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手机文学的价值取向
2016-02-01年颖
年颖
论手机文学的价值取向
年颖
手机文学是以手机为书写和传播媒介的新生文学,它内含着其他媒介文学所欠缺的价值取向。这些价值取向不仅表征着当代人的价值追求,而且反映了当代社会生活的逻辑,既是手机文学的写作者和阅读者发出其行为的动力,又是手机文学的质疑者或者反对者行为合理化的理由。
手机文学;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大众取向
文学自出现以后始终处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这种发展因为文学书写和传播的媒介或者载体的不同而表现为不同的阶段,大体经历了以言语为载体的口头文学、以刀刻竹载为载体的竹简文学、以纸墨为载体的纸媒文学、以广播电影电视为载体的广播影视文学、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网络文学等阶段。这些不同的阶段并非只是表明文学在书写和传播的媒介或者载体方面的不同,更为重要的是各自的文学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和价值诉求。随着手机媒介(有人将其称之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之后的“第五媒体”)的出现,文学获得了其得以写作与传播的新载体。通过手机载体来写作传播的文学就是“手机文学”,有人将其称之为“短信文学”、“拇指文学”或者“移动文学”。手机文学本身也经历了自己的发展阶段,就其字数而言,最初的短信文学每条短信的字数不得多于70个字,至WAP文学阶段字数又有所增加,而彩信文学阶段每条彩信的字数则达到了5000字。大体而言,手机文学作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通过手机来传播的文学读物,二是手机短信里具有文学色彩的“文学段子”,三是专门为具有文学需求的手机用户所创作的小说、散文等作品。手机文学一出现就展现出了勃勃生机,挤压了影视文学一家独大的生存空间,将人们从对声色并茂的影视的欣赏中拉回到对文学作品的写作或者阅读中去。对于手机文学这一新生的文学现象,肯定者有之,否定者亦有之。不论肯定还是否定,都是人们对于手机文学的评价,都是人们从各自的价值立场出发对于它的评价。在这些评价中,人们也表明自己对于手机文学所内含的价值取向所抱有的不同态度。这些价值取向既是手机文学的写作者和阅读者发出其行为的动力,又是手机文学的质疑者、反对者或者拒绝者行为合理化的理由。显而易见,它们不仅表征着当代人的价值追求,而且反映了当代社会生活的逻辑。
一、自由取向
同网络文学一样,手机文学获得了比以往文学更多的自由。不仅如此,它同时也获得了比网络文学更多的自由。手机文学所需要和追求的自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手机文学写作和阅读选择的自由。这种自由是手机文学读写条件的自由与手机文学作者和读者的自主权的统一,是手机文学的作者或者读者既能够选择写作或者阅读又有权进行相应选择的自由。显然,文学的写作(包括创作)与阅读是需要有自由的,也是存在某种自由的。不过,在不同的技术条件和物质条件下,写作和阅读的自由却是有所不同的。如相对于纸媒文学而言,竹简文学的写作和阅读是相对不自由的,用刀刻字毕竟不如用笔墨写字那样畅快,以竹子为载体的文学作品因发行量少而使相当多的人无法获取并阅读。虽然手机文学并不都具有网络文学那样的匿名写作和阅读的自由,但是,它因借助移动通讯工具——手机却得到了网络文学所不具有的读写自由。其一,由于手机比电脑更便于携带,因此,手机文学的作者和读者可以随时随地地选择写作和阅读,更多的人可以进行写作或者选择可以阅读的更多作品。在此意义上,手机文学的写作和阅读并没有被设置任何障碍,并没有将一些人排除在写作与阅读之外,只要有手机的人都可以自由地进行写作或者阅读;其二,手机文学作品通过手机进行发布或者获取也比网络文学作品通过电脑予以发布或者获取更方便。
第二,手机文学的作者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写作。在随时随地地进行手机文学的写作的同时,作者享有充分的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写作的自由。其一,作者可以不必过多地考虑或者顾忌纸媒文学所必需具备的共性,自由地突现其个性,随性情而写作;其二,作者无需对其作品如同纸媒文学那样有宏大的立意、构建或者叙事,愿意怎样写作就可以怎样写作,如有的手机文学作品就是经由模仿著名的纸媒文学作品而写成的,如手机文学作品“百万几时有,伸手问青天。不知薪水可加否,梦是否遥远。我欲炒股暴富,又恐倾家荡产,世事好为难,工作天天去,何异在狱间”,就是对苏轼的《水调歌头》一词的模仿;其三,作者可以按照其意愿来确定自己所创作或者写作的作品的篇幅,如在2004年由中国移动、《天涯》杂志和著名网站海南在线“天涯社区”联合举办,由铁凝、韩少功、苏童、格非等作家任评委的首届中国短信文学大赛所评出的获奖小说《贩与乞》全文仅61个字:“一残疾少年当街乞讨,无人问津。偶见一卖枣妇女经过,妇女卸担,捧出大枣塞给少年,笑说:阿姨没钱。见此,笔者三日不知肉味。”而由千夫长所创作的中国大陆第一部手机短信连载小说《城外》则有60篇共4200个字,有的手机小说甚至长达几十万字。
