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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君德”思想简论

2016-02-01云,杨

伦理学研究 2016年5期
关键词:吕氏春秋贤人君主

杜 云,杨 明

《吕氏春秋》“君德”思想简论

杜 云,杨 明

《吕氏春秋》批判、继承和发展了先秦诸子的治世理论,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君德思想。治世的主体是君主,而君主的主要面向是臣和民,因此,君德主要体现于君主自身的修养、君臣道德、君民道德等三个方面,本文对此进行了逐一的阐释。

《吕氏春秋》;君德;修身;用贤;爱民

《吕氏春秋》成书于秦统一中国之际,是秦国宰相吕不韦为辅佐秦始皇治世而作,该书“备天下古今之事”,总结历史经验,结合社会现实,是先秦政治思想的集中体现,目的是推动秦国由霸道向王道转化,为秦国奠定万世之基业,全面展现了编撰者对君主人格的规范和期待,蕴含着丰富的君主道德思想。《吕氏春秋》集先秦百家之长,提出了一套特色鲜明的君主治世理论,其核心理念是君道无为,具体亦涵盖了臣道有为及民本思想等。君主作为治世之主体,其德性修养备受重视。本文从君主个体道德、君臣道德、君民道德三个维度来阐释其君德思想:

一、君主个体道德

第一,修身是万事之本。《吕氏春秋》首先肯定了君主个体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和根本性。成事的根本在于自身,君主想要取得天下,必须先注重修身,所谓“欲取天下,天下不可取;可取,身将先取。凡事之本,必先治身,啬其大宝。”[1](P146)吕氏春秋认为生命是最宝贵的东西,称为“大宝”,爱惜生命是修身的基本层面,唯有能爱惜生命、修养自身的人才能治理天下。《执一》篇说:“为国之本,在於为身。身为而家为,家为而国为,国为而天下为。故曰以身为家,以家为国,以国为天下。”治国之本,在于修身,身修则家治,家治则国治,国治则天下平,这显然是对儒家修齐治平思想的接受。《贵当》篇进一步指出:“名号大显,不可强求,必繇其道。”君主事功的建立,不可强求,必须经由适当的途径和方法,这就是修身,而修身的原则,在于法天地。

第二,“法天地”是君德修养的根本原则。《序意》篇开宗明义,“文信侯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大圜为天,大矩为地,“法天地”是对君主的一个根本要求。因此,君主的任务是师法天地以行无为之君道。《情欲》篇指出:“人之与天地也同。万物之形虽异,其情一体也。故古之治身与天下者,必法天地也。”先贤修身与治国都是以法天地为宗,这里揭示了君主效法天地的可能性。

法天地意味着涵养生命。《本生》篇指出:“能养天之所生而勿撄之谓天子。天子之动也,以全天为故者也。”天生万物,养之者人也,能够保养上天创造的生命而不摧残它,这样的人才能称作天子。天子的举动应以顺应自然、保全生命为原则,这就需要正确的处理“物”(外物)和“性”(生命)的关系。《吕氏春秋》认为,万物“莫不为利,莫不为害”,任何事物对人的作用都具有两面性,关键在于主体能否合理使用。从养生的角度来看,合理使用的关键在于“去害”,即不吃浓烈重味,食则以时,不饥不饱,这样才能“毕其数”,即顺受正命,得享天年。“俗主亏情,故每动为亡败。”不能合理控制情欲的君主,生命都不能长久,很容易就事败身亡。《重己》篇指出:“有道者不察所召,而察其召之者。”《吕氏春秋》认为,祸患并非无故降临,而是人的所作所为招致而来,所以,君主应该修身以载道,尤其要重视招致祸患的原因,一旦正本清源,目标自然会实现。上古圣人“利于性则取之,害于性则舍之”,日常生活的取舍态度决定于是否有利于生命,这是“全性之道”,在《吕氏春秋》看来,君主唯有效法古代圣人顺性怡情,不过度享乐,这样才能长生久视,身修国治才会水到渠成。

