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消费空间转向及其对“人的城镇化”作用
2016-01-24吴业苗
吴业苗
农民消费空间转向及其对“人的城镇化”作用
吴业苗
农村改革后,农业劳动力外流和农村空间结构调整使农民消费空间出现“内萎缩”“外转移”特点,尤其是,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极大地冲击了乡村消费空间,农民物质消费空间、文化消费空间、服务消费空间纷纷向城镇转移并使多数农民拥有城乡双重消费空间。农民消费空间城镇化与“人的城镇化”具有耦合关系,它是“人的城镇化”的先决条件和实现手段。如此,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差,增加城市低端消费空间,开放城镇服务空间,不仅能推动农民消费空间城镇化发展,而且可以以此为引擎和纽带,促进城乡空间对接和居民互动,进而促进人的城镇化发展。
农民消费空间; 人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
当下中国农民消费空间已不再局限于乡村,广大农民几乎拥有城乡双重消费空间,并且城镇消费空间对人的城镇化影响意义日趋增强。农民消费空间变化及其城镇化转向正在改变农民,越来越多的农民,包括城镇打工的非农职业者和居村的、从事农业劳动的“纯粹农民”,由于城镇消费空间将他们吸引到城镇,愈发亲近城镇社会,并最终导致他们不惜放弃乡村生活而转身为城镇居民。此外,农民消费空间扩大与城镇化转向还可以作为消弭城乡二元结构手段,填平城乡间沟壑,使农村社会与城镇社会对接起来,进而促进城乡一体化社会发展。如此,农民消费空间的城镇化转向,不仅带来农民生活方式改变,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而且对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也产生积极影响。
一、农民消费空间的城镇化转向
在传统农村社会,农民消费空间主要在乡村,最小的消费空间是农户家庭,最大的消费空间是集市。计划经济时期,人民公社整合了乡村社会,农民的部分消费空间超越村庄,公社创办的供销合作社、副食品站、卫生院、初级中学等成为农民消费新空间,但国家政治取消了集镇中的集市,并将农民消费空间严格限制在公社范围内。尽管县城镇消费空间,如商店(场)、五金店、饭店、酒店、书店、理发店、电影院、剧院、浴室一直存在着,且消费品种、样式比集镇丰富得多,但除了县城周边农村的农民到这些空间消费外,落后的交通条件和窘迫的经济状况将绝大多数农民阻隔在县城镇消费空间之外。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市场恢复,农民消费的能力和欲望得到极大释放,农民消费空间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化,一些传统的、被取消的消费空间被恢复,一些跟不上农村社会发展形势的消费空间被淘汰,不仅如此,还出现了一些新的消费空间,如棋牌室、市民广场/文化广场、运动场等,并逐渐成为农民喜欢的消费空间。
不同时代的农民消费空间有所不同,在传统农村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进程中农民消费空间变化最大,并日趋呈现出城镇化倾向。1980年代的家庭承包制废弃了社队集体式农业劳动,推动了农村多种经营发展,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农民需要把越来越多的农产品拿到市场上销售。与此同时,被关闭的集镇市场逐渐放开,农民可以自由地到集市空间进行农产品销售和消费活动。特别是在乡镇体制取代人民公社体制后,一些地方在“撤区并乡”改制中增加了乡镇数量,而每一个乡镇几乎都在政府所在地建立规模不等的农贸市场,以吸引农民到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市场空间参与商品交易和消费活动。不过,由于受到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的限制,1980年代的农民在从事家庭农业劳动之余只能在本地乡村流动、兼业,即使在乡镇企业发达的苏南地区,企业职工也主要以本地农民为主,几乎见不到外地打工者。相应的,绝大多数农民只能在本地消费空间进行消费活动,跨城乡、跨地域的消费活动并不多见。
进入1990年代,尤其是在党的十四大后,市场经济改革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并对农民消费空间产生了双重影响。一个影响是农副产品销售渠道逐步放开,农民经济活动空间扩大,农民消费空间也随之扩大、增多。如在1980年代,国家要求农民把水稻、小米等粮食产品和花生、油菜等主要经济作物出售给国家粮食收购部门,不允许农民擅自到市场上销售,而到了1990年代,受到粮食收购单位的粮储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国家取消了统购统销政策,允许农民通过市场渠道自由出售农产品。随之而来,农民的市场意识日趋增强,农业经济作物生产和养殖业、手工业在市场驱使下焕发出勃勃生机,农民经济收入不断提高,有条件在更广阔的消费空间进行消费活动,其中相当一部分转到城镇。