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类和平利用核能谋福祉
2016-01-06本刊评论员
□ 本刊评论员
为人类和平利用核能谋福祉
□ 本刊评论员
新年伊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正式发表了中国政府在核能发展方面的第一部白皮书《中国的核应急》,全面介绍了中国发展核能事业以来在核应急领域取得的历史性进步,阐释了有关政策主张,对于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核能事业的了解和认识,促进中国乃至国际社会高度重视核应急工作,确保核安全和人民安全,增强国际社会对发展核能的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3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海牙核安全峰会上首次提出以理性、协调、并进为核心内容的中国核安全观,并郑重向国际社会宣布,中国高度重视核安全应急工作,将坚定不移地增强自身核安全应急能力,参与构建国际核安全体系,支持核安全国际合作,维护地区与世界和平稳定。这些关于核安全的新论断新观点,集中表达了中国政府对建立和平、合作、共享的国际核安全应急体系的新倡议,产生了巨大的国际反响。
两年来,遵循着这一核安全观,中国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高度重视推动核能技术创新,采用最严格的核安全标准,高度重视核应急准备,使核能发展的面貌为之一新,极大地增强了国际社会对发展核能的信心。中国自发展核能之初,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发展核电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核应急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核应急工作国家政策、提升核应急能力、改进核应急措施,确保核能事业安全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的核设施、核活动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安全记录,特别是社会关注的核电厂的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6年1月,中国大陆地区运行的30台机组、在建的24台机组,一直保持良好安全记录,从未发生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二级以上事件和事故,气态和液态流出物排放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在建的核电机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监管体系、应急保障体系运转有效,工程建设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保持同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着眼核能发展新形势新任务,针对核能发展新特点新规律,国家核应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方针政策,全面推进体系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部署,开辟了中国核安全应急工作的新境界。同时,坚持权力和义务并重,以尊重各国权益为基础,推进国际核安全进程;以互利共赢为途径寻求普遍核安全;坚持治标和治本并重,以消除根源为目标,全面推进核安全。
在核应急工作中,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把保护公众作为核心,制定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的核应急预案,建设并保持与核能事业安全高效发展相适应的国家核应急能力,形成有效应对严重核事故的国家核应急能力体系。目前已建设了辐射监测、辐射防护、航空监测、医学救援、海洋辐射监测、气象监测预报、辅助决策、响应行动等各类技术支持中心;建设了国家级核应急救援力量;国家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得到充足发展,完全具备应对核事故的能力。
中国核应急工作取得的成就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充分印证了这一点,中国政府在核能领域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类和平利用核能谋福祉,都是为了使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