第三,君主应勤于人事的思想。《吕氏春秋》认为,“功名大立,天也。为是故,因不慎其人,不可。”能否建立大的事功取决于天命,但君主仍然不能放弃人事的努力,当时势不利,人君应当忍辱负重,修养自身,以待他日遇时得位。《慎人》篇以齐桓公逃莒而复国、晋文公亡曹而称霸等事例指出:真正的人君,内省而不疚于道,临难而不失其德,是真正得道之人,无论窘境通达,都能一样对待,实际上,逆境正是人君最好的机遇。《吕氏春秋》认为事无定则,变化难测,不可过于依赖外在条件,所谓“外物不可必”。紧接着指出“君子必在己者,不必在人者也”,人君可以执守和依赖的主要是自身,只有效法神农黄帝之道,致力于修养自我,与时俱化,敬于人事,“物物而不物于物”,以人为本,不役于物,才能掌控外物而不拘泥于物,“必在己,无不遇矣”这样才能无所不通。此外,《吕氏春秋》还受到老子的祸福观影响,提出“见祥而为不善,则福不至。……见妖而为善,则祸不至”,认为人事善恶是祸福转化的条件,并借成汤、文王的事例指出,人君唯有修养自身、一心向善、勤政为民才能去除祸患。

第四,君主需要不断学习。《吕氏春秋》认为人是学而知之的,只有充分发挥“耳闻目见口言心知”这四种天生能力,才能成为有学问的人,君主也不例外,这是学习的可能性。《劝学》篇说,先王的政治教化以忠孝为大,当今君主却常常无法实现这个目标,这是因为不知理义,不知理义是因为困而不学。又说“圣人生于疾学。不疾学而能为魁士名人者,未之尝有也。”《尊师》篇指出:“学也者,知之盛者也”、“知之盛者,莫大於成身,成身莫大於学。”如果君主自身的修养达成,则子女自然孝顺,臣子自然忠诚,人君自然公正,理义之道彰显了,暴虐、奸诈、侵夺的行径就会停止,一旦有时势之利则可君临天下,这一切都源自于学,知道好学是真正的智慧。好学的直接意义在于去惑。《谨听》:“学贤问,三代之所以昌也。不知而自以为知,百祸之宗也。”《吕氏春秋》认为,好学乃是夏、商、周三代昌隆的根本原因,不知道而自以为知道,是世间祸患的根源。

第五,君主应忧惧谨慎的思想。《周书》曰:“若临深渊,若履薄冰。”[2](P373)这是告诫人们做事情要谨慎。《慎大》篇指出:“夫忧所以为昌也,而喜所以为亡也。胜非其难者也,持之其难者也。”持胜之道在于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取得战争的胜利,并非最难,保持胜利才是最大的挑战,得意忘形导致灭亡,忧惧谨慎则能国家昌盛,这显然是出于从征战走向治理的转型期的思考,是一种宝贵的治国忧患意识。

《吕氏春秋》认为,唯有道之主才能保持胜利,君主当时刻保持忧惧谨慎,“于安思危,于达思穷,于得思丧”。只有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做到至公、至安、至信,才能天下大治,人民安宁。夏桀反其道而行之,导致百姓不堪忍受,朝野积怨,结果遭到天下讨伐。而武王取得胜利之后,时刻持忧惧之心,明堂大开,示公义于天下,《吕氏春秋》评曰:“唯不藏也,可以守至藏”。赵襄子攻城得地之后,首先是忧虑自身之德性与所得城池不匹配,都表达了明君应居安思危,以忧惧谨慎之心治国的思想。

此外,《吕氏春秋》说,“执民之命,重任也,不得以快志为故”。从君主职责的角度指出:君主掌握民命,责任重大,不能轻率从事。又说“贤主谨小物以论好恶”。认为君主如果以尊贵骄人,就会忽略小事,小事不够谨慎就会造成上下严重隔膜。