另一个影响是,农村劳动力外流,导致乡村一些消费空间收缩。1990年代城市市场化改革进入快车道,城市发展特别是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经济理性日渐增强的农民对此做出积极反应,果断终止农业生产的“内卷化”模式,将家庭主要劳动力分流到非农产业,或安排到城市打工,以谋取更多的经济收入。农村劳动力外流,导致一些乡村消费空间逐渐萎缩:越来越多的农民由于常年在城镇工作,只能在城镇消费空间进行消费活动;农村留守农民越来越少,且多数是老人、妇女、儿童,他们的消费能力弱,致使乡村消费空间规模缩小、数量锐减。但城镇化发展扩大了城镇消费空间,它们在为进城农民提供消费空间的同时,还吸引居村农民到城镇消费空间进行消费活动。随着城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民消费空间城镇化转向将加速,这可以从物质、文化和服务三个主要空间的变化看出。
(一)物质消费空间转向
物质方面消费包括吃、穿、住、用、行等,虽然农民的这些消费仍主要在乡村,但正在加快向城镇转移。
在吃的方面,多数农民家庭吃的东西仍旧来自家庭种植的作物和饲养的家禽、家畜,但由于农村劳动力减少,多数农民家庭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什么都耕种、什么都饲养,只能根据家庭农田和劳动力实际状况选择性地种植和养殖。而家庭消费品的种类是个常量,不会因种与不种发生明显变化,如此,家庭消费中不少物品要依赖市场,尤其当家里来客人、过节、办红白喜事时更需要从城镇市场购买更多的物品。
在穿的方面,农村很少有人穿人工缝制的“土布”衣服,并且,先买布料,后将布料送到村庄裁缝师傅家里缝制,或请裁缝师傅到家里包工缝制衣服的习惯做法也急剧减少,人们更喜欢从集市、商场直接购买成品服装。不仅如此,随着城乡人员流动和交往进一步加深,城镇人对农村人穿戴打扮的影响越来越大,农村人穿戴服饰愈发类似于城镇人。
在住的方面,有人做过估算,说农民大体上10年到15年翻盖一次房子,一辈子要盖三次房。笔者在安徽、江苏农村调查发现:在1980年代,农民一般将“土墙—草顶”房子改建为“土墙—瓦顶”的;在1990年代,农民们普遍将“土墙—瓦顶”房子改建为“砖墙—瓦顶”或“砖墙—平顶”房子,不少家庭还将过去的一层房子加盖为两层小楼。21世纪后,农民住房消费比过去更大,但发生了明显变化:不再随意做新房子,有的村庄十几年来没有增加一套新房子,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到城镇买新房;政府加大村庄拆并及其空间整治力度,要求新房到规划地或集中社区/中心社区建造。虽然农民自建的新房仍位于乡村,但房屋结构、小区环境与城镇住宅区已经没有多少差距。
在用的方面,生产用具,如耕地、种植、浇灌、收割、烘干等农具普遍机械化,生活用品,如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空调、太阳能或电热水器、煤气灶等都进入平常农家。这些曾被城镇居民使用的物品正加快进入普通农民家庭,购买、维修都需要在城镇消费空间进行。
在行的方面,“出门靠走”已成为历史,赶集或外出办事的农民普遍依靠交通工具,20世纪八九十年代流行的自行车正被摩托车、电瓶车代替。“村村通”工程实施后,农村道路交通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村民乘公交车、开私家车“赶集”“逛商场”越来越多。
(二)文化消费空间转向
不少学者认为农民日常生活单调、枯燥、乏味,文化消费非常有限。相比于城市居民,由于乡村缺乏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剧场、市民广场、博物馆、公园、酒店、茶吧、咖啡屋等文化活动场所,居村农民的文化活动一般只能在家庭或村庄中进行,几乎没有什么消费。除农村传统节日或政府、村委会举办的文化活动外,乡村文化活动多数是自发的,且基本上在农闲时间进行。在不能做农活的夜晚、阴雨天和农活少的冬季,农民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相对较多,内容一般以看电视、串门聊天、打牌为主。
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文化消费空间如物质消费空间一样,都在萎缩,并呈现向城镇转移趋势。农民文化消费空间的变化与乡村劳动力流出、村庄居民减少有关,劳动力外流致使村庄人口减少,传统文化活动,甚至最普通的串门聊天、打牌等,也由于缺乏参与者而减少,于是,(1)村庄中一些爱“玩”的人不得不在农闲时间或在赶集时到棋牌室、网吧等城镇消费空间进行文化活动;(2)一旦城镇有大型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文化节、庙会等,文化活动少的村民们便会在好奇心驱使下三五成群赶去“看热闹”;(3)城镇打工的农民,由于他们多半是只身一人在城镇生活,闲暇时间多,他们中的有些人甚至比城镇居民更喜欢参加城镇文化活动,以打发寂寞无聊的时光。
(三)农民服务消费空间转向
