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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的商品化①

2016-01-24

关键词:小农商品化劳动力

张 谦



中国农村的商品化①

张 谦

张谦(Qian Forrest Zhang),新加坡管理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1971年出生于湖南长沙。1995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管理学院;1996年赴美留学,先后就读于佐治亚大学地理学系和耶鲁大学社会学系,并于2004年获得耶鲁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2005年起就职于新加坡管理大学的社会科学学院。其学术研究主要关注中国的农业政治经济,同时也涉及农村发展、自雇就业、社会分层与不平等、社会流动、土地市场的发展、国营农场改革、家庭关系等。在农政研究方面,主要致力于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野来考察资本与商品化的劳力如何在农村经济中形成、两者之间的互动,以及两者与国家的关系。研究成果发表于众多国际权威学术期刊,包括《中国季刊》《中国研究》《婚姻与家庭》《世界发展》《农政变迁》《社会学》和《政治与社会》等。

与之前的学者有所不同,今天我要讲的内容是我还没做过的研究,更像是一个研究建议书。一方面希望得到大家的反馈,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研究思路,以期形成交流甚至合作。

一、中国农政转型中的资本和劳动力

目前,关于“农政转型”(agrarian change)这一主题的文献主要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框架下来理解资本与劳动力在农业经济中的形成,但它们主要关注的是拉美、非洲、印度以及西方欧洲国家的经历,却鲜有对中国的研究。而当我着手研究中国的农政转型时,却发现现存的理论框架和概念跟中国的现实有很多不契合的地方。在这个意义上,我以中国的实践为基础重新构思和认识农政转型的过程也可以算是一种将社会科学本土化的努力,并且这一研究过程必然会涉及对现有理论和概念的修正。

西方欧洲国家的农政转型遵循的是“先有资本,后有劳动力”的模式,即以资本作为动力赶走农村的农奴,创造出无产化的劳动力,使其在农村和城市被资本家雇佣。其中,英国是最经典的“三位一体”模式:商业农场主(commercial farmer)和城市资本(urban capital)进入农村,从封建地主手中租地,而长期生活在土地上的封建农奴则被驱逐出去。这一“羊吃人”的过程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也是一个破坏性的和巨变的过程,马克思将其称为“无产阶级化”,而波兰尼则将其斥为“撒旦的磨坊”(satanic mill)。很多第三世界国家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外来的殖民资本或城市资本通过建立大型庄园使农民转化为被工业或者工业化农业雇佣的无产者。

实际上,中国在集体化时期也经历了将农民无产化的过程。土改后,农民获得了土地和生产工具,变成了传统的、真正意义上的小农(peasant);随后,农民的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其家庭内部的非农生产工具也被集中到社队企业中,而他们则到社队企业或者集体农场上班,通过“工分”换取各种生活用品,从而在实质意义上被剥夺了农业和非农的生产工具,变成了一种无产化的、“工资化”的劳动力(wage labor)。这一集体化的过程虽然也曾遭遇各种各样抗拒的阻力,但最终还是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完成了。然而,这一过程在改革开放后又被反转过来:土地依然是归集体所有,但使用权则被比较固定地分配给各家各户,于是中国的农村开始了大规模以家庭为主的农业生产或手工业生产,回归到了传统家庭生产模式中。

不同于西方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农政转型过程的是,中国农村并不是先有资本,而是在乡村工业化、城市工业化的带动下先产生了商品化的劳动力。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到中国农村的不是农业资本,而是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工业资本,并最终导致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地向城市移民,但这一过程产生的是工资化的、商品化的劳动力,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无产化的劳动力,因为农民在农村还有土地;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农业资本才真正大规模地进入农业生产领域。所以,与农业资本相比,商品化的劳动力在中国农村出现更早,且辐射的范围相当广泛。实际上,商品化的劳动力之所以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能够传播得如此之快,还与集体化农业和社队企业对工资就业的培训过程存在莫大关联。在中国农政转型的过程中,另一个与西方经验不同的是,西方历史上创造无产化、商品化劳动力的过程是充满血与火的过程,就像马克思所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但在中国,商品化劳动力的出现似乎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甚至农民都抢着去城市和乡镇企业打工。

