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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法律教育在高校中的实施方法

2016-02-03

法制博览 2016年15期
关键词:渗透式法律教育高校

王 丹

广州司法职业学校,广东 广州 510000



小议法律教育在高校中的实施方法

王丹

广州司法职业学校,广东广州510000

摘要:大学生作为一个独立又有些特殊的群体,法律方面的问题也是频频出现于报端。不见于报端的,也未必不典型,也未必不严重,也未必少。这就对高校提出了要求,如何让法律教育实施到大学教育教学工作去,是我们应该重视的问题,他应该作为一个重要部分加入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去,这样一来,也会极大的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内涵。尽管高校或多或少也会有方案,但是也不可避免的会遇到瓶颈。基于目前的现状,提出利用渗透式的方式在高校的入学教育、课堂学习以及实践活动中贯彻执行大学生的法律教育。

关键词:高校;法律教育;渗透式

一、高校法律教育的现状

(一)法律教育未做到广泛宣传

大学生作为一个独立又有些特殊的群体,法律方面的问题也是频频出现于报端。不见于报端的,也未必不典型,也未必不严重,也未必少。尽管各高校都已经开始重视起来这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当前大学生犯罪率只升不降,多数高校学生工作的议事日程都把法律教育充实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去了。这就使得大学生法律教育仅仅是作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一个部分,没有单独突出出来,没有独立的地位,就不会被特别的关注,教育效果自然就会大打折扣不尽人意。比如宪法、法理学等基础法学学科一般的高校也就只有真正的法学专业才会在大一学期开始开设课程,其他的专业一般都没有开设法律知识的课程和教育,因此,大学生们对法律教育就不可能有意识形态上的理性认识。在其他的实践方面做得也不好,据悉,有关法律或者是涉及法律的社团、社联在校园活动方面都极为罕见。无法通过一些高素质、高规格、或者仅仅是数量上的活动来达到宣传和普及高校的法律教育的目的那么从实践经验中获取感性认识也就更谈不上了。就作者了解,能够将法律基础作为考试科目的,就算是不错了也是一个常态。既无理论又无实践经验,法律教育在高校中的现状还是不太让人满意的。

(二)设置不合理的法律课程

有法律教育意识的高校尽管会在教学计划中体现出开设法律基础课,但是有的,仅仅是法律基础,一个学期二十几节课,忽略老师是什么水准,忽略考核验收学习和教学效果的方式,单单几节课,能把民法、刑法等多如繁星的法学内容讲全是不现实的。再比如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金融法、国际商法、环境法规与监理、消费者权益法等与专业相关的一些基础法律课应该会在大学教学课程的大二、大三陆续开设,教材内容多,但学校相应开设的课时数非常少。课时数设定总量固定,非法律专业的专业课程设置不会设置太多法律课程学时。一两个学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根本不足以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必要的法律知识,达到掌握的程度也相对困难。即使大学课程更讲究老师引导学生自学,学生自己面对如太平洋一样浩瀚的法律知识,学生只能是望而却步,不可能真正深入地学习和体会。由于不是专业课,学生更加不重视,几个课程学生达到的效果程度少之又少。一般程度就是考试及格,这样的法律教育课程设置真是有悖初衷,南辕北辙,达不到良好的教育目的。再者说,作为一项理论和实践性都很强的法律教育其实是一个综合教育,单用考试成绩作为法律教育的唯一考核的标准,是不可能真正培养出大学生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

(三)配套不足的法律设施

目前在高校的法律教育中,对法律教学的实践环节的重视程度根本无法与理论知识的传授相提并论,高校更倾向于或者说更习惯于理论教育,对于实践环节十分轻视或者是直接是空缺。有的高校有,但是也是成为了摆设而没有真正用起来,或者干脆作为了其他用处。比如有的高校为了学生能够有一个法律实践的教育基地而单独拿出一间教室作为模拟法庭,但实际情况往往是老师们根本就没有带学生去进行过一次真正的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有的甚至连去都没去过。高校非法律专业的专业,请来的法律教师专业出身的很少,多数是非法律专业的由人社局、德育处、团委等老师担任,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法律专业出身的老师无法相比,天壤之别。这样开设的法律基础课能够有什么好的效果可想而知。这样,作为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为内容的案例教学法也无法开展,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不变的真理。