获得服务是公民一项的基本权益,也是一种消费行为。传统农村社会甚至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里,农民服务消费都很低,并且集中在乡村。由于服务范畴比较宽泛,服务内容多种多样,服务性质也有很大区别,这里将农民服务消费简单分为农业生产服务消费和农民生活服务消费两大类。在农业生产服务消费上,由于传统农业生产技术含量不高,农民凭借代代相传的经验就能很好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不需要专门学习,也不需要到城镇空间寻求服务消费。如今,农业现代化发展对种植、管理、销售的技术要求不断提高,传统经验日趋式微,农民对农技、农机、农经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多,必须向城镇的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等事业单位和一些为农服务的市场主体寻求更好的机械、技术、资金、维修等服务。
服务消费空间变化最大的是生活服务,农民的教育、社会保障、劳务等服务消费空间都向城镇转移。(1)教育服务消费空间。20世纪农民孩子上学,小学在行政村,初中在乡镇,少数成绩特别优异的可以选拔到县城重点高中读书,多数孩子只能在乡镇就近读书。进入1990年代中后期,受计划生育政策、农民外出务工和县城镇中学扩招等因素影响,在家乡附近学校读小学、初中的学生逐渐减少,越来越多的孩子选择到中心镇、县城镇学校读书。由于孩子小,加上每户孩子少,一些家长不惜放弃农活陪孩子到中心镇、县城镇读书,以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2)社会保障消费空间。在农村社会,影响最广泛的社会保障是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农村老人养老与城镇老人养老不一样,只要老人能走动,他们就仍是家庭劳动力,做农活,饲养家禽、家畜,养老时间比城镇人短很多。但随着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农村老年化程度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国家为农村老人提供与城镇老人一样的养老保障。农民医疗保障空间也向城镇转移,一是生活好起来的农民更加注重身体健康,看病要求不断提高,生病后更想到较大医院(县级医院)看病;二是住院治病可以报销更多的政策,导致部分患者不愿意在乡村诊室看病,更想到城镇大一点的医院住院治疗。(3)劳务消费空间。在传统农村社会,不少农民依照“荒年饿不死手艺人”逻辑,要求自己孩子拜师学艺成为木匠、瓦匠、铁匠等。农村匠人多,村民做家具、缝衣服、理发等需求都有匠人提供上门服务,不需要到村庄外的空间寻找消费。但城镇化发展不仅促进农村普通劳动力外流,拥有一技之长的匠人们更受城镇企业亲睐,流失也更严重,农民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方便地得到匠人们提供的服务。再者,匠人减少,请他们做家具、做衣服成本大大提高,甚至超过市场上的现成品价格,如此,农民们更喜欢到城镇空间购买。当下的农村,凡是城镇或集市有价格低廉的服务,农民都不再亲自动手做或请匠人,如一直习惯由理发师上门提供理发服务的农民们,也因村庄理发师减少,而不得不去城镇理发店剪发。
综上所述,农村改革后,农业劳动力外流和农村空间结构调整,使农民消费空间出现“内萎缩”“外转移”的特征。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极大地冲击了农民消费空间,越来越多消费转移到城镇空间。换言之,乡村消费空间急剧减少,无论出于节省费用,还是出于消费方便,农民都不得不到城镇寻求更实惠的消费空间,甚至将城镇作为“自己”的主要消费空间。
二、农民消费空间转向对“人的城镇化”作用
乡村消费空间缩小、退化及其城镇化转向源于中国城镇化发展。城镇化对农民消费空间施加双重作用力:一是农民源源不断地离乡进城,将原本在乡村的消费带到城镇,并在城镇生活环境熏陶下增强消费能力,使城镇消费空间不断扩大;二是村镇——农村城镇,包括建制镇和集镇——的发展和壮大,使镇区居民和镇域范围内的村民都成为村镇消费空间的消费者。尽管大中小城市的消费空间和村镇的消费空间并非为农民消费特设,但无论是城市打工者及其家属还是居村农民,他们在这两大消费空间中所占消费份额都在快速增长。农民消费空间城镇化与城镇化发展相伴随,其转向有助于促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新型城镇化具有刺激消费和拉动内需功能。当前中国的产能严重过剩,工业化超前和城镇化滞后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如此,学者们冀望城镇化发展,特别是人口城镇化发展来消化过剩产能,即释放8亿多农业人口消费潜力,促进住房消费、工业制成品消费和其它公共设施消费,进而维持7%左右的经济发展速度。鉴于此,有学者认为,发展公共服务、改善基础设施可以拉动投资,增大农业人口消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转到更多依靠内需拉动的轨道上来”[1]。