史方法的影响,也应该将其作为音乐史写作方法中最为理想的方向之一。达尔豪斯明确的指出,“以往的音乐史大体上不外乎从作曲家、形式、体裁、以及民族的角度进行构思编写”,[3]那是因为作曲家对于历史的“创造”具有重要作用,音乐体裁的演化方式也是音乐历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民族精神也是某种音乐文化的象征。达尔豪斯并不否认这些所谓“事件历史”的重要性,并且认为这些“事件历史”是构成结构史的一部分。但是,基于精确的、“法则规律性”的学科声望以及“科层官僚型的世界”的现实,一些反传统的历史学家认为,纂写历史应该是强调个别事件和行为中暗含的功能联系,并挖掘和重组这些联系的深层结构,如此才能够真正去感知和研究那些事件的真实性。然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音乐美学对音乐史学的影响非常之大,在音乐美学中,音乐创作的重要性在于其审美本质。因此,事件历史与美学原则相结合的时候,促使了音乐结构史的进一步实现。在《音乐史学原理》中,达尔豪斯这样解释音乐结构史:“勾画机制或社会的角色作用,或是确定风格、创作的规范以及占优势地位的审美观念”。[4]

我所认识的音乐结构史是我们认识音乐史、研究音乐史、纂写音乐史的一种方法,它有别于传记史、风格史、文献史等传统的音乐写作方法。传记史是凭借“客观的”作曲家的生平事实来编纂音乐历史,这在实证主义的前提下,似乎足够合理,但是,传记史以事件(作曲家生平)作为解释作品的前提,作曲家成为一个先验的“我”,在作品形成之前便能谈论音乐的主体,这种先验论在美学上是成问题的,因为作品的存在既取决于音乐内部所表现的“作曲家的传记”,又受到音乐外部所推导的文字影响,例如贝多芬的《c小调钢琴奏鸣曲》(OP.13,悲怆),如果我们将附加标题“悲怆”与贝多芬受耳聋折磨的事件联系起来解读这首作品的话,我们就完全不能理解曲子主部主题中富有爆发力的音调,以及第二章中豁达宽广的旋律,也就是说会失去美学感知这一部分。这就是达尔豪斯所否定的:理解一部作品就是将它解释为传记文献。同样的道理,风格史、文献史、体裁史等传统写史方法突出的是“事件效果”与“因果效应”,在音乐史学中,它们面临这样危机,即历史性与艺术性的关系问题。达尔豪斯认为,结构性历史就是寻找各种复杂、平行、交错、甚至是对抗矛盾的体系与“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将个别的、具体的艺术作品结构与社会环境和思想语境放在同一个层面上来分析与探究。比如:贝多芬的《庄严弥撒曲》在1824年4月18日首演于圣彼得堡这样一个事实,涉及到个人的、体裁的、事件的,以及年代的、文化的、美学的体系,只有将这些体系的结构组合在一起考虑,这样的一个音乐历史事实才能够被真正地理解。因此,音乐结构史既维护了音乐作为一种“历史过程”的维度,又能够很好的体现音乐作为“审美艺术”的重要方面。

三、音乐结构史的特征与应用分析

(一)音乐结构史的特征分析

音乐结构史基于阿德勒所创导的系统音乐学理论。阿德勒把音乐学分为历史音乐学和系统音乐学,并认为历史音乐学是描写艺术的过程,而系统音乐学则是描述艺术的法则,在描述艺术过程的同时,更应该通过这些法则而达到音乐学最高理论水平,阿德勒主张两者的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因此,系统音乐学是音乐结构史形成的基础。

达尔豪斯将社会结构、美学观念、作曲技法这三个结构归纳为系统音乐学的中心,在社会结构中,音乐结构史描绘音乐是如何在各种演出机制的状况下实现的,例如18世纪的音乐摆脱教会和宫廷的束缚,在公共音乐会的机制下使得公众能够欣赏独立音乐;在美学领域里,音乐结构史会考虑在同一时期内不同作曲家的美学观念,比如19世纪的意大利与德国歌剧在审美上的特征;在作曲技术中,音乐结构史论述在“音乐逻辑”的概念里,如何运用动机、主题这些结构中的结构来保持音乐作曲的形式特征。“结构史的任务就是要论述这种关联,因为这种关联是系统的系统,而不是彼此并行或彼此交叉起作用的部分结构的单纯堆积”,[5]由此,音乐结构史通过事件支撑系统,通过理论体系和美学体系平衡了历史模式与体系建构。

范式是结构史的核心概念,而范式的特征是:一些范例在成就上摆脱科学活动中的其他竞争模式而吸引一批鉴定的拥护者,并且它们又可以重新组成下一批实践者留下学科中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音乐结构史便以演出机制、社会结构、美学观念、作曲技法规范中的范式入手,这些范式吸引了一群作曲家,同时支配了他们的创作思维。在结构史的观点中,范式会发生更改或是停止,但是,每一个下延的范式与上延的范式构成一种结构,而每一种范式又是在作曲家一开始的创作中就已经意识的理念。结构就是以“范式”论述历史。

