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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现状及对策

2016-01-27孔晟陈志富张军厚

中国畜禽种业 2016年10期
关键词:病死猪猪场水库

孔晟 陈志富 张军厚

(1,江西省峡江县畜牧兽医局 331409;2,江西省峡江县巴邱镇畜牧兽医站 331400;3,江西省峡江县仁和镇畜牧兽医站 331408)

峡江县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现状及对策

孔晟1陈志富2张军厚3

(1,江西省峡江县畜牧兽医局 331409;2,江西省峡江县巴邱镇畜牧兽医站 331400;3,江西省峡江县仁和镇畜牧兽医站 331408)

近几年,峡江县生猪生产发展较快,一方面增加农民的收入,但另一方面也给农村环境带来较大压力。为此,峡江县启动了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文章对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现状;对策;峡江县

1 生猪养殖基本情况

峡江县位于江西省中部,人口18万。2013~2015年,全县年出栏生猪分别为21.72万头、22.4万头和31.22万头。全县共有生猪规模养殖户1024户,其中可 (限)养区420户,禁养区604户。生猪养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给农民增收作出贡献,另一方面也给农村环境带来较大压力。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2015年8月开始,决定用两年时间开展生猪养殖和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治理工作 (以下简称 “两项治理”工作),营造峡江县天蓝、地绿、水净、景美的和谐人居环境。

2 治理成效

截止2016年7月底,全县共拆除猪栏178栋,拆除面积4.05万m2,禁养区养殖户已停养504户,面积17.8万m2,可 (限)养区建设治污设施的198户,治污容量7.94万m3,治污率达47.1%;全县建有2处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日处理病死猪能力达6t以上,实现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处理全覆盖;解除水库承包合同17座,退出养殖40户,其余水库全部签订了人放天养补充协议。

3 主要措施

3.1 抓组织领导,促责任落实到位

3.1.1 精心组织

县委、县政府印发了 “两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具体时间表。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专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治污办),实行集中办公。

3.1.2 落实责任

建立县级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相关责任人员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并与年终考评挂钩。

3.1.3 加大保障

县财政、乡镇积极筹措资金,对禁养区内拆除的养猪场,按照每平米栏舍60~100元的标准 (未办理猪场审批手续的补60元/m2,办理的补100元/m2),个别重点乡镇另外配套补助40~50元/m2,给予资金补助。目前,全县已发放补助资金527.5万元。

3.2 抓宣传发动,促良好工作氛围

3.2.1 广泛宣传动员

县、乡镇分别召开了动员会,对 “两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充分动员。县治污办印发 《整治生猪养殖污染,营造和谐人居环境》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到养殖户手中,并在养殖重点区域、人口密集处进行张贴。县农业、环保、水利等部门,印发相关法律文书2500余份,委托乡镇下达给所有生猪养殖户和水库承包户。同时,充分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手机短信平台、树标牌、拉横幅等媒介和方式,切实加大工作宣传攻势,使 “两项治理”工作深入人心,取得了群众的充分理解和积极配合。

3.2.2 做好信息公示

各乡镇对每个猪场、小 (二)型以上水库均制定了详细的关停 (退养)或治污计划,并制成标牌在现场进行公示,标明关停 (退养)、治污时间、面积、具体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让群众充分知情。

3.3 抓整治重点,促工作取得实效

3.3.1 全面落实 “三区”规划

根据全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各乡镇将3区规划落实到了辖区内每个场 (户),明确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范围。县治污办、县农业局、县水利局组织乡镇对所有猪场、小 (二)型以上水库重新进行了调查登记,建立了信息详实的档案资料,为拆迁、退养、解除水库承包合同、签订补充协议等工作提供了翔实依据。

3.3.2 加大关停退养力度

乡镇及有关部门暂停审批新建生猪养殖场,确保整治期间内养猪场只减不增。各乡镇对禁养区养猪场都制定了关停计划表,并引导养殖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栏舍,对规定时间内拒不拆除的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可 (限)养区养猪场在治污设施未验收之前一律不得补栏,做到空栏一栋,停养一栋;对承包合同到期的水库坚决实行退养,未到期的水库全部签订补充协议,实行人放天养。包村包户乡镇村组干部每周对停养猪场巡查一次,县环保局定期开展水库水质抽检,杜绝复养反弹现象。

3.3.3 大力推进治污设施建设

县治污办、县农业局、县环保局采取办班、入户指导等方式,对乡镇村组干部、养殖大户开展治污模式等技术培训,制定绿狐尾藻生态湿地、地下推进式厌氧发酵、猪-沼-果等技术模式提供给养殖户参考。

3.3.4 大力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引进台湾病死猪高温降解生产有机肥技术,新建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2个,并着手在罗田镇、水边镇建立两个病死猪收集点,实现峡江县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县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9315头。

3.4 抓督查调度,促整治顺利推进

在 “两项治理”开展以来特别是进入关键期后,切实加强了工作调度,目前已召开了现场推进会和工作调度会6次。针对整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实行现场办公、现场解决。实行每月一督查,一季一排位,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组成4个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 “两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推动各乡镇按时间节点抓紧工作落实。

4 存在问题

4.1 选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峡江县大部分违规乱建的猪场都是2010年以前所建,由于当时的政策鼓励发展生猪养殖,大部分养殖户为节约成本而选择在房前屋后、路边、水库旁新建猪场,现在这些猪场都被纳入关停拆除范围,一些养殖户抵触情绪较大。加上去年以来生猪行情不断上涨,养殖户受利益驱动,返养倾向较重,进一步加大了整治工作难度。

4.2 整治经费十分紧缺

由于峡江县财力总量偏小,可用资金不足,同时又没有上级对口项目资金支持,整治经费投入特别养猪场栏舍拆除补助资金捉襟见肘,不利于 “两项整治”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4.3 养殖户治污成本较大

目前治污模式主要是厌氧发酵池治污模式,该模式建设成本较大。比如,年出栏1000头的猪场建设厌氧发酵池大致需投入40万元,养殖户难以承受。

4.4 强制关停拆迁力不从心

养殖污染治理的执法主体是环保部门,峡江县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只有4人,其主要监管对象是工业企业,无暇涉及农业面源。而农牧部门缺乏法律依据和执法职能,基层农牧部门不能对违法企业执行强制关停、拆迁。乡镇政府也没有执法权限。

5 几点建议

5.1 将执法关口前移

要搞好养殖业污染治理问题,除把好选址关、建前环评关、建中设施配套关外,要重点把好畜禽养殖场建设审批关,防患于未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将执法关口前移。明确相关管理单位审批责任与权限,出现违规乱建畜禽养殖场现象要追究相关单位管理缺位的责任。

5.2 将执法重心下沉

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环保、农业、水利等部门的相关行政执法权限委托给乡镇,同时加大基层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使违法企业尽快实现关停、拆迁。

5.3 加大先进治污模式的推广力度

大力推广生物发酵床、绿狐尾藻人工湿地等先进治污技术,不断探索农牧结合的新模式,实现峡江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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