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属重点高校的学生资助问题探究
2015-12-26王明峰秦瑾晖
王明峰+秦瑾晖
摘要: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解决数量激增的贫困生的资助问题,关系到教育机会的平等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国不断探索资助形式,逐步形成了“奖、贷、助、补、减”为主的资助体系。高校资助形势严峻,部属重点高校贫困生资助现状和问题有其特殊性,主要包括:部属重点高校站在教改前沿,加剧学生综合素质差距;学生贫富差距更大;社会资助资金来源相对丰富,但资助集中于贫困生加剧学生矛盾等。需要通过健全贫困生信息库入库审查,继续拓宽资助资金来源,拓宽勤工助学岗位提供渠道,拓宽资助覆盖领域,关注贫困生心理健康,加强感恩教育等方式,完善资助政策,让贫困生得到应有的帮助。
关键词:部属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资助政策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2-0006-03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随着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中国进入高速发展阶段,高等教育事业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在高等教育发展的过程中,高校里一个特殊的群体——贫困生群体,引起了广泛的重视。贫困生问题一直存在,高校扩招又进一步加剧问题严重性,该问题的严峻形势拷问着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理论的合法性;知识改变命运,使贫困生能上得起大学,同样影响着社会公平的实现,影响和谐社会建设。贫困生群体需要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共同资助来完成学业,而普通高校与部属重点高校在资助方面面临的问题既有共性,又有其特性。本文将着重探讨部属重点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完善部属重点高校的贫困生资助举措,帮助实现资助与育人之间的有机结合。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资助概况
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已经由精英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国家建设对人才的强烈需求使得高校扩招势在必行。国家财政教育经费有限,高校扩招带来的在校生人数激增,财政完全承担高等教育的支出不可能实现,于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借鉴美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采取受教育的个人承担一部分,国家补贴一部分的方法,缓解了高等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处境,但也由此加剧了高校贫困生问题”。[7]如何对贫困生进行合理资助成为当务之急。
高校的贫困生问题一直存在,扩招使得其绝对数量激增,收费政策的实行又大大增加了贫困生的比例,纵然每位高校学生都享受国家补贴,但由于城乡发展差异、地域差异、贫富差距等原因,学费对部分家庭仍然十分高昂。为了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我国不断探索资助形式。高校资助体系虽形成时间不长,但在实践中不断调整,逐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奖、贷、助、补、减为主的资助体系,主要表现为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刘幼昕,2008:77)应该肯定的是,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确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仍有许多问题存在。比如,贫困生评价体系单一,贫困生资助资金来源不足,助学贷款缺乏配套的法律保障且贫困生诚信不足影响正常放贷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资助的整体效果,加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另外,大学更加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而由于经济原因,贫困生往往在视野、自主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处于劣势。多方面的压力使得贫困生可能出现自卑、焦虑、敏感、多疑等消极心理,造成所谓的经济贫困和心理贫困“双贫困”的现象。
二、部属重点高校资助现状及问题
部属重点高校是指国家各部委直属的重点高校,这其中主要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这些高校相较普通高校,往往占据着更为丰富的教育资源,享有更好的学生生源,拥有更多的国家补贴和社会资助。部属重点高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除了面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共有问题,在某些具体层面问题有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点:
