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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只鸡的忏悔

2016-01-22起伦

湖南文学 2015年12期
关键词:里尔克纸箱公鸡

起伦

春节过后,小王回长沙,给我带了些自家种的新鲜蔬菜和一只大公鸡。

我知道,这是小王在还礼,也就没客气,笑纳了。

小王是单位的司机,主要为我服务。单位放假前,小王带着老婆孩子回益阳老家过年。除单位应该发给他的福利外,我给了他两对酒、两条烟,让他捎给他乡下的父母和岳父母,另外,还给他儿子包了个红包当压岁钱。中国礼仪之邦,自古崇尚礼尚往来,如果不收小王这些东西,他肯定不高兴,认为是看不起他或他的东西。

新鲜蔬菜在我们家是颇受欢迎的,何况又是在油水过剩的正月里。天气还很冷,不易坏,每天吃一些,可以放好几天。公鸡,是个活物,如何安置它,一时成了一道小难题。它被装在一个逼仄的纸箱里,抗争着。小王说是自家养的土鸡。自家养的我相信,但是不是纯种的土鸡,不敢确定,因为它的体积显得过于庞大了。装在这个小纸箱里,很有点儿像古装电视剧里装在木囚车里等待开刀问斩的死囚。

前两天,我在单位值完班后,抽空回到老家乡下拜年,家里人送了我好几只土鸡,而且都杀好处理干净了,回到家里往冰箱一放,什么时候想吃,拿出来剁吧剁吧,或蒸或炒,全凭自己喜好了。妻说那就先养着,每天给些大米和择剩的菜叶就好了,等过些日子吃时,杀了,有个新鲜味。

我马上提出了一个自认为很聪明的问题,如果它在天还不亮时就引吭高歌,惊扰了左邻右舍的美梦,岂不让人非议和抗议?虽然自己生在乡下、长在乡下,是高考上了大学才来到城里,如今特别想念老家清早一鸡报晓,远近和鸣那种情形。但这毕竟是城里的小区。

妻说,亏你还在乡里长大的!这是阉鸡,不打鸣。说完又颇有意味地看我一眼,出门上班去了。

我脸一红,明白她话里多少流露的意思,缄口无言。其实,小时候在乡下,我还亲眼见到过阉鸡,就是给已然长大———到了歌德描述的“钟情怀春”,开始知道男欢女爱之事———的骚公鸡,乡下又叫水老倌的去势,以便它们心无旁骛,一心长肉。

原来是一只阉鸡,怪不得长得这么庞大。不由得想起金庸武侠小说,武林高手须自宫才能修成“葵花宝典”。一只阉公鸡还算不算得上是公鸡呢?或者说过去宫中去势的太监还算不算男人?阉鸡不再打鸣,其实,如果一个人被现实活生生阉割一刀,只怕也没了说话底气。既如此,还不如不说,不如干脆沉默!

今年这个寒假似乎格外长些,妻和女儿上班都好几天了,可我还有一周假期。每天能睡到自然醒,本是少有的幸福。放假前,曾打算利用这个假期,将罗素的两卷本《西方哲学史》通读一遍,顺便写完系列阅读札记,后来因岳父母要来我家过年,且腊月二十就来了长沙,大年初二小姨子一家三口又跑过来陪老人,每天喝酒、打跑胡子,直到初五他们都走了才消停。

热闹了好些日子,突然只剩一个人在家里,太过清静了,反而有些不习惯了。这下好了,有一只鸡在家里,不时弄出点响动来,让你感到不孤单。我突然就理解城里很多人养宠物狗宠物猫来了。

原来的阅读写作目标没能达成,干脆放弃了,《西方哲学史》放到以后再读吧。手头正好有一本《与里尔克同游俄罗斯》,这本书由两篇长文组成,一篇是作者与里尔克两次相伴同游俄罗斯的经历纪实,另一篇写了作者认识的里尔克和对里尔克诗歌的认识。前一篇文章读得很轻松,后一篇就需要慢阅读才可以品味出意味来。册子不太厚,正适合填补几天的空闲。这是里尔克的红颜知己,画家兼文学家露·安德烈亚斯·莎洛美写的。说心里话,作为男人、尤其是男诗人,没有人不羡慕里尔克———他除了写出不朽的作品外,一生中还得到那么多优秀女性朋友真心实意的帮助和爱慕。这种感觉,当你在阅读《穆佐书简》时尤甚。

