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视问政的内在逻辑及其发展路径
2015-12-26聂书江
■聂书江
论电视问政的内在逻辑及其发展路径
■聂书江
国内最早的电视问政节目始于2002年郑州电视台的《周末面对面》。2007年武汉电视台开播以“兑现承诺、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为主题的治庸问责节目。随后,湖南、广东、河南等多个省份推出电视问政节目。尽管国内多家电视台正在或已多年举办此类节目,但是,学术界有关电视问政的研究并不是很多。在CNKI以“电视问政”为主题关键词进行搜索,结果只搜到82篇相关论文,其中2010年和2011年各只有1篇,2012年12篇,2013年56篇。因此,关于电视问政研究学术界还需要紧跟实践步伐,在学理上进行探析,以便为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一、电视问政的基本内涵
由于角度不同,有关电视问政的定义也存在差异。四川师范大学的张萍从受众角度出发,认为电视问政是普通民众以电视为平台与政府官员互动交流的节目类型,其节目范式以“对话、互动、点评”为基本架构。①中国传媒大学的姜洁冰认为,电视问政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的问政现象,它是以电视为传播载体,市民百姓就民生问题向相关的行政官员进行监督质询,并设有点评、打分等反馈环节的一类直播节目。姜洁冰指出,电视问政就是一场没有贬义的政治秀。②本文认为电视问政就是执政者通过电视媒体就涉及民生的公共事务接受公民监督、质询及评议性质的政治传播活动,其具有三种意义。
首先,它是一种带有反思性的政治传播活动。所谓反思性就是指政治传播主体在进行政治传播活动时对自身特定政治目的的自反性意识。本来,政府或执政党拥有对媒介的控制权,对媒体实施有效的管理,媒体只是政府的喉舌和传播工具,政府不会利用自己所控制的媒体对自己的执政活动进行批评和质疑。但是,宣传模式下的单向传播一度使政府在面对复杂的信息问题时捉襟见肘,而且各种危机事件也逼迫政府不得不反思过去的传播模式是否有效。所以,能够勇敢地在自己主导的媒体中批评自己,就说明电视问政已经成为执政党自反性的政治传播活动。
其次,它为政治合法性提供道德依据。哈贝马斯曾在研究政治的合法性危机时指出,政治的道德性主要体现在每个独立主体自由、平等地进行对话和协商,人们彼此就如何做出公共决策达成一致意见,此时主体间是以理服人而不是以权力服人。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在现代社会,政治合法性危机的解决已经不能够通过暴力方式,而要回到程序理性上来,把冲突的主体纳入到理性的轨道中去,依靠某种程序来化解复杂利益、价值冲突,塑造社会共识,为各方营造一个理性对话的空间,为社会整合提供所需要的共同规范。③电视问政程序上的公平性,在议题讨论上的理性,以及为某种公共政策进行协商和监督,都表明电视问政在竭尽全力地为政治合法性提供道德依据。
最后,它带有强烈的民本意识。有学者指出,电视问政有六大意识:民本意识、换位意识、公开意识、沟通意识、辩证意识和落实意识。④其实,这六个意识可以统一归结为民本意识。如果没有这种民本意识,如果还处在官本位的思想阶段,电视问政有可能就无法成为常态和实现机制化。
二、驱动电视问政发展的内在逻辑
本文认为,除了实践层面,还有以下三种逻辑左右着电视问政的生存和发展。
1.传播逻辑:新闻专业主义
从传播实践的角度看,电视问政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媒体工作者新闻专业主义的素养。1947年,以哈钦斯为首的出版自由委员会发布了《一个自由和负责的报业》,该报告号召新闻媒介专业化,“我们建议报业将自己的职能视为从事专业那样标准的公共服务。”⑤这个号召得到了西方主要媒体的响应,此后专业主义逐渐得到发展,新闻工作者的独立性得到加强。电视问政契合了新闻专业主义的某些规范。首先,电视在制作此类节目时,秉持客观性要求。比如为反映武汉“南大门”2.8公里破损坑周边10万居民的问题,武汉电视问政的摄制组采访了不同立场的有关人员,以防出现偏听偏信的问题。其次,电视问政充分体现了舆论监督的效果。电视问政之所以能够得到官员和观众的重视,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以人民的名义,对政府实行了镁光灯下的监督。最后,电视问政体现了把关人技巧。主题策划采取的是多人集体创作的形式,保证了新闻资源的多元性。
2.政治逻辑:政治媒体化
传统意义上,行政系统是一种相对封闭的管理系统,在信息即权力的时代,行政人员公开露面除了会带来出现错误的压力,也会在公开谈论中消散权力。韦伯就曾经指出,“官僚体制的行政管理按其倾向总是一种排斥公众的行政管理。官僚体制只要有可能,就向批评界隐藏他的知识和行为。”⑥当看到媒体在信息传播中具有强大效果时,政治力量便开始通过各种手段操控媒体按照有利于自己的舆论方向进行信息传播活动。在电视问政中,电视媒体按照政治逻辑,一方面努力寻找具有轰动效应、夺人眼球的“爆炸性”政治报道选题;另一方面又在编辑技巧、报道角度和形象设计上进行包装,从而赋予政治以媒体的基本形态。严肃的政治新闻经媒体编辑后摇身一变,成为仅供受众消遣的轶闻趣事,电视媒体也越来越演变成为政坛高潮迭起的斗秀场。
3.公共领域:公民参与与监督