也有学者指出,个人消费能力的提高、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农民的可行能力范围的拓宽是人的城镇化推进的内在逻辑三要素,只有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与社会融合,才能增加生活消费和形成稳定的经济内需,从而使城镇化能够实现可持续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2]。还有学者看好农民进城消费前景,认为“一个城镇人口的消费水平一般相当于三个农村人口的消费水平”,如果城镇化提高一个百分点,就能够增加国内消费1.6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两个百分点[3]。农业人口市民化后的消费需求,以及庞大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建设等需求,不仅能产生巨大的需求累积效应,而且能释放城镇市民化的消费潜力,助推中国经济成长向内需拉动转型[4]。
尽管农业人口进入城镇,能拉动城镇消费,扩大城镇消费空间,但毋庸置疑,这不是国家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初衷,新型城镇化主要目标在于实现人的城镇化。传统城镇化发展把重心放在地域城镇化或土地城镇化扩张上,形塑的是城镇化粗放型模式,属于“物”的城镇化。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彻底否定规模城镇化道路,要求改变传统城镇化观念,推进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在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的概念阐述中,有学者认为,城镇化包括人口城镇化、非农产业城镇化、地域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和生产生活方式城镇化,其中人口城镇化是核心[5]。还有学者指出,土地的城镇化只是城镇化的前提条件和载体,人口的城镇化才是城镇化的根本目标[6]。这些有关城镇化内涵的解读,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基本吻合,都认为城镇化不是一场扩城、造城运动,而是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比土地城镇化更有意义。但是,不少学者没有把人口城镇化与“人的城镇化”区别开来,错误地将新型城镇化核心视为人口城镇化,正如任远所说的,存在“人口城镇化表象下人的城镇化的不足”[7]。
中国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已经取得骄人成绩,2013年城镇化率已达到53%以上,超过了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估计的2015年世界城镇化率52.7%的平均水平[8]33。但是,中国城镇化是一种不完全状态的城镇化,即没有实现农民市民化的“半城镇化”。在过去30年间,中国城市面积扩大9.2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加2.58倍,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增加1.78倍[9]。中国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快于人的城镇化。为促进城镇化健康、稳定、有序、协调发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将城镇化率指标分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并要求到2020年分别提高到60%左右、45%左右。这一规划更注重城镇化“质量”,对农业流动人口身份转变提出明确要求。
从既往历程看,土地和人口一直是中国城镇化的驱动引擎。这两个引擎作用力方向相反:土地将城镇空间不断向周边农村延伸,造成农村土地包括耕地急剧减少;而原本在农村居住生活的农业人口为了获取更多经济利益或过上市民生活,纷纷从农村闯入城镇空间,以至于农村人口稀疏,农田荒芜。城镇化的这两股力量对促进城镇化发展都不可或缺,它们让城镇有足够的空间稀疏城镇老居民和接纳新居民——无论土地扩张还是进城农业人口增多,只要二者相互协调、配置合理,就不失为城镇发展的优质资源。然而,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生产也需要土地和人口资源,如果城镇化发展过多挤占农村土地和过量汲取农业劳动力,就会损害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如今,城镇圈占土地以及由此造成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不仅让农村宝贵的土地资源大量流失,而且威胁着18亿亩耕地红线;农业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流出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也随夫、随子来到城镇,农业正在由妇女农业转变为老人农业,发展前景令人担忧,未来谁来种地成为中国发展亟须面对的严峻问题[10]。