如此说来,系统音乐学观念即是音乐结构史所遵循的范式之一。

结构史中另一个重要的范畴是相似物,相似物就是在不同的时间点上所产生的结构。许多的史学家,包括达尔豪斯都把音乐史时期框架内的相似物系统理解成为韦伯社会学的“理想类型”,也就是一种“乌托邦”,它不存在现实世界。但是这种理想的观念可以将现实中复杂的、散漫的个别现象整合在一个统一的结构中来分析,从而获得关联的理解。相似物作为乌托邦式的规律和发展结构,可以弥补传统音乐学仅侧重音乐结构中一个部分的关联的历时性思维的缺陷,从而为音乐史学研究提供事件内在的总体的关联,它是历史音乐学和系统音乐学的互补。所以相似物的特征也是音乐结构史有别于其他历史写作方法的一个重要体现。

(二)音乐结构史的应用分析

达尔豪斯的《音乐史学原理》一书中提出在音乐历史写作中最棘手也是最困难的一个问题,即“在任何给定时间中共存的结构(不论是建制机构、思维方式,还是行为模式)——它们互相作用以构成或决定某个历史环境,他们不仅年龄不同(即,它们过去的历史遗迹它们所具有的生命时间段),而且他们发生变化的速度比率也各自相异”。[6]这种结构与时间上的相互交错,显然是无法通过传统史学“历时”的方法得以解决的,因此,音乐结构史以“同时的非同时性”取代了传统的研究方法。也就是说,不管是作为结构史基础理论的系统音乐学、纂写音乐史的核心理念(范式),还是结构史中构成“结构关联”的相似物概念,都被包含与运用在“同时的非同时性”历史思维当中。

“同时的非同时性”概念来自年鉴学派,这里的“时间”是一种结构的概念,是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环境下的现象,它们按照种种不同的社会建构而产生的“结构”意义,这是一种不同于表面同时性的内在联系。这种“非同时性”在年代上可以有几十年的差距,这就更有利于我们在理解音乐史现象的时候将内在系统的共时性和功能性构建起来。这里我们不妨来比较一下传统音乐史与结构史对前古典主义时期的器乐曲与古典交响曲的不同观述,传统音乐史按照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将前古典视为古典交响曲的前史,这种视角下的音乐史现象仅是线性发展的历史,而忽略了内在的“结构”。那么结构史的音乐史观念将公开音乐会的演出机制注入前古典器乐曲的论述中,几十年后,在海顿的作曲技术上将其发展为独立音乐,并且加上浪漫主义美学观念的阐述,独立音乐的观念构造最终由古典交响曲得以完成。这种看似“非同时性”的现象分别通过音乐社会结构、作曲技术、美学观念来揭示独立音乐观念。由此可见,结构史显示的内部年代学(“非同时性”)相对于传统史学中的表面年代学来说,更具意义。

然而,结构史在发展及应用的过程中,也会陷于以牺牲历史知识为代价的危机。尽管库恩曾认为,编年史中的科学发展仅是变成一个积累的过程,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历史知识还是非常重要的,不能摒弃,只不过更重要的是不能忽略“结构”关联。我们必须强调结构的时间限制性与阶段性,也应该将历史音乐学与系统音乐学加以互补利用,这样便能解除结构史忽略历史知识的危险。

四、总结

音乐结构史是达尔豪斯为音乐史学方法论和音乐历史编纂学所作出的贡献,它体现了多维的视角、折衷的理念,能够有效的应对普遍性与特殊性、客观性与主观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能恰当的处理音乐史中审美与历史的关系。音乐结构史具有灵活性,也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仅西方学界对于这种音乐历史写作方法做出积极的回应,中国学界也不断将音乐结构史视为西方音乐写作中个性化与多样化的方法论观念。因此,这一史学观念对于中西学界探索西方音乐历史而言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启导意义。当然,音乐结构史方法在目前看来所取得的效果还不是非常理想与完善,但是这并不影响其实践的可行性,达尔豪斯作为一个善于思辨的德国人,提出具有思辨意义的理论,自然也清醒的提醒我们在对待这一理论的时候应该思考它的局限性,在他看来:“音乐史是一门其根本问题或许永远也无法得到彻底解决的学科”。[7]也正如达尔豪斯在《音乐史学原理》中所论述的音乐结构史是作为感知与研究历史事件真实性较有希望的努力方向,所以,音乐结构史方法需要我们不断思考与完善,西方音乐历史更加需要我们无止境的探索与求知。

[1][5]刘经树.“系统就是历史”——音乐结构史导论[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9.

[2]刘经树.“作品”、结构史、人的历史——达尔豪斯的音乐史编纂学[J].北京:音乐研究,2007.

[3][4][6]卡尔·达尔豪斯著,杨燕迪译.音乐史学原理[M]修订版.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4.

[7]Carl Dahlhaus.“The Musical Work of Art as a Subject of Sociology”.

[8]刘经树.音乐史学——问题与思考[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季刊),1995.

[9]杨燕迪.论达尔豪斯音乐美学观的历史维度[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7.

[10]杨燕迪:《音乐史写作:艺术与历史的调解》,对达尔豪斯《音乐史学原理》的深度书评[J].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2007.

[11]刘丹霓.激进者达尔豪斯——论达尔豪斯音乐史学研究的历史创新与当下生命[J].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2014.

[12]高秦平.结构史方法与瓦格纳作品解释[J].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季刊),2009.

周珊(1990—),女,汉,湖南省,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西方音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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