二、君臣道德

《吕氏春秋》主张开明的贤能政治,致力于综合各家优长为治世所用,君主无为而臣有为,主张养士、任贤、以贤为师。

《吕氏春秋》认为,贤人在位是国家兴盛的标志。所谓“国不虚存,必有贤者。”贤者在位则国家安定,奸佞当道则国家危险乃至灭亡,这是历史规律。《先识》篇说:“凡国之亡也,有道者必先去,古今一也。”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君子贤良的离去都是国家将要灭亡的征兆,人君不可不察。贤人分为三等,小则可以舍身救主,中则可以安定国家,大则可以辅助人君称王天下。《吕氏春秋》以为,不任用贤人,则天子不保天下,诸侯不保其国,并指出不任用圣贤是周天子灭亡的原因。《报更》篇说:“与天下之贤者为徒,此文王之所以王也。今虽未能王,其以为安也,不亦易乎!”与贤者为伍,是文王称王的原因,广泛的求贤纳贤,至少也可以让国家保持基本安定。自古以来能够建功立业、安定国家、免除自身灾难之人君,都是因为遵循了这个原则。《吕氏春秋》在君臣维度的君德思想主要有:

第一,君主应具备“用非其有”的理念。《吕氏春秋》认为耳目闻见之知极其有限,“十里之间,而耳不能闻;帷墙之外,而目不能见;三亩之宫,而心不能知”。君主应有自知之明,知晓自身的局限性,行无为之政而任用有为之臣。《分职》篇指出:“先王用非其有如己有之,通乎君道者也。”认为真正懂得为君之道的君主,使用臣下的才能就如同自身具备一样。如何才能做到“用非其有”?《吕氏春秋》认为,君主只有自处于“无智无能无为”的状态,才能驾驭有智、有能、有为的臣子们,如果君主事必躬亲,“以其智强智,以其能强能,以其为强为”,是君行臣道,精力才华不逮,国家一定会大乱。《圜道》中说:“主也者,使非有者也,舜、禹、汤、武皆然。”引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理想的人君如舜、禹、汤、武都是擅长“使非其有”的君主。《圜道》篇进一步指出:“先王之立高官也,必使之方,方则分定,分定则下不相隐。”君主能行“用非其有”之理念,使臣子遵循臣道,君臣才能职分明确,各司其职,下不瞒上,法令才能畅通。

第二,君主应善于识别贤人。何为贤人?《吕氏春秋》提出了自己的鉴别标准:

其一,道德至上。《遇合》篇说:“凡举人之本,太上以志,其次以事,其次以功。”这里将人才分为三类,以道德为上,其次是事业和功绩,体现了《吕氏春秋》对士人道德品质的高度关注。其二,尊师道。《尊师》篇说:“听从不尽力,命之曰背;说义不称师,命之曰叛。背叛之人,贤主弗内之於朝,君子不与交友。”《吕氏春秋》受到儒家影响,推崇师道,认为凡君子之学,必尊师道,不尽力发扬师道为背,不以师道论理为叛,君主不接纳有背叛行为的人在朝为官,也不与之为友,此为一必要条件。其三,不以全举人。《举难》:“尺之木必有节目,寸之玉必有瑕适。先王知物之不可全也,故择务而贵取一也。”而“虽桀纣犹有可畏可取者”。因此,君主用人,只要有可取之处,就不应以小瑕疵而妨碍其见用于世。

《吕氏春秋》还提出了君主识人的一套方法,即外用“八观”、“六验”,内用“六戚”、“四隐”。所谓“八观”,是指从通达、显贵、听言、富有、宠信、闲居、窘迫、贫穷等八种不同的境遇中观察他的言行,从而了解其人。所谓“六验”,是指使其处于喜、乐、怒、哀、惧、苦等六种情绪之中,从而查验其品行。所谓“六戚”,是指通过父、母、兄、弟、妻、子等血缘关系来考察他。“四隐”是指通过朋友、故旧、乡邻、亲近的人来了解他。这样,通过其人生不同境遇下的自然反应、情绪自然流露和全面的社会关系来考察一个人,则人的“情伪、贪鄙、美恶”就会一览无余,基本不会有什么失误了。

