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结构及其影响的实证研究 ——基于北京市村级层面的经验证据
2016-01-19杨杰,于鸷隆
我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结构及其影响的实证研究
——基于北京市村级层面的经验证据
杨杰1,于鸷隆2
(1.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北京100190)
2.北京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北京100744)
摘要: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既取得了巨大成绩,在实践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本文以北京市2013年村级层面的数据,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结构和农民收入、集体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计量分析。数据分析结果表明: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结构对农民收入和集体经济效益有显著影响,其中,集体股比例产生负面效应,集体股比例越高,集体总收入和农民收入越低;引入外来投资者对集体净资产有显著为正的影响;而股权分散程度则没有显著影响。
关键词: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股;股权结构
收稿日期:2014-10-16修回日期:2015-03-16
基金项目:北京市政府专项研究课题:“十三五时期首都城乡发展一体化研究”
作者简介:杨杰(1976-),男,河北保定人,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753(2015)03-0127-08
Abstract:The reform of property right system of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rural areas of China has made enormous achievements in recent years, while faced with lots of problems in practice at the same time. Based on the village-level data of Beijing in the year of 2013, we empirically explo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ownership structure of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village, the income of farmers and the benefits of collective economy. The result indicates that the ownership structure of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has significant influence on the income of farmers as well as on the benefits of collective economics. More specifically, on one hand, the percentage of collective equity has a negative effect on others variants, which means that the higher percentage taken up by collective shares, the lower total income and farmer’s income are. On the other hand, introducing foreign investors has a strong positive influence on collective net asset, yet the degree of equity dispersion has no significant influence.
Keywords: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percentage of collective equity;ownership structure
Empirical Study on the Ownership Structure of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Based on the Practice in Suberban Beijing
YANG Jie1, YU Zhi-long2
(1.SchoolofManagement,UniversityofChineseAcademyofSciences,Beijing100190,China;
2.PolicyResearchOfficeofthePeople’sGovernmentofBeijingMunicipality,Beijing100744,China)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探索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机制和分配机制,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及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中,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方向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改革模式,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又一次新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变迁。这一改革模式也获得了中央的充分肯定,2014年9月中央深改组第五次会议就明确指出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股份合作制必将成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主流模式。
股份合作制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上,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将村级集体净资产的部分或全部,按人口和劳动贡献折股量化,使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享有明晰的集体资产产权,并按股份进行收益分配,形成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自主经营、民主管理、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与运作机制[1]。
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股份制改革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和调整收入结构[2-5],有利于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6],有利于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社会职能,确保农村稳定[7-8]。相关研究也指出,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并不能长期确保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能否把农业内部增收与外部增收动力相结合,是否拥有完善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否能够将农民自己的命运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联系到了一起以及地方政府对农村经济的介入程度,是产权制度改革最终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9-12]。