就此而言,加快人口城镇化发展并使其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只能解决城镇成长、壮大过程中的城镇自身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化解城乡统筹发展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也就是说,城镇化发展问题的解决并不意味着“三农”问题迎刃而解,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都带有浓厚的“重城轻乡”色彩,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背离。
以消费作为城镇化发展新引擎,通过消费空间架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能改变城镇化对“土地红利”“人口红利”的过度依赖,使外延型城镇化发展转变为内涵式城镇化发展,进而能更有效地促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人的城镇化是以实现人的福利和幸福为目标的城镇化,它在城乡都有着力点。在城市,人的城镇化发展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身份转变问题,帮助进城打工者及其家属融入城市生活,成为正式城市居民。在农村,人的城镇化除了继续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外,还需要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村镇居民和居村农民都能过上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由于城镇化是农村居民生活方式密度、深度和广度的变化[11],人的城镇化发展还包涵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鉴于消费是人们日常生活的核心内容,城镇打工者、村镇居民和居村农民都是消费者,他们转变身份、流动进城和改变生活方式的行为都离不开消费空间支撑,都要在一定的消费空间进行消费活动。空间尤其是消费空间,在城乡都不是抽象的、自在的“自然”,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具有建构社会关系的功能”[12],定居城镇的打工者和地处村镇的农民,为了能正常生活下去,无论其经济收入多少,都需要进入各类商品市场、饭馆等消费空间,与市民发生交往关系,并在一次次交易中认识、了解城市人,进而习得城市人性格,潜移默化地改变自己,并最终让自己成为城市人。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地域的消费空间持续萎缩,居村农民越来越依赖于村镇或集镇的消费空间。尽管这类消费空间仍处于乡村和村镇范围内,空间的乡土气息浓厚,更多的消费品还带有乡土风味,如价廉实惠、厚实耐用、色彩浓烈等,但城镇家庭使用的冰箱、空调、微波炉、洗衣机等现代用品在村镇市场琳琅满目,并在快速进入普通农家。不仅如此,由于外出打工者将城市人的服饰、生活习惯带到农村,加上居村农民受到电视剧、电视新闻的影响,农民们不再排斥、抵制城市人生活方式,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模仿城市人的衣着、吃喝、娱乐等消费行为,城乡居民消费差距正在逐渐缩小。
消费行为城镇化和消费空间转向让人的城镇化成为可能。目前城镇打工者和村镇农民在居住空间和工作空间与市民是分开的,虽然在同一城区工作、生活,但区隔依旧明显。农民工们一般住在拥挤的出租屋、城郊环境差的民房,甚至不少农民工住在工地的工棚、路边和桥下的空地上。在工作上,农民工们从事苦活、脏活、累活、污染活、危险活,并且工资待遇低,缺乏社会保险。要消除农民工与市民的居住、生活、工作待遇上差距决非易事,除了决心、信心外,还需要国家和城镇政府拿出足够多的资金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但消费空间不一样,“似乎提供了比以前更多的可能实现的制造意义的机会”[13]23,不仅消费空间的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市场、企业,政府不需要投入太多的资金,而且除了像南京德基广场、金鹰商厦等高档消费场所外,绝大多数消费空间对普通市民和农民都是一视同仁的,凡是普通市民的消费空间,农民们都能进入。也就是说多数消费空间是市民与农民共享的公共空间,其间的消费者身份差别往往被忽略——在商家那里,农民与市民都是消费者,都是他们的生意对象。不仅如此,越来越多的城镇精明商家,或想方设法吸引农民到城市消费空间消费,或将消费空间送到农村,让农民在农村就能享有城镇消费空间的消费乐趣。消费空间城镇化已经并且正在成为“人的城镇化”的重要渠道!