说到《穆佐书简》,突然又想到里尔克给莎洛美一封信札里讲到的一件事。有人想送一条狗给里尔克,偌大的城堡,空空荡荡,除里尔克和一个忠实的女管家外,别无他人。“可以想象这是何等的诱惑。”里尔克在信中写道。从里尔克的诗中,我们不难知道他是很喜欢狗的,认为狗是“长毛的以扫”,比人更加忠诚,不应该只是人的奴仆,应升格为与人同一位格,甚至还要高,可以直接与神对话。但“我接受这样一个同伴,恐怕就连它也会引出太多关系……其结果便是,等我发觉它耗尽我时,我又必须痛苦地抽身撤回。”是啊,里尔克在漫长的十年等待与空白之后,他已做好充分准备,听从唯一指令,要赶赴“急如风暴”的心灵之约,完成《杜伊诺哀歌》和《致奥尔弗斯的十四行诗》这两部传世之作。此刻的里尔克,又怎能容忍任何的事物带给他的分心呢!

我不是里尔克,虽也偶尔写点分行文字,却知道自己不是那种很多人标榜或自诩的所谓有诗歌使命感的人。阅读写作之于我,无非养性怡情。我的骨子里缺少波西米亚人的特质,血液里也没有多少狂野的基因。对于这只已经接受下来的公鸡———哦,不,是阉鸡———我接受的指令是,暂时把它养起来。

去冬是个暖冬,晴好天气一直延续到正月初五。那天陪老人去登岳麓山,看见很多火力旺的青年男女都穿上衬衣裙子了。而初六开始变天,一场西北利亚寒潮来袭,气温一下就降了十好几度。再过两天,还下了一场春雪。我只得让家里客厅的大空调运转起来,才不至于看书时冻得缩手缩脚的。小王就是赶在下雪之前回到长沙的。

现在可以说,我这个人如果不写诗就真是太可惜了,我发现自己心特细腻而且天生具备悲天悯人的情怀———只是这一点与我的身份格格不入,也就注定我在职业生涯中难以有大的建树。管他呢,如今已过天命之年,看得很开,一切都顺其自然,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譬如这只鸡,它的宿命只能是人口腹之中的美食。善良的我在它成为食物之前,也就是说它还活着时,动了恻隐之心。我把它安置在厨房里,这样它也可以享受到空调的暖气带给它的温暖。

只是装鸡的纸箱确实太小了,是一个装小瓶矿泉水的箱子,箱子上面没封住,只有横竖穿梭成网状的一根绳子,以便透气和喂食。可怜的阉鸡,被捆住了双脚,放在这逼仄的空间里。它不时扑腾几下翅膀,是抗争,也是提醒它的存在。有时还从喉咙里发出几声沙哑的咯咯声。每当听到厨房里的声音,我就从书页或电脑屏幕上收回目光和心思,去厨房给阉鸡加些米和蔬菜叶子,还在纸箱里放一只饭碗,添一些水,确保它生存的基本需要。我想,虽然不能逆天而行改变这只鸡最终成为盘中餐的命运,我还是可以在它活着时善待它。

但我毕竟在阅读和写作,它闹腾得多了,我难免会有些烦躁。有一阵子我阅读得有些入迷,忽略了它的存在。等我重新意识到还有一个在厨房里的伙伴时,一股酸臭气味直刺着鼻子。我过去看它,它不知什么时候居然从纸箱里跳了出来,如果不是双脚被捆住,还不知道这一刻它跑到哪儿去了。而且它已在厨房地板上里拉了好几泡稀稀的鸡屎!

“着实可恼!”我在心里骂道,逮住它重新塞进了纸箱里,并将封口的绳子系得更紧密些。无奈,从来没在家里拿过扫把的我赶忙找来扫帚和撮箕将鸡粪打扫了,然后又用拖把将地板拖了一遍。然而,那股子酸臭味弥漫在空气里,久久不散。我打开窗户,有一阵刺骨的北风刮进来,让人打了个寒颤。这一股北风同时打消了我想将这只阉鸡移到阳台上的念头。外面太冷了!

但我的好心只维持了不到两个小时的现状。妻子一下班回到家里就闻到了异味,并极富经验地迅速找到异味散发之源。她一边恼怒地数落我,一边毫不犹豫亲力亲为将鸡连同纸箱提到后面的阳台上。

阿弥陀佛,可怜的阉鸡!

自从鸡被移到后面阳台那一刻起,我就落下了一块心病:这么冷的天,这只阉鸡会不会得感冒?