第三,知贤、求贤、礼贤。《当染》篇指出明君“劳於论人而佚於官事”。 劳於论人即致力于求贤,佚於官事是指不干涉臣子职权。《吕氏春秋》认为君臣之间的理想关系是“不谋而亲,不约而信”,这是一种建立在君体君道、臣体臣道的基础上的高度契合。在君臣关系中,君主是主动者,君待之以礼,臣则报之以忠。

首先,君主要放下帝王姿态,尊重和了解贤人。《吕氏春秋》认为“贤者之道,牟而难知,妙而难见。”贤人的思想博大精妙,不容易知晓,如果君主不以恭敬和真诚之心相待,君臣心意不能相通,“不惕於心,则知之不深”。《贵生》篇说:“世之人主多以富贵骄得道之人,其不相知,岂不悲哉?”指出当今君主由于自矜自傲,根本无法了解贤人,对于国家来说,实在是非常悲哀的事情,唯有“去其帝王之色”,除其人主之骄,才可以真正觅得贤人。

其次,君主应该致力于求贤,得贤乃是国家之福。《吕氏春秋》以孙叔敖事荆庄王为例指出,君臣彼此相知是荆庄王的幸运,正是孙叔敖的辅佐和治理,国家才能富强,百姓生活幸福,更使得庄王对国家的功绩“著乎竹帛,传乎後世”。贤人被君主吸引而自行归附,这是理想状态,在现实政治中,人君更应该主动寻求贤人。《报更》篇指出:“士其难知,唯博之为可。博则无所遁矣。”君主只有主动出击,多方寻求,才有可能得天下之英才而用之。何以求之?《吕氏春秋》指出:“贤主之求有道之士,无不以也”,“於四海之上,山谷之中,僻远幽闲之所”,从程度上说,君主应无所不用其极,从地域上说,君主应放眼五湖四海,君主求贤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再次,用贤必须礼贤。《吕氏春秋》指出,孔子和墨子都是布衣平民,但自愿跟从者众多,即使是一国之君也难以做到。因为当世之君主都不辨轻重,自恃富贵,不知富贵尊大并不足以召来贤人,只有真诚相待,才能使之殊死效劳。《不侵》篇说:“夫众人畜我者,我亦众人事之。……夫国士畜我者,我亦国士事之。”君主以何礼待人,则贤人以何礼报之,人君待之以国士,则贤人以国士报之,可见,只有礼贤下士才能使贤能为国家所用。

第四,用贤、爱士。君主用贤,关键在于纳谏。君主高高在上,上下沟通容易壅塞,《骄恣》篇指出,只有豪士忠臣“敢直言而决郁塞也。”《吕氏春秋》认为,“忠臣廉士,内之则谏其君之过也,外之则死人臣之义也。”勇于进谏,誓死效命是贤臣之义,而能否纳谏关键在于君主。纳谏需要听言。人君应“因然而然之,使夫自言之”,创造最好的言论氛围,让大臣们各得其所,顺其自然,尽情表达自己的观点,然后人君全面分析善与不善,做出最佳决策。然而,“至忠逆于耳,倒于心”,真正的忠言不仅逆耳,甚至完全不为君主欲望所容,非贤主不能听,《吕氏春秋》又提出“夫恶闻忠言,乃自伐之精者也”。不听忠言的君主,乃是自毁其根本。

设立良好的纳谏制度。在现实政治中,大臣进谏具有高风险,出于自保的考量,很多人可能会有所保留,从而使国家失去了利益最大化的机会。因此,《吕氏春秋》提出了一个系统而具体的纳谏制度:“天子听政,使公卿列士正谏,好学博闻献诗,矇箴,师诵,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下无遗善,上无过举。”上到朝廷大臣、博学之士、乐官乐师,下至黎民百姓都可以畅所欲言,然后君主斟酌取舍,广纳善言,这样既可以避免遗漏好的意见,又避免了因为进言而带来的危险,体现了对臣子的宽容和保护,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正式纳谏制度的明文表述。