1.教改加剧学生综合素质差距。部属高校通常站在高等教育改革的前沿,更加强调学生素质教育,更加注重复合型、创新型,以及知识型人才的培养,开设了多种多样的选修课、辅修课等,修读主修专业外的课程有时意味着更多的经济付出。以中国海洋大学为例:中国海洋大学鼓励学生的全面发展,实行自主选课制。学生除按规定修读主修专业课程,还可修读其他专业课程,但每修读一个学分,就需要支出八十元的学费。而贫困生往往经济拮据,迫于现实,他们往往更加关心自己是否能顺利完成学业,取得学历和学位,并找到收入可观的工作,因此通常并不关注修读其他课程。另外,部属重点高校与众多国外高校都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互派交流学生交换学习,但往往需要学生自负机票、生活费等,高昂的花销也使得贫困生不敢尝试利用交流提升个人素质的机会。由于受教育过程带着强烈的现实主义倾向,这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全面发展,也客观上加大了贫困生和非贫困生综合素质的差距。
2.国家奖学金与励志奖学金竞争更加激烈。国务院于二零零七年五月下发《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文件,完善了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新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五千元,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文件中阐明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百分之三,而这一数字在部属高校中有所增加,也就是说重点高校的贫困生拿到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几率更大。另外,部属重点高校的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名额也相较普通高校有所增加,且从二零零七年开始,对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新招收的师范生,全部实行免费教育,这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贫困生获得资助的可能性。虽然部属重点高校奖学金名额较多,资助种类丰富,但由于部属重点高校普遍生源好,学生学习主动性强,贫困生在学习上往往要付出更艰辛的努力才可能争取到奖学金。另外,高校奖学金评价体系普遍多元,不仅仅局限于学习成绩,各色社会实践都会被考虑在内。由于经济原因,贫困生往往腼腆,因此可能在社团活动等各色社会实践中表现并不突出,而部属重点高校学生往往综合能力较高,这使得贫困生在奖学金竞争中更处于劣势。
3.学生贫富差距更大。能够考入部属重点高校的学生多为高考中的佼佼者,而能够在高考中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的学生,往往从小到大都占据着较为优质的教育资源,且城市学生居多。一般说来,能够利用较为优质的教育资源的学生家境多殷实,近年来,部属重点高校的困难生数量连年下降正说明了这点。但这不能否认仍有很大一批学生通过刻苦学习,克服基础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先天不足,在高考中脱颖而出,走入部属重点高校的象牙塔。这些学生往往来自极其困难的家庭,立志通过教育改变命运,于是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只为取得高考中更加优异的成绩。这两类人群在高校中普遍存在,但部属重点高校尤甚,这客观上加大了部属重点高校学生的贫富差距,也加剧了部属重点高校困难生资助工作的严峻性,尤其是在贫困生由于与其他学生家境落差较大而产生心理问题的疏导方面。再者,部属重点高校通常集中在省会或者经济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生活成本高,对贫困生的生活提出另一层挑战。
4.资助集中于贫困生加剧学生矛盾。部属重点高校往往有着更多的资助资金来源,社会奖助学金丰富。部属重点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多高于普通高校,更多的毕业生在工作中取得较大成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财富。他们其中相当一部分愿意感恩母校,因此在母校设立奖助学金,帮助母校学子完成学业。另外,由于部属重点高校享有更好的社会声誉,社会众多企业也愿意在部属高校中设立奖助学金,一方面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表现,另一方面企业也希望借此提升自身知名度,并为企业未来发展打下人才基础。再者,部属重点高校拥有更多著名的科学家,他们也愿意捐出自己获得的津贴等,设立奖学金,资助本校学子。以中国海洋大学为例,除政府和学校自身出资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还颁发数十种社会奖助学金,以及院士们设立的奖助学金,资助金额多为每生每年三千元到五千元。部属重点高校与普通高校在分配资助的时候一样,通常根据的都是学校贫困生库的统计。贫困生想要入库需要提供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表,但仅以此表作为评判依据显然有着很大问题。“部分民政部门可能存在审查不严的情况,另外,各地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学生生活习惯也千差万别。而单一评价体系的资助分配,必然导致资助分配不均,并可能导致学生矛盾。这不仅浪费了金钱,更削弱了资助价值。”(钟一彪,2012:56)许多资助设立之时,就在申请条款中强调仅针对贫困生。设立初衷虽好,但这意味着只要学生进入贫困生统计库,就可以坐享其成,总会得到学校或多或少的资助。贫困生比非贫困生拿到奖助学金要轻松许多,这无疑会在贫困生与非贫困生之间架起一道墙,阻碍学生公平竞争的价值观的形成,甚至有学生不惜通过申请入库骗取资助。因此如何加强贫困生审核,完善申请入库评价机制,制定更加合理的分配政策,让更多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生拿到资助成为题中之义。