于是,中国在劳动力市场和土地市场上存在两个和其他国家很不一样的地方:首先,西方的劳动力市场是“供给驱动”(supply-driven)的,即农民从土地上被赶走后就变成了无产者,只好四处谋生;而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则是“需求驱动”(demand-driven)的,即农民并没有从土地上被赶走,而是在工业需求下获得了去城市打工的机会。当然,中国也有失地农民,但到城市打工的绝大多数中国农民是在“自愿”的前提下成为商品化劳动力的,而并没有被迫与土地相分离。这里,我给“自愿”打了引号,是因为农民到城市打工也会基于各种各样生计的压迫,但这起码跟西方农民曾经经历的彻底的无产化过程是截然不同的。其次,西方的土地市场是“需求驱动”的,先有城市资本和商业农场主从封建领主或地主阶层手中租地或买地,由此产生了对土地的需求,进而将土地上阻碍发展的东西和依附在土地上的人全部驱逐出去;而中国农村的土地市场在很大程度上是“供给驱动”的,即农业资本能够在农村流转到多少土地取决于多少人愿意流转土地。在这两个大的框架下,我觉得要想理解中国的农政转型就必须做出一系列的调整。

二、中国农政转型的动力

在英国、美国、德国等西方国家,农政转型的动力大都来自于大规模的农业资本;但在中国,最开始推动农业资本化、农业市场化、农业现代化等过程的主体,亦即农政转型的主体,并不是龙头企业,而是小农户。正如黄宗智所说,中国的农政转型是一种“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capitalization without proletarianization),即小农户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从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过渡到了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本化的、商品化的生产方式,但这个过程并没有出现大规模无产化的劳动力,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对农民的剥夺。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原先的部分理论进行讨论。首先,黄宗智所谓的“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忽略了在中国农村相当透彻地进行的“劳动力的商品化”过程。这一过程可以追溯到集体化时代的社队企业和集体农场,并在乡镇企业、城市工业兴起之后愈演愈烈。尽管农民在农村还有一亩三分地,但却主动地,抑或被生计所迫地,把自己的劳动力商品化了,即便是中国很偏远的农村也难以逃脱这一过程的魔掌。不同于卡洛斯·奥亚(Carlos Oya)教授所说的部分非洲国家农村地区工资模糊多变的情况,中国农村劳动力的工资是较为明确的,且劳动力市场相当成熟,劳动力的商品化程度也非常高。例如,在四川的农村,打小工、技术工和在农田上的帮工都是一样的价钱(一天的工资大概两三百块钱)。尤为关键的是,中国农村的劳动力市场已经不再是基于本地的社会关系,而是由一个广泛的劳动力市场决定的,实际上亲戚关系对劳动力价格的决定已经没有什么影响了。例如,如果在邻居家的农田上帮工不如到建筑工地打工赚得多,那么农民无疑会选择后者。简言之,工业化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对农村的迅速渗透,使中国农村普遍形成了一个相当均质的劳动力市场,并使劳动力价格具备了相当可比的标准。

那么,为什么劳动力愿意把自己商品化呢?马克思用“经济力量的无声强制”来解释劳动力商品化的动因,即无产者将自己的劳动力商品化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生产资料,如果不出卖劳动力就会被活活饿死。但在中国农村,很多人即便不出去打工也能勉强生活下去,而且在城市出卖劳动力还意味着遭受歧视、不公正的待遇以及家庭分散的痛苦。所以,中国农民将自己的劳动力商品化并非完全是受经济力量的驱使,或者说,这种经济力量到底是何种性质还需要具体分析。

