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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6-01-23王洪波

关键词:融入路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王洪波,李 杨

(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48)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王洪波,李杨

(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48)

摘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的土壤和根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立足当代中国社会现实,深刻认知并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史精髓和当代价值。在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从国家、社会和个人层面探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的传统文化路径。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路径

核心价值观是文化的精髓,规定着文化的本质,决定着文化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经过长期历史沉淀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历史的精彩缩影和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脊梁,孕育着深刻而丰富的价值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土壤和根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得以生成构建。以唯物史观为视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切入点,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路径是本文力图进行的尝试性研究,以期为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导引。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的根基和命脉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提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抛掉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2]从主导层面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中逐渐孕育生成的。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土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六个基本方面不仅蕴含了治国理念、社会理想和传统美德等基本内涵,也构成了中华民族一直以来不断追求的道德准则,成为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厚土壤。

第一,“讲仁爱”。“仁爱”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几千年来的中国文明史,儒家思想一直占据着主导性的地位。“讲仁爱”是中华传统美德的基础,仁政、大同等思想都是建基于这一思想基础之上的。孔子曰:“仁者爱人”,即要以仁爱之心、宽容之心待人,处理、协调并建立起与他人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儒家之外,墨子主张“兼爱”的思想,即爱无差等,追求平等、博大之爱。此外,建立在“仁爱”基础之上的“博施济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体现出了平等博爱,和谐友善的意蕴,由此及彼,由己及人,对照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倡导的“友善”价值即是对“讲仁爱”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理念的历史传承和时代升华。

第二,“守诚信”。“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中国古代有诸多关涉“诚信”的思想。儒家倡导“仁义礼智信”,并将其列为做人的道德准则。孔子说:“人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老子也说:“信不足焉,有不信焉”(《老子》第二十三章),“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老子》第四十九章)。老子指出统治者不讲求诚信,就会丧失百姓的信任。“诚信”是老子哲学的重要价值支点和行为准则。以中国古代“诚信”思想为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美德得以构建。

第三,“崇正义”。《易传·说卦》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3]可见,“仁与义”为“立人之道”之核心。此外,墨家强调:“义者,正也”、“舍生而取义也”(《墨子·天志下》)等思想既包含了天下公义的伦理原则,也包含了道义为先的价值准则。在古代社会中,政治理念与伦理观念相辅相成,治国理政以伦理价值为基础,同时政治又是实现伦理道德的手段。因此,“崇正义”在古代也追求政治治理上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和道义为先的正义精神,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公正”理念是一脉相承的,旨在构建一个公正有序的社会。

第四,“重民本”。“民本”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基本价值理念。“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与国家社稷、君主相比,人民的地位也是极为重要的,应该受到相对的优待和重视,尤其在君主的政治统治面临威胁之际。古语云:“得民心者得天下”,“民心”是一切政治活动的根本前提。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重民本”思想是站在统治者角度上限制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治国理政的策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民主”即是从“民本”思想中汲取精华(同时结合马克思主义、世界“民主化”潮流和时代特点)而生成。

第五,“尚和合”。“和合”一词最早出现在先秦的著作《国语·郑语》中:“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也就是说,只有形成这种道德伦常,百姓才可以安身立命,得到保养。这里的“和合”是指家庭、伦理的和谐需要通过道德教育的途径得以实现。《中庸》有言:“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这里的“和”指达致和谐是普天之下追求的目标。中华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多指人与自然统一和谐的状态,而“和为贵”指的是一种追求和睦、和谐的处世方式和准则。在传统文化中“和合”思想体现了天人之和、人际之和、家庭之和以及天下之和,表达了追求事物、相形之间的一种平衡、融合和美好的状态。这些思想在现代社会对于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仍然具有指导意义,并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相一致。“和谐”是社会治理达到的一种理想状态,而实现这一目标“合作”则是不可或缺的条件所以,“和合”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是相统一的。

第六,“求大同”。“大同”社会是古代仁人志士矢志不渝的政治追求,体现了古人对社会治理的美好憧憬。“大同”用来指社会理想最早出现在《礼记·礼运》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是谓大同。”“大同”理想体现了伟大的精神,追求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各得其所,世界太平[4],打破了家天下制度下的等级和尊卑之分,不再区分亲疏远近,达致理性与至公的境界。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求大同”看作是中国古人的“中国梦”。正如习总书记所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深深反映了中国人自古以来不懈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5]由此可见,“大同”思想是中国梦的文化根基和精神沃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实际上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3],三个层面结合起来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统一,致力于建设一个美好的国家。这既与传统文化中的“求大同”相承相通,又有助于加深现代人对中国梦的认同和理解。

二、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升华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的民族根基。在此基础上,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广泛吸收借鉴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辩证提取和现代升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在曲折前进过程中历史性的生成。