上述研究的视角基于整体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效果。然而在实践中,各地的具体做法差别较大。比如对于集体股,在股份合作制产生的早期一般都设置集体股,但各地集体股比例不同。不仅如此,量化多少集体资产、如何界定集体资产产权、如何在村民中分配股权等问题,在各地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的做法都不相同,这些不同的做法对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效果必然存在影响。因此,仅仅基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整体效果,不考虑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结构,还不足以全面评价改革的效果。基于上述考虑,本文从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结构入手,具体考虑集体股比例、股权分散程度和是否引入外来投资者,对农民收入和集体经济效益的影响。
二、数据及其描述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主要基于北京市2012年全市3786个行政村的横截面数据。所有数据由作者通过各区县收集。表1给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特征。其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情况主要包括其集体净资产、总负债和总收入;农民年人均收入指该年度村农民总收入,这包括了集体经济组织发给农民的分红;管理层教育水平指该行政村领导班子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数。集体股比例指在该行政村中,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之后,集体股在总股本中所占的比例。我们使用的数据中,集体股比例有700多个缺失值,因此样本数仅有3135个,所有样本均值为0.304,即集体股占比30.4%。
表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2是主要变量之间的简单相关系数表。总体上说,变量之间相关系数大多在0.1以下,仅总收入和净资产之间相关系数较高(0.53)。在后文的回归分析中,多重共线性(Multi-collinearity)都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表2 村级横截面数据的相关系数表
三、计量分析
基于数据的结构特点和本文研究的问题,本节计量分析关注的是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产权制度改革之后,其股权结构(集体股所占比例、股权分散程度和是否引入外来投资者)对集体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的影响。
(一)模型说明
本文用以下的计量经济模型估计股权结构对集体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的效应:
yi=a+βSi+θXi+εi
其中,yi是被解释变量,在各个回归中分别代表各行政村2013年的集体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Si是本文关心的核心变量,在下文中分别为集体股所占比例、股权分散程度和是否引入外来投资者。Xi代表了一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行政村的各种特征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经济指标,分别为地理位置、管理层教育程度、管理层评级、经济组织个数、资产负债比、收入资产比,以及主导产业。
(二)集体股比例
股权结构是股权管理的基础,股权结构包括股份类型构成及各种股份的比例构成。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股份类型一般包括个人股(就股份合作企业而言指的是职工个人股)、集体股、法人股和社会个人股,而集体股的比例无疑是股权结构的焦点问题之一。考虑到处置遗留问题、可能需要补缴的费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社会保障支出和一些必要的社会性支出等因素,北京市农村在进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时都保留了较高比例的集体股。从产权界定的角度来说,集体股“所有者虚位”,产权不清晰。有学者就认为,共有财产界定的模糊性会助长投机取巧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可能导致资源浪费[13]。另外,农民享有的股权除了享有收益权外并不允许买卖与外部转让,带有天然的封闭性,进而限制了股权功能的进一步发挥,不完整的虚化股权收益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分配机制的影响,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13]。因此,本文首先对集体股所占比例对农民收入和集体经济效益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
表3是集体股所占比例的分布图。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的规定,集体股占比为30%,在本文的数据中,集体股比例均为30%的村有1304个,占比41.59%,集体股比例在30%以下的村有819个,占比26.12%,集体股比例在30%以上的村有1012个,占比32.29%。
表3 集体股所占比例的分布
下面进行回归分析。在该计量模型中,被解释变量是农民人均收入,核心解释变量是集体股比例。控制变量包括地理位置虚拟变量、管理层教育程度、管理层评级、经济组织个数、资产负债比、收入资产比和主导产业的虚拟变量。其中,我们对行政村所在位置(平原、城乡结合部、山区)进行重新编码,位于山区的行政村作为基准,“地理位置虚拟变量1”=1为城乡结合部,“地理位置虚拟变量2”=1代表平原地区;将行政村主导产业(一产、二产、三产)进行重新变量,把一产作为基准,“主导产业虚拟变量1”=1为二产,“主导产业虚拟变量2”=1代表三产。最小二乘法的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集体股比例和农民人均收入
从表4可以看到:第一,集体股比例和农民人均收入之间呈现出显著负相关关系,系数为0.37,t值-5.6,在0.01统计水平上显著。这说明集体股比例越高,农民人均收入越低。第二,两个地理位置虚拟变量均高度显著,t值分别为9.76和3.7,均在0.001统计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表示与位于山区的行政村相比较,平原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农民人均收入更高。第三,管理层特征对农民人均收入有显著为正的影响,管理层教育程度越高(即管理层学历水平越高)、管理层评级越高,其农民人均收入越高(t值分别为3.7和4.66,均在0.001统计水平上显著)。第四,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指标和农民人均收入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资产负债比的t值仅为0.17,收入资产比的t值为-0.24。第五,不同主导产业的农民人均收入存在显著差异,与主导产业为第一产业的行政村相比较,主导产业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行政村农民人均收入更高,t值分别为4.99和4.2,均在0.001统计水平上显著。