君主应远离小人。《吕氏春秋》认为,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去除奸佞,这是对官员队伍的纯化和保护,君主一旦亲近小人,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知度》篇说:“人主之患,必在任人而不能用之,用之而与不知者议之也。”这是批判现实政治,提醒君主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情欲》篇进一步指出:“巧佞之近,端直之远,国家大危。”君主一旦亲近小人,远离贤臣,就会导致国家危亡。

《吕氏春秋》认为君主应关爱士人。在君臣关系中,君主是主动者,君主必须能“怜人之困”、“哀人之穷”、“行德爱人”,主动施恩德于士人,这样才能得人心,士人才乐于为国效命。书中引《尚书》中“德几无小”的观点,认为恩德无大小,都会有所回报。赵宣子因为善待一人,就能让自身活命,如果广施恩德,则人君前途不可限量。又引《诗经》:“赳赳武夫,公侯干城。”“济济多士,文王以宁。”“人主胡可以不务哀士?”指出用贤爱贤是周文王安定天下的法宝,君主只要爱士,则满朝文武将是治国安邦最大的保障。

三、君民道德

中国的民本思想有着悠久的历史。西周时期即已出现了“保民”、“爱民”的思想,春秋时期又出现了“利民”、“惠民”、“听民”等观念,《论语》中有“所重民、食、桑、祭”[3](P503)的话语。《尚书》:“民为邦本,本固邦宁”[4](P93)一语可谓其源头活水。《吕氏春秋》继承和发展了上古以来的民本思想,认为君主的天职就是要“利群为民”,要求君主必须爱民、利民,以民为本。

第一,君主的天职就是利群为民。《吕氏春秋》认为,设立君主就是为了“利群为民”,君主的职责主要有二:一是教化百姓,对抗自然,维持生存。上古时期没有君主,人民过着群居生活,既无人伦礼仪之别,又无生产工具之便利,无法抵御自然灾害,生活近似禽兽,这是没有君主的祸患。因此,“君臣之义,不可不明也”。教化百姓和维持生存是君主职责的第一要义。二是维持秩序,安定天下。天子是秩序之源,《谨听》篇指出:“今周室既灭,而天子已绝。乱莫大於无天子。无天子,则强者胜弱,众者暴寡,以兵相残,不得休息”。《恃君》说:“故为天下长虑,莫如置天子也;为一国长虑,莫如置君也。”因此,从长远考虑,希望天下安定,就要设立天子,希望国家安定,就要设立君主,这样才能长治久安。保持秩序的稳定性是君主职责的第二要义。

第二,“仁乎其类”的爱民观。《吕氏春秋》认为爱民才算是仁义之君,自古以来,明君贤士没有不是为民谋利而成就事业的,因此,只要是有利于百姓之事,都要去做。《爱类》篇说:“仁於他物,不仁於人,不得为仁。不仁於他物,独仁於人,犹若为仁。仁也者,仁乎其类者也。”这里首先明确“仁是对人的博爱而言,不是对物的喜爱而言的”[5](P107),并指出仁是爱自己的所有同类,当然主要是百姓。《吕氏春秋》认为,历史上王者立业或有具体情形不一者,但就承担社会责任、关怀百姓利益、消除人民祸患这三点来说是相同的,因此极力提倡人君“以民为务”,只要仁爱百姓,一心为民,则天下归附,王者事业可成。又提出“利民岂一道哉!当其时而已矣。”、“仁人之於民也,可以便之,无不行也。”同样是为民谋利,在不同的时代百姓的需求不同,表现方式并不一致,君主应该努力把握现时代的具体情况,做到与时俱进。