(四)大学生重视程度不够

见于网络、报刊的许多法律事件,尤其是不好的,极大的冲击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程度。虽然学生们成长成了大学生,权利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法律意识虽有觉醒但是到不了更高的层次,他们不能很好的使用这一武器,武器的效力在他们手里也发挥不出来。原因就在于高校开设的法律基础课让他们的法律意识有了觉醒,大学生重视学法、法制观念也得到了认同。但是,之后的后续工作却做得差强人意,他们只学会了些许皮毛而没有将课程学习学精;不健全的法律知识、法律能力不足加上单薄的法律观念,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怎么能够真正形成于他们的心中。现状是大多数大学生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时第一时间不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二是找关系、认倒霉、报复。大学生自己对法律重视不够,这些个原因都值得我们深思。

二、渗透式法律教育的内涵及性质

“渗透”二字在《现代汉语辞海》中给出的解释是:“比喻一种事物或势力逐渐进入到其他方面。”这仅仅是表达了字面的意思,无法延展到渗透式教育的内在实质,但也暗示了教育一旦采用这种渗透式的方式,运用到我们的思想政治领域,它将是一种无意识的教育,起到的是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在西方,很多的哲学家和教育学家他们重视的是道德教育的渗透性,认为应按照社会的实际生活来进行道德教育,而不能与社会脱离,要转变学校教育与社会生活脱节的现象,保持学校和社会对价值观认同的一致性。虽然,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两者的侧重点不同,但他们是一个事务的两个方面,法律教育同样需要教育者在理论教育和学习的同时,不仅营造一定的生活环境和法律文化氛围,而且要通过个体参与和自由活动的方式来引导大学生在耳濡目染和潜移默化中去感受和体会,从而使法律认识由感性上升为理性,坚定法律信仰,自觉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也才是渗透式法律教育的应有之义。另外,渗透式法律教育还包涵着一种教育思维上的方法论。作为方法论,它可以体现教育方式的多样性,教育内容的广泛性,教育目的的适应性,以及受教育者的差异性。法律教育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不仅仅局限于课堂内封闭的理论知识学习,更需要走出课堂,参加一些法律方面的活动,讨论一些法律案件,组织一些法律开庭审理等等,摆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教学过程中借助这些载体,寓教于乐,通过具体形象化的活动来启发熏陶教育对象,无意识地进行法律教育并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如此,渗透式的法律教育才能达到成效。

三、渗透式法律教育方法的开展运用

(一)抓住入学关键期,培养感召式教育

心与心的交流我们称之为感召,效果好于说教。抓住入学关键期进行法律教育事半功倍。初入校园,对任何事情都充满陌生和好奇,这时候各级领导、老师、学长学姐们来帮助新生熟悉校园环境和大学学习课程,通过每次的活动和教育就能让他们对校园环境很快熟悉,学习目标也容易明确。这是大学生接受力最强的时候也是感召最容易实现的时候。整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心灵的沟通与交流,这种感召式的教育方式渗透到入学教育中,将对新生同学以后在大学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入学教育的环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的环境,我们的法律教育必须先发挥主体人格感召的力量才能在入学教育中发挥渗透式教育的作用,易言之,法律老师首先要提高自身的素养,要有较高的示范力、较强的感染力和较足的投射力,对老师的要求自然是学识水平要渊博、治学态度要严谨、还要有无私奉献的服务意识。这样才能使大学生得到无形地感染和教育。除此之外,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要善于挖掘出学生中的先锋模范,并让他们脱颖而出,这样新生才能够学有目标,有个学习标杆和榜样,注重发挥在法律业界或者是在读法律专业的优秀大学生的榜样作用,可以通过优秀校友来给新生讲讲体会、请专家学者走进校园告诉新生最新的形势以及平常不易接触到的法律典型。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才能得以坚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才会加强,从而带来全方位的影响和渗透。另一方面,在入学教育中,发挥校园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所属环境的感召力量,也能为学生今后在法律方面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英国前首相丘吉尔说过“我们先塑造环境,环境再塑造我们”,物质环境对人的塑造是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的,我们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教室用于上法律课、建立模拟法庭来进行教学实践、开辟几条文化长廊专门普及法律常识以及组织案例分析指导小组这样的对比教学等等。入学教育中会带新生参观并给他们进行讲解,这样的氛围具有“桃李不言”的特点,能使生活学习在其中的学生不知不觉、自然而然地受到熏陶、暗示、感染和启迪。在精神环境上,成立自己的团队我们的法律专业当然能够做到,设计自己的专业标志、甚至是本专业一直传承下来的口号,这种独特的专业精神文化,成为一种强大的潜在力量,为大学新生进行反映法律文化和社会价值观的教育,才能真正深入到学生们的心中,起到逐渐渗透的作用。