下面考察集体股比例和集体收入之间的实证关系。在该计量模型中,被解释变量是集体收入(对数形式),核心解释变量同样是集体股比例。控制变量包括地理位置虚拟变量、管理层教育程度、管理层评级、经济组织个数、资产负债比和主导产业的虚拟变量。
表5 集体股比例和集体收入的回归结果
从表5可以看到:第一,集体股比例和集体收入之间呈现出显著负相关关系,系数-0.799,t值-2.23,在0.05统计水平上显著。这说明集体股比例越高,集体收入越低。第二,两个地理位置虚拟变量均高度显著,t值分别为7.62和3.26,均在0.001统计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表示与位于山区的行政村相比较,平原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集体经济收入更高。第三,管理层特征同样对集体收入有显著为正的影响,管理层教育程度越高(即管理层学历水平越高)、管理层评级越高,其集体收入越高(t值分别为4.03和3.03,均在0.01统计水平上显著)。第四,资产负债比和集体收入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t值仅为0.43。第五,主导产业对集体收入产生的差异仅在二产和一产之间存在(t值为3.4,在0.01统计水平上显著),主导产业为三产的行政村和一产相比较,不存在显著差异(t值为1.38,在0. 1统计水平上不显著)。
(三)人均持股比例
股权分散程度和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学者们并没有得到一致结论。国外文献方面,Berle等(1932)[14]提出股权分散程度与公司绩效呈反向相关关系,即股权越分散,公司绩效越难以达到最优。而Demsetz和Lehn(1985)[15]则认为股权结构是股东们寻求股东权益最大化的内生约束,他们利用1980年美国511家公司的数据分析,得出了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间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的结论。Holderness和Sheehan(1988)[16]通过对拥有绝对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与股权非常分散的上市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小于20%)业绩的比较,同样发现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无相关关系。另外一些学者则得出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正相关关系。比如Levy(1983)等人对美国公司股价和股权集中度的研究,Claessens(1997)对捷克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和公司盈利能力、股价表现的研究,以及Perderson和Thomsen(1999)对欧洲大公司公司股权集中度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研究,均得出了两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的结论[17-19]。国内文献方面,许小年(1997)使用1993-1995年沪深上市公司的分析表明: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正相关,个人股比例对公司绩效无显著影响[20]。周业安(1999)使用1997年上市公司的分析则认为,国有股、法人股、A股均对净资产收益率有显著的正面影响[21]。
股权结构为什么影响企业业绩?从公司治理角度,股权集中或大股东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经营激励,特别是在大股东拥有绝对控股权的情况下。如果董事长或总经理是控股股东的直接代表或控股股东本人,这些经营者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就越一致[22]。对于股权极度分散的公司,经营者的利益则很难与股东的利益相一致,年薪制与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毕竟有限。
为了考察股权分散程度对集体经济效益和农民人均收入的影响,我们利用各行政村个人股股东人数和持股总额来构造人均持股比例这一变量。在我们使用的数据中,股东人数最少仅为10数人,最多高达6884人。人均持股比例均值0.1%,最高值为6.7%。由于各村股东人数规模差异很大,考虑到很多村在进行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时,基本按照集体股占30%的比例,那么,由于各行政村人口的差异很大,人均持股比例的大小反映的其实只是村人口规模的大小。因此,为了消除村人口规模对人均持股比例的这一影响,我们利用人口变量的中位数(886人)构造村人口规模的虚拟变量,如果该村的人口规模大于886人,则为大村,如果该村的人口规模小于等于886人,则为小村。该虚拟变量作为控制变量进入回归方程。
我们首先考察人均持股比例对农民人均收入的影响,回归结果如表6中(1)、(2)列所示。在这两个回归中,核心解释变量都是人均持股比例,其中回归(1)没有控制村人口规模,回归(2)控制了村人口规模,其他控制变量包括地理位置虚拟变量、管理层教育程度、管理层评级、经济组织个数、资产负债比、收入资产比和主导产业的虚拟变量。从表中可以看到:人均持股比例和农民人均收入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其余控制变量和4.2.3.2中的结果类似,需要说明的是,村人口规模的系数高度显著。
其次考察人均持股比例对集体经济效益的影响,回归结果如表6中(3)、(4)列所示。在这两个回归中,核心解释变量都是人均持股比例,其中回归(1)没有控制村人口规模,回归(2)控制了村人口规模,其他控制变量同上。被解释变量是资产收益率,即集体总收入和总资产之比。从上表可以看到:人均持股比例和资产收益率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村人口规模对资产收益率没有显著影响。
(四)外来投资者
北京市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时,有部分行政村引入了外来投资者作为非成员个人股股东。在我们的样本中,2677个行政村没有非成员个人股,占比67.89%。拥有非成员个人股的行政村共457个,平均持股比例为占个人股(包括成员个人股和非成员个人股)的22.3%。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集体经济组织引入外来投资,和国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有许多相似之处。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引进战略投资者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产权结构,比如国有独资的单一性,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从而有助于解决制约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的体制问题和机制问题。对于集体经济组织而言,引入外来投资不仅意味着股权结构的多元化,还意味着外来投资者所带来的资金、商业机会和外部监督,外来资本和民间金融有助
表6 人均持股比例的回归结果
注: 系数值下面括号中值为双尾检验的t 值,*、**、***分别表示10%、5 %和1 %的显著水平。
于改善农村产业结构[23]。那么,引入外来投资者是否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和改进集体经济效益呢?