在我看来,这一商品化过程背后有很多动因。首先,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农民在整个生活都被商品化后必须获得足够的货币收入来维持自身和整个家庭的再生产,而这已经不能简单靠自己的生产工具来满足了。在这个意义上,农民的一亩三分地已经被无产化了,已经不再是完整的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其次,农村劳动力的商品化还受到文化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与严海蓉所说的“素质”问题相关联。类似于韦伯所谓的“新教伦理”,中国农村也存在一种工作伦理迫使农民将自己的劳动力商品化;此外,中国农村还普遍存在一种社会攀比心理促使人们拼命打工挣钱,例如,邻居家盖的两层漂亮小楼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并激励自己赚更多钱来赶超对方;更有甚者,中国社会对所有农村东西的贬值——文化上的贬值、生活方式上的抛弃,促使很多农村人,特别是年轻一代宁愿到城市去受苦。例如,成都某农民拥有4 000亩地的农场,还买了一辆最新的奥迪Q5,但他的儿子就是不愿意和爸爸一起经营这个农场,非要跑到成都市区打工。我不禁追问,难道打工纯粹是因生存所迫?还是受到经济力量的无声强制?我想,如果真是经济性的因素推动了中国农村劳动力的商品化,那么就无法解释有些人靠种地就能够完成再生产,但却非要去城市打工的现象。实际上,无论是中国式的工作伦理,还是社会攀比心理,抑或是对农村价值的贬值,都是非经济性的因素,但这一维度在原来农政变迁的解释框架中几乎是一片空白。

三、如何理解中国农村的社会分层

第二个问题,如何理解中国农村的社会分层?传统的农政研究完全是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理解农村的社会分层,但实际上马克思本人在留给后世的著作中并没有定义过“阶级”。他在《资本论》第三卷第52章写道,“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形成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的三大阶级……什么事情形成阶级?这个问题自然会由另外一个问题的解答而得到解答:什么事情使雇佣工人、资本家、土地所有者成为社会三大阶级?”但在马克思要回答“什么事情形成阶级”这个问题时,恩格斯却告诉我们“手稿到此中断”,并给后世留下了巨大的疑惑。当然,马克思虽然没对阶级做出定义,但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具体的分析: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并雇佣劳动;雇佣工人没有生产资料,只能出卖劳动。但如果我们把“阶级”的概念放在农村和农业的环境中就会发现,光以生产资料来划分阶级并不适用,因为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农都有生产资料,但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却千差万别,例如,有的只能种粮食自己吃,有的完全将商品卖往市场,有的则通过合同农业与大资本进行互换。基于此,很多学者一再强调,“小农”是一个靠不住的概念,是一个可以将很多东西都装进去的“大箩筐”。所以,我们不能以“是否拥有生产资料”作为划分农村阶级的维度,事实上拥有生产资料也不单一地决定小农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地位,正如奥亚教授所说,拥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可能雇人,也可能自己出卖劳动力;也可能既不雇人,也不出卖劳动力。

那么,应该如何确定农村的阶级?实际上,在农政变迁主题中关于社会分层的研究从来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尽管学术界都在用马克思主义对阶级的分析框架,但又必须在马克思的观点上加点别的东西。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哈里特·弗里德曼(Harriet Friedmann)就尝试将农民细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简单商品生产者”(simple commodity producer),他们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并通过与市场交换(而非自给自足)实现家庭的再生产,为此,他们必须与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或产品市场实现高度的结合。第二类是自给自足、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的独立家庭生产者(independent household producer)。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斯蒂芬·雷斯尼克(Stephen Resnick)和理查德·沃尔夫(Richard Wolff)则提出以“阶级关系”(class relations)作为划分农村阶级的维度,并将其分为“基本的阶级关系”(fundamental class relations)和“包含的阶级关系”(subsumed class relations)两种。此外,卡门·黛安娜·迪尔(Carmen Diana Deere)在秘鲁的研究中还将以上两种“阶级关系”拓展为32(4*8)种阶级地位(class positions),试问农民怎么知道自己在哪个位置呢?我想,这些学者之所以不愿意放弃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框架,正是因为它有力地揭示了阶级矛盾。在城市,阶级关系明显表现为资本家占有无产者的剩余劳动;但在中国农村,阶级矛盾、剩余劳动的抢夺或分配在多大程度上存在、谁占有了谁的剩余劳动以及如何计算则在经验层面很难确定,或许在理论上可以构想,但在收集数据时却无法下手。例如,一个菜贩子在收菜时随意压价,可能占有了农民的剩余劳动,但在缺货时求着农民卖桔子,可能反倒被占有了剩余劳动。此外,到目前为止,阶级矛盾在中国农村并不是一个直接的、尖锐的主要问题,农场主对劳动力的雇佣并不普遍。