三、消费空间城镇化趋向与主要问题
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民在乡村场域内消费,农户家庭、村庄代销店、公社供销合作社和集镇中的集市都是农民消费的主要空间。其中,集市作为农副产品和工业品重要集散地,是农民消费最集中、最频繁的场所,但在计划经济时期被定性为“资本主义东西”,政府禁止农民到集市参与交易活动和消费。此外,城镇尤其是县城镇的商场等空间也是以农民为对象的消费空间,不过它与集市消费空间不同,离家路途远,且商品价格高,乡下农民只有在购买结婚类用品,或在逢年过节时才会到那里“破费”一下。对多数农民来说,城镇消费空间是“高档”的奢侈地方,能到那里消费是件令人羡慕的事情。
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变了农民消费方式和消费空间。如今的农民消费方式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与改革开放后的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也有较大区别,城镇居民的消费方式通过打工者流动、现代媒体影响了广大农民,致使大多数农民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有房子住等生存资料的消费需求,对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的消费需求也越来越多。农民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消费方式的差距正在缩小,甚至在一些城郊农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农民的富裕程度、消费开支、消费水平已经超过了普通城镇居民。
再者,农民消费空间扩大及其城镇化转向超前于农民消费方式、消费水平的变化,正如列斐伏尔指出的,“如果未曾生产一个合适的空间,那么改变生活方式,改变社会等都是空话”[14]24。城镇消费空间一直向农民开放着,改革开放后农民有更多机会进入城镇消费空间,感知、甄别和体验城镇消费空间的商品、服务,并通过购物而使自己对城镇空间生活不再陌生——购物创建了农民与城镇社会之间的另一个空间,通过购物,消费者将自己置于这一消费空间中[15]。农民进入城镇消费空间不外乎有三个企图,一是购买物有所值的商品,以体现购物的经济性价值;二是购买的商品令人羡慕和尊重,以彰显购物的社会性价值;三是因购买某些商品而融入时尚潮流,以突显购物文化性价值[16]。而要实现购物的这三个愿望,狭小的乡村消费空间无能为力,必须依赖城镇消费空间。藉此,农民消费空间的城镇化转向,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城镇消费空间逐渐替代农户家庭消费空间、村庄消费空间和集市消费空间,更重要的是,城镇消费空间将原本城镇居民使用的消费品展现给农民,吸引农民购买、消费,进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农民消费观念、消费方式,推动农民消费生活城镇化和人的城镇化发展。就此来看,福柯的在任何形式公共生活中“空间都是根本性的”论断是不无道理的[17]252。
农民消费空间城镇化迎合了城镇化发展趋势,与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走向相一致。面对农民消费及其空间的城镇化转向,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城镇消费空间建设,为农民进入城镇生活提供更好的消费空间;另一方面要在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以消费空间转向为契机,引导更多农业人口向市民转身并使其过上城镇式生活。然而,当前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侧重于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而忽视了农民消费空间城镇化转向的现实存在,没有重视从消费空间城镇化角度检视人的城镇化问题。消费空间城镇化与人的城镇化具有内在耦合性,它是人的城镇化先决条件和实现手段,因此,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既要借助于城镇消费空间的扩大,为进城农民生活及其转身提供更好更多的消费条件,又要凸显农民消费空间城镇化转向对人的城镇化发展推动作用,以引导农民习得城镇各种规范,自觉转变农民身份。
然而,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镇,当下消费空间城镇化发展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阻碍或减缓了人的城镇化发展。一是乡村道路、交通条件差,影响农民进城镇消费。农民的消费城镇化倾向,不仅居住在城镇里的农民如此,居村农民对城镇消费也情有独钟。尽管新农村建设将硬质道路修建到村委会所在地,几乎每一个行政村都有硬质道路通向外面世界,但多数农村的道路交通条件差,农民进城消费仍不够方便。当前乡村道路交通状况影响农民进城消费:(1)政府修建的“村村通”路面一般仅有3米宽,错车存在较大的困难。随着农用车、摩托车、电瓶车和私人轿车的增多,道路窄的问题将更加突出;(2)除经济发达或集体经济状况好的行政村将硬质道路修建到每一个自然村外,多数自然村庄仍是土路,一到阴雨天,车辆几乎不能行驶;(3)乡村公共交通少。虽然有些地方的城镇公交延伸到乡镇,但很多行政村至今没有通公交车,更不要说每一个村庄,不少村民到城镇消费仍需要走很长的路才能坐上公交车。道路交通是联系城乡的重要渠道,改善乡村道路交通是引导、鼓励农民进城消费的重要条件。