从现有文献看,我们没有看到有相关学术研究探讨引入外来投资者对集体经济效益的影响。从战略投资者的相关文献看,大多数研究认为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24]。
为了考察引入外来投资者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效益的影响,我们利用调查的数据构造一个虚拟变量:如果该行政村的股权中有外来投资者,则虚拟变量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把该虚拟变量放入回归方程中,控制变量包括其他影响集体经济组织效益的因素。回归结果如下表所知。
在上表中,模型(1)、模型(2)、模型(3)、模型(4)的被解释变量分别为农民人均收入、集体经济组织的净资产、总负债和总收入。我们关心的是是否引入外来投资者这一虚拟变量的显著性和符号。从表中可以看出,引入外来投资者对于农民人均收入和集体经济总收入的影响为正,但不显著;对于集体经济净资产有显著为正的影响,对总负债有显著为负的影响。
四、研究结论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改革模式、股权结构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现有学术文献主要关注整体改革效果,尚未深入到股权结构对改革效果的影响。本文基于北京市所有行政村的横截面数据,对股权结构中的三个关键问题:集体股比例、股权分散程度、外来投资者与农民收入和集体经济效益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1)集体股比例和农民收入、集体经济收入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集体股比例越高,集体经济组织
表7 引入外来投资者的回归结果
注: 系数值下面括号中值为双尾检验的t 值,*、**、***分别表示10%、5 %和1 %的显著水平。
的收入越低,农民收入也越低,集体股比例所带来的“所有者缺失”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2)以人均持股比例衡量的股权分散程度对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统计上没有显著影响;(3)引入外来投资者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为正,但不显著,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净资产有显著为正的影响,对减少负债有显著为正的影响,说明集体经济组织引入外来投资者有助于改善财务指标。因此,从总体上看,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结构确实会对农民收入和企业经济效益产生显著影响,这个影响主要体现在集体股比例和是否引入外来投资者。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步骤,也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经途径。本文的研究表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还必须考虑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集体股的存在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其对农民收入和集体经济效益的负面效应也不能忽视。在未来中应该进一步对集体股作进一步的改革,既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又能消除其负面效应。另一方面,引入外来投资者显然有助于改善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司治理结构,在未来实践中应该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1]平明德.无锡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践与对策建议[J].上海农村经济,2004(6):36-39.
[2]贾春梅,葛杨. 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农民增收效应研究——基于1992—2009年佛山四市(区)的实证分析[J].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1):58-65.
[3]桑静山. 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新机制——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之我见[J]. 上海农村经济, 2011(6):42-43.
[4]蒋占峰. 农地产权制度变革与农民增收[J]. 理论学刊, 2004(9):55-58.
[5]潘长胜. 江苏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实践与思考[J]. 农业经济问题, 2004(11):43-46.
[6]罗叶. 论中国特色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兼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物权化向资本化的转移[J]. 当代经济研究, 2009(6):39-43.
[7]孔有利、刘华周. 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产权分析——以江苏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化为例[J]. 中国农学通报, 2010(23): 420-426.
[8]蒋占峰. 农地产权制度创新与中国农村城镇化[J]. 江汉论坛, 2005(11):60-62.
[9]尹成杰. 农民持续增收动力: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相结合[J]. 中国农村经济, 2006(1):4-10.
[10]许义富. 推进股份合作,发展高效农业[J]. 农村经济, 2007(4):20.
[11]陈淼峰、陈龙乾、周天建. 农地股份经营的优势及其实现途径[J].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3):36-37.
[12]曹胜. 政绩压力与利益谋取——对农地征用中地方政府行为的理论分析[J]. 科学决策, 2010(8):28-37.
[13]马迅.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法律问题初探[J]. 法制与社会, 2012(10):215-216.
[14]Berle Adolf,Means Gardiner. 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B],MacMillan, 1932.
[15]Demsetz H,Lehn K.The structure of corporate ownership: Causes and consequences[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85,93.
[16]Holderness C, Sheehan D. The role of majority shareholders in publicly held corporation: An exploratory anaylsis[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88(20):317-346.
[17]Levy J.The effect of shareholding dispersion on the degree of control [J]. Economic Journal, 1983, 93(2):351-369.
[18]Claessens S.Ownership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Evidence from the czech republic [R].Working Paper of the World Bank,1997.
[19]Pederson Thomsen.The causal relationship between insider ownership,owner Identity and market valuation among the largest European companies[R].Working Paper Series, 1999.
[20]许小年. 以法人机构为主体建立公司治理机制和资本市场[J]. 改革, 1997 (5):28-34.
[21]周业安. 金融抑制对中国企业融资能力影响的实证分析[J]. 经济研究, 1999 (2):13-20.
[22]Jensen M.Meckling W.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costsandcapitalstructure [J].Journal of Finan ̄cial Economics, 1976(3): 305-360.
[23]宁德斌,王琼. 农村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的作用:基于农户问卷调查[J]. 科学决策, 2010(12):19-24.
[24]罗栋梁. 我国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实证研究[D]. 重庆:西南财经大学.
(本文责编: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