既然如此,应该如何理解中国农村社会的分层呢?我认为,在中国农村,社会分层更多地体现在不同个体在物质生活条件、生活境遇(life chances)上的差距,而直接对立性的阶级矛盾并不尖锐,所以此时我们应该跟马克思主义做一个更决绝的分离,并转而采用韦伯关于阶级的分析框架——阶级地位是由市场地位(market situation)决定的。但由于市场被公认为建立在自愿而平等的交易基础上,且不存在任何剥削和阶级矛盾,所以韦伯的这一观点被不少学者指责为缺乏阶级斗争的内核。不过,在我看来,恰恰是这一点契合了中国农村当前的现实。例如,很多农民将自己不种的土地出租给大型龙头企业,难道我们要说农民在剥削龙头企业吗?也正因为直接对立性的阶级矛盾并不明显,我们不妨尝试采用一个新的理论工具来分析中国农村的社会分层现象。

四、关于“剥夺”与“积累”的话语

第三,在农政研究领域,关于剥夺(dispossession)和积累(accumulation)的话题是另一个马克思主义延伸下来的重要内容。马克思本人提出了“原始积累”(primitive accumulation)的概念,即资本剥夺农民的生产资料,使其成为无产者。随后,哈维提出了“剥夺式积累”(accumulation by dispossession),这种积累方式在资本主义诞生之后仍然在世界各地肆无忌惮地进行,但在实质内容上和“原始积累”无异。但这两个关于“积累”的概念都未必适用于中国的情境,因为中国并未发生大规模的剥夺。

不过,《农政变迁》(JournalofAgrarianChange)等期刊上有好几篇文章都是从“剥夺”的话语来理解中国农村发生的变迁,断言中国农村也在发生大规模剥夺农民财产的故事。有趣的是,统计数据存在“虚假的精确”以及以讹传讹、越传越讹的现象。例如,英文文献经常提到中国有4 000万失地农民,这一数据是由北大张曙光在《管理世界》的一篇文章上首次提出——“据估计,到目前为止,失地农民有四五千万,既失地又失业的占相当大的比例”*张曙光. 城市化背景下土地产权的实施和保护. 管理世界,2007(12)。。后来,陶然和姚洋首次将这个数据引入到英文文献中。尽管该数据没有出处,但却因知名学者的名人效应很快被国内外学者广为引用。更有甚者,何清涟将“中国10年来流失了多少亿亩农田”的数据除以“平均每个农民拥有多少亩农田”的数据,最终得出中国有6 000万到7 000万失地农民的结论。但这种估算方法存在多重问题:第一,中国10年来损失了多少农田的数据是一个无头案;第二,农地的流失不光是源于农民被剥夺了土地,还可能是因为农民自己盖房使用了农地。后来,学者凯西·沃克(Kathy Walker)在《农政变迁》的一篇文章中*Walker, KathyLe Mons. From Covert to Overt: Everyday Peasant Politics in China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Transnational Agrarian Movements. 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 2008(2-3):462-488。将4 000万失地“农民”误读成四千万失地“农户”,并最终演算出中国存在两亿到三亿失地农民。后来,这篇文章导致不少研究得出了“中国存在剥夺农民的过程”等类似的结论。此外,最新发表在《当代中国》(JournalofContemporaryChina)期刊上的一个研究显示,中国有一亿七千万失地农民,或许这一抽样调查得出的数据还比较可信。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土地被拆迁或被征用的农民并不是从土地上被赶走,而是在获得城市户口后融入了城市。该研究的统计分析也表明,这些失地农民的生活境遇远比生活在农村的其他农民好,并由此和“剥夺”话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实际上,中国有很多农民盼着通过失地而致富。所以,对于中国农民与土地分离的过程,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但目前国内外的学者却普遍倾向于以简单的、单一化的“剥夺”话语来理解中国农政发生的变迁,这无疑会带来很多误解,更无益于解释中国农村当下的现实。