第三,德治为主,赏罚为辅的思想。先秦时期的征战兴灭,已经充分显示了人民的力量,《吕氏春秋》认识到这一点,要求君主学会使民。“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最好的治国方式是德治,如果以德治国,不需要赏赐百姓就会努力向善,不需要刑罚邪恶就能制止,是上上策。可贵的是,《吕氏春秋》并没有忽略政治现实,它进一步指出:“凡用民,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除了道德仁义,还必须辅之以赏罚,恩威并施,百姓才能为君主所用。君主以德义对待百姓,百姓就敬爱君主,反之,百姓就仇恨君主,如果人君不体恤民力,苛刻对待百姓,则“上下相仇”,人民就会站在君主的对立面。《吕氏春秋》主张以赏罚为辅助手段。“赏罚信乎民,何事而不成?”在德治优先的前提下,给予了赏罚手段重要的地位。书中认为“严罚厚赏”是“衰世之政”,因此,提倡适度而公平的“义赏”,即以义为标准进行赏罚。并认为“义赏”是一种教化人民的方式,赏有义而罚不义,可以彰显忠信仁爱之道,久而久之,老百姓安之若性,教化就成功了。以赏为主,以罚为辅,“宁过而赏淫人,毋过而刑君子”,因对象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赏罚方式,“使不肖以赏罚,使贤以义”。这样的话,无论贤与不肖,都可以为己所用。

使民还在于了解民的特点。《功名》:“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欲为天子,民之所走,不可不察。”人性趋乐避苦,人民总是趋向于去有利于生存和生活的地方,君主必须认知到百姓迁徙的规律。《吕氏春秋》认为,事业功名与施行大道如影随形,人君唯有施行德治,关爱百姓,“务其所以归”,即设法创造有利于百姓生活的环境和条件,如果这样,“蛮夷反舌殊俗异习皆服之”,“天下借延颈举踵矣”,番邦蛮夷之人都会心服口服,天下之人都会争相归附,大事可成。

第四,音乐化民的思想。《吕氏春秋》认为,音乐产生于大道,与政治相通,可以移风易俗,古代圣王都以礼乐教化人民,所以通过音乐可以考察风俗,通过风俗可以考察政治,通过政治就能考察君主。先王制定礼乐,并不是为了满足耳目口腹之欢乐,而是为了教化百姓辨善恶,知理义。圣王之所以看重音乐,那是因为音乐可以带来快乐,但《吕氏春秋》反对君主用侈乐,如果骄奢淫逸,不仅君主伤身,更为重要的是,民风也会大变,贪婪放纵、犯上作乱,国家秩序将会大乱。《音初》:“乐之为观也,深矣。”音乐对社会的反映是非常深刻的,是社会现象的一面镜子。音乐本于人心,“音成于外而化乎内”,是对人内心真实思想和情感的反映,大到社会盛衰,小到个人品质都在音乐中体现出来,无法藏匿。社会衰败、昏君治世就会产生郑卫之声、桑间之音,不良风气就会熏染人民,各种邪恶就产生了。因此,《吕氏春秋》认为人君应该以道为根基,修养心性,端正自身品德,进而创造和谐的音乐来教化百姓理义,这样,“乐和而民乡方矣”,老百姓就自然向往道义了。

结语

《吕氏春秋》以积极客观的态度面对先秦文化,博采众长以解决大一统后的治理问题。它致力于治理,着眼于君主,对作为治世主体的君主的德性寄予了极大的希望,它从君主的个体道德修养、君臣道德、君民道德等角度进行了全面的探索和规范。虽然没有得到秦始皇的采纳,却无心插柳地为汉代及后世的君主治世奉献了自己的力量,即使在今天,《吕氏春秋》的君德思想对我们的自身修养、进行领导和管理活动以及处理上下级关系仍有诸多启发的意义。

[1]陈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张双棣等.吕氏春秋译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3]钱穆.论语新解[M].北京:三联书店,2005.

[4]李民,王健.尚书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5]陈来.仁学本体论[M].北京:三联书店,2014.

杜 云,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杨 明,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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