第三,手机文学没有任何统一的评判标准。同纸媒文学甚至网络文学相比,手机文学作品的作者身份及作品质量是不被注重的,没有刻板的、硬性的、齐一的要求或者标准,换句话说,手机文学的评判标准是多元的,是没有统一标准的标准。手机文学作品的作者既不制定手机文学作品的标准,又不愿意遵循纸媒文学所奉行的标准或者套路。其一,没有统一的关于作者的评判标准。在纸媒文学中,关于什么样的人才是“作者”,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事实上却存在着某种评判标准。而手机文学作品的作者却对此不管不顾,他们不是如纸媒文学作品的作者一样是职业化的,既不需要进行大量的阅读和专门的刻苦的写作训练,又不愿意成为某一文学流派的一员,追求“文学家”的名号,实现其梦寐以求的“作家”梦想,也不一定专门从事文学作品的创作或者写作;其二,没有统一的语言规范。作者无需过多地考虑手机文学作品的语言形式、文字表达问题,无需对其文字千锤百炼甚至矫揉造作,可以“我手写我心”地、随心所欲地用口语予以表达;其三,没有衡量作品质量的统一标准。手机文学作品的作者不愿意遵守纸媒文学创作中的清规戒律,也没有打算创作出可以传承后世的经典,其手机文学作品的写作无拘无束,大多由冲动所致,因顺性情而成,既可以创作出严肃高雅的作品,又可以写出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作品,既可以创作经典,又可以产出平庸之作,既可以是其社会责任感的呈现,又可以是其个性的展现。
第四,手机文学作品可以自由发表。手机文学的自由不只有作品的写作和阅读方面的自由,还有其在发表方面的自由。这种自由表现在,其一,作品没有版权。文学作品的版权就是产权,就是对于创作主体和其作品的唯一性的确认。版权在纸媒文学中是不可否认的,但在手机文学中却不被关注甚至被无视。其原因在于手机文学的内容是来源于经验性的现实生活之中的,是日常生活的“复写”。而这种日常生活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每个人都可以出于真情实感地将其再现出来,将其写成手机文学作品。手机文学作品的无版权性意味着它具有可改写性,意味着它在其发表时不会有障碍,其作者可以不必担心负任何责任地将其发表。其二,作品无需一致认可。纸媒文学作品的发表是必需经过一定的程序的,从选题申报、市场调查到编审必需层层把关,共同认可。这种认可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责任编辑及总编根据其文学趣味来认可文学作品的选题和进行审稿,二是出版社或者杂志社会根据文学作品的经济效益(如市场需求量多少、出版后是否有库存)和社会效益来决定文学作品的取舍。这种一致认可在手机文学作品的发表过程中是不存在的,手机文学作品的发表没有这样的审稿程序和认可程序,只需作者自己一按键,其作品就轻而易举地发表了。其三,作品无需审查。纸媒文学作品的发表是必需经过审查的,这种审查从选题申报时就已经开始,一直到出版或者发行后仍然存在,如果发行后被发现存在着不准存在的问题,那么,它就会被勒令追回甚至销毁。这样的审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是否符合政治要求,二是是否符合社会应有的道德(如作品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感),它们在手机文学作品的发表过程中是不存在的。因为,手机文学作品的发表就是作者将其作品直接发送给读者的过程,就是手机用户之间直接的发送与接收过程。
二、平等取向
相对于其他文学而言,手机文学更加体现了平等精神,追求多方面的平等。这种平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手机文学的作者之间平等。在纸媒文学及其之前的文学中,作者是分为精英与非精英的。一个人要成为精英型作者,其途径无非三条。其一是政治权力扶持。由这一途径而成的文学精英,往往与政治权力紧密勾连,是政治权力拥有者和行使者的御用文人;其二是作者内部抬举。因为志趣、乡谊、同学等的关系,作者实际上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群体或者流派。在某种意义上,不同的作者群体实质上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各个作者群体都会树立其标杆,并为之到处宣传、摇旗呐喊,以扩大其影响。其三是社会普遍认可。只要成了精英型作者,他就会将自己视为比其他作者高人一等的人,就会掌握更多的文学话语权,就可以对文学界指点江山、评头论足甚至排挤打压他人。手机文学解构了这样的秩序,要求并实现了作者之间的平等。它不仅承认每个人都有参与文学写作或者创作的资格和发表作品的权力,而且剥夺了所谓文学精英的话语特权,不承认任何作者在文学创作或者写作上的优势和权威,认为作品的创作或者写作并不是精英的专利。