(二)倡导渐进式教育,在课堂学习中时时渗透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循序渐进性我们称之为渐进式教育,有序性和递进性是它的特点的。如何让大学生自己慢慢挖掘课程中蕴含的独特之处是我们法律课堂一直追求的效果,法律专业老师应该努力思考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如何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注意力怎样才能成功被吸引,然后结合教学内容采用启发式和法律案件讨论式以达到效果。学习是有规律的,在学习初期大学生往往对所学的知识是掌握不住的,达到怎样的目标自己也不清晰,从知识的学习角度来看把渗透式教育方式融入到法律教育中不在于给学生什么系统、明确的知识而主要是让学生通过一点一滴的体会进行学习,体现渐进性的渗透原则。法律专业课是大学开展法律教育的一个专门过程,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传授的要领,使课堂的内容、形式、方法更加趋近学生的法律心理需求,满足学生今后的发展渴望才能够上好大学生的法律教育课。再者,要不断夯实法律学基础那么我们的法律教育课堂就要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法律案例来强化课程的实践性教学,通过众多的模拟处理法律案件和法律事件情境来加强过程对于大学生的记忆刺激和感受刺激。为学生走入社会准备所需技能,在此过程中我们就应重视课堂学习各个阶段的层次性和渗透性,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使法律教学与学生实际发展相结合,增强课堂学习活动中理论学习与实际问题解决的相互渗透。通过这般循序渐进的法律的专业性学习,促使学生认识到自身在社会中的作用,认识到自身与他人的、与社会的关系,并形成一定的法律素养,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影响社会,为大家的共同利益做出贡献。

(三)强调开放式教育,在实践活动中处处渗透

开放式教育是相对封闭教育来讲的,是大学生思政教育在时空上的拓展,鼓励大学生自主积极参与各项实践活动,并以大学生为中心的学习方式,它表现在开放的空间、开放的时间、开放的环境、开放的态度和开放的资源利用,体现了渗透式教育的多样性和丰富性。高校的法律教育融于实践活动,首先可以利用带有国家或是群体感召力的节日,比如3月15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月22日的世界法律日、9月19日律师节、12月4日宪法日、12月4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三五学雷锋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等,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广泛深入地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中渗透各类法律知识、法律要求、法律准则。另一方面,法律教育在实践活动中的渗透,还可以采用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体活动形式,比如法律知识辩论赛、法律案件分析讨论会、锻炼口才的演讲比赛、模拟法庭、法律“三下乡”、收听法律专题的电视片或录像带等活动,使他们在参与过程中发展好自己对法律的兴趣爱好,展示自己的法律特长和风采,既陶冶了法律情操,提高了法律思想水平,也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为大学生今后走入社会,走上法律工作岗位,增强他们的国家认同感和法律职业归属感,激励大学生扬正气、树新风。

四、结语

如何让法律教育实施到大学教育教学工作去,是我们应该重视的问题,尽管高校或多或少也会有方案,但是也不可避免的会遇到瓶颈。基于目前的现状,提出利用渗透式的方式在高校的入学教育、课堂学习以及实践活动中贯彻执行大学生的法律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续晓飞,陈俊敏.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J].出国与就业,2012(2).

[2]王莉娜.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5.3.

[3]龚志宏.润物细无声——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无意识教育研究(第一版)[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

[4]李响.高校德育工作中渗透式教育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2.3.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5-0281-03

作者简介:王丹(1979-),女,汉族,辽宁大连人,硕士研究生,广州司法职业学校,教师,研究方向: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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