如果它得了感冒,就是禽流感,后果就严重了!如今一谈到禽流感谁不色变?它的病毒变异很快,已升级成为H1N9了,人类医学研究跟不上它变异的步伐。佛家倡导不杀生,如果这只鸡得了感冒,只怕它不死还不行。而且病鸡还不能成为食物,这就是暴殄天物了,也有悖于佛家惜福的教诲。前年,我单位某主要领导心血来潮,要在院子里的水域养些观赏的东西,先是花了七千元钱买了鱼苗放进去,后花了一万多买了上百只小洋鸭、水鸭、雁鹅、鹅养着,又花去八九千元,专门在水边搭建一个窝棚,还专门请了一个老头负责喂食和看管,提防院子里建筑工地的民工抓去偷吃。这些可爱的小东西们对老头喂的玉米粒并不怎么感兴趣,它们像一支联合舰队,围追堵截,将水里观赏鱼一条不剩全给捕食殆尽。等鱼儿吃完,它们也长大了,可是,一场禽流感在外面流行起来,单位得到上级防疫部门书面通知,必须一只不剩,全部宰杀掩埋。这件事,很长一段时间为人们私下诟病。

如果这只阉鸡得了感冒,不能成为食物还其次,关键它很可能就传染给家里人,还有可能传染给整栋楼、甚至整个小区,那就是大事了。想想这后果真是可怕。但我毕竟不能肯定这只鸡放在阳台上就会得病。等过一两天再说吧。

可另外一个问题又出来了。我书房的电脑桌安放在靠后窗的位置,后窗之外就是阳台,也就是说,这只鸡弄出的任何一点小动静,都能进入我的耳朵。而且,我只要一抬头,就会看见这个可怜的家伙。有时,冷不丁就看见那它正伸着脑袋在打量我。那圆圆的小眼睛,说不出是冷眼还是乞求。这让我有些生气,我们就这么直直地互相盯着,起初似乎谁也没有退让的意思,最后还是我败下阵来。因为一想起这只鸡的生命终将在我们手里终结,我就有些不忍。记得老辈人说过,碰到蛇时,是不能与它对视的,蛇的眼睛里有灵异的邪气,人盯着看,会被迷住而迈不开腿,最终着了它的道。我想,当初亚当夏娃在伊甸园遇到蛇时,一定没有避开蛇的眼睛,才受了蛇的诱惑。鸡的目光到底清澈单纯多了,但你的心里一旦有了罪恶感,就不能与它久久对视。?

试想,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我还能安下心来阅读和写作吗?我有些埋怨起小王来了,送什么鸡啰,而且还是活的,纯粹多事!看来,这只阉鸡不能让它再存活下去了。只是,在它赴死之前,我还得对它好一点,我更多地喂米喂水,还将一些好菜叶也扯了些投进纸箱。

其实,在这只鸡来到我家里那一刻起,我就萌生过放生的念头,特别是它在厨房里跳出纸箱那一刻更有这个想法。我脑海里总是记得小时候奶奶给我讲过的一个故事。地主家的管家要去一个佃户家收租,可佃户实在没有租子可交,只好商量着明天把正带着一群小鸡仔的母鸡杀了炖汤给管家喝,以便他能给地主说说好话宽容些时日。那天晚上,管家做了个梦,梦里那只母鸡流着泪对她的孩子们说,让它们自己好好活下去,自己就要被主人家杀了待客。管家一到佃户家果然看到了母鸡和鸡仔,并且佃户正要杀那只母鸡。管家连忙制止了,租子也不收了,管家也不当了,削发去当了和尚,从此吃斋念佛了。

但我们一家又不是不吃荤腥。我是有心放了这只鸡,可苦于找不到说辞,就算它能跳出纸箱,也逃不出门窗紧密的家啊。再说了,这么冷的天,放它在外面,也找不到食物,说不定就被院子里的野猫野狗给叼了呢。还不如让它在家里养着,好吃好喝的活过一天算一天。但如今,它的存在已严重干扰我的生活了。算了,我就别充当什么伪善人了!

又过了一天,我隐去这只鸡对我阅读写作影响的因素,独独和妻女说了天气这么冷,如今禽流感频发,这只鸡会不会得病。这理由足够充分了。临出门时,妻丢了一句话:你把它杀了吧。

我的天!怎么能是我把它杀了呢?小时候,母亲可以让哥哥和我干重体力活,譬如到山里砍柴,进田里帮助父亲干农活,但她从不让我们与家务活沾边。她虽大字不识一个,但有自己一整套生活理论,她说男子汉应该干大事,干家务、进厨房那都是女人们的事。等到长大了读了书,才知道二千多年前,亚圣孟子也说过一条著名语录“君子远庖厨”。我平时扫地拖地都没干,除了盛饭,几乎不进厨房,更不用说干杀鸡剖鱼之类充满血腥的活儿了。