第二,手机文学的作者与读者之间平等。在纸媒文学及其之前的文学中,不仅作者之间不平等,而且作者与读者之间也不平等。之所以会存在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不平等,因为,其一,就其内容而言,纸媒文学及其之前的文学不是“言志”就是“载道”的,它所承载的不是普通人所能及的东西,作者因此而被视为社会良心的代表者甚至是理想和真理的化身,是传道者和灌输者,而读者只是其理想和真理的接受者和跟随者;其二,就其作者而言,他们被视为接受了专门教育、进行了刻苦的写作训练、具有渊博知识的人,必定会比读者高明。这两个方面造成了作者与读者之间只能是我写你看、我说你听的单向性不平等关系,读者被视为作者的崇拜者,既无资格又无能力向作者进行质疑、提出意见。这种情形在手机文学中得到了根本的改变,不仅读者可以平等地与作者进行对话,反馈对其作品的意见,提出某种要求或者批评,读者可以与作者进行角色互换,由读者变为作者,而且,作者没有将读者视为教育对象,没有打算将其思想价值观念灌输给读者,读者也没有将作者当作自己所崇拜的对象,被其思想价值观念所左右。
第三,手机文学的不同内容之间平等。文学本来就有各种各样的题材或者内容。然而,在纸媒文学及其之前的文学中,描写不同内容的文学作品却被分出了不同的层次,有的属于“阳春白雪”,有的却是“下里巴人”,有的得到称颂,有的却被责斥,有的被作者趋之若鹜,有的却被作者避之不及,有的被光明正大地欣赏,有的却被偷偷摸摸地阅读。如此这般的作品内容的不平等在手机文学中被彻底改变,无论高档次的文学作品,还是通俗文学作品,都获得了平等的地位,都具有同样的存在资格,认为它们都是对于整个社会生活的反映,都是对于人性的把握和展示,不仅作者可以理直气壮地写作纸媒文学及其之前的文学羞于涉及的内容,而且读者再也不必偷偷摸摸地将其阅读。
第四,手机文学的经典作品与平庸作品之间平等。由于纸媒文学及其之前的文学将其作品分为经典作品与平庸作品,因此,作者总是追求写出经典作品,而厌恶涉足平庸作品。其结果,要么毕其一生而终无所成,要么千锤百炼、废寝忘食也未能将其作品归入经典之列。在手机文学中,经典意识、精品意识淡化,理想崇高的独尊地位被削平,评判标准多元,平庸作品获得了与经典作品同样的地位,作者因此而不必在经典作品与平庸作品的选择过程中伤透脑筋,甚至有较多的作者更乐意在平庸作品的写作上尽力一搏。
三、大众取向
文学“为了谁”、“为了谁的什么”和“谁来做文学”等问题,是文学的根本问题,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文学对此都作出了自己的回答。作为一种不同于纸媒文学、网络文学的文学,手机文学对此也作出了自己的回答。
第一,大众情怀。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大众本位。它可以称之为“民间本位”,它表明手机文学是为大众服务的,而不是为某个特殊人物、某一利益集团或者统治阶层服务的。其二,大众写作。在手机文学中,写作或者创作不再是一部分人的事情,而是具有一定想象力的所有人都可以进行写作。这种“全民写作”使文学作品的写作或者创作不再高不可攀,使大众都有写作或者创作的机会和权力。同时,手机文学也突破了以前所设定的作品发表的高门槛,使大众写成的作品可以顺利发表。其三,大众欣赏。大众欣赏就是“全民阅读”。在纸媒文学及其之前的文学中,虽然作者在主观上并没有限定读者的范围,但是,其作品却可能因为晦涩难懂而不被普通百姓所理解。手机文学作品由于是通俗化的而且是通过手机来传播的,它本身就是为大众着想的,就是为了让大众能够更好地阅读的。
第二,回归民间。纸媒文学及其之前的文学基本上是描写英雄豪杰或者才子佳人的,与普通百姓的喜怒哀乐相去甚远,难以在大众中产生共鸣。手机文学则将这样的文学拉回到大众生活之中,并将其根植于民间之中。回归民间的手机文学可以称之为“民间文学”,它强调,其一,文学的世俗化。手机文学作品中虽然不乏具有神圣性、理想性的作品,但更多的则是与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作品;其二,文学的民间起源。手机文学作品一般不是经过审美思维或者想象的艺术典型,而是来源于民间的、经民间首创的、由民间故事演化而来的作品;其三,文学对于真实生活的回归。一般来说,手机文学作品所描写的那种生活并不是艺术化的生活,而是未加修饰的、真实丰富的社会状况和民众生活,是对于民众的真实而又复杂的日常生活和感情生活的呈现。
第三,追求娱乐。不同时代的文学所追求的价值是有所不同的。就手机文学而言,娱乐是其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也是读者喜爱手机文学作品的最重要的动因。为了追求娱乐,为了让大众在阅读作品时得到快乐,手机文学作品的作者必须做两件事,其一是让其作品去意识形态化,将其目光聚焦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其二是让其作品具有非劝导性,尽可能地避免以理想或者崇高来训导大众,最终突出其作品的娱乐性或者消遣性,使之与大众(读者)的“娱乐至死”的生活态度相吻合。为了做到这一点,为了刻意迎合和取悦读者,手机文学作品的作者就不会过多地考虑其作品的审美特征,而优先考虑的主要是其内容和表达方式,以便使读者得到充分的娱乐或者消遣。
年 颖,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