三、部属重点高校资助模式探究
部属重点高校资助模式与普通高校相似,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可以通过学习,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综合表现获得。“但国家奖学金要求高、比例小,而贫困生因经济、心理等多重负担影响学业,获得的机会相对比较少。国家励志奖学金虽然针对高校贫困学生,但存在资助额度高、受助范围窄的问题,高校在评定中还存在不少困难。”[3]
2.助学贷款。助学贷款针对的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生、第二学位学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但是“毕业生毕业后流动性大,存在不按时还欠或不还的现象,银行出于风险考虑,放贷的积极不高,从而影响整个助学贷款的进展”。[4]
3.学校自行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社会组织或个人为资助贫困生或吸引人才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专项奖学金等。
4.勤工助学制度。勤工助学可以将“资助”与“育人”目标有效地结合起来,既可以解决贫困生的经济问题,也利于其树立自立自强的品格。在工作过程中,贫困生的人际沟通能力有所提高,综合素质有所进步。但是勤工助学岗位往往数量有限,而且工作多层次低,报酬少,大大影响了学生积极性。
5.绿色通道、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四、资助政策完善措施
1.健全贫困生信息库入库审查。目前贫困生认定程序是:本人提交有街道(或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学院(系)老师审核,学校批准备案上报。目前主要问题是审核依据单一,凭印象和一纸证明,可能会导致资助分配失当。建立程序科学、操作可行的贫困生认定机制十分重要。除根据民政部门盖章的证明表,学校还可根据学生消费情况,动态掌握学生经济信息,如学生校园智能卡的消费信息。贫困生限于经济条件,多会选择在学校食堂就餐,“如学校可以着重关注每月在食堂就餐60次以上,消费总额却低于300元的学生”。[2]另外,还可关注学生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耐用消费品的更新频率和价格。
2.继续拓宽资助资金来源,拓宽勤工助学岗位提供渠道。继续加大高校资助宣传,部属重点高校应当更加注重提高自身办学质量和知名度,“重视校友资源的利用,加强建立与社会捐助单位和个人的联系,通过抓住校庆纪念活动、设立多种类奖励基金、制定各种互惠互利的合作协议等措施,吸引企业、校友等社会团体的捐资助学”。[8]增强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热情,继续拓宽资助资金来源。同时,积极与合作企业沟通,希望企业能给提供带薪实习岗位,帮助贫困生早接触就业市场,提前为就业做好充足准备。
3.拓宽资助覆盖领域,创新政策工具。目前资助主要针对学费和生活费,但帮助贫困生提高综合素质的资助,如出国(境)交流等资助较少。应更加注重给贫困生多层次、多类型的资助,如资助贫困生出国(境)短期交流,给予贫困生修读非本专业课程学费减免等。另外,可以依托学生资助系统设立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解决贫困生某类问题,如设立“助就金”,“在贫困生就业过程中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可以帮助贫困生消除就业过程中的经济壁垒,使得他们有能力支付在求职过程中所需的必要费用,有机会参加更多的社会活动、参与到就业实习、实训活动,提升就业能力”。[1]
4.关注贫困生心理健康,加强感恩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阵地作用,配合针对贫困生的讲座,有意识地加强贫困生自强、立志教育,帮助贫困生正确认识自身、认识贫困、树立自信;帮助贫困生消除自卑心理,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鼓励贫困生多参与实践,增加与同学、老师、社会的交流沟通,从而打开自卑、封闭的心扉。另外,高校还可以“建立心理咨询专门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辅导活动,开设心理讲座、团体辅导、个别辅导、心理训练等方式,增强贫困生耐挫力和心理调适能力,鼓励贫困生与人相处,建立人际和谐人际关心”。[6]
目前高校存在缺乏感恩意识,在得到资助后,“不思进取、贪图享受,从很大程度上影响资助工作的开展”。[5]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为人之本,只有学会感恩,才能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学校可以开设感恩教育课程,让感恩教育走进课堂,让贫困生接受帮助、享受关爱的同时,反哺社会,用心感恩他人。
五、结语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促进教育机会均等化,有利于科教兴国战略实施,和谐社会建设。借助资助完善,可以加强对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完善其人格,促进心理健康发展。发挥资助的育人作用,共同助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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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教育部.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执行情况[DB/OL].中广教育网,2010-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