从公民参与政治的内部逻辑上看,公共领域是现代民主社会中公民从事政治活动、处理公共事务的主要场域。参加电视问政的代表,在选择上实行的是群众评议团海选制度,这样就避免了指定性质。而且,在电视直播的过程中,某种议题还会根据微博、公开电话等形式,征求受众意见,并对问政节目曝光及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建档销号,督促落实。公共领域既不等同于国家,也不等同于市民社会,它是国家和市民社会在发展和碰撞过程中派生出来的一个特殊场域。虽然公共领域存在的条件非常苛刻,但是,按照新闻专业主义原则进行信息传播活动的电视问政,作为施拉姆口中的论坛,还是存在公共领域的一些因素的。
三、电视问政未来发展的可能路径
在电视问政的发展过程中,它时刻受到上面三种逻辑的影响。如果媒体完全按照新闻专业主义原则去主导电视问政节目,虽然加强了电视节目的客观性、独立性,但是它会造成整个节目走向“为批评而批评”的媒介暴力方向。如果政治逻辑占据主导,就有可能成为政治家秀场,再次沦为单向宣传模式。如果公民参与逻辑占据主导,就有可能使节目具有民粹色彩。这三种作用力如图1。
图1 电视问政发展的可能路径
首先,从政治逻辑的角度分析,在媒体舆论监督上,顶层设计相对宽松,信息已经由被动公开转向主动公开,舆论监督也由权利导向转为社会导向。童兵教授在对比十七大报告与十八大报告中有关舆论监督的内容时指出,十八大报告提出了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因此,十八大后,理性、自由及建设性的舆论监督新格局可能会形成。⑦实际上,在政治传播的过程中,政治逻辑的驱动力一直在向宽松方向调试。
其次,公民参与一直未能有效影响电视节目的发展方向。现代政治与传统政治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现代政治主张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公民参与政治活动,需要表达自己的话语和对公权力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督。但是在传统媒体的束缚下,公民话语权的表达往往受到多种限制,权力主体的权力无法实现。
最后,传播逻辑对电视问政的影响。秉持新闻专业主义的记者加强了对自我职业理念的认识——追求真理、揭露事实、监督政府和服务社会的心理需求。他们相信通过自己专业主义的努力,能够坚守进步、理性、普遍的标准或规则。在商业和政治的双重压力下,他们完成了自己对成名的想象。⑧然而,中外新闻领域的客观事实告诉人们,掌握在政府手中的新闻传媒也许能够成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但这样的新闻传媒所属方式,确实难以对政府(政党)自身的行为形成有效监督。
概括来说,在电视问政过程中,政治逻辑影响力趋向宽松,公众参与逻辑变化不大,如果没有其他变量的影响,传播逻辑就需要进行一定的调试。由新闻专业主义理想,转变为发展新闻专业主义⑨,即由真实原则、客观原则、全面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及时原则构成的普遍原则与由党性原则、指导性原则、群众性原则、批评原则构成的特殊原则之间的关系。这种调试的实质,就是要求处理好新闻价值与宣传价值的关系,不可一味以批评为批评,或以歌功颂德式的宣传模式为选择。
四、结语
电视问政已经在我国实践多年。以舆论监督为名义的电视问政之所以能够在当下媒介生态环境中获得发展,是政治逻辑、传播逻辑以及公众参与逻辑三者合力的结果。如果一方发生变化,其他各方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我国特定媒介生态语境下,能够使这三种驱动力和谐共存的主要方式就是传播逻辑要随时根据政治逻辑的介入和公民参与政治意愿的变化而变化。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对电视问政的内容选择、监督的力度都需要进行平衡式调试,因此,未来电视问政的发展路径可能就是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发展下的新模式。
注释:
①张萍:《比较视角下我国电视问政的发展》,《现代视听》,2012年第8期。
②姜洁冰:《电视问政中的政治传播现象与反思》,《青年记者》,2013年第24期。
③孙晓莉:《公共服务中的公民参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④张水清、石海英:《电视问政意识论》,《新闻前哨》,2012年第10期。
⑤Hallin,Daniel C.Commercialism and Professionalism in the American NewsMedia,in Curran,James,&Gurevitch,Michael.(eds)Mass Media and Society(2nd edition).London:Arnold,A member of the Hodder Headline Group.1996,p.244.
⑥[美]韦伯:《经济和社会》(下),林荣远译,商务印刷馆1998年版,第314页。
⑦童兵:《理性与自由的公权力制约格局之可能性——十八大后中国舆论监督走势的展望》,《南京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⑧陆晔:《成名的想象: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新闻学研究》,2002年第2期。
⑨杨保军:《当代中国主导新闻观念的可能选择:发展新闻专业主义》,《国际新闻界》,2013年第3期。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刘俊】