五、对乡村治理的文献的讨论

第四,关于乡村治理的文献。自由主义或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主张通过土地确权来促进农村的土地流转。其内在的逻辑是,土地确权可以促进土地更好地商品化,进而使土地更充分地流转、减少土地对农民进城的羁绊,最终促进劳动力的商品化。但实际上,认为“土地是个羁绊,使农民不能放心进城”的观点是没有道理的。如果我们着眼于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就会发现,中国农村出现的社会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被过度而彻底地商品化,进而被个体化了。我们应该追问,通过土地确权进一步推进土地和劳动力的商品化,使农民在土地市场和商品市场上与更强大的资本雇佣者打交道的做法,真能带来农村社会条件的改善吗?真能降低农村社会不平等的程度吗?相反,我觉得要做的恰恰是波兰尼所说的“双向运动”(double movement),即在一定程度上逆转农村的商品化,而不是通过土地流转深化这种商品化,并转而强化一些集体的资源,尤其是注重发挥集体经济在农村和农业当中的作用,如强化集体对农村土地的控制和重新分配的权力。农民没有必要放弃农业而将自己的劳动力彻底商品化,但如今很多政策却反其道而行之。

六、关于农民韧性的研究

最后,在传统农政研究中,恰亚诺夫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民韧性的辩论——“小农是否具有得天独厚的能力抗拒资本的渗透”也是我要对话的地方。奥亚教授对这一经典辩论的回应是,资本对劳动力的监督不力,但家庭对劳动力的监督也未必有力;此外,资本也在强化对劳动力进行监督的能力,并已经在逐步化解资本监督劳动力过程中的天然障碍。但除此之外,这一经典辩论忽略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它更关注生产领域农户和大资本的竞争力问题,但却对流通领域资本对小农的绝对优势避而不谈。在中国,小农具有小、弱、散的天然局限性,只有资本才具备与市场对接的能力和议价权,故资本摧毁或击垮小农生产并扩大其在农村影响的重要领域恰恰不是生产领域,而是流通领域。很多国内外的研究也都发现,在中国,资本在农业流通领域的扩张比在生产领域更快,且垄断地位更加显著。换句话说,小农在每亩蔬菜的产量上即便比农业企业更为突出,但他们种出来的菜要么没地方卖,要么卖的价格低;而大资本种的菜虽不如小农好,也不如小农多,但却不愁销售渠道,所以,小农在资本面前正在逐渐失去竞争力。我曾在一篇题为《中国农业转型中地方模式的比较研究》的文章中讨论过中国不同地方的农业转型模式*张谦.中国农业转型中地方模式的比较研究∥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十辑).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3;Zhang, Qian Forrest. Comparing Local Models of Agrarian Transition in China. Rural China, 2013(1): 5-35。:在寿光,地方政府努力扶持当地的农业市场,使任何一个小农都可以直接和市场对接,而大资本只好在农业的上游或者下游领域为小农提供服务;但在另外一些地方,当地政府着重于扶持大资本,于是小农即便有生产力,却没有与市场对接的能力,最终只好慢慢被大资本吞并。简言之,决定小农和资本二者谁胜谁负的关键,不是在生产领域,而是在流通领域。

七、结束语

以上谈到的五点就是我尝试进一步拓展的研究方向,但我今天的演讲完全是在做大胆假设,还未做小心求证。概括而言,我认为商品化是一个可以用来理解中国农政变迁的主要维度。一开始,农村工业化、城市工业化带动了农村劳动力的商品化,后来,农村交换工、红白喜事等农村社会再生产活动也经历了相当彻底的商品化过程,而如今,土地的商品化也已经被提上了议程。我认为,这一维度为中国资本化农业的出现、中国农村社会分层、中国农村的剥夺和积累过程如何开展、中国乡村治理以及恰亚诺夫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关于小农韧性的理解等农政研究领域,都带来了不一样的视野。

2016-08-10

编者按:自2011年秋季学期始,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组织“农政与发展”系列讲座,延请当代国内外著名学者围绕中国与世界的“农政变迁”“发展转型”两大主题阐发其卓越的研究与思考。这一系列讲座包容社会科学研究的多个学科、多种分析视角、多类主题,对于全面认识与理解乡土社会的历史传统、现实处境与未来前景,富有启迪。本刊将陆续刊登这一系列讲座的录音整理稿,以飨读者。

① 本文由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农政与发展”系列讲座第54讲的录音整理而来。录音与文稿由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生许惠娇和陈兴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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