可是,我不干谁干呢?妻女要上班,我还在家闲着。这一刻,我还记起去重庆大足参观石刻的事来了。石刻上有一则故事,说一个念佛的和尚与一个杀猪的屠夫比邻而居,相约每天早晨谁起的早就喊醒另一个。于是,经常是屠夫早起时就喊起和尚做早课,和尚早起就喊醒屠夫去杀生。结果等两个人去世时,一生念佛的和尚下了地狱,一生杀生的屠夫上了天堂。故事告诉我们,劝人向善为上善;劝人作恶是大恶。我想,如果自己不杀生,却落到让家人去充当恶人,这未免太不厚道了吧。罢罢,但丁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见我一副为难的样子,妻说,要你杀鸡又不是劳你大驾亲自操刀,你去院外菜市场卖鸡鸭的摊子,给五元钱,人家给你搞得干干净净。

哦,这样啊,谢天谢地!

等到她们上班去了,我鼓足勇气,毅然决然地提起纸箱,走出门。一想到从家门到市场这段路,就是这只鸡最后的活路,我就不敢去看这只阉鸡。越是不敢看越是又想看,我一低头,正好与它的目光碰了个正着。显然,它还并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命运,圆圆的小眼睛里流露的仍然不知是冷眼还是乞求的目光。我的心一颤,与其说是软了,不如说是有些害怕。我想,我还是不能亲眼看着它在眼皮子下被人抹了脖子,一腔鲜血喷涌而出吧。怎么办?解铃还须系铃人!我忙抄起电话给小王打了。不一会,小王来了,我给他十元钱,说:“不好意思,恐怕还得麻烦你去趟菜市场。五元钱杀鸡,剩下的你买一包槟榔吧。”

很快,小王回来了,提在手上的不再是纸箱,而是一个塑料袋。我不敢接,我说,麻烦你放到我厨房的砧板上吧。晚上,为了吃过新鲜味,妻将这只鸡炖了汤,但我根本不动筷子。她们怪怪地看着我。我忙解释,正月里肚子里油水太足。真实原因是,我满眼里都晃动着这只阉鸡不知是冷眼还是乞求目光的圆圆小眼睛。

那只令人烦心的鸡,总算是杀掉又吃掉了,家里一下子清静了许多。我想,这下我总可以安下心来好好读几天书,也写出点东西来了。可是,与预想完全相反的事情出现了。我只要翻开书本,就会想着那只鸡,想着是不是该给它喂点米或者水了,意识到鸡已经不在了,再回到书本,已不能集中精力了。我一坐在电脑前写作,没打上几个字,就会不自觉把目光通过窗户看向阳台,等我明白那双圆圆的小眼睛已不再在那儿时,创作的思路已经被打断。我的心越来越烦躁了,我都有些不认识自己了。

佛家有个说法,万物都有灵。看来这只阉鸡之灵还在我的房间里存在着。难道,非让我为这只鸡写一篇安魂的悼文?去年夏天有个晚上,由于忘记喷灭蚊灵,半夜我被蚊子咬醒了,全身麻痒,起了好几个包。忍无可忍之下,我开着灯,鏖战了个把小时,打死了五六只肚腹鼓鼓的蚊子。第二天,我写了一首《对一只蚊子的忏悔》,这全然是一首调侃之作。但这只鸡的生与死,确乎成为我心中的一个事件。如此这般,直到开学,直到上班后工作一忙,我才让那只鸡慢慢从心里死去。

事情过去五个月了,我肯定不会无聊到至今还在怀念那只鸡。可是,今天处理完手头工作,看看时间离下班还有半个多小时,想着把办公室的书架整理一下,顺手拿出一本买了一段时间却一直没打开阅读的诗集,是美国人杰克·吉尔伯特的《拒绝天堂》,翻到某页,居然是一首叫《公鸡》的诗。“他们已经杀了那只公鸡,谢天谢地/可是我的一半山谷没有了打鸣/很是陌生。没有了那只公鸡/……仿佛我都不在了。”读到这里我哑然失笑,甚至感动得有些委屈,没想到地球的那边,一个美国佬,一个写诗的怪才,与我有着如此相同的感受。

我又想起那只鸡来。那只已经被杀掉、吃掉的鸡,如果能让它活到今天,会对一个家庭带来什么改变吗?会对一个人带来什么改变吗?只是这种假设是没有答案的,也没有太多实际意义的。但我仍然会想———它,会不会在今夜重又活在我的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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