二是城镇低端消费空间少,农民消费压力大。或许因为城镇的“消费空间充满了社会等级的张力,是彰显社会身份的场域”,它“隐秘地发挥着人群区隔的社会功能”[18],一些大城市、甚至一些中小城市在消费空间建设中特别注重消费者的收入、性别、年龄、品位、职业等差异因素,追求豪华、气派,以迎合个别消费群体的品味、格调的需求。城镇这么做本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消费领域是一个富有结构的社会领域”[19],存在清晰的阶层边界,置身于不同的消费空间人们往往会感受到社会差异的深刻存在。再者说,城市打造高档消费空间对拥有丰富资源的都市人来说,“可以摆脱最没有滋味的生活选择的自由”[20]137。但是,“购物中心的世界(消费空间)——尊重无边界的,甚至也不再受到消费的律令限制——已经成为生活的世界”[21]30,消费者光顾这个空间主要为了满足自己在当代生活中的目的[22]。既然城镇消费空间是生活世界一部分,人们基于日常生活需要出入其间,就不应该过于区隔化、层次化,否则,会阻碍普通人群的进入。再者,都市中绝大多数人是普通消费者,城镇农民工、进城购物的农民更是“过日子”群体,喜欢到大众化、经济型消费空间购物、消费。无论是为了普通市民的利益,还是为了照顾广大农民工和农民实际需求,大中小城市和城镇都需要有更多的低端消费空间,保留或建一些路边菜市和夜市对吸引农民进城都是有益的。
三是城镇服务空间开放不够,难以满足农民消费需求。服务消费空间建设关系民生,其目标是让居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然而,城镇的学校、劳动服务机构、医疗卫生部门、养老机构和住房等主要针对城镇户籍居民,城镇打工者及其家人还不能完全进入这些空间进行消费活动。如在教育上,尽管大多数城市公办学校向农民工子女开放,农民工子女可以就近到指定学校就学,但就学限制条件严格,不少农民工子女不能与城市孩子一样接受教育;在劳动就业上,城镇政府和社区举办的职业培训主要对象是城镇下岗职工和没有工作的市民,他们可以免费职业培训并拥有推荐就业机会,而城镇为农民举办的职业培训非常少,更不要说为他们推荐工作,他们中多数人找工作仍依靠亲戚、老乡等“强关系”帮忙,或自己到民工市场寻找“苦力”岗位;在医疗上,农民工及居村农民拥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医疗报销比例也在不断提高,但与城镇居民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并且外地就医报销比例低(有的地方只能报销15%)等规定也阻碍了农民到大城市大医院看病;在养老上,居住在城镇的农民很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加上他们自身经济能力弱,几乎不能进城镇养老机构养老;在住房上,城镇尤其大城市高房价不利于农民市民化,使多数农民工的城市梦化为泡影,并且,由于多数打工者不是城镇正式居民,难以享受城镇的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总的来说,城镇服务空间还没有对进城农民完全开放,城镇的学校、医院、养老机构、职业培训场所,以及政府服务中心等公共空间仍以城镇正式居民为服务对象,进城农民几乎不能在这些空间进行正常的消费活动。为使更多农业转移人口能成为正式城镇居民,必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居住在城镇且有工作、交了社保的农民列为城镇居民,赋予他们均等化公共服务权益,并向他们开放所有服务空间。唯有这样,才能满足城镇农民工和居村农民的消费需求,才能让城乡居民都能过上城镇式生活。
四、两点建议
消费空间城镇化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系统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消费空间城镇化问题也是新型城镇化和人的城镇化发展问题。进言之,农民消费空间城镇化问题是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它的解决不能局限于农民消费,需要将其置于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予以解决。如此,本研究在此强调以下两点。
(一)调整城乡发展战略,扩大城镇消费空间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政府针对“三农”痼疾,主要从“三农”中寻求“三农”问题解决路径,将“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和农村稳定”作为农村工作目标。虽然政府为解决“三农”问题进行一系列体制变革,如实施土地承包制、推行村民自治制度、发展乡镇企业、建设小城镇等,但这些改革与政策实施都是在城乡二元体制框架下向农民“放权”,以激发农民建设农村、发展农业积极性,并没有将缩小农村与城市、农业与非农产业、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差距纳入“三农”工作中。今天看来,“放权”举措充其量缓解了“三农”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进入21世纪后,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政府有条件采用“让利”方式解决“三农”问题。取消农业税、提高农业各项补贴、开展新农村建设,都是政府向农村、农业和农民“让利”的强农、惠农、富农举措,不仅结束了农民负担越减越重的“黄宗羲定律”,让广大农民更多地分享到改革发展成果,而且政策由“放权”转向“让利”,表明国家在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中迈出跨时代一步,预示着中国城乡经济社会不平等发展状况将走向终结。尤其是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提出与实施,一方面表明城乡发展已经进入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另一方面意味着国家将把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和农民转身纳入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中,以求彻底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虽然这让人们看到了城乡社区与居民生活完全对接的美好未来,但就现有举措看,政策指向和实践活动集中在农村,城镇在转移农业人口和实现农民市民化方面仍然步履维艰,没有大的、显著的突破。消弭城乡二元结构任务艰巨,仅靠农村内力、国家支持难以快速实现城乡一体化,城镇这边也要有实质性措施。本研究表明城市农民工、村镇和居村农民都倾向到城镇消费,并且已经有大量农民进入城镇消费空间进行消费活动。故而建议城镇政府考虑农民城镇化的消费需求,大力发展以农民为主要消费对象的消费空间,进而更快地吸引农民进入城镇生活和促进居村农民过上城镇式生活。