第一,国家层面价值目标的时代升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追求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继承,又进一步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新的时代内涵。富强,即富足而强盛。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历来是中华民族孜孜不倦的追求。早在《史记》中就出现过“富强”一词,曰“李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史记·李斯列传》)。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富强”主要强调的是国力、军力的强盛,多指物质财富的累积。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富强”则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一种应然状态。其不仅强调物质财富的充裕,还包含精神财富的富足。“民本”思想一直是古代治国理政的价值追求,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意指百姓是国家的根基和命脉,唯有百姓生活富足安康,国家才能稳定繁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民主”是以“民本”思想为基础的,它不但重视民生,而且还充分强调和维护“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民本”思想在当今时代的具体升华。“文明”指社会发展的开化和进步的状态。“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管子·牧民》)即阐释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之间的内在关联。经由时代升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文明”不仅重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而且包括社会以及生态文明等诸多层面,表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应有状态。“和谐”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理念之一,中华传统文化主张“天人合一”、“和为贵”、“和而不同”等思想。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和合”思想的时代提炼,构建起用以指导和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诸多关系的价值理念和准则。

第二,社会层面价值取向的时代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目标,一方面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同时又结合时代特点和人类价值取向进行现代价值重构和优化。“自由”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追求,更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理想与目标。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也存在零散的“自由”思想。庄子的《逍遥游》等名篇奠定了“自由”思想的理论基础。“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这是《逍遥游》第一部分的点睛之笔,也是全文的主体内容,认为要达到自由自在的境界必须“无己、无功、无名”,追求精神世界的绝对自由。孔子的“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一句高度概括了中国古代自由思想的精华,但这种“自由”是建立在社会规范被完全认同的前提下,强调摆脱个人的私欲是实现自由的必要条件。虽然这些“自由”思想有其局限性,但是它为后世“自由”思想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开辟了道路。与此相比,西方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关注人的个性及其发展,以及人权和人性等为自由主义的形成创造了条件。西方的“自由”思想强调“天赋人权”的自由,即主张人的平等,人格独立,个性解放和自由竞争,这种思想要求由于人具有社会性,因此要实现社会的有序运行,人必须放弃部分自由。随着近代西方民主、自由思想的传入,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由观与西方自由民主思想进行了交流、碰撞和融合。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结合时代精神,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立足中国现实,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自由思想进行时代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自由”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充分保障人权,使人民充分自由享受各个方面发展成果的“自由”。孔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论语·季氏》),这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最早出现的“平等、公正”思想,主要侧重分配的均匀,追求分配上的平等和公正。将“平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内容,则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更加突出公民地位的平等,旨在不断实现实质平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正”突破了传统文化语境下“公平”的涵义,意指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它以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同时弘扬了公平与正义的社会风尚,实现社会治理上的有序和稳定。“法治”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也屡见不鲜,《晏子春秋·谏上九》中讲:“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由此可见,“法治”在中国古代社会治理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当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强调德治,法治只是德治的补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法治”不仅只是国家治理的一种方式,而是依法治国,更加强化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即党和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法治”是依靠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人民的利益,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6]更加强调了法治的重要作用,将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纳入法制的轨道,关进法律的笼子,依靠法律机制来引领社会生活,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

第三,个人层面价值诉求的时代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个人行为方面高度凝练和集中概括了公民道德规范的基本理念。它既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个人价值观追求的养分,又进一步提升了时代价值,形成了覆盖社会道德生活各个领域公民应该恪守的道德准则。《汉纪·惠帝纪》中有“封建诸侯各世其位欲使亲民如子,爱国如家。”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谈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指出国家兴亡与个人命运密切相关,启示人们要以国家兴亡为己任。自古以来,爱国主义和“家国”一体的观念深深根植于中华文化之中。“爱国”是基于个人对祖国的深厚情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倡导“爱国”,是调节个人与国家关系的行为准则,强调人民应以振兴中华为己任,报效祖国为目标,增强民族凝聚力。“敬业”表达了个人对待职业的精神态度,“业精于勤,荒于嬉”(韩愈《劝学解》)体现了古人对待职业的态度。对我们现代公民而言,“敬业”应该体现在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与社会、发扬社会主义职业精神等方面。“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孔子曰:“言必信,行必果。”(《论语·子路》)即强调做人要讲信用,答应别人的事情要努力办到。“诚信”在古代被视为安身立命的准则之一,在现代倡导“诚信”既是弘扬优良的美德传统,又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题中要义。同时,这也从侧面反应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现象的缺失,呼吁人们要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强烈呼唤诚信精神的回归。“友善”是人际关系方面的准则。“与人为善,善莫大焉”是中国古代文化对“善”的理解和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友善”更强调公民之间的相处之道,即应相互尊重,互帮互助,和睦友好,以此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诚信、友善”既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又超越了传统理念内涵的局限性,并赋予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内涵,实现了创造性的超越与升华。