(二)把握农村建设未来走向,重点建设好村镇
新型城镇化发展没有削弱新农村建设,多数地方的新农村仍在如火如荼建设中。一些地方政府在拆、并和整治村庄基础上,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和新型社区建设,在中心社区或集中社区新建了公共服务中心或邻里服务中心等公共空间,并开设多个服务窗口,为农民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以解决农民办事难问题。应该说,政府的这些举措有利于农村发展,其成效是不能否定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大多数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仍旧在城乡二元框架下进行,是在农村建设农村,没有重视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对接,没有注意农民流动、居住、职业等选择意愿,更不清楚农村发展未来走向。
中国农村正处于快速转型中,城镇化发展对农民形成的拉力和农业“去内卷化”对农民形成的推力,驱使农业人口离乡进城。无论人们是否愿意接受,也无论政府采取何种手段,都阻止不了“乡土黄昏”的来临,越来越多村庄肯定要在城镇化大潮冲击下“谢幕”。这个趋势从“一人村庄”“一人学校”的频繁出现就能看到,从农民消费空间的城镇化转向也能看到。尽管现在“一人村庄”“一人学校”的出现在某一个地区、某一段时间是个别的、零散的,但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消费空间转向已成为普遍的趋势,它如同奥斯卡·汉德林说的,世界上所有农民总体情况“都是一个样子的”,“是雷打不动的”[23]X。农民消费空间城镇化与农业人口城镇化一样,让“农村和城镇之间能展开沟通从而使得务农者不再把自己死死地捆绑在自己耕种的土地上,而使务农者得到解放”[24]39。农民消费空间转向局面的出现,将给国家和农村社会带来更大的影响。顺应农民消费空间的城镇化转向,需要调整新农村建设重点,因为农民消费空间日趋城镇化,城镇消费空间建设将带来城镇发展,因此,农村未来走向应该是村镇,建设好村镇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
总之,城镇消费空间为人的城镇化开辟出一条新路径。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是粗放型城镇化发展,城镇政府和相关企业获取超额的土地红利和人口红利,而消费空间城镇化是以农民到城镇消费和参与城镇消费空间活动为起点,以习得城镇居民生活为纽带,进而促使农民成为城镇正式居民。消费空间城镇化对人的城镇化促进作用更直接、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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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version of Farmers’ Consumption Space and its Function to“People-centered Urbanization”
Wu Yemiao
After the rural reform, the outflow of agricultural labor force and rural spat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make farmer consumption space “internal shrunk” and “external transferred”. Special attention needs to be paid that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and the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greatly impact the rural consumption space. Farmers transfer their material, cultural and service consumption space to the town, so that most farmers have urban-rural dual consumption space.The urbanization of farmer consumption space, which has a coupling relationship with “people-centered urbanization”, is the prerequisite and the implementation method of people-centered urbanization. Therefore, methods involving improving the rural poor traffic condition, increasing the urban low consumption space, and opening urban service space, can no only promote the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of farmer consumption space, but accelerate the residents’ interaction, urban-rural space docking and people-centered urbanization as well.
Farmer’s consumption space; People-centered urbanization; New urbanization
2016-03-2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公共服务均等化视阈下‘人的城镇化’实践问题与体制创新研究”(15ASH015)。
吴业苗,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国家治理与政府创新研究中心教授,邮编:21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