三、 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践行核心价值观

全球化深度发展的背景下,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流、交锋和碰撞。我国目前正处在大变革大发展的关键时期,纷繁复杂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贯穿其中。[7]国际国内敌对势力企图利用对思想文化等领域的长期渗透和控制,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的图谋。为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形成思想共识,凝聚中国力量,中国共产党提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扩大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力,引领社会全面进步,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和正能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源”,“根”深方能叶茂,“源”远才能流长。深入分析,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立足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强大的价值支撑,铸就自立于世界民族的中国精神;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传承与发扬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整合、发展与创新,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第一,在国家层面,坚持文化强国的执政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精神,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不懈努力和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在国家层面,坚持文化强国的执政理念,从宏观层面引领整个社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和理解,有利于增强整个民族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从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铺设基础。

在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认知(文化自觉)的基础上,会逐渐增强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自强。所谓“文化自信”,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充满希望与信心。根据费孝通先生的阐释,文化自觉是指处在特定文化背景中的人,理解并明了自身文化的来历、形成、特色和发展趋势,即对其有“自知之明”[8]文化自强则源自于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自觉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文化自强。[9]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孕育了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它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和命脉,也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要引领全社会牢固树立文化自信的意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性应对西方价值观的全面渗透。同时,我们也要提升文化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辩证、科学地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的文化自强。

当然,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增强文化自信层级决不是政治和理论层面的自说自话。立足中国现实,从国家层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也就是说,国家要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上升成为具体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在社会层面,着力构建弘扬传统文化的机制和氛围,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奠定文化基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精神纽带,根植于中国人的内心深处,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所以,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和机构在设计、开展各类讲堂、场馆参观、民族传统节日和节庆纪念日等活动时,应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以多样灵活的方式渗入传统文化的内容,构建弘扬传统文化的机制和氛围。以祭孔大典为例,2015年9月28日甲午年的祭孔大典在孔子故里山东曲阜孔庙举行,纪念孔子诞辰2565年,是自2004年曲阜公祭孔子以来,第11次祭祀孔子。[10]祭孔大典开展集乐、歌、舞、礼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表演形式,在开城仪式、开庙仪式、敬献花篮之外,还有万仞宫墙前群众经典诵读环节,包括小学生诵读《论语》等。通过参加祭孔典礼活动,使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和魅力所在。以此类纪念活动为引导,群众会自觉培育并养成认知、传承和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美德和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自觉融入和践行。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2]伴随着中国社会对传统文化的深度认知和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融入就不再是生硬灌输,而是水到渠成。

第三,在个人层面,充分发挥个人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主体作用和主动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它终究要以“现实的个人”为承载者和传承者。在很大的程度上,现实中国人的“传统文化”积淀、认知的深浅程度影响着传统文化的当代弘扬状况。为此,作为现实的中国人,一方面,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作用和主动精神,通过各种方式充分汲取传统文化的精神养料;另一方面,结合当今的时代特点,使传统文化的精华因素在中国社会广泛扩展和弘扬。每个现实的中国人不仅是历史的“剧中人”,同时又是具有主体精神的“剧作者”。在终极的意义上,只有每个个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认知和准确理解的基础上,中华传统文化才能得以弘扬,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得到践行。因此,个人在具体的实践中首先应该从认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始,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多阅读相关典籍,参加相关文化活动,深入理解传统文化的精髓,找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之处,在陶冶情操、提升自我的同时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真正的传承者和弘扬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

而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亦强调“德”的重要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遵循在本质上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11]的集中体现。其中“严私德”以公民个人为主体,其范围最为广泛,目标群体最为广大,“私德”的严守,才能推动“公德”的遵守和“大德”的实现。因此公民个人要树立主体意识,时刻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从而加强道德自律,规范自身言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实现以文践德,才能达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永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正践行。

参考文献:

[1]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 人民日报,2012-11-18.

[2]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N]. 人民日报,2014-02-26.

[3] 肖群忠.仁义信和 民本大同——中华核心价值“新六德”论[J].《道德与文明》,2014,(9).

[4] 杨朝明,张立文,王博. 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下)[N]. 光明日报,2014-07-29.

[5] 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N]. 人民日报,2014-03-28.

[6] 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 人民日报,2014-10-24.

[7] 郝潞霞,韩建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研究[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5,(10).

[8] 费孝通.反思·对话·文化自觉[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3).

[9] 宋乃庆,贾瑜,廖晓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J].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04) .

[10] 山东举行祭孔大典—纪念孔子诞辰2565年[N]. 人民日报,2015-09-29.

[11] 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N]. 人民日报,2014-05-05.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05X(2016)03-0022-05

作者简介:王洪波(1975-),副教授,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首都师范大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哲学等研究;李杨(1991-),女,河南省禹州人 ,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2015年度北京青年社科人才资助项目”(生活实践视角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融入路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为2015SKL027;“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15 - 1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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